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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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编安吉县第二小学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审批管理制度(三)
安吉县第二小学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审批管理制度 安吉县第二小学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审批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会议精神和学校党委、行政部署,为加强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教职工外出被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全体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实施教职工外出审批制度。 一、审批范围 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批准的,在安吉县以外举行的各类会议、联系工作、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学术交流等。 二、审批内容 教职工公务外出审批内容包括公出事由、目的地、途径地、交通工具、组织机构、外出人员、日程安排、课务协调等。 三、审批程序及要求 1.公出人员需提前如实填写《安吉县第二小学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和校长逐级签字批准后方可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外出参加活动。 2.《安吉县第二小学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审批表》一式二份,办公室和财务报销各执一份。集体外出人员填写在一张表上。 3.公出教师一律凭《安吉县第二小学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审批表》、活动通知、车票等相关票据按上级统一规定的补助标准报销。组织单位明文规定费用标准的,学校按文件规定据实报销。 4.外出学习活动没有明确目的及实质性内容的,前往目的地实际情况与学习内容不相符合的,无隶属关系的各类组织举办的外出活动以及因工作需要不宜外出学习的一般不予审批。 四、相关要求 1.经批准外出的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原审批的内容执行,逾期未返校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并执行学校考勤管理办法。 2.教职工在准假外出前,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3.外出教师回校后要马上向相关领导汇报学习培训情况,并根据要求写出汇报材料。 4.外出活动必须强化安全意识,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5.凡隐瞒实情,未获批准擅自外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安吉县第二小学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审批表 附件:安吉县第二小学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外出审批表 编号: 教师 事由 组织 机构 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出行 方式 途径地 课务 安排 □自行调课□教务处统一调课□其他(说明: )分管领导签字 月 日 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 月 日 说明:1.此表需在外出前3天如实填写;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办公室存档,一份交财务室用于报销差旅费等。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