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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重庆市民政局局长_民政局局长慈善会议上讲话 慈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篇(4)
重庆市民政局局长_民政局局长慈善会议上讲话 慈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篇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重庆市民政局局长_民政局局长慈善会议上讲话 慈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篇 重庆市民政局局长_民政局局长慈善会议上讲话 慈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篇 重庆市民政局局长_民政局局长慈善会议上讲话 慈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篇 重庆市民政局局长_民政局局长慈善会议上讲话 慈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篇 重庆市民政局局长_民政局局长慈善会议上讲话 慈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篇 重庆市民政局局长_民政局局长慈善会议上讲话 慈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篇 健全规范慈善救助工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各项社会救助,把有限的善款用到最迫切需要救助的重点人群中去,不断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度,推动慈善事业深入持续发展。以下是本站分享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重庆市民政局局长_民政局局长慈善会议上讲话 慈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动员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盛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县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构建和谐社会就是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把关心和解决城乡群众生活困难问题摆上党和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牢固确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把为民解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体现着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义、为民之举,是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条重要途径。 今年我县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属重灾年份,灾区群众冬令期间的生活存在较大困难。县委、县政府十分关心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的生活,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全面开展社会捐助活动,给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更多关爱和帮助。最近,盛市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2006年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捐助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从今年开始,将胡锦涛总书记于2005年12月倡导的共产党员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与已经在全国开展10年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结合起来,统一部署,今后每年的11月份都要全社会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今年的捐助活动围绕送温暖、献爱心这一主题,要充分发挥各级党政军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为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特困户恢复重建提供资金援助,为困难群众募集过冬棉衣被,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出问题。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立足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这次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抓紧抓实抓好。有关负责同志要认真组织实施,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捐助,起好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 二、深入发动,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好捐助活动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县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方针,连续三年集中开展了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了朝阳助学、爱心助残、情暖万家等救助工程,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为拓宽募捐渠道,提高救助能力,加快慈善事业发展,根据盛市的统一安排,县委、县政府确定这次捐助活动11月初开始组织实施,11月22日前完成捐助资金和棉衣被的接收工作,11月底前完成资金分配和衣被运输、发放工作。这次会后,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进行广泛动员,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把这次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与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宣传动员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迅速掀起捐助热潮。这次捐助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原则上以捐款为主,也可以捐赠棉衣、棉被、毛衣、毛裤、羽绒服、棉大衣等,所捐赠衣被要干净整洁,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最好是8成新以上的。这次捐助活动,实行政府倡导、民政主管、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对此,县里确定设立县捐助款物接收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民政部门要切实负责好捐助活动的组织协调,并做好捐助款物的收集、整理、发放和公示工作,及时通报、公布捐助活动开展情况,做到捐助活动公开、透明。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盛市属驻平单位要认真搞好捐助活动的组织工作,所捐助的款物要及时整理,做好登记造册,按照程序以系统或主管部门为单位,汇总后送县民政局。民政局要切实搞好捐赠款物的变现和调剂工作。中央、省属驻平单位接收的捐助款物直接送交县民政局。各乡镇也要设立捐助款物接收管理工作站。乡镇民政部门要搞好乡镇捐助的款物的接收工作,捐款资金由乡镇财政设立专户管理,所捐棉衣、棉被由乡镇民政部门登记造册,妥善管理,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原则上各乡 镇所捐款物用于本乡镇的困难群众和灾民救助。发放捐赠款物时,要做到重点突出,切实做到急群众所急,并张榜公布,公开发放,不得挪用、乱用所捐赠款物。为切实搞好捐助款物的接收管理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加强捐助款物接收管理中心、工作站、工作点的基本建设,使其具备基本的仓储条件,符合防火、防水、防毒、防盗等要求,并配置必要的清洗、消毒、消防、运输等设备,以保证捐助物品的安全。同时要在各接收站点的显要位置悬挂牌匾,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其名称、地址、电话等,方便群众随时捐助。