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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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解读
《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 》 解读 《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 》 解读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8 年的要求,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各级领导的关注、指导和鼓励下,由主编单位( 城市建设 研究院)会同参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青岛市城市园林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共同编制了《城市 园林绿化 评价标准》 ( GB/T50563 , 下称 “ 评价标准 ” ), 去 年 12 月通过了专家评审,今年 5 月 31 日颁布 , 12 月 1 日起执行。 《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 》 解读 “ 评价标准 ” 是以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国家标准,规范共分 5 章 :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评价内容及方法; 5 评价等级。 本规范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和负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 评价标准 ” 是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目标和行动指南 , 是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术语 园 林: 在一定地域内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因地制宜地改造 地形 * 、 整治水系 * 、栽种植物 * 、营造建筑 * 和布置园路 * 等方法创作而成的优美的游憩境域。 绿化 : 栽种植物以改善环境的活动。 * 城市不可能成为森林:( 1 )城市用地性质(建设用地)决定;( 2 )森林城市与园林城市有本质区别(文化性);( 3 )巨大浪费;( 4 )森林是一个在 5000 到 8000 公顷宽的地区能自给自足的完整的生态系统 * ,森林郁闭度 必须 达到 70% 。 * 城市园林绿化的指导性纲领 (1) “ 评价标准 ” 是 城市 园林绿化 的发展目标和行动指南:本规范包括了城市 园林绿化 * 、城市环境 * 和基础设施建设 * 等多个领域,涵盖了规划 * 、设计、建设、管理等多个层面。总结和采纳了我国城市 园林 绿化多年来成熟的的研究成果和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归纳了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的不同发展水平,参考了相关的国际标准,阐明了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各阶段的目标,体现了现代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方向,将成为各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行动指南。 城市园林绿化的指导性纲领 (2)“ 评价标准 ” 实现了城市园林绿化评价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填补了对于城市环境起到重要作用的园林绿化评价的空白点。现行我国各城市执行或依据的与城市环境相关、冠以 “ 国 ” 字头的评价方法或 “ 标准 ” 很多,(如《 国家园林城市 标准》、《国家生态 园林城市 标准》、《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等,对于促进城市环境建设都起到了积极的意义,特别是《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已经成为许多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 “ 纲领 ” 。 城市园林绿化的指导性纲领 这些 “ 标准 ” 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家标准,存在着定义模糊、统计口径及标准不统一、操作困难等问题。在 城市建设 快速发展的今天,建立一套科学评价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正确引导城市园林绿化健康发展、全国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已成为当务之急。 “ 评价标准 ” 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园林绿化评价将 统一口径和标准化,将 从部门的 “ 评比活动 ” 向行业的 “ 等级评价 ” 转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城市园林绿化的指导性纲领 (3)“ 评价标准 ” 实现了城市园林绿化评价的全等级覆盖,所有设市城市均可找到自己的绿化评价位置,利于全面促进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持续发展:国内现行的相关 “ 标准 ” 不能全面反映出园林绿化发展的持续过程,仅仅可以把城市分成两类:达到标准的和不达到标准的,不利于园林绿化建设的科学和持续发展。 “ 评价标准 ” 建立了城市园林绿化的分级( 4 级),全国所有的设市城市均可 按 标准对号入座,找到差距所在。同时,还将实现由原来的 “ 为评比而评价 ” 向 “ 不评比可评价 ” 的本质转变,利于全面促进城市园林绿化行业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 城市园林绿化的指导性纲领 (4)“ 评价标准 ” 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向节约型、低碳型、生态型、和谐型和功能完善型发展: ① 节约型园林( 按照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循环和合理利用的原则,在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养护管理和健康持续发展等各环节中最大限度节约各种资源和资金,提高资源和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和浪费,获得最大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 城市园林绿化的指导性纲领 ② 低碳园林: 碳源(生产、生活中所产生的二氧化碳)和碳汇(林地、草地、湿地、农田耕地、经过恢复的退化土地以及园林绿地等所吸收的二氧化碳)之间的差额较低甚至接近零的 园林 。 1 株乔木每天平均吸收二氧化碳 33kg 。固碳释氧量乔木前五名:榆树 、 文冠果 、 火炬树 、 糖槭 、 银中杨。灌木前五名:黄刺玫、紫丁香、接骨木、树锦鸡儿、榆叶梅。 ③ 生态园林: 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如互惠共生,生态位、物种多样性竞争、化学互感作用 城市园林绿化的指导性纲领 等),继承和发展传统园林的理念,建设多层次、多结构、多功能、科学的植物群落,建立人类、动物、植物相互联系的新秩序,达到生态美、科学美、文化美和艺术美。应用系统工程原理发展园林,使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同步发展,实现良性循环,为人类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生态环境。 生态园林具有三个重要内涵(园林景观性、改善环境的生态效应性、生态结构的合理性)。 * ④ 和谐型 园林: 具有生态和谐、园林与人类和谐(相亲),园林与环境和谐(相融),城市与农村绿化和谐(相同),植物间和谐(相生), 城市园林绿化的指导性纲领 植物与其他生物间的和谐(相容),植物与非生物间的和谐(相合)等特点。 由于受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限制,城市绿地面积及比例不可能无限扩大。许多城市绿地面积增长的主体大多借助于一些滨河绿带、 * 郊野公园和山地公园等一些与城市建设用地临界的土地。 所以,当城市绿地面积增长到一定数量后将面临的主要问题 : ( 1 ) 如何提高土地利用率 ;( 2 ) 如何提高绿地质量 ; ( 3 ) 如何提高绿地系统均衡性 ;( 4 ) 如何完善绿地系统综合功能等。 城市园林绿化的指导性纲领 城市园林绿化质量的提升往往比数量的增长难度更大、情况更复杂,意义也更重大而深远。一些城市虽然绿地指标较高,但是在绿地的品质方面距离生态 、景观 、文化、艺术的要求以及日益提高的城市居民文化娱乐、情操陶冶等诸方面都具有较大差距。所以 ,在 建立 了 一套涵盖园林绿化 “ 质 ” 与 “ 量 ” 评价体系的 “ 评价标准 ” 后 ,我国园林绿化行业 的 发展必将由 “ 快中求好 ” 向 “ 好中求快 ” 的发展模式转变,对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向节约型、低碳型、生态型、和谐型和功能完善型发展具有突出意义。 “评价标准”的主要使用者 “ 评价标准 ” 不能等同于一般的技术标准或管理标准,它是包含有技术与管理要素的一个综合性国家标准,使用者主要是有管辖权的各级 园林绿化 主管部门。 (1)“ 评价标准 ” 是为 城市 园林绿化 管理者乃至城市管理者制定的,是管理者用来评价一个城市 园林 绿化综合水平、各类绿地建设管理水平,与城市园林绿化相关的生态环境水平和市政设施建设水平的重要依据,是管理者用于行使管理职能和评价管理职能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据。 “评价标准”的主要使用者 (2)“ 评价标准 ” 也是为城市规划者制定的。城市规划者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 系统规划 》中,可以依据 “ 评价标准 ” 的规范,合理优化城市环境格局,确定一个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目标、方向和环境品质。 (3)“ 评价标准 ” 可以引导 设计 者把握城市园林绿地的设计理念和科学发展方向,坚持生态优先和以人为本的目标和原则,避免长官意志干扰,获得最佳宜居环境,实现和谐园林。 “评价标准”适用范围 (1) 设市 城市 : “ 评价标准 ” 主要针对国务院确定的设市城市,不包括市辖县,对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 ( 即县城 ) 和县以下的建制镇 ( 即县辖建制镇 ) 的评价将按照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管理办法实施。 (2) 城市市域、规划区和建成区: “ 评价标准 ” 涉及城市的市域(市区)、规划区和建成区三个层面,规定以建成区为主。 “评价标准”适用范围 三个层面的划分既考虑到了城乡一体化的 园林绿化 发展趋势,又考虑到与目前的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所采用的方法和口径对应衔接,但是最终确定以建成区为主,因为:( 1 )全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和城建相关统计都是把建成区作为一个很重要的界定,作为国家标准编制的原则是应对现行较为成熟的方法和技术作统一规定。 ( 2 )建成区的名称和范围划定是具有法律依据的。 “评价标准”适用范围 (3) 深度到各类绿地: “ 评价标准 ” 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国内外大量有关环境评价的方法,在评价深度上基于整个城市规划的层面,《城市绿地 系统规划 》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该达到的深度,原则上不单独评价《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确定的各类绿地。 “评价标准”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 ” 主要是评价 城市 园林绿化 及相关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含规划)、数量和质量等三个方面,具体包括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和市政设施等五个类型共 55 项评价内容,主要是: (1) 园林绿化 的管理:主要评价 园林绿化 的综合管理,包括组织管理、资金投入、规划编制、制度建设和公众参与等。 “评价标准”评价内容 ( 2 ) 园林 绿化的数量:主要评价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包括城市总体绿地数量、城市各类绿地数量等。 “评价标准”评价内容 ( 3 )园林绿化及相关基础设施的质量:主要评价绿地质量(建设管控)、环境质量(生态环境)和设施质量(市政设施)等三部分。绿地质量(建设管控)主要评价绿地的功能、 养护 、 景观、 文化和使用、资源保护与利用以及节约型园林建设等。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主要评价城市环境中的水、大气、噪音、温度、生物多样性和生物栖息地等方面。设施质量(市政设施)主要评价城市容貌、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道路交通等方面。 “评价标准”的使用方法 ( 1 )确定标准等级目标:将 城市 园林绿化 从高到低分成四个标准等级(城市 园林绿化 Ⅰ 级、城市 园林 绿化 Ⅱ 级、城市园林绿化 Ⅲ 级和城市园林绿化 Ⅳ 级)。各城市在自我评价时,首先应该选择本城市需要实现的标准等级目标,采取 “ 先目标后过程 ” 的评价程序,这样有利于各城市通过自我评价明确自身存在的不足 , 确知需要努力的发展方向。 “评价标准”的使用方法 ①城市 园林绿化 Ⅰ 级标准: 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健全,管理机制有效;规划编制全面并得到有效实施;园林绿地总量高、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绿地具有很高的景观价值;园林绿地建设中积极保护并合理利用了自然资源,继承了城市传统风貌;园林绿地建设具有节约型和可持续型特征;城市生态环境良好。 “评价标准”的使用方法 ②城市 园林 绿化 Ⅱ 级标准: 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健全,管理机制有效;规划编制较为全面并得到有效实施;园林绿地总量较高、布局较合理、功能较完备,绿地具有较高的景观价值;园林绿地建设中保护和利用了自然资源;园林绿地建设中引入了节约型园林技术;城市生态环境较为良好。 “评价标准”的使用方法 ③城市园林绿化 Ⅲ 级标准: 管理机构、管理机制基本完备;规划编制基本全面;园林绿地总量不高、布局基本合理,绿地具有一定的景观价值;园林绿地建设中部分引入了节约型园林技术。 ④城市园林绿化 Ⅳ 级标准: 管理机构、管理机制基本具备;规划编制基本完成;园林绿地总量较低、布局不尽合理,绿地景观价值不高;较少使用节约型园林技术。 “评价标准”的使用方法 ( 2 )明确评价要求:应了解该等级的评价项目和要求,在各标准等级中 有 55 项评价内容 , 分成“基本项”、“一般项”和“附加项”三类。各标准等级的“基本项 ” 为该等级中必须纳入评价的内容,有任意一项“基本项”未达到该等级要求,均视为不能达到该等级标准。各标准等级“一般项”应为该等级中适宜纳入评价的内容,各标准等级的“一般项”不一定全部满足要求,但对满足要求的“一般项”有数量要求。 “评价标准”的使用方法 如果满足要求的“一般项”数量达不到该等级要求,均视为不能达到该等级标准。但是,在本等级绿地建设和建设管控评价中,如果不能 够 满足“一般项” 的 数量要求,可以通过评价同类型的“附加项”予以替代,满足任意两项“附加项”可等同于满足一项同类型的“一般项”,但不得重复选择。附加项的设置体现了“评价标准”对特色建设内容的鼓励,同时也保证“评价标准”具 有 更好的适用性。 “评价标准”的使用方法 ( 3 )对照评价标准:确定本等级的基本项、一般项和附加项后,就可以对照标准要求对“基本项”和拟选择的“一般项”进行评价,满足的“基本项”和“一般项”数量符合本等级要求时即为达到该“评价标准”等级,否则就应选择更低等级的目标进行评价。 “评价标准”的主要特点 ( 1 )采用选项评价:从国内现行的一些评价标准来看,大多采用选项或打分的方法。选项方法是建立在先定目标的基础上,其优点就是更强调准确性和严格性,非此即彼。选项法的主要缺点就是对于一些不易量化的内容,无法以“是”或者“非”来判断。打分法则是先过程后目标(结论),更强调综合性和互补性。打分的缺点就是容易受人为因素干扰,评价时需要有一个群体参与,而结论往往因参与群体的不同而不同,目标需要复杂的计算才能得到 。 “评价标准”的主要特点 如何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数学模型也是个问题 , “ 评价标准 ” 将选项评价与打分评价相结合,总体以选项为主,局部评价采用打分法,并赋予不同的权重。此法有如下好处: ①操作简便,理解直观,目标明确。 ②有利于 城市 综合环境的严格管理和全面提升。③对于标准中条款的删减和增加都较为便利。 ④有利于一些不易量化、需要人为判断的内容评价。 “评价标准”的主要特点 ( 2 )减少人为因素影响: “ 评价标准 ” 特别注意尽量少用需要人工判读和统计的程序,尽量减少专家或地方管理部门的工作量。绿地建设、生态环境可借助卫星遥感数据进行查验或以专业性测试单位提供的监测报告为依据,现代化的信息获取手段必将最大限度地代替人工数据采集与统计分析。