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违章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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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违章处罚标准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违章处罚标准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努力实现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 文明施工目标,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打造名牌企业,确保人身、设备机械、环境 安全,规范施工行为,现依据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 生产奖罚规定》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 理违章处罚标准》。所有参加工程项目建设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1 总则 1.1 各项目、各专业事业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 全生产方针,坚定除不可抗拒的因素,所有的事故只要通过我们的努力是可以避 免的信心,采取科学预防和严格管理,保障员工(包括外协工)在施工过程中的 安全与健康。实现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 1.2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认真落 实各级人员的安全施工职责及奖罚激励机制。 1.3 违章和事故主要发生在施工过程和施工的班组,重点抓好班组安全 管理和施工的过程管理。 1.4 本规定的处罚范围除本规定内容外,还包括:业主单位、监理部、 公司以及地方政府来现场安全检查,日常巡查发现的不符合的问题,(业主单位、 监理部以及地方政府来现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不符合项对我单位进行的处罚,我 单位将在上述单位的罚款基础上,进行加倍处罚)。各单位自检发现的问题,自行 处理,不属本标准的范围。 1.5 对在施工中查出的违章、违纪、脏、乱、差现象和发生事故,除处 罚外,还可用文字或照片、录像记录曝光。 2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违章违纪处罚标准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违章违纪处罚标准 序号 违章违纪行为 责任人 罚款 (元) 备注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安全 防护用品、用具 违章者 200 安全帽、安全带、眼 镜、面罩、手套等 2 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着装(包括鞋子) 违章者 100 着工装、工作鞋 3 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未使用漏电保护器 施工负责人 100 机械或电动工具管 理单位负责人 4 垂直攀登不使用攀登自锁器 违规者 200 5 在横梁上移动或作业不设安全扶手绳 施工负责人 200 该项目施工负责人 6 特殊悬空作业未使用双道保护措施 施工负责人 100 该项目施工负责人 7 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起重工具未定期检 查 施工负责人 200 施工队长 8 施工队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施工负责人 300 9 各种安全例会无记录、无签名或不开展 各级负责人 100 10 应设安全监护人未设安全监护人 施工负责人 200 该项目施工负责人 11 单项工程开工前未检查确认安全施工 条件 施工负责人 200 该项目施工负责人 12 安全防护设施未设置就施工 违章指挥者 300 (无安全确认表) 13 调换工种或休息六个月及以上或新入厂人 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安排上岗 违章指挥者 200 14 安排未经体检人员上岗 违章指挥者 200 15 不参加作业指导书交底或不签字 违规者 100 违反管理规定和公 司规章制度 16 不按作业指导书施工 违规者 200 17 无作业指导书或措施进行施工 施工负责人 200 该项目施工负责人 18 擅自修改作业指导书 施工负责人 300 该项目施工负责人 19 未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违规者 200 20 安排未参加作业指导书交底人员施工 施工负责人 300 该项目施工负责人 21 搭设大型脚手架、特殊脚手架、大型模板施 工或其它高危作业无安全专项方案或未编 制作业指导书 技术负责人 300-1000 22 不按规定办理安全作业票 技术员 200 23 作业指导书中无危险辩识及控制措施 编制者、 审批者 200 24 擅自进入危险施工区(有警戒线或警告标 示) 违章者 100 25 酒后进入现场或酒后驾车 违章者 500 26 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违规者 200 27 在禁火区域动火作业未办理作业票 技术员 200 28 项目部、事业部、施工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 查 经理、队长 200 29 在危险场所或危险设备上未设置安全标志 施工负责人 200 项目部或施工队负 责人 30 在禁烟区域吸烟或现场流动吸烟 违规者 100 31 高处作业抛掷物件 违章者 300-1000 32 高处作业不走安全通道随意攀爬 违章者 200 33 随意在脚手架、管道或设备上生根作吊物点 违章者 200 34 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未挂牌就使用 施工负责人 