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6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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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 你知道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是什么吗?接下来就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 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供大家阅读!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篇 1 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 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 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 责任。 教师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 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 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 1993 年 10 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 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 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 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 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 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 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 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 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 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 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 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 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 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 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 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 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 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 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 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 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 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 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 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 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 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 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 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 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 长。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篇 2 通过这段时间对学习义务教育法学习,我发现,《义务教 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 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并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 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注重学 生能力的培养,我认为这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中最本质的内容,是我们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我更加清楚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提出的明确的法律要求。新《义 务教育法》在总则第 3 条中明确规定着:“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 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 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在第 34 条还规定:“教 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 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 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义务教育法》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 “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符合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关注学生的个 体差异、因材施教”,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还明确提出了培 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阅读《义务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学生的 素质培养、全面发展;注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如果每一位教师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 中注意让学生更快乐更全面地发展,一定能培养出更出色的学生。 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 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 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 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 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 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 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 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 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 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 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 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 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 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 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 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篇 3 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新义务 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 新风。通过学习《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 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新义务教育法》要 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 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 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 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 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 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身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 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正因为由于这样的原因,导致了 一些教育工作师德失范。分析得出:教师的观念陈旧,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陈旧,只求学生智 育的发展,不求全面培养,同时又缺乏心灵的沟通,这是其一,其二,教师在应试教育的框 架下,缺少应有的心理品质,缺少爱心,急功近利;其三,缺乏素质教育的考核机制,导致 教师在追求升学率中增加了压力,总之,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 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 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 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后勤保障工 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 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 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 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 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 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 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 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 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 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 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 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 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 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 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 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 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 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 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 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 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 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 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 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 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 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 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 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 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s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