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捐助活动圆满完成 这次捐助活动从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到运输保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通力配合,密切协作,确保捐助活动圆满完成。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各级宣传部门负责社会捐助活动的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对灾区及贫困地区群众的关怀,宣传党政军机关和党员干部、广大人民群众送温暖、献爱心的感人事迹,营造人人关心困难群众的氛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捐助活动,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驻平部队和盛市直属单位所捐助的款物,一律送交县民政局捐助接收办公室。根据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部队可组织人力和车辆,支援驻地完成捐赠衣被的装卸任务。交通部门负责捐助衣物的公路运输事宜,协助民政部门组织运输,保证运送捐助物资的车辆通行。在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期间,对于运输捐赠衣物的车辆,应持有加盖交通主管部门印章的车证,公路沿线各收费站要让其行驶绿色通道专用通道,确保运送捐赠衣物的车辆优先、快速通行,免收其车辆通行费。 四、认真做好冬令期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这次捐助活动的目的就是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各乡镇、各部门要搞好这次捐助活动,切实做好冬令期间困难群众生活求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遭受风雹、病虫、干旱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据统计,全县因灾倒塌房屋648间,损坏房屋7214间;农作物受灾面积3391公顷,其中绝收面积20公顷;因灾直接经济损失4780.83万元。县委、县政府对抗灾救灾工作极为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抗灾救灾工作,县委王书记和陈县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临灾区,指挥救灾救济工作。受灾乡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救灾工作作为首要的工作任务,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反应迅速,决策果断。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了抗灾救灾工作。特别是乡镇民政部门始终战斗在抗灾救灾第一线,加强部门协调,提供决策建议,在抢救转移安置被困群众、查灾报灾、发放救灾款物、安排灾民生活、灾民倒房恢复重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 从全县范围看,受灾区域主要集中在白彦、魏庄,卞桥,温水、柏林等乡镇,有的乡镇近年来连续受灾,灾区群众自救能力差,今冬明春灾民的生活问题比较突出。据调查统计,冬令期间,全县需口粮救济人口达31680人,需棉衣被救济人口12000人。目前已进入冬季,全县救灾工作的重点将转向冬令期间的群众生活安排。妥善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确保灾区群众安全过冬,是摆在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面前的重要工作任务。因此,组织好这次集中捐助活动,多募集一些款物,对于帮助灾区、贫困地区群众搞好恢复重建,解决过冬衣被等问题,做好冬令期间的灾民生活救助,保证困难群众顺利过冬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当前救灾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把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的吃饭、穿衣、住房和过冬保暖等困难作为工作的中心。要采取自救、互帮、救助等方面的措施,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好生活问题。在解决受灾群众的口粮问题的同时,要重点解决那些既缺钱又缺粮的特困户,保障困难群众不挨饿、不受冻;在解决困难群众过冬衣被短缺问题时,要重点保障老、弱、并残等特殊困难群众的需要,保障受灾困难群众有御寒衣被;在解决受灾群众过冬房屋问题时,要在11月中旬前完成恢复重建灾民住房的任务,保障受灾群众有安全过冬住所。为此,要具体采取以下工作措施。一是要细化完善灾民救助方案。各乡镇及民政部门要按照救灾工作规程的要求,抓紧摸清需救助困难群众的底数,制定细致的救助方案,做到责任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资金和物资到位。要组织干部深入灾区、深入基层、深入受灾群众家中,逐村逐户核实灾情,掌握受灾地区和困难群众的真实情况,根据不同情况,细化和完善灾民救助方案,确保救助工作及时到位。二是要加大投入,确保灾民生活救助和恢复重建的实际资金需求。县里要积极争取盛市财政对我县灾民救助工作的资金支持,同时各乡镇也要足额落实救助资金。各乡镇要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的要求,不等不靠,切实加大本级用于冬令期间灾民生活救助的财政资金投入,保证救灾工作的需要。三是要认真做好因灾倒塌民房的恢复重建工作。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房进度,切实保障倒房灾民安全过冬。 同志们,在刚刚召开的党的十x届x中全会上,党中央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重大部署。希望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理念,怀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扎扎实实组织和实施好今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让灾区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重庆市民政局局长_民政局局长慈善会议上讲话 慈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同志们: 这次会议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按照全国、全区民政工作会议暨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简要总结 2012 年工作,重点安排部署 20xx 年民政工作任务。一会儿王市长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关于 201x年民政工作简要回顾 201x年,全市民政系统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民政、第二十次全区民政会议精神,以改善民生为重点,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规范工作程序,狠抓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各项工作都取得新进展。 一是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升。2012年,市四区城市低保标准比上一年提高了 50 元,达到 430 元/ 月•人,五个旗县比上一年提高了 80 元,分别达到 380 元和 370 元/ 月•人,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 298.8 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 26.16 元。市四区农村低保标准比上一年提高了 600 元,达到 2800 元/ 年•人,五个旗县比上一年提高了 300 元,达到 2500 元/ 年•人,年人均补助水平达到 1563.3 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 182.7 元。截止到 2012 年底,全市保障城乡低保对象 130582 人,累计支出城乡低保金 39058.49 万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比上一年提高了 1000 元,达到每人每年 5500 元,分散供养标准比上一年提高了 300 元,达到每人每年 2600 元,全市供养农村五保对象 6571 名,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 2160.26 万元(含一次性临时补贴),2012年新增床位 330 张,集中供养能力达到 54.8% ,比去年提高了 7.5 个百分点。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大幅提升,集中供养标准从去年每人每月 700 元提高到 1200 元,分散供养标准从去年每人每月 500 元提高到 800 元,全年共下拨自治区、市本级供养经费 591.84 万元,613 名城镇三无人员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在全市普遍实行了低收入老人高龄津贴政策,两年共下拨自治区和市本级高龄津贴 1764.72 万元,共有 25352 名高龄老人享受到津贴待遇。