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专科《物业管理法规》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模板(试卷号: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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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专科《物业管理法规》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模板(试卷号:2224)

电大专科《物业管理法规》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 模板(试卷号:2224) 盗传必究 案例分析题 1. 2010 年年初,李先生买了一套幸福花 园的商品房,约定一年后交房。该楼盘的开发商 A 公司、B 物业 公司与李先生签订了一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由甲 方(即 A 公司)选聘 B 公司对楼盘提供物业服务。 协议中写着:前期物业管理费自甲方通知乙方(即李先生) 入伙之日起计算,如乙方未入伙或未人住期间的物业费由乙方金 额承担(本条所称入伙,是指业主或使用人收到书面入伙通知并 办理完结相应手续,业主或使用人收到入伙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 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入伙),乙方入伙之日,物业服务公司先 预收一年的物业管理费,以后物业管理费每半年收一次。入伙后, 属于业主空置房的由业主全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2011 年 7 月 8 日李先生到幸福花园办理交房手续,A 公司确 认李先生已按合同约定付清了相关费用,并委托 B 物业公司办理 物业登记及交付手续,但 B 公司要求李先生必须先预交物业费才 能给钥匙。因双方就先交物业费还是先交钥匙的问题产生分歧, 故李先生未能取得房屋钥匙。 这样一拖就是 5 年,2016 年李先生实在等不及了,就到 B 公 司打算预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然后收取房屋钥匙,但 B 公司一 定要李先生交 2011 年 7 月至今的物业费才能给他房屋钥匙。李 先生认为自己一直没有入伙,不同意交 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房屋空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 问题: (1)李先生要解决与 B 公司的纠纷有哪些途径? (2)物业服务协 议中“前期物业管理费自通知被告入伙之日起算,业主收到入伙 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入伙,乙方入伙之日, 物业服务公司先预收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的条款效力如何? (3) 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可以通过协商、(1 分)调解、(1 分)仲裁,需要李先生与物业公司达成同意仲裁的协议、(2 分) 诉讼(1 分)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该条款无效。(1 分)物业服务协议中有“前期物业管理费 自通知被告入伙之日起算,业主收到入伙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办 理相应手续的视为人伙,乙方入伙之日,物业公司先预收一年的 物业管理费”的约定,该约定属于格式条款,按照该约定,不论 因为何种原因,只要甲方通知乙方入伙,则乙方就要缴纳物业管 理费,该条款免除了己方责任、加重了对方责任,且与<物业管 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相悖,故该条款应属无效。( 3 分) (3)B 公司应当将房屋钥匙交给李先生,(3 分)并且不能收取李 先生 2011 年到 2016 年李先生收到房屋钥匙前的物业管理费。 (3 分) 2. 刘先生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住宅,购买时地产开发商承诺物 业管理费为 2 元/平方米,且五年不变,并有管道煤气、24 小 时热水供应等配套设施,且写进了购房合同中。但刘先生人住 2 年后,非但相关的配套设施没有落实,物业管理费反而涨到了 3 元/平方米。刘先生找到理论,物业公司说“开发商说的不算数”, 收费是依据有关标准,并得到了物价部门的批准。而发展商则称 物业管理已移交,自己无权过问。 问题:(1)本案涉及到哪些法律关系? (2)刘先生是否应当按 照 3 元/平方米交纳物业管理费? (3)刘先生应如何维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 答:(1)本案涉及物业管理(2 分)与房屋买卖(2 分)是两种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是两个独立的民事 主体,相互之间不应为对方承担民事责任。(1 分) (2)应当(1 分),因为发展商无权承诺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 (2 分)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依据是有关物业服务的委托合同, 业主必须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2 分) (3)刘先生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2 分)由 于开发商没有完全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依据《合同法》第一 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3 分) 3. 2011 年赵先生在天环花园购买了一套三房二厅的住宅,但一 直没有入住。2014 年物业公司多次发出通知,催他补交物业服 务费,赵先生以未居住为由拒交。赵先生是通过银行贷款购买的 住宅,因生意失败,从 2015 年 3 月开始停止向银行供款。银行 随即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将房产拍卖来还贷款,张女士通过拍 卖取得了该房产。