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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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编 号 名 称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 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 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 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 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 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 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 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 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 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 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 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 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 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 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物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 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 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 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 分价款总值的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20-60%的幅度) 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 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 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 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 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 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 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处理,并承 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 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 酬金总额的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 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 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 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 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 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 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 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 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 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 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 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 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 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 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___( 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盖章) 承揽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地 址:________ 地 址:______ 电 话:______ 电 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 号:______ 帐 号: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订 (2)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等 定作物名称 型 号 规格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 量 加工费 单 价 总 价 第二条 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等 定作物名称 完工时间 检验时间地点 检验标准 包装标准 包装费承担 与方法 (加工定作物样品需要封存的,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当保存,作为检验的依 据) 第三条 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等。 定作物名称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运输方法 运输价款承担 第四条 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 材料名称 型号 规格 质量要求 计量 数 单价 总价 图纸、技术资 单位 量 料及交付时间 第五条 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等 材料名称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交付 包装要求 检验方法 运输方法和 数量 运费承担 第六条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 第七条 乙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元;乙方应于___年____ 月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预付款_____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 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 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 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 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 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 价款总额的__%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__%的违 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 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 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 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 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 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 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 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 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起诉。 本合同于19__年__月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公证处、__物价局、__建设银行各 存一份。 (3) 定作方: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承揽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品名(或项目)、数量及价款: 加工定作物品 型号、 计量 数量 价款或酬金 交(提)定作物或 名称或项目 完成工作日期 规格 单位 单价 金额 合计金额(人民币)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二、使用原材料(半制品)及主要辅料规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 品 名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验及提供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处理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提供部分: 品名及产地 型号、规格 质量要求 允许使用代用品名称及规定 三、加工方法及质量、技术标准和负责期限: 四、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定作物办法(包括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地点: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七、给付定金数额、时间、方法: 八、结算方式和期限: 九、违约责任:定作方中途废止合同,承揽方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向对方 偿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或酬金总额__%的违约金。 十、其他: 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条例》规定执行。 定作方 承揽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电 话 电 挂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单位 (4) 加承合( )字第 号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营业执行号码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品名或项目 规格、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价款或酬金(元) 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一、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 二、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 三、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 五、结算方式: 六、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 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 %或酬金总额 %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加工承揽合 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 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份价款总值 %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 %的违约金。 其余违约行为按《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八、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九、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 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 份,正本双方各执 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存查。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章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定作方: 承揽方: 代 表: 代 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_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