救灾救助工作扎实推进,全年共下拨救灾资金 3546 万元,共救助受灾人口 54076 人,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民政福利园建设初具规模。市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院已建成投入使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全市现有养老福利机构 30 家,养老床位数达到 6740 张,比上一年增加了 1996 张。全市共建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26 所,设置床位 436 张,受到社区老年人的普遍欢迎。孤儿福利保障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慈善事业取得新成效,全年接收捐赠 612.49 万元,其中接收创始基金 334.31 万元,救助支出 258.14 万元。福利彩票销售继续稳步增长,全年销售福利彩票 4.26 亿元,较上一年增长 4600 万元。 三是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2012年度共接收退役士兵 1019 名,其中符合安置政策的有 803 名,全年 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 119.90 万元,全面开展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得到较好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军供保障任务。重大节日期间,全市共慰问部队 92 个,慰问优抚对象 1484 户,光荣院 7 所,投入慰问金 482 万元。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 4346 万元。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我市连续第七次获得了全国双拥模范城殊荣,配合部队顺利完成了神舟飞船的发射和回收保障工作,军地共建和军民团结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发展。 四是基层政权和社会管理成效显著。圆满完成了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任务,全市 1009 个行政村(有 45 个村进行了村改居),954 个完成了换届选举,完成率为 99%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取得新突破,去年市本级下拨社区建设补助资金 1000 万元,全市共建成总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38 个社区用房,和 3 个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已被自治区民政厅转发全区各盟市参照学习。社区服务成效显著,在市四区打造了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系统),整合了各类服务资源,安装电子保姆 1300 多户,发展平台用户 5000 余户,为市民提供养老、家政、家电维修等 9 大类 200 余项便民服务。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积极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完成了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工作,我市有两家社会组织获得社会服务项目补助资金60万元。 五是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区划地名工作取得了新成果,《呼和浩特市地名管理条例》,经自治区人大批准,已于 2012 年 6 月 1 日开始施行。平安边界建设扎实推进,我市与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 5 条旗县区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全部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内蒙古卷•呼和浩特篇》编纂工作顺利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了编纂上报任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有序推进,实现了 2012 年城市街头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圆满完成了第五次暖冬救助百日行动,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18660 人次,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 926 人次。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力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 二、关于 20xx 年重点工作安排 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国、全区两级民政工作会议要求,围绕全市打造两个一流,推进三个建设,实现两个率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着力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首府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作出新的贡献。今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不断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一是切实加强自然灾害的管理。深入贯彻《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推进乡(镇)、村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定工作,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要足额列支市县两级救灾资金地方配套款,加强灾情核查和评估,规范救灾物资和资金管理使用,切实做好救灾工作。 二是加强救灾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大力加强救灾装备建设,加大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灾情管理系统的普及率和操作水平,确保灾情报送及时、科学、准确,增强救灾工作时效性。 三是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完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积极协调各部门加强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广泛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做好防灾减灾示范带头作用,提高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 (二)加快发展以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 一是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相互衔接和共同发展。加强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在做好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和老年养护院在建项目的基础上,20xx 年,我市拟在民政福利园新建 1 所大型综合示范性国办老年公寓,设置床位 600 张,全力打造公办养老福利机构示范窗口,有效解决我市中高收入人群的养老需求问题。为重点解决农村 60 岁以上留守老年人以及因伤病等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养老问题,我市初步规划在五个旗县新建 13 所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设置床位 2140 张。自治区拟在我市玉泉区以合作开发的方式筹建 2 所大型综合示范性养老公寓,设置床位约 22000 张。社会力量拟在我市投资建设 8 所民办养老机构,设置床位约 30600 张。这些项目建成后,我市将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 50 张以上的目标。 要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福利事业。