2016 年赵先生下落不明,物业公司要求新人 住的张女士补交赵先生欠下的物业费。 问题(1)赵先生以未居住为由拒交物业服务费是否成立,为什 么? (2)物业公司向张女士追索以前业主欠下的物业服务费的 做法是否成立,为什么? (3)你认为物业公司在此情况下如何维 护自己的权益? 答:(1)赵先生的理由不成立。(2 分)因为日 常所说的物业服务费严格意义上大多属于公共部位及公共服务 的收费,像保安、清洁、绿化和公用维修等,是为整个楼宇、整 个小区的服务,赵先生的房产会得到相应保值和增值。(2 分) 所以赵先生在收楼和拿到钥匙以后,非因房屋质量问题,就应当 缴纳物业服务费; (2 分) (2)物业公司不应当向张女士追索物业服务费。(2 分)首 先物业公司没有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本身有过错; ( 1 分)其次张女士通过拍卖取得了房产,自然无须对前手的 欠费负责; (2 分) (3)物业公司先应当直接要求赵先生履行其义务,而不是去消极 等待; (2 分)其次,物业公司可以根据其与赵先生所签订的物业管理 协议去诉诸法律,以法律的强制力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 分) 4. 2012 年 4 月的一天,何帆到佛山市南海区的顺境花园住宅小 区看望住在这里的父母。何帆开车到该小区后,发现地下停车位 已经没有位置了,他在物业服务公司人员的指引下将车辆停在了 小区的空地上。小区是封闭式管理,进出的外来人员和车辆都要 进行登记,何帆领取了停车卡,并在物业服务人员的要求下交纳 了 5 元的停车费。何帆离开小区时,发现车辆丢失了,何帆和物 业公司人员一起报了警,但车辆一直都未找到。在此情况下何帆 向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索赔,这时他发现政府有关部门并未批准物 业公司在此部位停车收费,物业公司也以自己并无收费资格,车 辆保管合同无效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1)本案涉及到法律关系主要有哪些? (2)物业公司是 否有权利用小区公共部位进行营利,为什么? (3)在本案中物业 公司以自己并无收费资格,车辆保管合同无效的意见能否成立, 为什么? 答:(1)本案主要涉及到两类法律关系:一是物业公司 与车主形成的车辆保管合同关系; (2 分)另一个是物业公司与收费主管部门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 (2 分)(2)无权,(2 分)因为小区公共部位已经摊人到业主所 购房屋的建筑面积中,所以小区全体业主拥有该部分的使用权, 物业公司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无权使用小区公共部位 进行牟利。(4 分)(3)不能成立,(2 分)因为行政法律关系和 民事法律关系性质不同,不能混淆在一起处理,有关物业公司对 车主的民事责任问题,只要运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则即可处理。 (3 分) 5. 8 岁的小萌和她外婆准备前往位于天山小区 15 号楼负一层的 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当两人行至小区 15 号楼东侧地下车库通道 门口时,楼顶顶部突然掉下冰块。“啊!”伴随着小萌的一声尖叫, 外婆回头看到小萌倒在地上,满头是血,四肢不断抽搐,外婆被 眼前这一幕吓坏了,她赶紧拨打急救电话将小萌送往医院救治。 因为此事,小萌的父母多次找到物业要求赔偿,物业实地查 看后发现,掉落冰块的屋顶是顶楼居民林某将露台封闭后建成的 违章建筑的屋顶,因此物业认为业主林某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 任,与物业无关。业主林某认为冰块坠落属于意外事件,和他也 无关。 问题: (1)小萌的父母要解决与物业公司的纠纷有哪些途径? (2)本案 应如何处理? 答:(1)可以通过协商、(2 分)调解、(2 分)诉讼 (.2 分)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顶楼业主林某和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1 分)自然人 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因顶楼业主林某私自搭建违法建筑,致 使其屋顶结冰砸到小萌,损害了小萌的健康权; (3 分)而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方,对业主林某私自搭建行为 没有及时制止,未尽到管理注意的义务,也存在一定过错。(3 分)两方的过错行为共同导致小萌伤残的损害结果,应当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2 分) 6. 陈军喜欢养花,经常把花盆放置在其外窗台上。一天,天气 预报称今日台风来临,让市民做好防台风准备。陈军因赶时间上 班,未将放在窗台上的花盆搬进屋内。中午台风来临,住在同楼 的黄佳放学回家,恰好走到陈军家的楼下,被台风刮落的花盆砸 中头部,当即昏倒在地,长平物业公司的巡逻保安员见状,忙把 其送往医院抢救。经医院抢救治疗痊愈,但花费数万元。见到黄 佳被砸伤的保安员证实花盆是从六楼陈军家掉下来的,另一位邻 居也证实,自己前几天去陈军家玩,陈军曾向其炫耀过这盆花如 何名贵。于是,黄佳父母找到陈军要求其赔偿损失,陈军则称花 盆不是他的,即使是他的,也是台风刮下来的,属不可抗力,不 同意赔偿。为此,黄佳的父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军赔偿损 失,并以管理不善为由将长平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问题:(1)本案的原告和被告分别是谁? (2)本案应由谁来承 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3)台风将花盆刮落是否属于不可抗 力?为什么? 答:(1)原告是黄佳(1 分),被告是陈军和长平 物业公司。(2 分) (2)应由陈军承担赔偿责任,(2 分)因为损害是由于陈军放置在 窗台上的花盆掉下来造成的,陈军未能妥善管理自家窗台上的花 盆存在着过错; (3 分)花盆是放在业主的专有权的范围,物业公司没有管理义 务。(2 分) (3)台风将花盆刮落不属于不可抗力,(2 分)因为不可抗力是指 不能预见,也不能避免的事件,在本案中台风来临前是有通知的, 陈军将花盆放在屋内等地方是完全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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