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干警作风工作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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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干警作风工作的总结

整顿干警作风工作的总结 整顿干警作风工作的总结 ‎  今年五月初以来,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了整顿市直机关干警作风的活动,在这项工作中,我院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求真务实、有错必纠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在市委整顿办的具体指导和全院干警共同努力下,经过了“思想发动、学习提高”、“查摆问题、自查自纠”、“落实措施、认真整改”和“检查验收、总结提高”四个阶段的工作,整顿干警作风工作已基本结束,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掀起自觉整顿干警作风的新高潮   全院干警在院党组的带领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诚恳的思想态度,严谨的纪律作风和扎实有效的准备工作,自觉投身于整顿机关干警作风活动中。   (一)组织领导有力,部署周密。   我们将整顿干警作风作为落实司法为民,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发展的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加强了对整顿干警作风的组织领导。在这次整顿中,我们提出领导抓,抓领导,把整顿机关作风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中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顿干警作风事宜,并成立了法院干警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李晓龙负总责,并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谢共芝任组长,其余院领导成员,分兵把口,负责各自所分管的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整个整顿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验收,并制定了实施方案,下发给各部门和每个干警。由于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督查及时,确保了此项活动扎实、有序地进行。   (二)宣传发动充分,教育深入。   我们召开了全院整顿干警作风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学习了市委整顿机关作风动员会议上市委领导的讲话及相关文件,李晓龙院长作了动员报告。会后,各部门分别召开了会议,学习讨论了各位领导的讲话和“两法四条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为了使整顿干警作风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院党组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明确要求人员、时间、制度三到位,并做好读书笔记、撰写交流心得体会,以支部为单位,各出一期宣传专栏。以“如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审判工作发展”、“如何实践‘三个代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等专题深入讨论。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市委开展整顿干警作风活动,是对人民负责,落实司法为民重要举措;是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开展的迫切需要。从而在市中院形成了人人自觉整顿作风,个个为法院树形象争光彩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拓宽渠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 ‎  我们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评议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自查重点在是否存在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作风飘浮、工作不实;以权谋私、办案不廉;道听途说、诬蔑诽谤;泄漏机密、行为失范;贪图享受、参与赌博这六个方面的问题。具体做法是:采取了加强干警自身教育、强化内部管理和争取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办法,查摆问题。一是在自查方面,我们主要以各支部,各庭室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方式,采取了“自己摆、同志提、领导点”等办法,做到暴露问题不怕丑、提出问题不怕刺、批评问题不怕痛,形成团结民主的气氛,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查摆中找准问题,在解决问题中突出重点,二是强化了督查措施。我们先后召开了三次党支部书记、各庭室负责人碰头会,听取各支部、各庭室整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同时,结合“六个严禁”、“十三个不得有”,中院派出四个督查组开展明查暗访,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查获的两起违纪事件,已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依纪限期处理到位,并上报处理结果。三是在外部监督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及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等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建议,搜集意见。如6月17日,我们邀请了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及部分执法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执法监督员们畅所欲言,对法院工作,特别是干警作风,作出了客观、中肯的评估,并提出宝贵的建议、意见和批评。院整顿办将收集的58条各种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和整理,并研究了整顿措施抓紧整改。   三、认真倾听,虚心接受,深入剖析干警作风中各种问题 ‎ ‎  根据广大干警查摆出来的问题,经院整顿办归纳,意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政治观念淡薄,理想信念动摇。有些同志不愿参加政治学习,因而不能正确认识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问题,看阴暗面多,看光明面少,对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产生动摇,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产生了怀疑,一些同志对政治还产生了厌烦情绪,对党和国家大事也不关心,甚至跟着一些人传播谣言,说一些对党和社会不负责的话。二是不思进取,创新意识不强。有些同志思想懒惰,凭经验办事,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认真思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些同志不钻研业务知识,办案水平低下,所办案件久拖不执、久执不决,有的连裁判文书都错漏百出。三是贪图享受,廉洁自律意识差。有些同志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讲条件,图享受,有的甚至违反审判纪律,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向当事人借钱,要当事人办事,有些法官交往的人员身份复杂,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有些同志公车私用,违反规定将警车停放在消费娱乐场所;对包干经费管理不严,乱用乱支,手续不齐;有些同志8小时以外经常进入歌厅酒楼茶馆,搞一些不正当的活动,甚至打牌赌博,损害了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形象。