自治区政府将出台《关于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在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 6000 元建设资金和 300 元运行资金的基础上,我们要以更多的优惠措施吸引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及设施建设,从根本上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20xx年,市四区至少各新建 5 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办公场所在 300 平米以上社区要全部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老年活动中心。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深化与社会化为老服务机构的合作,大力推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系统项目。要积极推动政府设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为老人购买服务,让老年人通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系统,自主选择所需的基本服务。要认真做好低收入老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协调落实敬老优待服务政策,开展第四届敬老孝星评选表彰工作。 二是继续提高孤儿、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指标任务,20xx 年我市孤儿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 1800 元和 1500 元。城镇三无人员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 1600 元和 1200 元。各旗县区要按新标准足额匹配资金,按月发放供养经费,要建立健全孤儿、城镇三无人员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要加强孤儿收养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 三是加快推进市民政福利园建设。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要抓好安全运行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特殊教育学校、精神康复医院力争达到搬迁入驻条件。各项目单位要抓好附属配套设施的完善, 做好绿化、硬化施工和工程决算、验收等工作。 四是大力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积极发挥慈善募捐主体作用,创新管理体制,增强捐赠款物使用的透明度,提高募捐能力,抓好经常性慈善募捐工作。要确保福利彩票健康发展,把安全运行、创新发展放在首位,加强发行销售管理,确保福利彩票持续平稳增长。 (三)稳步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动双拥文化建设。要坚持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创新双拥工作机制,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服务保障工作。抓好纪念延安双拥运动70周年纪念活动。迎接自治区创建国家双拥模范城届中检查,不断巩固、发展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 二是按照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模式,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要保证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按时足额到位,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加强优抚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试点工作,推动优抚信息化管理系统联网,逐步实现网上审批评残、换证等档案材料规范化办公模式。加强对烈士纪念建筑物进行维修改造。进一步推进光荣院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光荣院服务水平。 三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要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国发〔 2010 〕 42 号文件,切实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继续拓展培训形式、增加培训内容和专业、提高培训质量,积极推进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和自我创业。协调各类社会组织、大型企业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为退役士兵搭建就业平台。做好军休干部和伤病残军人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好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加快推进新建军供站项目,做好前期选址、立项等准备工作。 (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管理 一是加强村民自治,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做好第八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村(居)民自治,深化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力争村(居)务公开率达到100%。强化难点村治理措施,完善村级自治组织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二是加强社区保障体系建设。到年底,力争实现所有社区用房面积达到 300 平方米以上。市四区各打造 2个精品示范社区,必须打造1个办公服务场所 5000 平方米以上精品示范社区,完成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五个旗县各打造1个精品示范社区。今年凡新建或改造的社区,居民1000户以下的办公活动用房面积不得低于500平方米,1000户以上的按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设计、建设。市四区要各创建2个特色服务社区,同时抓好自治区级环境友好社区创建工作。要足额落实社区工作经费,20xx 年,我市社区办公经费标准要达到 10 万元,同时为每个社区安排民生保障资金 10 万元,市、旗县区财政各匹配 50%,民生保障资金直接用于解决居民群众的实际困难。 三是推进社区管理体系建设。要推进社区干部职业化进程,社区干部管理由镇、街道直管变为旗县区级部门与镇、街道共管,要实施社区绩效评价和干部岗位津贴制度改革。要规范社区财物管理制度,推行居财区管。要理顺社区工作运行机制,普遍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 四是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建设。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按照每 50 户 1 名的标准,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建立一支居民广泛参与的网格化服务管理队伍。要在社区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网络。要设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五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要推行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建立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活动,引导广大社会组织公开向社会承诺,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参与社会服务。要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在改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中的作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做好年度检查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处罚部分长期不开展活动、不参加年检和有违法行为的社会组织。 六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推进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标准。积极做好社会工作宣传,加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组织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优秀案例、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积极筹备成立呼和浩特社会工作协会。 (五)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处理好边界矛盾和跨界资源纠纷,完成我市与包头市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 5 条旗县区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落实行政区划调整后界线勘定和管理,逐步完成乡镇政府驻地街道命名和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二是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免除低收入群众基本丧葬费,做好市殡仪馆新建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完善殡葬政策法规,依法加强对全市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的管理。 三是联合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继续组织开展暖冬救助百日行动,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大排查救助力度,坚决杜绝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冻、饿死现象的发生。 四是加强婚姻登记处标准化建设,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场所环境,加强对婚姻登记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五是切实加强儿童收养管理。依法规范收养登记行为,进一步完善收养工作登记程序,开展国内收养家庭评估工作,切实维护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45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近年来,我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救助标准和救助水平逐年提高,每年平均保持12%以上的增长幅度。城乡低保、五保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为准确认定低保对象,有效开展了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以低保制度为核心各项救助工作持续推进,从多方面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在肯定工作的同时,社会救助工作还存在个别地区救助资金不落实、管理服务手段落后等问题。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45号文件和全国、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健康发展。20xx年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市四区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五个旗县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平均保障标准达到531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3500元。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5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800元。在提高保障标准的同时要确保同步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各地要积极落实资金。二是完善低保对象的认定条件,明确受理低保申请、审核的主体,规范低保工作的审核、审批程序,加强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三是要全面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各旗县区要成立核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与人社、房产、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支持,搭建起以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为核心的信息比对平台。四是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对全市敬老院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合床位在40张以下的小、散、危且管理服务差的敬老院。20xx年,赛罕区新建1所区域性敬老院(120张床位)、土左旗、托县各新建1所标准化中心敬老院(床位200张以上)。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牧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府[20xx]17号)要求,全面开展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完善敬老院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开展等级评定工作。五是出台《呼和浩特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在全面开展住院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重特大疾病最高救助额度提高到30000元,实行医疗救助网络管理。六是推进低保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加强经费保障。七是开展绩效考核,推动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落实,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市对旗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救助资金分配挂钩。 四、加强全市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大力改进工作作风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必须坚持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作风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有关规定,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文风会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按照全市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的要求,要全面加强民政系统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民政系统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要在强化政务服务中、狠抓落实中、优化环境中改进作风。民政部门窗口多,与群众联系密切,直接服务群众的工作项目,要简化程序,方便群众,要根据不同业务实际,不断减少行政审批、行政项目收费,认真解决好民政对象最需要、最迫切、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依法行政 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民政立法工作、依法行政、执法检查力度。要严格按照政策和法律赋予的权限开展工作,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公信力和执行力。要加强学习,深刻把握和领会民政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熟悉民政工作领域的法律和规章,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维护好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 (三)坚持廉洁从政 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继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全方位监督。要重点推进和督促资金落实,将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服务对象手中,让惠民政策得到真正落实,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坚决杜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继续抓好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行为。