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6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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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法学法院实习工作日记总结
法学法院实习工作日记总结 20xx 年 8 月 1 日星期五天气:晴 我们需要学会超越我们自己的信念,让有序的法律变化去废除我 们曾经珍视的东西。 [1] ——大法官奥利弗·霍姆斯 昨天在法院马叔叔的带领下熟悉了永济市人民法院和我实习的民 一庭后,今天我便正式开始了我的法院实习。为什么选在伴随着两 天周末的星期五开始呢 ?因为之前在民一庭实习的一位华侨大学法学 院的同学恰好就在今天结束她一个月的实习,我就借此机会和她交 接一下实习工作并熟悉一下法院的工作环境。我所在的法院一般是 周一开会,开庭集中在周二、三、四,周五主要做一些总结性工作。 因此周五比较清闲,所以今天的任务主要有三点:一是熟悉环境 ; 二 是和即将离开的实习生交接工作 ; 三是和民一庭的助理审判员杨帅姐 ( 以下简称“杨姐” ) 和书记员郭亭哥 ( 以下简称“郭哥” ) 交流一下。 由于庭长请假,只有在下星期一才能见到庭长大人的真容。 早晨 8:00 ,我准时抵达永济市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办公室。我谨 记在政府机关工作多年的父亲的教诲,到办公室后先做卫生——扫 地、拖地、擦桌子、打热水。之后就是听另一位实习生讲一些实习 的内容和注意事项,由于我两都是法学专业且是同一级,对大学法 学学习也交流了一些。期间阅读了放在办公桌上的《运城市中级人 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方案》小册子。行政案件相 对集中管辖,即选取本辖区两至三个基层法院,集中管辖辖区内其 他基层法院的行政诉讼案件。在本学期行政法课程中,老师就提到 过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这个课题,我也阅读过相关论文和资料, 对相对集中管辖的理论基础、意义、影响和实践等方面有过了解。 没想到在实习第一天就看到了这一课题在基层法院的具体实践,这 种就集中管辖的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为今后行政诉讼法律修改, 积累了宝贵的司法实践经验。 下午在和杨姐以及另一位实习生聊了很久后,杨姐提出请我们吃 晚饭,一是欢送结束实习的那位实习生,二是迎接我这个新的实习 生。在晚餐期间,杨姐也跟我们分享了她的大学生活和法学学习以 及就业等各个方面,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第一天的实习伴随着 愉快的晚餐结束了,我十分期待两天后正式的法院实习到底能带给 我什么样的精彩 ! 20xx 年 8 月 4 日星期一天气:晴 今天是我在法院正式开始实习的第一天,也见到了上周五没有见 到的杨庭长,是一位和我的妈妈年龄差不多的阿姨,感觉十分亲切。 星期一不愧是最为繁忙的时候,整个早上就没有闲下来过。我先把 十份卷宗整理、盖章、归档后,在郭哥的带领下,了解了到法院的 哪个办公室去给文书盖公章。上午受益最大的两次的经历是: 1、仔细的阅读了一份案由为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卷宗。一般的 民事案件的卷宗都有以下一些文书构成:案件审查移送函、人民法 院民事一审案件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民事起诉状或申请 书、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专用票据、当事人信息、询问笔录、证据、 人民法院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人民法院送达回证、人民法院民 事裁定书或者判决书、证物袋、人民法院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责任表 等。 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责任表。建立终身负 责制,使法官能够谨慎处理所受理的每一个案件,保证了案件审理 的公正公平。 