四是集体观念淡化,纪律作风松驰。有些同志不愿意参加集体组织的活动,开会迟到、早退。不按时上班下班,工作时间串岗闲聊。有些庭室内务管理比较混乱,工作考勤流于形式,不但长年不搞卫生,而且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品乱丢乱放。五是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差。有些同志对上访的当事人态度粗暴,不是认真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而是采取冷、硬、推、拖的办法;有的同志由于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群众反映强烈。   针对以上问题,院党组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剖析,认为上述问题的存在,有客观因素,但主要是主观因素:   一是未能自觉地把审判工作置于实践“三个代表”的大局之中。少数同志平时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院机关虽然有具体的学习计划安排,但仍有个别人包括有的领导,常常找借口不参加集体学习,有的参加学习满足于读读文件,不去认真思考,讨论也不发言,写读书笔记流于形式。也有一些同志理论学习与实际相脱节,表态好,落实差,个人素质没有提高,工作仍然落后。 ‎ ‎  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法院干警更应当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但一些同志一案当前,先替自己考虑,很少替当事人考虑,个别法官甚至利用办案的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不给好处不及时办案,给了好处就办人情案,从而造成错案和超审限等不合格案件连续发生。   三是缺乏强有力的制度规范和监督检查。制度规范和监督检查是廉洁自律、公正司法的重要手段。过去,我们制定了不少制度,但是具体落实不够,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内部制度多,对外承诺少;工作制度多,监督制度少;一般要求多,违规处罚少。在监督检查方面虽然也做了一些工作,但总体的力度不够,缺乏严密的考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四是业务水平还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特别是加入wto以后,法院工作面临着一个全新的课题,需要我们更新知识,更新观念,而知识更新的前提是加强学习。但是,不少同志在这方面所下的功夫和投入的精力明显不足。表现在业务学习缺乏系统的计划安排,缺乏时间和制度的保证。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未能及时学习领会,用以指导工作实践。少数干警往往凭经验办事,凭旧框框办事,适应不了新形势的要求。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抓好整改 ‎ ‎  整顿干警作风能否取得成效,归根到底,要看能否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有效地解决干警中存在的问题。宣传发动是先导,查摆剖析是基础,整改提高是关键。认真整改既是衡量和检验整顿机关作风成效的标准,也是整顿机关作风的根本目的。我们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加以落实,在制度上予以保证,以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为契机,用扎实有效的整改成果,做好法院工作。   (一)充分认识整改的重要性。   为确保整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我们从抓干警的思想认识入手,做到再动员、再鼓劲,进一步统一和深化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7月6日,组织召开了全院干警作风整改动员大会。会上,李晓龙院长作了动员报告,我院特聘的执法监督员通报了对我院干警作风的考察情况。市委督查组领导就加强干警作风建设作了重要指示。会后,各部门分别召开了相关会议,进一步学习、讨论了各位领导的报告和讲话。通过层层动员,使全院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搞好整改是落实人民群众批评、意见和建议的要求;是检验我们是否认真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标准;是衡量整顿作风活动是否成功的尺度;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司法为民思想,推进法院整体工作向前发展的重要措施。全院干警始终保持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认真,整改上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势,保证了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 ‎  这次整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保证整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一是院整顿干警作风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做到了班子不散,人员不撤,分工负责,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各主管领导对所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负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整改工作负责。全院各部门和广大干警在院党组统一领导和院整顿办的具体指导下,精心组织,努力工作,通力协作,认真开展整改。二是制定方案,明确步骤方法。我们及时制定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整改内容。并提出了整改工作的具体方法主要是实行“四个结合”,即普通问题整改与重点问题整改相结合;接受外部监督与强化内部监督相结合;政治教育与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相结合;搞好整改与促进工作相结合。从而保证了整改工作有计划、分阶段、有序地进行。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为保证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对整改实行全方位的跟踪监督,狠抓落实。一方面,院党组及整顿干警作风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重大事项进行集中决策和宏观指导。院党组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讨论加强作风建设、诉讼费管理、违法违纪人员查处等重大疑难问题。另一方面,整改办公室切实履行职责,定期督促检查全院各部门的整改工作。再一方面,各部门负责人按照党组的要求,认真抓好本部门的整改,积极贯彻执行党组的决策和意图,确保了整改质量。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针对“查摆问题、自查自纠”阶段排查出来的在部分干警身上存在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我们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逐一解决。 ‎ ‎  1、工作作风方面。加强了考勤制度,着力解决部分干警身上存在的拖拉、散漫习气及工作不到位,出勤不出力的问题。我们对上下班、开会、集体活动等按规定时间晚到超过15分钟的记迟到一次,中途离开半小时以上的记迟到一次,开会、集体活动不到场的按旷工处理。各庭室做好日常考勤工作,政治部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将结果每月通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与岗位责任制中公共指标的奖分扣分挂钩,半年兑罚一次。   2、审判纪律方面。按照“公正、高效”的要求,一是解决好法官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关系问题,严格对照最高法院、司法部联合发文的有关规定和“六个严禁”,派出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发现有顶风违纪的问题,一定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二是管理好涉案标的款。对执行回来的标的款一律进入院标的款帐户,严禁私自挪用。