综合管理、市政设施等方面的信息可以经各级政府盖章的报送资料为依据,以专家抽查形式进行复核;真正依靠专家组评判的只有建设管控部分的评价。 “评价标准”的主要特点 ( 3 )突出 园林绿化 的核心要求和特色: “ 评价标准 ” 中与城市 园林绿化 紧密相关的内容有 42 项,占 76% 。结合 园林 绿化行业特点, “ 评价标准 ” 强化了城市园林绿化的文化艺术等内涵、 景观 品质等方面的评价内容,在各类绿地评价中强化了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的评价,着实体现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 “评价标准”的主要特点 ( 4 )以城市园林绿化为核心,带动城市环境建设的全面发展:除了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和掌握的内容外, “ 评价标准 ” 中还设置了一些生态环境和市政设施方面的评价内容。目前因为管理体制等诸多原因,各地园林绿化主管管理部门仍以 “ 绿地 + 绿化 ” 为管理的范围界定,但 “ 评价标准 ” 是以 “ 城市 ” 为规定范围的国家标准,而不是仅仅供 “ 行业 ” 或 “ 部门 ” 使用。 “评价标准”的主要特点 现代城市发展理念要求区域空间一体化、环境与社会要素一体化,因此,未来城市园林绿化跨区域、跨学科、多专业融合的特点将更加突出。为此,城市园林绿化必须跨越 “ 城市绿地 + 城市绿化 ” 的概念,涵盖与环境相关的其它要素,城市园林绿化评价工作和标准的实施,绝对不是也不可能仅仅由城市园林主管部门完成,应该成为各级政府的责任目标,并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成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统一目标和工作内容。 “评价标准”的主要特点 ( 5 )继承现行的、较为成熟的园林绿化评价方法: “ 评价标准 ” 评价体系的建立,充分吸取和借鉴了目前我国各地正在执行和使用的一些成熟的方法和内容,如城市园林绿化 Ⅱ 级标准就以现行的《 国家园林城市 标准》基本内容和框架为基础而制定的。 “评价标准”的主要特点 ( 6 )充分考虑到了地域的差异性和特殊的区域要求:中国地域广阔,各地的地理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背景有较大的差异,为此,在标准的评价规定中,特别区分了城市历史文化街区等一些特殊区域,而对于节约型园林绿化、节约型园林技术等新理念、新趋势,采用多重选择的形式,对于一些具有技术特色但在全国推广暂有难度的项目则设置为附加项,以此保证标准的广泛适用性和现实可操作性。 “评价标准”与现行一些标准的区别 ( 1 )不再进行 园林绿化 三大指标的区域界定:与目前各地正在使用的 “ 园林城市 ” 等标准相比,除强化了节约型 园林绿化 的内容外, 园林 绿化三大指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再依据地理气候区域和人口进行区域划分。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与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呈正相关关系,城市的地理位置即南北气候地带对人均公园绿地没有明显的规律性影响。 “评价标准”与现行一些标准的区别 按照 2008 年《全国 城市建设 统计年鉴》的统计, 2007 年我国城市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平均值达到了 108 ㎡,大部分省份和直辖市即使加上暂住人口,现状人均建设用地也超过了 80 ㎡,所以本项评价内容设置人均建设用地设置小于 80 ㎡、 80 ㎡~ 100 ㎡和大于 100 ㎡三种情况,分别设定评价标准。绿地率应更多体现城市规划管理控制的要求而非地域差别,而绿化覆盖率与绿地率具有一定的连带关系,故 “ 评价标准 ” 中对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不再以城市所在区域和人口进行分级要求。 “评价标准”与现行一些标准的区别 ( 2 )建成区绿地率的统计: “ 评价标准 ” 在建成区绿地率统计中允许纳入建成区内、建设用地外的部分 “ 其它绿地 ” 。为避免因统计 “ 其他绿地 ” 而弱化对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建设, “ 评价标准 ” 规定此类 “ 其它绿地 ” 应与城市建设用地相毗邻,且计入总量不得超过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城市绿地总面积的 20% 。建设用地外的河流、湖泊等水域虽然可能在建成区范围内,也能对城市生态环境改善起到积极作用,但因各地情况不一,面积跨越较大,故一律不列入本 “ 评价标准 ” 统计范围。 “评价标准”与现行一些标准的区别 “ 评价标准 ” 因涉及内容非常广泛,国内一些相关的基础条件和基础研究相对薄弱,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差异很大,在实施过程中将会发现许多需要补充完善和改进提高之处。有些对于 城市 园林绿化 建设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的评价内容,尤其是一些能够反映城市生态环境技术水平和质量的内容(如 叶 面积指数、碳汇率、综合物种指数等等),因目前暂无基础数据和基本技术支持,也没有纳入评价标准之中, “ 评价标准 ” 最大的意义在于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开放式平台。 谢谢大家! 13240161670 xugongtian@sina.com 地形:奥运森林公园(天境) 水系 栽植植物 营造建筑 布置苑路 绿化 原始森林 原始森林 园林绿化 改善环境 基础设施 规划(奥运森林公园 / 避难) 节约型园林 湿地、立体绿化 避险、树种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