2、刚看了卷宗中关于送达的文书,杨姐就叫我和她一起给某个 案件的被告送民事调解协议书,这也是我第一次切身体会民事诉讼 程序中的送达。我们乘坐案件原告的车很快就到了被告的家。因为 之前听老师讲过一些当事人不服从法院判决的种种暴行,站在被告 的家门口略微有点紧张,特别是看到被告的面相不善后心里有点发 毛。但杨姐一脸严肃和镇定地将文书交给被告,没有流露出半点怯 意。我觉得自己还是要好好历练,锻炼自己的心性。 下午就略微比较清闲了。登记了三个案子,在电脑上按照书面文 书打了一份判决公告后就是在看书了。明天、后天和大后天都有开 庭,明天也将是我第一次现场旁听真正的法院开庭,心里充满了期 待! 20xx 年 8 月 5 日星期二天气:晴转多云 又是一个繁忙的早晨。 8 点前赶到民一庭办公室做完卫生后,就去帮杨姐到文印室给文 书盖上法院的公章,结果遇到了一点小麻烦。由于自己是新来的实 习生,文印室的工作人员出于谨慎保管的职责不让我使用公章,还 好在另一位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打电话询问了杨姐后才顺利拿到公章。 结果又因为自己经验不足盖的章非常不清楚,被旁边的工作人员 “华丽丽的鄙视”了,说“娃就不会盖还叫娃来盖”。自己也确实 有些赧颜,作为一个大学生连这么简单的一个工作都做不好。这件 事警示我以后遇到多么简单的事情都不能眼高手低。 之后郭哥安排我写几份文书。因为我们民一庭正式受理了一个关 于合同纠纷的案件,需要给原告发受理通知书,给被告发应诉通知 书,还有给双发的举证通知书、传票和送达回证。写好这些文书后 我赶紧赶到法院的第一审判庭,杨姐负责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已经开始审理了。我进去后刚好开始法庭调查,双方质证。在这里 我首先想描述一下我眼中的民事审判庭,虽然是基层法院,但也太 简陋了点吧——一个二十平米左右的小平房,墙下部的绿漆略微有 些“斑驳” ; 对门的墙根是审判长和两位陪审员的席位,前方紧挨着 就是书记员的席位 ; 书记员前方是正对着摆放的被告和原告席,之间 的距离我觉得一方的拳头可以直接抡到对方的脸上 ; 进门左手边紧靠 着墙是四个旁听席,原告家属坐了三个,我很荣幸地做了一个座位。 就这房间里的十一个人,已经使堂堂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略显拥挤。 我在心里想,如果我作为当事人在这样一个法庭受审,我不太会相 信法院的权威。当然这样有点形式主义,但法庭的条件我认为确实 有必要改善。 此次审理的是一起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案情较简单。一个 六十多岁的奶奶在一家餐厅当洗碗工,洗完碗上厕所的时候摔倒 ( 究 竟是滑倒还是头晕摔倒,这是双方争论的一个问题 ) ,致使头部受伤。 原告向被告提出了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 5 万多的赔偿请求。双方当 事人都是请了律师代理,且都为特别代理,故庭审听起来还是比较 正规。被告方只有律师出庭,当事人未到场 ; 而原告方则是当事人和 律师都出庭,当事人的老伴等 3 位亲属坐在旁听席上。如果从头到 尾进行描述会浪费太多笔墨,我就筛选出几个要点,发表一下自己 的感想: 1、原被告首先都承认双方是雇佣关系。原告年龄为六十多岁, 已经超过了劳动法所规定的女性劳动者 50 岁的退休年龄,故和用人 单位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形成劳动关系,而是一种雇佣关系。不是 劳动关系,也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 只有“职工”才属于工伤事故的主体范围,而老年人已不是法律意 义上的劳动者,自然不能成为职工,也不再是工伤保险条例所保护 的对象。因此在本案中,除非用人单位对原告的受伤存在过错,否 则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起案件也警示那些退休老人“再就业” 时一定要注意和用人单位签订雇佣合同或劳动合同,明确雇佣期间 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其他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否则的话,很 难受到法律的保护。 