100 该项目施工负责人 35 未经批准拆动或切割脚手架 违规者 300 36 脚手架间距、步距、连墙件、剪刀撑、斜撑 等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负责人 200 37 两步距高以上的脚手架不搭设爬梯 违规者 100 38 使用不合格的脚手板或使用钢模板当脚手 板 违章者 100 39 脚手板不绑扎或探头板,超过两米板中间无 支撑横杆 违章者 200 40 脚手架管搭接接头未错开 违章者 100 41 斜道的搭设坡度和防滑条间距不符合规定 违章者 100 42 脚手架工作层未铺设脚手板和搭设栏杆 违章者 100 43 不走安全通道攀爬管道、设备和脚手架 违章者 200 44 骑、靠在脚手架或栏杆上休息 违章者 100 45 单、双排脚手架未与结构连接 违章者 200 46 搭设、拆除大型脚手架未设置安全警戒区和 监护人 施工负责人 200 该项目施工负责人 47 吊物井架、吊笼、施工电梯接料平台口无防 护栏杆和门 施工负责人 200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区负责人 48 使用破损的梯子或使用时无人监护 违章者 100 49 重大类施工或高危作业无票施工 违章者 300 50 大型吊装机械无安全准用证就使用 违章指挥者 500-2000 51 强令工人冒险违章作业 违章指挥者 1000-2000 52 拒不接受或推诿隐患整改 整改责任人 1000-2000 53 隐患整改反馈不及时 整改责任人 200 54 不服从安全管理侮辱、漫骂安全管理人员 违规者、所 在单位 500-3000 55 不召开站班会 班长 100 56 安排有禁忌症人员上岗 违章指挥者 400 57 不按施工平面图布置,无申请乱堆乱放 责任人 200 58 吊笼、电梯客货混装 操作者 100 59 开挖士方无申请,乱运乱倒 施工负责人 400 60 井架、吊笼、电梯出入处未搭设安全通道 施工负责人 300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区负责人 61 井架、吊笼、电梯超载 操作者 600 62 机械无安全保护装置或失灵 施 工 负 责 人、操作者 600 机械管理单位负责 人 63 机械无安全防护装置或损坏 施 工 负 责 人、操作者 400 机械管理单位负责 人 64 机械无信号装置或失灵 施 工 负 责 人、操作者 200 机械管理单位负责 人 65 电焊机进行串联接地 违章者 100 66 电动机械未进行接零或接地保护 违章者 100 67 氧、乙炔气瓶同储一室 施工负责人 400 68 在刀闸上桩头接线 违章者 100 69 在刀闸上挂脚接线,不使用插头、直接用线 头插入插座取电 违章者 100 70 一闸多机 违章者 100 71 用铁丝、铜丝、铝丝代替熔断丝 违章者 100 72 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使用塑料绞织线 违章者 100 73 刀闸、接线盒、电源线裸露 管理者 100 74 孔洞、沟道、窨井无防护 施工负责人 200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区负责人 75 平台、屋面、坑无防护 施工负责人 200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区负责人 76 未经允许移动安全警示标志 违规者 200 77 玩弄或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 违规者 200 78 蹲、坐在无防护的平台、屋面、孔洞、沟、 坑的边缘 违章者 100 79 在金属容器、隧道、窨井内或潮湿的地方施 工未使用行灯 违章者 200 80 在金属容器内用焊把或割刀作照明 违章者 100 81 未经批准断路、停水、停送电 违规者 200 82 设备、机械、材料、工器具、不按指定位置 堆放 施工负责人 100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 区负责人 83 夜间作业无照明或照明不足 施工负责人 100 该项目施工负责人 84 起吊重物棱角、快口不保护 违章者 300 85 用葫芦链条捆绑或起吊重物 违章者 400 86 起吊易滑落重物不打空转 违章者 400 87 起吊不规则物件不用溜绳 起重指挥者 200 88 用葫芦抛锚重物链条未锁 违章者 200 89 起吊重物使用有扭节的钢丝绳 违章者 100 90 起重机械和工器具未经批准超铭牌使用 施工负责人 500 使用单位负责人 91 在起吊重物下通过、逗留或工作(无措施)违章者 100 92 起吊物上浮置物未清除就起吊 违章者 100 93 塔吊、履带吊工作完毕吊臂未放置到防风位 置 违章者 100 94 龙门吊工作完毕后未夹紧夹轨钳 违规者 100 95 履带车辆行使砼路面无保护 违章者 500 96 废料、垃圾不及时回收或乱放 施工负责人 100 97 乱丢烟头、纸片、焊条头、棉纱头和垃圾 责任区负责 人 100 98 野蛮作业污染损坏墙面、地面、设备 责任区负责 人 100-1000 赔偿除外 99 在道路、平台、走道上搅拌水泥沙浆 违规者 100 100 高处清理垃圾乱抛乱撒 违规者 200-500 3 处罚管理 3.1 本细则的处罚权和解释权归安全监察部负责。各项目部、事业部(专 业队)专职安全员可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本细则的处罚权。对违反安规及其他相 关安全规定的,比照本处罚标准进行相应处罚。 3.2 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罚款,对违章、违纪人员的罚款,以及扣除 的安全责任保证金一律进入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 3.3 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违章、违纪人员的罚款由安全监察部开据罚 款通知单,被罚单位或个人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将罚款交到所属项目部财务部,并 将缴款凭证交安全监察部,逾期不交加倍罚款;拒不交的,从受处罚人员所在单 位工程款中扣除五倍罚款。 此经济处罚不代替行政追究,行政追究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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