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级下册数学教案 因数和倍数 北京版 (9)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五年级下册数学教案 因数和倍数 北京版 (9)

‎《因数和倍数》教学设计与评析 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理解因数和倍数的意义,体会因数和倍数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 ‎2.过程与方法:结合整数除法算式,通过观察、比较、分类,初步理解因数和倍数的意义;结合实例,在交流中体会因数和倍数是相互依存的;‎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培养学生思维的深刻性和严谨性,提高学生的思辨能力以及推理的能力。‎ 教学重点:‎ 理解因数和倍数的意义,体会因数和倍数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 教学难点:‎ 体会因数和倍数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 教学准备:‎ 多媒体课件、练习纸、板书等。‎ 教学过程:‎ 一、谈话引入,揭示课题 ‎(课前活动:介绍同桌)‎ 向别人介绍同桌时,不能单独说A是同桌。因为同桌表示的是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比如,A是B的同桌,反过来B是A的同桌,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在数学中,也有描述两个数之间关系的概念,比如我们今天要学习的因数和倍数。‎ ‎【意图:借助“同桌”关系谈话引入,使学生初步体会相互依存的关系,为后续因数和倍数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作铺垫。】‎ 二、比较分类,形成概念 ‎(一)出示例1整数除法算式,观察比较并分类 ‎12÷2=6‎ ‎8÷3=2……2‎ ‎30÷6=5‎ ‎19÷7=2……5‎ ‎9÷5=1.8‎ ‎26÷8=3.25‎ ‎20÷10=2‎ ‎21÷21=1‎ ‎63÷9=7‎ ‎1.小组讨论,并分类。‎ ‎2.小组汇报:一共分成几类?分别是哪几类?‎ 预设1:分三类(商是整数而没有余数、商是整数而有余数、商是小数)‎ 预设2:分两类(根据算式呈现的形式分为:商有余数、商没有余数)‎ 预设3:分两类(算式各部分都是整数、商是小数)‎ 预设4:分两类(商是整数而没有余数、商是整数而有余数)‎ 小结:四个小组都是根据商的特点进行分类。分类的结果不同,是因为分类的标准不同。‎ ‎3.统一分类标准 设问:算式“9÷5=1.8”的结果还可以怎么表示?(9÷5=1……4)反过来,算式“8÷3=2……2”的结果还可以怎么表示?(8÷3=2.66…)‎ 小结:这两类算式可以相互转化为同一种形式,就可以归为同一类。所以一共可分为两类,分别是商是整数而没有余数、商是整数而有余数。‎ ‎【意图:在概念的引入阶段,应该给学生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让学生把除法算式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再交流分类的情况。学生分类的结果不同,是因为分类标准不同,因此教师应当适当引导学生统一分类标准,突出“商是整数而没有余数”的共同属性,为引出概念作铺垫。】‎ ‎(二)突出算式特征,初步理解因数和倍数的意义 ‎1.根据算式特征,引出概念 这节课我们主要研究第一类,在整数除法中,如果商是整数而没有余数,也就是被除数除以除数能得到一个整数且没有余数,我们就说被除数是除数的倍数,除数是被除数的因数。(齐读并理解)‎ ‎2.结合算式,举例说明概念 设问:12÷2=6,在整数除法中,它的商是整数而没有余数。那么你能得出什么关系?‎ ‎(12是2的倍数,2是12的因数;12是6的倍数,6是12的因数。)‎ 追问:被除数和商也有这样的关系吗?为什么?‎ ‎(因为12÷2=6可转化为12÷6=2,所以12是6的倍数,6是12的因数。)‎ 小结:被除数是除数和商的倍数,除数和商是被除数的因数。‎ ‎(因为12÷2=6,所以12是2和6的倍数,2和6是12的因数。)‎ ‎3.体会因数和倍数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 设问:能不能说12是倍数,2和6是因数?‎ 小结:因数和倍数表示的是两个数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 ‎4.巩固概念及其关系 小组交流,说一说剩下的4个算式中,谁是谁的倍数,谁是谁的因数。‎ ‎【意图:在分类活动中,由具体到抽象引出概念;引出概念后,再由抽象回到具体,举例说明概念。这样的思维转换过程有利于学生认知概念,切实掌握概念。同时在交流中认识到因数和倍数是表示两个数的关系,构成因数或倍数关系的两个数是相互依存的,不能孤立存在。这就更清晰地揭示了概念的本质,是学生对概念的内涵获得更深刻、更全面的理解。】‎ 三、 加强辨析,巩固概念 ‎1.提供正反例证,逐步内化概念 判断下列各题,并说明理由。‎ ‎①1.5÷3=0.5,3是1.5的因数。‎ ‎(错误。理由:概念的首要前提是“在整数除法中”。)‎ ‎②67÷8=8……3,67是8的倍数。‎ ‎(错误。