2、我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认定这是否是侵权行为,即原告究竟 是因地面湿滑滑倒还是因自己头晕摔倒。如果是因地面湿滑滑倒, 且被告未做出必要的提示,那么直接依据侵权责任法的雇主责任判 定被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如果是因自己头晕摔倒,那么被告则极有 可能不需承担责任。可是双方律师针对这一问题并没有提出太多的 证据和辩论意见。反而对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两个问题说了很久。 在我看来,这些与本案关系不大,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是工伤认定 考虑的两个关键问题,而本案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关键在于侵权 行为的认定。 3、原告向被告索赔的医疗费是否应扣减去新农合报销的费用 ? 原告代理人认为原告在新农合的报销与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属于两 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一种是社会保险关系,一种是侵权责任关 系。社会医疗保险从其根本目的上来说是为了保障公民在患病时能 够得到医疗救治,而不是为了减轻有过错的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因 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亦没有理由因受害人向社保部门报销部 分医疗费而予以减轻。 被告代理人认为人身损害赔偿是赔偿被害人造成的损失,具有填 补性质。原告的一部分医药费从医保得到报销,已减轻了其的损失, 已减轻部分不能再要求被告承担,否则其得到双重赔偿,与填补性 相悖。故应该扣减。 我的观点是既不能用人单位的相应赔偿责任,亦不能让受害人获 得额外利益。其理由是既有侵权事实的存在,侵权人理应为自己的 侵权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但根据受害人不能因损害而获得双重利 益原则,相应的赔偿费用应该由侵权人支付给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或 者由后者对前者进行追索。 经过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庭审也步入尾声。审判长杨姐宣布择 日开庭宣判,双方阅读了庭审笔录,确认无误按了手印后纷纷离开。 对于结果我也不太好问杨姐的判断,因为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还 不足以清楚地认定案件事实,我在心中也无法形成自己的答案。庭 审结束后回到办公室又帮庭长给几份文书盖了章,有了早上的经验, 此次盖章没有出任何的差错。 繁忙的上午换来了清闲的下午。旁观了庭长和某合同纠纷案的双 方当事人商议确定开庭时间和送达我上午写的那几份文书后,整个 下午都是在看书中度过。老天也送来了一场吝啬的阵雨,为持久的 炎热带来了短暂的清凉。周三早上还有开庭,期待 ~ 20xx 年 8 月 6 日星期三天气:阴、阵雨 一日之计在于晨,今天早上又是一如既往的忙。首先是给一件确 认受理案件的原被告写要发给他们的法律文书,内容和前一天的一 样。其次是修改两份判决书并打印十份,然后在盖上法院公章和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等把这些都弄完之后已经将近十点, 错过了杨姐的一次开庭。当然,此次开庭审理由于双方当事人和解 而很早结束也是我错过旁听的原因之一。但有幸旁听了一场刑事案 件的审理。整个上午就在这样紧张的节奏中过去了。下面我主要对 我所旁听的这场刑事案件发表一下自己的感想。 首先,刑事案件的审理和民事一样都是允许公民旁听的,没有什 么限制。因此我很容易就坐在了旁听席。审判庭和昨天的民事审判 庭相比,简直就是天上和地下。这个审判庭如同一个大礼堂,给人 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 ; 控辩方席上都安置有显示屏,这是诉讼程序趋 于电子化的一个明显标志 ; 旁听席很多而且是非常舒适的座椅。基层 法院的法庭能够有如此高的配置也是出乎我的意料。