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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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范文模板
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范文模板 一、运前准备工作 (一)做好物资保障。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测维护,保证 运力充足,优先选择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交通运输工具投入运 营。为客运站场、交通运输工具工作人员配备消毒剂、手持体温 检测仪。 (二)强化人员培训。加强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消毒、 通风等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疫情 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做好乘客信息登记。对乘坐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和客运 包车、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船舶、飞机等出行的乘客,相关交 通运输经营者应当通过购票环节申报和扫描二维码网上申报等 方式,采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运行中卫生管理 (一)铁路。 1.通过售票控制乘客数量,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 2.在火车站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 高于 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 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增加候车室和旅客列车卫生间等公用设施清洗消毒频次, 有条件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4.旅客列车载客前应当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座椅套等纺织 物应当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5.保障候车室和旅客列车车厢空调系统正常,以最大新风量 运行。 6.乘客、乘务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 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旅客列车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在适当位置设立应急区 域,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乘客。 8.旅客列车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 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 理。 9.在车站电子屏、旅客列车车厢滚动电子屏和广播等开展卫 生防护知识宣传。 (二)道路客运。 1.合理组织运力,通过售票、包车团组人数限制,控制乘客 数量,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 2.在汽车客运站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 检测,具备条件的汽车客运站设置应急区域,高于 37.3℃的乘 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 处理。 3.增加车站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 池配备消毒液。 4.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座椅套等 纺织物应当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5.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 内空调,开窗通风。若使用空调系统,应当增加清洗消毒频次。 适当提高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的频次,对客车进行通风换气。 6.乘客、乘务员和驾驶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 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 仪,将车厢后两排设置为应急区域,使用简易窗帘(盖布)遮挡, 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乘客。 8.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 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 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9.在汽车客运站和客运车辆上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 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三)水路客运。 1.合理组织运力,通过售票控制乘客数量,尽可能安排乘客 隔位、分散就坐。 2.在客运码头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检 测,具备条件的客运码头设置应急区域,高于 37.3℃的乘客应 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 理。 3.客运码头增加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 洗手池配备消毒液,保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定期对座椅等公用 设施消毒。 4.有条件的船舶,可在内部咨询台或服务台配备速干手消毒 剂;船舶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船舱、驾驶台等重要场所表面进 行清洁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当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 处理。 5.船舶行驶过程中,应当使用最大通风量;气温适合的,建 议船舱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6.乘客、船舶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 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7.优化服务流程,简化餐食供应。 8.船舶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在适当位置设立应急区域, 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乘客。 9.船舶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 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10.在客运码头和船舶上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 护知识宣传。 (四)民航。 1.如条件允许,在乘客值机时,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 2.在机场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出港乘客进行体温检测, 高于 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 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在值机柜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4.增加客舱乘客经常接触的客舱内物体表面、盥洗室等公用 设施擦拭清洁消毒频次。座椅套等纺织物应当保持清洁,并定期 洗涤、消毒处理。 5.检修保障候机厅和机舱空调系统正常,加强空气流通。航 空器飞行过程中,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加强通风;地面运行期 间,使用 apu 系统的气源进行通气。 6.客舱乘务员佩戴口罩,可携带含醇类消毒湿巾。乘客佩戴 口罩,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 肘臂遮挡等。 7.通过控制登机时间减少乘客在客舱等待时间。优化服务流 程,简化餐食供应。 8.机舱宜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在后舱设置应急区域,临时 隔离出现发热、干呕等症状乘客。条件允许时,对发热乘客原座 位周围前后左右排的乘客配发口罩,并禁止各舱位间人员流动。 9.对乘客呕吐等状况,必要时使用机载防疫包,按程序进行 操作。 10.在候站楼电子屏、航空器客舱和座椅后面液晶屏等开展卫 生防护知识宣传。 (五)城市公共汽电车。 1.根据客流情况,合理组织运力,降低车厢拥挤度。 2.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 内空调,开窗通风。若使用空调系统,应当增加清洗消毒频次。 3.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4.乘客、乘务员和驾驶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 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5.车辆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 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6.在车厢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六)城市轨道交通。 1.根据客流情况,合理组织运力,降低车厢拥挤度。 2.在城市轨道交通站增加体温测量设备,对进站乘客进行体 温检测,高于 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 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增加城市轨道交通站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 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站厅卫生间等公用设施配备速干手消 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4.列车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5.加强设备巡检,保障站台和列车车厢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6.乘客、与乘客接触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人员佩戴口罩, 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 臂遮挡等。 7.城市轨道交通站宜配备消毒剂,站内或到站列车上的乘客 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 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8.在城市轨道交通站厅和列车车厢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 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七)出租汽车。 1.车辆每日出行载客前应当对车辆内部进行清洁消毒。 2.司机携带含醇类消毒湿巾,增加车门把手等部位的清洗消 毒频次。 3.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关闭车 内空调,开窗通风。 4.司机佩戴口罩,提醒车上的乘客佩戴口罩并减少交流,打 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5.车辆宜配备消毒剂,乘客呕吐时,采用消毒剂对呕吐物进 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并使用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6.通过车载广播、汽车座椅背面张贴宣传海报或提示性标语 等方式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5、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 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 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 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 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 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 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 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 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 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 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 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 2 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 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 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 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 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 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 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 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 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 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 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 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 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 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 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 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 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 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 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 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 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 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 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 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 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 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 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 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 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 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 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 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 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 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 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 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 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 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 (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 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 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 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 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 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 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 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 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 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 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 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 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 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 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 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 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 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 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 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 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 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 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 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 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 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 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 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 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 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 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 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 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处理方法为:用 3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或 0.5%过氧乙酸棉球 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 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 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 回家。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