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生态环境局上年总结和下年工作安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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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生态环境局上年总结和下年工作安排(一)

生态环境局上年总结和下年工作安排 生态环境局上年总结和下年工作安排 ‎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目标完成情况 今年市对县主要任务是:PM2.5浓度达4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75%;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100%,地表水重点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2%,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分别较上年削减2.87%、3.06%、2.2%、2.14%,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分别较上年削减1.55%、3.12%、1%。按要求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省政府挂牌督办等各类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 上半年,涉气涉水各项指标均有望达到考核要求。截至5月24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23天,优良率84.8%,PM2.5浓度为40.1微克/立方米,优良率全市最高,PM2.5浓度全市最低。国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100%,全市排名第一。气减排确定实施36个大气治理项目,水减排初步敲定项目6个。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等各类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有序推进,完成整改的及时申请省市销号,并抓好长效管理;正在整改的,切实按序时进度推进。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抗击疫情,守牢环境防线。疫情发生以来,把医疗机构废弃物及废水处置、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作为监管重点,日不间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3863检查人次,现场检查点位962个,交办督办整改问题43个,全县未发生因医疗废物废水监管不力而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情况,也未出现一例因处置不当而造成二次污染的案件,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全面采取安全消毒处理,获取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618个,守住了疫情防控的最后一道防线。及时分配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66万元,专项支持疫情防控。对于国家和地方政府认定防疫物资生产建设项目(神华药业、金卫机械、神舟车业等公司的防疫物资生产项目)实施环评豁免。构建大联防工作机制,明确专班专人做好指定区域返金人员调查摸底、“四包一”机制落实、住宅小区疫情防控等工作,特别是在指导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上,现场检查企业987家次,安排专人进驻开发区相关企业实行全天候一对一驻点服务。推送战“疫”典型事迹,在《中国环境报》《今日头条》《交汇点》等媒体网站刊发。 ‎ ‎2、聚力攻坚,强化污染防治。大气治理方面,制定出台重点区域微环境治理、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散煤专项治理等多个工作方案。持续推动开展大气污染源源解析工作,依托第三方即时发现交办涉气问题80多个。将重点治理工程作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关键环节来抓,谋划确定36个项目。针对大气污染物系统落实常态化管控措施,组织开展烧烤一条街整治“回头看”,指导督促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正常运行,推动建筑施工场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的治理措施,推进城市主要干道降尘抑尘精细化管理,并着手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摸底工作,就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举办一次专题培训。牵头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推动层层压实“双禁一用”责任,强化禁烧禁抛全覆盖、全天候管控,严防“第一把火”。水污染防治方面,制定出台《县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确定年度水污染防治6项重点工作任务和11项重点工程。贯彻落实全市城镇污水治理推进会精神,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全县污水处理环境安全风险调查,编制形成《县污水处理环境安全风险调查报告》,将排查梳理出的16个问题,分解落实到各相关责任单位,定期不定期督查推进整改。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先后完成6家企业的采样调查。进一步加大危险废物减库存力度,落实危险废物处置周期不超过90天管理规定,规范化转移处置危险废物1300余吨。对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协同住建、水务等部门,启动修编《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计划两批次新建27个项目,第一批13个项目已完成踏勘、规划选址,技术方案评审,部分项目进入施工阶段,第二批14个项目也已完成踏勘和规划选址,正在编制技术方案;计划整治的6条农村黑臭水体,现已完成整治3条,基本完成整治2条,正在施工1条。 3、聚焦主业,加强执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先后组织化工安全、油气回收治理、VOCs执法检查、危险废物整治、水环境质量保障等几个专项行动,共出动543人次进行了225次现场监察,对5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5家、立案金额25.51万元。共受理处理环境污染纠纷、举报295起,办结污染防治攻坚战综合监管平台交办问题234个,局领导带案下访处结信访事项5件。