但更出乎我意 料的是,在开庭审理后,我没有在辩方席上看到辩护律师。如果犯 罪嫌疑人可以自行辩护的话没有律师还好,可犯罪嫌疑人对控方和 原告( 由于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且为合并审理,故检方和受害人 及其代理人都列席在控方席上 ) 的起诉意见都没有异议,自己也未曾 发表任何的辩护意见,最后陈述也没有说。这使庭审出现一边倒的 情况,将自己置于很不利的地位。因为按照我对案情的了解,被告 至少可以从以下几点发表辩护意见: 1、这起案件是双方由于开关灯的问题引起争吵继而引起打架斗 殴,被告使用扫帚将原告眼部打伤。但很明显双方对打架的起因都 有过错,且双方都动了手,从这至少可以反映出被告的主观恶性小, 系偶犯。 2、对于原告所提出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 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的证据,被告可以对证据的三性——真实性、 合法性和关联性提出异议。当然我不是为犯罪嫌疑人开脱,因为我 确实感觉原告有点漫天要价。 3、如果我是被告的代理人,我肯定会提出被告系初犯并且一贯 表现良好。虽然我国刑诉目前不认可品格证据,但一定会对审判结 果产生影响。且被告认罪态度良好且有悔罪表现,这些都可以作为 减轻刑责的酌定情节。 以上所说的这些,由于被告没有请代理律师在法庭都没有提出来。 本来可以减少刑期、减少赔偿,现在看来都会比较困难。今天刚刚 看了一篇关于美国“米兰达告诫“的一篇文章,美国对于被告人权 利的全面保护让我深有感触,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舒赫兰大法官曾说: “在很多案例中,被告人倾诉的权利,如果不包括律师代为倾诉的 权利,那么这个权利就没有多大意义” ;[2] 布莱克法官也说道: “在刑事法院,律师是必需而非奢侈。” 我国新修改的刑诉法也进一步扩大了被告人的权利,特别是辩护 权。但还是有许多不足的地方,在一些基层法院刑事时间的审理中 被告普遍没有辩护律师的现象就是其一。我希望有一天,当中国的 警察在逮捕罪犯时,也能向犯罪嫌疑人完整的陈述一遍类似米兰达 告诫的话语:“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而且 将会在法庭上作为指控你的不利证据 ; 审问之前,你有权与律师谈话, 得到律师的帮助和建议 ; 你有权请律师在你受审问时在场 ; 如果你希 望聘请律师但却雇不起,法庭将会为你制定一位律师。” 好像自己的感想说得略微多了点。下午又是一如既往的清闲了, 打印了几份调解书盖了章后,坐在办公室等一起审理完的当事人及 其代理人来取判决书。可是,他们一个人都没来 ! 可能是因为下雨的 缘故吧。时断时续的下雨使今天的天气格外凉爽,希望明天有个好 天气。 20xx 年 8 月 7 日星期四天气:中雨 先说说下午的事吧,下午在杨庭长办公桌上看到了一本《人民法 院裁判文书写作教程》,就拿起来翻了翻。在前言上看到两句对法 官的描述,生动形象地表现出法官在法治社会进程中所扮演的重要 角色。一句是德国著名法学家拉德布鲁兹所说:“法官就是法律由 精神王国进入现实王国控制社会关系的大门,法律借助于法官而降 临尘世。”另一句是美国著名法学家德沃金所说:“法院是法律帝 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此书对裁判文书的意义概括得很 好——对法官而言,裁判文书是考察法官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 德、思想作风的重要尺度 ; 对当事人而言,裁判文书是其认同法律权 威,息讼服判的主要依据所在 ; 对社会而言,裁判文书是人民法官向 社会公众展示司法公正与效率的重要平台和宣传法治的生动教材 [2] 。 为什么我要先写下午的经历而且要写这么多关于裁判文书的东西 呢 ?因为我今天在法院的实习,就是围绕着这些文书展开的。 今天上午,庭长请假、杨姐开庭、郭哥作为法警在刑庭站岗、又 通知了一些当事人来取文书,可怜的我只能坐在空荡荡的民一庭办 公室等待当事人的到来。首先是一位当事人来取调解书,这些调解 书是我昨天修改、打印并盖好章的,送达回证也提前填好了。本以 为可以很顺利地将调解书给当事人,结果眼尖的原告在调解书的第 二页 ( 共两页 ) 发现了几个“致命”的错误——诉讼费写少了两百多 元钱 ; 被告的名字打成了另一个案件的被告。我意识到这个问题比较 严重,因为这些调解书都是盖过法院公章和的,就赶紧给杨姐打电 话。