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班主任家访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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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班主任家访制度二

学校规章制度之班主任家访制度二 ‎ ‎  为了不断提高德育工作水平,认真履行我校的班主任岗位职责,进一步增强班主任对学生情况的全面了解,加强班主任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交流,使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  一、家访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联系的有效方式,是班主任与学生家长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两者之间的相互配合、协调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每位班主任s老师都应重视做好家访工作,每学期要达到班级人数一半以上。‎ ‎  二、家访必须分层次、有目的地进行。对不同类型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到区别对待、及时家访。学生在校的学习、纪律、思想品德等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地采用适当的方式告诉家长,让家长真正地了解学生在校的表现,同时及时了解学生在家表现。对存在的问题与家长商量,及时解决。要注意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和积极性。‎ ‎  三、尊重家长,重视家长的意见。对家长所提意见要全面调查、了解、分析。正确的意见虚心接受,好的意见或建议应及时反映给学校,以利于学校工作的提高。家长因不了解学校具体情况而提出的偏激或不正确的意见,要加以耐心、诚恳的解释,让家长给予理解和谅解。‎ ‎  四、家访可通过家长到校、电话、手机短信、信件、网络等形式进行,征得家长同意后,方可上门家访。‎ ‎  五、班主任如在上班时间家访,不能以家访为由耽误课或串课,不能和学校安排的活动相冲突。‎ ‎  六、各年级每学期对本级部班主任老师的家访情况进行总结,对不能完成家访任务的班主任要给予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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