理由:在整数除法中,如果“商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才能找到相应的关系。)‎ ‎③52÷4=13,52是13的因数,13是52的倍数。‎ ‎(错误。理由:在整数除法中,如果商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被除数是除数和商的倍数,除数和商是被除数的因数”。所以,52是13的倍数,13是52的因数。)‎ ‎④6×11=66,66是11的倍数,11是66的因数。‎ ‎(正确。理由:“乘法和除法互为逆运算”。因此6×11=66可以转化为“66÷11=6”,从而根据概念得出相应的关系。)‎ ‎⑤100÷25=4,100是倍数,4和25是因数。‎ ‎(错误。理由:“因数与倍数是相互依存的”。所以,100是25和4的倍数,25和4是100的因数。)‎ ‎⑥a÷b=c(b不为0),a是b的倍数,b是a的因数。‎ ‎(错误。理由:当a、c是小数时,a和b不存在这样的关系。)‎ 设问:在第⑥题中,0呢?比如0÷2=0,根据概念,可以得出什么关系?(0是2的倍数,2是0的因数。)‎ 小结1:但是如果把0考虑在内,后面很多问题就失去讨论的价值。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本单元我们只在非零自然数中讨论。‎ 追问:第⑥题可以怎样修改?(abc都是非零自然数)‎ 小结2:今天所学习的概念也可以用字母来表示。判断或者运用时,我们都要回到概念本身,寻找依据,同时要注意本单元的研究范围是在非零自然数中。‎ ‎【意图:在概念形成之后,以反激正,呈现变式和反例,在每个例证中分层解析概念,细化概念,目的是使因数和倍数的非本质属性层层剥离,进一步凸显它们的本质属性,从而使学生对概念的认识不再停留于字面,进而深化对概念的理解。最后运用另一种形式描述、呈现概念,将概念符号化,使学生的思维达到更加概括化的程度。】‎ ‎2.观察数据特征,灵活运用概念 下面的4组数中,谁是谁的因数?谁是谁的倍数?‎ ‎4和24, 26和13, 75和25, 81和9.‎ 小组交流并汇报。‎ ‎(例:因为24÷4=6,所以24是4的倍数,4是24的因数。)‎ 补充:24和48.‎ 设问:同样是24,怎么一会儿是倍数,一会儿是因数?‎ 小结:因数和倍数是表示两个数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关键看24和哪个数在一起,同时要说清楚谁是谁的因数,谁是谁的倍数。‎ ‎【意图:通过观察数据特征培养学生的数感。同时引导学生结合概念本身,寻找理论依据,而非脱离除法算式泛泛而谈,从而达到灵活运用概念的程度。最后补充“24和48”这组数据,目的是再一次强化相互依存的关系,强调数学语言表述的规范化。】‎ 三、 联系旧知,区分概念 ‎(一)区分新、旧知识中的“因数”‎ 设问:以前学习过的“因数”指的是什么?‎ ‎(乘法算式中两个相乘的数,都叫“因数”。它是一个数的名称。另外,除了整数“2×7=14”以外,还可以是小数“0.2×0.7=0.14”。)‎ 追问:我们今天学习的“因数”有什么不一样?‎ ‎(意义不同,研究范围不同,表示两个数之间的关系。)‎ 小结:就像语文当中的“一词多义”,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区分。‎ ‎(二)区分新、旧知识中的“倍数”和“几倍”‎ 设问:我们还接触过“倍”,表示什么意义?‎ ‎(“倍”是表示两个同类数量相除的商。它也是一个数。同样的,它既可以是整数,也可以是小数。例:苹果有6kg,梨有3kg,苹果的重量是梨的几倍?梨的重量是苹果的几倍?)‎ 追问:我们今天学习的“倍数”有什么不一样?‎ ‎(意义不同,研究范围不同,表示两个数之间的关系。)‎ 小结:我们今天所学习的因数和倍数,与以前的乘法算式中的“因数”,以及解决问题中的“几倍”,不仅意义不同,研究范围也是不同的。更重要的是,今天所学的因数和倍数是指两个数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 ‎【意图:个别认知经验会对学生造成一定的干扰作用。在确保概念稳定形成与内化之后,再来联系以前学过的乘法算式中的因数、还有实际问题中“几倍”的问题,通过对比加以区分。以前的因数是乘法算式中的一个名称,“几倍”是指两个同类数量相除得出的结果,都是一个数,而今天学习的因数和倍数是两个数之间的关系。它们意义不同范围不同。以此消除原有认知经验对学生造成的干扰作用。同时也对新旧知识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五、课堂总结,全面理解概念 ‎(一)谈谈这节课有什么新认识?‎ ‎1.什么是因数、倍数?举例说明。‎ ‎2.它们有什么关系?‎ ‎3.本单元的研究范围是什么?‎ ‎4.今天所学,与以前的“因数”和“几倍”有什么区别?‎ ‎(二)提出问题,为下一节课“找因数”作铺垫 从12÷2=6中能找到12的两个因数:2和6。12只有这两个因数吗?为什么?‎ 三、 板书设计 ‎ 因数和倍数 ‎(非零自然数)‎ 在整数除法中,‎ 如果商是整数且没有余数, ∵a÷b=c(a、b、c为非零自然数)‎ 则被除数是除数(商)的倍数, ∴a是b和c的倍数,‎ 除数(商)是被除数的因数。 b和c是a的因数。‎ ‎∵12÷2=6 → 12÷6=2‎ ‎ 12是2的倍数 12是6的倍数 ‎ 2是12的因数 6是12的因数 ‎∴12是2和6的倍数,2和6是12的因数。‎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