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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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工作,避免或减轻传染性疾病造成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生产、生活区域传染性疾病的管理工作。 三、引用法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四、管理内容 1、复工前准备 1.1 公司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副厂长、总工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传染性疾病疫情期间的管理调度工作。 1.2 复工前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储备红外测温仪、75℃酒精/84消毒液、喷雾器、防护口罩、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并提前规划好隔离观察室。 1.3 领导小组应针对染性疾病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制定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并提前发送到各部门学习。 1.4 各部门负责人需在复工前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办公室,办公室汇总上报领导小组便于工作安排;部门负责人应先行对本部人员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对于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通知其延迟到岗(至少痊愈后三到五天内无异常)。 2、复工后管理 2.1 复工第一天进行全员健康排查,所有员工进入公司前必须佩戴口罩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检查合格准予入厂;体温超过37.3℃禁止入厂,并由领导小组安排专人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并安排在厂外职工宿舍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症状如无减轻立即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上报;开车进厂的员工,所有车辆进厂时需要先进行车辆消毒处理方才进厂。(人员入厂检查处置流程见附件1) 2.2 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工厂前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检查合格经领导小组同意方可入厂;体温超过37.3℃ 禁止入厂,并报告公司对接人予以劝返;保卫科负责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疫区等信息。 2.3 所有员工每天必须接受入厂前和出厂时两次体温检测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每天下午将部本门人员健康情况通过微信工作群汇报,发现人员异常或疑似情况随时汇报,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观察,避免交叉传染;对于发现的疑似病患领导小组立即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消毒、上报等应急处置措施。 2.4 乘坐公司班车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班车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消毒、通风,由专人负责管理检查。 2.5 复工复产前,由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公司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三天一次;值班室、办公室、餐厅、生活垃圾堆放处等重点部位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 2.6 公司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作业中必须佩戴口罩;一次性的餐具必须集中喷洒消毒液后扔弃,重复性使用餐具必须进行消毒,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2.7 员工到餐厅就餐时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从公共菜盆和盘子里夹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尽量采取分餐制把饭菜放到自己的餐具里就餐;就餐尽量安排分区域分时段进行,就餐时,禁止员工相对攀谈,防止飞沫传播。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洗手液,所有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并用流动清水冲洗干净。 2.8 复工后,领导小组负责安排专人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近期使用量进行核算,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资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形成传染源。 2.9 员工在各自劳动岗位上必须佩戴口罩或防毒半面罩;禁止随地吐痰,个人防护用品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等用纸巾包好放入公司专用垃圾桶,由专人每天进行消毒处理。 2.10 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每天至少两次开窗通风,每次30分钟左右;公司在防疫期停止前,尽量避免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尽量减少或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确实需要的,须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取得同意。 2.11 员工在宿舍内应保持室内卫生保持清洁,地面及桌椅勤擦拭消毒,勤通风换气,不要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捂住口鼻,饭前便后洗手,不要用手搓揉眼睛,尽量减少外出次数,如需外出一定要佩戴防护口罩,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清洁员每天至少进行 1次消毒。 五、工作要求 1. 公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传染性疾病疫情期间的管理调度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安排做好人员检查及工作、生活场所消毒等工作,发现异常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 2. 疫情期间全体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下班时间不要聚会、不要串门、不要握手、不要扎堆;要做到不感染自己、不感染别人、不被别人感染,共同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3. 公司所有员工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严禁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领导小组对公司管理人员不作为、慢作为、瞒报、漏报的,要及时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六、考核及奖惩 1.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要求每天上报人员健康情况,保卫科记录好外来人员检查情况,发现未上报或记录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人次。 2. 对发现的异常人员未及时上报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上级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 未按照公司要求佩戴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未按要求对工作、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违反公司规定私自聚会、扎堆的,以及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人次。 4. 对患有发热等症状应按要求进行隔离观察的人员不服从公司管理的,扣除当月全部奖金,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 疫情期间在公司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由公司领导小组研究给予物质奖励并进行通报表扬。 七、相关文件/记录 1.《外来人员检查登记表》 2.《岗位人员每日体温检查统计表》 八、 发布与实施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公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人员检查处置流程图 老员工返厂身体检测 新员工报名身体检测 轻症县级定点医院 专车 疑似病例上报 高危症状 就近治疗 正常上班 无异常 症状检测 负压救护车 重症市级定点医院 发热者 正常者 登记报名信息、报名 正常者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