精编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工作总结(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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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工作总结(三)

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工作总结 ‎ “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关注重点领域,精心安排,依法行政,有力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制定“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食品药品总监为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春雷行动2020”顺利开展。我局多次召开“春雷行动2020”相关工作部署会议,研究分析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提出严肃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辖区实际组织开展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横幅、宣传单、会议等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春雷行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led显示屏标语宣传10余处,会议宣传5次。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巴传媒、中国食品安全网、我局微型公众号、抖音等公众平台推送发布疫情期间有关工作通知、温馨提示以及我局相关工作动态50余条。 三、围绕行动主题,确保行动成效 ‎ ‎(一)食品经营安全执法行动1、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治理,重点摸排辖区内各乡镇、农牧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经营户基本情况,引导无证无照经营户积极主动办理证照,规范经营行为,目前共发现无证无照经营户50户,完善补办证照50户。2、加强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对豆芽、鸡、鱼等问题突出的农产品,散装白酒等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共查出5批次不合格,均已立案查处。3、疫情发生以来,为规范群体性餐饮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和生命安全,1月25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监管的紧急通知》,并联合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紧密配合,采取严格措施,及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共劝退或延期群体性聚餐活动228起,取消各乡镇春节活动41场,发放宣传禁止群体性聚餐活动的宣传资料500余份。4、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面对餐饮服务单位“新模式”“新服务”的开启,我局聚焦重点,精准施测,一手抓防疫,一手抓食品安全,对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每日两次测体温”,配送人员一律带口罩上岗,避免接触有呼吸道症状的病人,建立反工作人员台账,严格执行消毒杀菌流程,加大对外卖站点及送餐箱的消毒频次,推行“无接触配送”。同时对线上外卖平台送餐骑手进行了食品安全及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升了外卖骑手食品安全意识。5、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食野生动物行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我局联合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对市域内从事野生动物养殖的县子龙沟野香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市三合乡诚智养殖家庭农场、州市安兴梅花鹿养殖有限公司等9户养殖户进行了现场督察,验证验照,发放提醒禁止违规交易和宰杀野生动物的告知。同时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行业开展了是否存在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的专项执法活动。为提高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我局通过张贴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推送、执法检查过程中进行宣传等形式开展了宣传工作。目前我市未出现售卖野生动物现象。 ‎ ‎(二)药品安全放心执法行动以药品零售、医疗机构药械使用两大环节为主线,开展精麻药品、镇痛药品专项检查和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的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医疗机构是否按照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以及gsp要求对药品质量进行管控,精麻、镇痛类药品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实名制限量销售、台账记录等。整治过程中后期,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点,严把防护用品入境关,重点检查口罩、体温枪、酒精等防护用品的销售管理,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票据是否完善、是否明码标价销售等。整治期间,对辖区内经营企业,逐一开展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300余人次,开展禁毒宣传3次,疫情防控宣传70余次,制作并签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承诺书》15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经营使用告知书》34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止痛、镇痛类药物经营使用告知书》34份,张贴宣传画报和《温馨提示》238份,检查药品经营零售企业160余家次,检查医疗机构、诊所30余家次,美容美发机构70余家次,立案查处0起。通过此次专项整治,从源头上保证药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了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行为。 ‎ ‎(三)价格计量减负惠民执法行动1、新冠病毒疫情发生以来,我局结合“春雷行动2020”,以保质稳价为主要任务,对当前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确保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质量安全。对口罩、酒精、84消毒液等疫情防控必须物资进行价格监测,截止目前,我市物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未发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重点场所,采取市场巡查、提醒告诫等方式,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依法查处明码标价不规范、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查处明码标价不规范案件1起,猪肉短斤少两案件1起。2、以集贸市场、超市、加油站、金店等领域计量器具为重点,加强加油机、衡器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在用的计量器具是否贴有检定合格标识,是否在检定合格周期内,是否存在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缺斤短两、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共检查经营户204户,计量器具327件,受检率达100%。 (四)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知识,结合我局辖区实际,开展了涉农领域商标、酒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以我省知名白酒企业商标专用权保护为重点,与相关企业沟通衔接,立案1起销售假冒五粮液五粮春注册商标白酒案件。整治专利领域违法乱象,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假冒专利、专利虚假宣传、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等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目前,已查处1起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 ‎ ‎(五)电梯及液化气等特种设备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领域违法活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检查电梯使用单位40家,电梯108台,关停电梯2台,下达监察指令书2份,责令限期整改,目前正在整改中。检查气瓶充装单位5家,下达监察指令书2份,要求2家充装单位限期整改问题隐患,目前已完成整改。疫情期间,对治疗场所、隔离点的特种设备开展检查,共检查5家医院,发现1家医院中心供氧系统的储气罐未办理使用登记证,已下达监察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组织辖区内9家电梯维保单位召开集中约谈会,要求各维保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尽好维保职责,为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组织辖区内5家气瓶充装单位召开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会议,进一步督促各充装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六)广告导向监管及虚假违法广告执法行动切实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具有社会不良影响的广告及时调查,快速处置。二是以食品、保健食品、医疗机构、药品、培训机构为重点整治方向,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和生命安全。约谈发布违法广告的微信公众号1家。 四、畅通投诉渠道,为消费者保驾护航 春雷行动开展以来,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市场消费动态,成立疫情防控消费维权领导小组,建立投诉和转办工作专班,确保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快速受理、分流、处理及反馈。在保障12315平台的基础上,做好12345政务热线的处理,同时畅通本局投诉热线(0836-2877315)、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实行全员无休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守,保障热线接通,确保咨询、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为疫情防控市场秩序维护、稳定价格提供重要支撑。行动开展以来,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33起,“诉转案”2起,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1.62万余元。 五、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 ‎ 截止目前,我市共查处案件10起,已结案7起,罚没款56209元,其中食品类案件6起,商标类案件1起,价格类案件1起,专利类案件1起,欺诈消费者案件1起。“春雷行动2020”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共计3000余户,出动车辆100余台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1000余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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