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3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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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精编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一)
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自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迅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4·2”火灾事故教训,在全县重点围绕加油站和商业场所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清明假期期间,我亲自带队,对全县加油站和商业场所进一步排查,共排查出一般隐患39起,现场整改20起,下达限期整改提醒单19份,务求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堵住安全监管领域盲区漏点,确保全县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业基本情况 (一)加油站(点)方面:我县拥有加油站(点)在全市数量最多,共计112座(其中正在经营有111座),分布广,主体多元。 (二)超市方面:营业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共25家。其中分布在城区的超市有大润发超市、欧尚超市、利群超市一店、利群超市二店、世纪华联超市、天润发玛特、永辉超市、苏润万家、福壹家、惠乐玛共10家(其中苏尔玛超市已被关停);乡镇分布有15家超市。 (三)商业综合体方面:我县共有3座大型商业综合体,分别是乐之地、中央商场、万达广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动员部署。20XX年12月13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会上,我传达学习了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加油站(点)和商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副县长季如干同志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会上签署企业安全责任承诺书83份。 (二)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按照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部署,成立了县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我为第一责任人、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我局分管领导陈辉同志具体负责。成员包括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建了加油站和商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了职能分工,确保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狠抓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按照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求,我局制定了《县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县商务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设计了《加油站安全检查100条》、《加油点安全检查10条》、《商业场所(商场、超市、城市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检查指引》检查模板;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组织辖区内加油站(点)、重点商业场所负责人进行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培训83人次。 (四)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组织各乡镇场(街道)对辖区内加油站(点)和商业场所进行逐一排查,掌握全县加油站、商业场所的数量、分布、经营类型和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非法流动加油的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截至目前,共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477个,问题突出表现在加油站(点)灭火器等消防设备不齐、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完善、商业场所消防应急通道被占用、安全标识不清、安全指示灯不亮、消防门过重等。现一般隐患已整改476个,整改率99.79%,1个隐患未整改到位,现正在督促整改中。其中我局牵头检查加油站(点)86座、城区商业场所13家和餐饮场所200余家,依托属地乡镇检查加油站(点)111座、2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15家和餐饮场所2255个(其中特大型3家,大型61家,中型407家,小型783家,微型1001家),共发放《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安全用气告知书》200余份,发现问题5个,现场督促整改液化气安全隐患5起,签订《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承诺书》200余份。 (五)非法流动加油查处情况。针对非法流动加油抬头之势,我局联合公安、应急、市监等部门共同执法,重拳出击。截止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共出动检查人员24人次,共查处非法流动加油点17处,现场拆除加油设备,对17名违法经营人员全部采取了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对已发现的非法流动加油点全部依法取缔,有力打击了非法流动加油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 三、存在问题 (一)加油站(点)方面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加油站企业存在安全意识不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设备老化,不完善,农村加油点超范围经营,安全隐患检查台账不规范,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配套设施不齐全,员工安全培训以及应急救援演练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存在侥幸心理,安全生产人力物力投入不足。 (二)非法经营成品油方面 受利益驱动,我县非法经营成品油现象时有发生。其原因主要是犯罪成本低,在处罚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法律制裁手段,只能以公安治安拘留的形式对非法经营者进行处罚,没收经营设备以及成品油。部门联动效率不高,处置覆盖率窄,对没收物品处置难,建议对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加大刑法处置力度,强化各监管部门高效配合,做到打击有力。 (三)商业场所方面 在检查商业场所过程中发现存在部分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对员工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安全出口防火逃生门未正常开放,安全通道堆放杂物,消防栓前堆放商品,安全出口指示不明,安全引导人员配备不足,餐饮场所燃气使用不规范,容易存在安全隐患,各经营主体安全意识淡薄,责任落实不具体。 四、工作难点 (一)部门之间工作联动协调不够。我局作为加油站和商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在机构改革后,商务执法移交以及人员编制减少,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手段,需要相关部门通力配合才能做好此项工作。但在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成员单位个别部门配合不够积极,特别是在非法流动加油查处问题上相互推诿,不能按各部门职能分工履职,造成牵头困难。 (二)安全监管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缺乏。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安全监管工作面广量大,仅靠我局兼职的安全检查人员,任务比较艰巨,加之缺乏安全监管专业技术人才,检查事项难以做到深入、全面,有些隐患可能难以发现。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工作措施再强化。我局将严格对照《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办发〔20XX〕120号)、《县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专治发〔2020〕19号)文件要求,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全县111座加油站(点)、3家大型商业综合体与25家2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进行进一步排查,坚决不留死角、不留欠账。强化属地乡镇安全监管责任,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排查出的不符合安全生产设施、环境以及管理措施等隐患问题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问题到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 (二)健全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好的安全监管经验和做法,形成一套安全监管制度,突出问题整改,实行隐患清单销号管理,做到逐一过堂,一项不漏,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纳入诚信黑名单。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演练预案。 (三)加强督查问责。积极履行好重点商贸场所的安全监督检查责任,集中精力加大力度做到严查、严管、严防、严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出事、谁负责”,对因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监督检查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