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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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教导处范文之文字规范推普周活动总结
教导处范文之文字规范推普周活动总结 为配合我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工作的开展,根据教语用〔2008〕1号文件《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1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全面实施‘一个目标、两条腿走路、三个结合、四项任务’的语言文字工作思路,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文化生产力,为构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作贡献”为指导思想,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进行了系列推广普通话的宣传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教师宣传活动 1.思想动员。学校召开了“乐山一中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动员大会”。会上,分管校长阐明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及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重要性;详细传达了乐山市教育局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动员会议精神;重点宣讲了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文件川教〔2006〕133号《关于做好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补充通知》提出的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即“三重”和“三纳入一渗透”要求,以及具体创建规定和评估内容;指出本项创建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周期长、创新性强、范围广、难度大;提出“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人人有责”,要求全体教师“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 2.法制宣传。学校办公室复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225份,供全体教师人手1份;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校长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对两个法律、法规中关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内容作了讲解。 3.组织强调。学校党委书记多次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宣传推广和使用规范字的意义。 4.领导示范。校级干部、中层干部,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自觉带头讲普通话,使用规范字;教学口、德育口的领导,在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中,制定了若干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的规定;教导主任马文放同志年龄已58~59岁,坚持带头讲普通话。 二、学生宣传活动 1.学生动员。团委书记作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的国旗下的讲话,对全校4300多名学生进行了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动员。讲话希望:在课堂上,教师用普通话授课,学生用普通话回答;在课堂外,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交流都使用普通话。教师的教案、板书、作业批改、评语、试卷制作等使用规范字;学生写作业、答卷、书面表达时使用规范汉字,不用繁体字、异体字和废止的简化字。积极参加各项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2.学生活动。在学校开展的“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中,通过举办“庆五·四、迎奥运、树新风”演讲比赛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手抄报比赛,大力在学生中掀起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热潮。参加组织活动的有学校团委、政教处、各年级组、语文教研组、学生会学习部。采取各班初赛、年级复赛、全校决赛等形式,将推普工作寓于实践活动,收到明显效果。 三、打造校园文化 工会、学校校长办公室制定了大型显示牌“普通话同青春携手·规范字与时尚并肩”、“规范仪容·注重礼仪”学生仪容仪表要求标示牌矗立在前后校门;“积极普及民族共同语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宣传牌立于后校门至行政楼的通道入口处;“普通话是我们的校园语言”的标语张贴南、中、北等主要教学楼;在学校行政楼底楼两侧的墙柱上张贴着“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的温馨提示。 语文教研组黑板报推出了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专刊”。主要介绍或回答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含义;国家关于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方针政策;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要求。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