切实把廉政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同志们,20xx年的民政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新的一年、新的起点上,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首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重庆市民政局局长_民政局局长慈善会议上讲话 慈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 各位领导、同志们: 经党委、办事处及慈善分会研究决定,今天召开龙泉街道迎新春情暖万家慈善救助大会,主要任务是:总结街道20xxx年慈善工作,对困难家庭和群众进行集中救助,推进街道慈善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同时,市慈善总会于会长,市教育局刘局长、市计生局朱局长、市民政局夏局长也在百忙之中莅临会议,充分体现了各级领导对龙泉工作的肯定和对慈善事业的关爱。在此,我代表街道党委、办事处和慈善分会,再次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龙泉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杨勇同志宣读了救助决定;对困难群众代表进行了现场救助,这次救助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规模更大、范围更广,街道统筹考虑,把困难教师、孤儿、大二大三困难学生、企业困难职工纳入救助范围,对贫困党员的救助金额进行了增加。 还要作重要指示,希望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按照街道党委、办事处及慈善分会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充分肯定成绩,增强发展慈善事业的责任感 龙泉慈善分会成立以来,开展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帮助困难群众改善了生活状况。20xx年,共募集善款122.8万元,其中上缴市慈善总会20万元,发放救助43.34万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529 户。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重视程度高,慈善募捐成效好。去年7月份街道召开慈善一日捐动员大会后,各级各部门层层发动、迅速行动,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带头捐款,机关、社区、村居纷纷踊跃捐赠,广大企业和企业家慷慨解囊、回报社会,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其中:汇龙开发公司捐款30万元,文昌慈善工作站捐款6.5万元,万宝童车、大地机床、越厦房产、润丰商贸等单位捐款5万元以上,盛泉工艺、光普太阳能、三维钢结构、幸福人药业、四建公司、东方机床、华强精密机床、山东联华印刷、鲁班装饰、大通科技、刁庄、冯西、贺庄、程堂、梁场、前洪、后洪、董村、教委、工商所等单位捐款1万元以上,17个居捐款5000元以上。文昌、董村、东城、东新4个社区和汇龙开发公司荣获XX市慈善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救助力度大,惠及群众范围广。坚持集中救助与应急救助相结合,共开展了6次集中救助活动,重点实施了情暖万家、爱心扶残、朝阳助学、 重大病救助等项目救助,发放救助金43.34万元,368户病灾家庭、55名特困大学生、17户特困残疾人家庭、40户贫困计生家庭得到了及时救助。文昌慈善工作站充分挖掘社区慈善资源,动员10个居委、16家骨干企业踊跃捐赠,先后对200余户病灾家庭、2名特困大学生、40户特困残疾人家庭、20 户特困老党员实施救助,发放救助金8万元。贺庄、梁场、程堂等居慈善工作站运行顺畅,募集慈善资金都在1万元以上,多次对困难群众进行救助,成效十分明显。 (三)宣传形式多,全民支持氛围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并将捐款单位、捐款个人的捐款情况印制成光荣册和爱心榜,发放到各捐款单位、个人及受助者手中,真正让捐善款者光荣,被救助者明白。 (四)组织建设强,实现规范化运作。调整充实了慈善理事会成员,增选了慈善分会副会长和慈善分会理事会成员,加强了慈善领导力量。同时,不断完善运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透明,实行阳光运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审计监督,实现了慈善事业的规范化、制度化。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看到,由于历史的、现实的等多方面的原因,仍有一些群众生活比较困难。目前,龙泉街道辖区拥有城市低保对象2300余人,农村低保对象1009人,残疾人796人,因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致贫者1200余人。另外,还有一些特困家庭、特困学生、孤儿等。对于这些社会弱势群体,政府财力和现有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必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全面建设幸福龙泉,是当前街道党委、办事处的首要任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尤其是解决困难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是完成这一任务的重要基础。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建设幸福龙泉的高度,深刻认识慈善事业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慈善事业的责任感,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慈善事业不断实现新发展。 二、强化措施落实,不断开创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是要弘扬慈善优良传统。扶危济困是龙泉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造慈善舆论声势,让更多的人来参与慈善事业。要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抓好慈善募捐。要坚持走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的慈善资金募集道路,争取更多的善款,兴办更多的实事。企业界是善款的重要来源。希望广大企业家们要更加自觉自愿地承担社会责任,关注弱势群体、困难群体,参与慈善和公益活动,加快实现企业经营者向社会慈善家的转型。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建设。目前,街道实现了居级慈善工作站建设全覆盖,工作站人员达到257人。下一步,要下大力气抓好慈善组织网络建设和规范化建设,构建街道、社区、居委三级慈善组织网络,使慈善组织有班子、有队伍、有制度,成为民间社会捐赠、社会救助的主渠道。 四是要着力开展慈善救助。各级要在广泛开展各项慈善救助活动的基础上,创新非物质性的慈善救助项目,采取送技术、送培训、送信息等针对性救助形式,不断增强困难群体的自我救助、自我发展、自强自救能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 一是要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把慈善事业作为一项打造幸福龙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对待,作为一项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的高尚事业来落实,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推动街道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要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民政科要切实履行对综合管理服务职责,加强业务指导,落实救助政策。宣传科要加大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财政所、计生办、经委、教委等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共同做好慈善工作。 三是要健全机制。要健全规范慈善救助工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各项社会救助,把有限的善款用到最迫切需要救助的重点人群中去,不断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信度,推动慈善事业深入持续发展。 同志们,慈善彰显价值,慈善体现崇高,慈善带来和谐。春节临近,各级各部门要扎实开展好走访慰问活动,让广大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确保每一位困难群众过一个喜庆、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希望大家要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开创龙泉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幸福龙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