保障环境安全,组织开展危废固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危废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医疗单位、化工企业、危化品企业68家次,查出问题73个,推动整改到位56个,整改中17个,同时对县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交办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优化环保服务,围绕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精准落实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1个,制定形成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企业环保接待日”活动3次,先后帮助企业化解环境治理难题10多个。 ‎ ‎4、谋划改革,推进制度创新。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开展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完成1086家企业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开展排污权确权工作,申报确权项目17个,含涉气项目8个、涉水项目9个,为我县今后引进项目提供了较为充足的交易量。抓好环保信用评价,录入省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系统6家,完成受处罚企业环保信用修复3家,申报市环保示范性企业5家。牵头制定生态文明体制专项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了生态美丽新建设、示范创建等8个方面的改革任务。筛选上报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13个,争取纳入省级项目库。 二、存在问题 1、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还面临挑战。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持续向好,复工复产的加速推进,污染物排放量将达到一个峰值,对环境质量改善带来一定影响。5-9月是臭氧污染的高发期,臭氧污染形成机理相对复杂且治理难度较大,我县去年就因臭氧污染程度加重,拉低了优良率,据预测今年夏季天气有利于臭氧生成,对大气质量改善较为不利。目前城乡水环境治理中仍存在10多个问题,再加上将重点水功能区纳入考核范畴,又将新增几个省考核断面,这些调整变化将增加水环境质量改善的不确定性。 ‎ ‎2、环境设施支撑基础还不够巩固。一方面,环境基础设施的历史欠账较多,补短板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同时有的在建环境设施建设进度偏慢,短时内治污减排功效难以达到;另一方面,部分已建成的环境设施,长效运维机制不够健全。特别是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戴楼、大兴工业集中区企业接管,城市和开发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提升,17条城市黑臭水体截污活水,镇(街)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等环境基础工程需要落实落地,加快实施。 3、环境治理机制衔接还不够顺畅。对照源头严管、过程严控、末端严惩、损害赔偿的要求,目前,损害赔偿的实践探索还较少。在污染物协同共治方面,如餐饮油烟、移动源治理等方面,行业管理责任和监管执法责任协调机制还有待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和具体措施 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实现生态环保工作上台阶、争进位、走前列,推动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 ‎ ‎1、打好治污攻坚的“组合拳”。重点抓好“紧盯一个目标,坚持两头发力,突出三个治污”。紧盯一个目标,坚持质量改善不动摇,抓住决战决胜的年度特征,建立健全月会商、季分析工作机制,保持攻坚决战到最后一刻,全面完成高质量跨越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确保考核名次在全市“进前三、争第一”。坚持两头发力,一手抓增容,坚持不懈地将绿色转型、结构调整作为治污治本之策,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一手抓减排,以工程减排为重点,全面完成已确定的36个大气治理项目和6个水减排项目。突出三个治污,就是抓好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在防治臭氧污染、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移动源监管、城乡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啃硬骨头,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的质量和效率。 2、筑好保障安全的“防火墙”。实施风险再排查。开展环境安全再排查行动,形成详细的风险源清单。强化隐患再管控。对排查梳理出的问题,严格对照标准,全过程落实精细化的管控措施,确保各类风险源应管控尽管控。推动整改再落实。对列入整改的环境安全问题,特别是县安全督导组交办的问题,一着不让抓整改,确保动态清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确保县域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3、出好优化服务的“关键招”。围绕促达标排放出实招,坚持领导干部带案下访、企业环保接待日等制度,用心用情用力为治污主体解决环境治理难题支招。围绕优化监管方式出实招,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深化环保信用评价,对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做到利剑高悬,对首次无主观故意且未造成一定后果的环境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出实招,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绿岛、支持复工复产、落实绿色金融和绿色信贷等方面积极担当作为。 ‎ ‎4、下好改革创新的“先手棋”。加大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探索创新力度,重点是在推动绿色发展上抓好破题,在生态文明全链条改革上做好文章,在研究制定“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上抓好谋划,加快推动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放大改革显示度,努力使的环境更美、生态更优、高质量发展的成色更足。 四、对县委、县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建议加大科技投入,重点加强大数据、智慧环保等方面的建设,以更好地支撑科学治污。特别是针对臭氧污染防治,继续委托第三方开展大气源解析工作,推动靶向治理、精准施策。 2、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综合监管平台交办督办涉及多个部门的承担事项,建议明确由督查室、效能中心、攻坚办牵头,全过程抓好综合协调,推动各方职能协调配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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