还好杨姐还没正式开庭,赶过来后将调解书修改好,我打印出 修正过的文书重新盖章并交给原告。至于那些错误的文书,则被碎 纸机无情地粉碎掉了。这次错误我和杨姐都有责任,还好没有造成 什么影响,但我还是要好好反思反思。 接下来是一位当事人来取一份修改过的调解书。因为涉及到执行 的问题,所以必须要将落款日期修改后重新发给当事人。 最后是帮民二庭的副庭长打一份调解书 ( 好像一上午都是和调解 书打交道,现在的民事诉讼果真还是以调解为结果的居多 ) 。因为她 没那民二庭办公室的钥匙,且不适应用我们庭电脑上的拼音输入法 打字 ( 人家用的是高端洋气上档次的五笔输入法 ) ,当事人又在跟前 要得急,所以我就自告奋勇地在她口述下完成了一篇调解书。 就这样,没旁听杨姐的开庭,也没旁听刑事案件的审理。我一上 午就和文书打交道了。虽然枯燥的文书工作没有庭审那么精彩有趣, 但这也是法院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我当然要尽职尽责地将其做好。 明天就是周五了,我甚至比上学时还期待周末,看来法院实习也确 实比较枯燥,但我会坚持下去 ! 20xx 年 8 月 8 日星期五天气:中雨 因为有上一周的前车之鉴,本想着这周五可以舒舒坦坦地在办公 室看书度过,提前进入周末状态。结果事与愿违,经历了两个非常 有意义的事情。其实,这也是我希望的。只有这样,我的实习才能 更加精彩。 上午十一点多一点,杨姐让我和她一起去离法院不远的城北派出 所给某个民事案件的被告送文书 (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 并做一下询问笔录。为什么会到派出所送文书呢 ?因为这个民事案件 的被告就是因为这个经济纠纷和原告起了冲突,违反了治安管理规 定,被带到了派出所接受审讯。而法院这边的文书也必须今天送达 给他,于是我就很荣幸地参观了派出所的审讯室并在审讯室旁听杨 姐询问被告 ( 这地方除了派出所民警和涉案人员外,普通公民一般都 是进不去的哦 )。 审讯室最吸引我的地方就在于房间四面的墙上都贴有类似于海绵 的材料,个人猜测这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畏罪撞墙自杀或是防止 犯罪嫌疑人与警方发生肢体冲突时撞到墙上造成损伤。现在派出所 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都已经使用电脑做记录了,而法院的询问笔录 依然是手写。这让那个派出所民警好好地“可怜”了我们一下。在 询问过程中被告提到开庭那天他因为工作忙可能来不了,我觉得这 种放弃诉讼权利的行为会对自己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害。现在的公 民应该树立起司法意识,不要惧怕打官司。只有原被告充分行使了 自己的诉讼权利,才能使案件事实得到最大化地还原,处理结果也 能更加公平。 下午的这个经历就更有意义了,因为我亲眼见到一次规模较大的 群体性上访事件,地点就在法院的斜对面——政府 ( 可怜的政府永远 都是群众上访的唯一对象 ) 。这次上访还造成了路段戒严,我好不容 易第一次开车上班却无法开进法院,只能停到远离法院的路边。因 为下午没事,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围观这起事件,主要是想了解一下 政府是如何处理群体性事件的。事件大概就是建筑工人向老板索要 工钱。我了解的版本是:老板答应绕过包工头直接给工人工钱,没 了提成的工头自然不干,又觉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不靠谱,索性唆 使工人到政府上访。所以这起事件的根源是——我国司法公信力的 低下( 我这个在法院实习的法律人感到一丝丝的伤感 ) 。我在笔记本 上这样写道:虽然我很同情这些农民工兄弟,但我必须要说他们堵 政府门和堵路致使路段被封交通堵塞的行为是不理性、不合法的, 因为这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我这个在政 府对门法院的实习生,希望各位农民工兄弟能够通过司法途径来解 决,法院也一定会保护你们的正当合法权利 ! 在下班的路上恰好碰到一个的当事人,因为帮他打了一份起诉状 和他比较熟悉。他忙拿出烟盒向我递烟,那份热情和尊敬让我觉得 为人民服务是值得的 !( 当然烟我是回绝了,我要坚持不抽烟、不喝 酒的好习惯 ) 看了“法学法院实习工作日记总结”的人还看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