对扣押回来的车辆等实物,妥善保管,不得擅自使用。一旦发现使用者,按照最高法院“三个办法”的规定严肃查处。三是解决好超审限问题,着力解决了久审不决、久拖不执的现象。依照审判流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已立案的案件,严格依照程序法和实体法及时审结和执结,做到快审结快执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进行中止、终结诉讼和执行的,能及时依法办事,杜绝久拖不决,全力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  3、廉政建设方面。一是进一步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院领导按照分工,负责相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具体抓,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实行一岗双责,并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本部门的廉政教育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保证金制度。我院坚决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相关规定。三是加强了廉政信访工作。采取了公开举报电话、发放廉政监督卡、聘请执法监督员等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特别是当事人对法院廉政建设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被查证属实的干警不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心慈手软。   4、机关内部管理方面。针对少数庭室经费乱开乱支,大手大脚,公车私用和乱停乱摆,管理混乱等情况。一是严格了财务管理,行政装备科制定出完善包干经费管理的办法,各部门根据院里的规定,制定出本部门包干经费的管理制度。二是严格了公车管理,对出车情况进行逐一登记。切实做到了“三个不准”,即公车不准用于办私事,公车不准在院外过夜、公车不准停放在娱乐场所。三是勤俭节约,控制了招待费和其他费用开支,各部门做到了不该开支的钱坚决不用,不该多开支的钱尽量少用,勒紧裤带,共度难关。 ‎ ‎  5、司法为民方面。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密切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作好各种工作。一是推行了首问首答责任制。即当事人不服判决、裁定而到法院上访申诉的,首先由案件原承办人员负责接待,阐明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依据,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当事人对承办人员的解释仍不服,仍然坚持要申诉的,才由立案庭依申诉复查程序办理。二是实行了风险告知制度。即对到院打官司的当事人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审判人员在审判和执行各个环节把这些规定告诉当事人,避免和减少了当事人因为诉讼不当而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 ‎  6、思想建设方面。针对一些干警理想信念淡薄,思想境界不高,艰苦奋斗精神淡化、工作安于现状等问题,继续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两个务必”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党的先进性教育,从根本上解决好广大党员干警的理想信念淡化的问题。“七·一”期间,我们进行了党的优良传统的专题教育。各党支部、各部门坚持了每周五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党的组织生活的学习教育制度,学习的重点是时事政治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并有针对性地研讨一些疑难案件,以此来提高我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了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我们出台了司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市中院对基层法院的案件考核,采取各业务庭室对对口庭室每年抽查10%的案件进行考核评议,这样,既掌握了各基层法院业务庭室的办案质量,以便于进行业务指导,又可以将考评结果作为对基层法院进行双文明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边整边纠,力求实效。   绝大多数部门的干警坚持了贵在于查,重在于纠,查摆出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在对待查摆出的问题,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纠正不放过、原因不找准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通过督察,各部门、干警在院整顿方案上确定的6个整改的重点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改进。如对规范执法行为,小车的管理、经费的管理,与当事人的关系等问题,院党组就作出了明确的整顿规定,有关庭室也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 ‎ ‎  对整顿办反馈意见,我们及时研究,认真分析,强化措施,迅速纠正,逐步加大了纠错和整改力度,一是加强规范干警行为。我院先后制定了《案件质量考核评议办法》、《执法监督员联系制度》、《加强考勤工作的决定》、《财务管理制度》、《公车使用制度》、《院务会制度》等方面的新制度6个,修改和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加强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等5个原有制度,并狠抓贯彻落实。二是切实为民办实事,我院坚持和完善了院长接待日制度,共接待群众来访问218人次,处理来信198件,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能及时解决并予以回复。在接待群众时,我们基本能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清茶解渴,一把椅子就座,一席说理解惑,一身正气判案,一颗诚心为民。”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我们先后制定《从严治院的若干规定》、《党风廉政责任制度》等,逐渐形成了公正透明的监督机构,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促进了法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步入健康有序的运行轨道,为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预防腐败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我们严肃查处违反法官“十三个不得有”、“六个严肃”的行为,在六月中旬,我院督查组明查暗访,对在公共娱乐场所打牌赌博的北湖区法院两名中层干部,督促北湖区法院依纪从严从快查处,对发现的数起公车私用、乱停乱摆行为在全市法院予以通报。   由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市整顿办的有力指导,经过广大干警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干警作风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对整改的估价不能过高,整改的成效与市委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不小距离。存在的问题还有不少,如个别作风问题还没有纠正过来;个别深层次的问题尚未得到全面解决;整改工作发展还不平衡;等等。这些工作都待我们今后进一步抓落实,确保整改达到预期目的,推动全院工作再上台阶,我们打算: ‎ ‎  (一)自觉接受市委领导和整顿办指导,继续深入抓好后段整改。我们将按照市整顿办的要求,对前段整改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整改工作坚决做到“四个到位”,即对群众反映强烈确属错案的,坚决按照法律程序纠正到位;对于揭露出来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坚决查实处理到位;对群众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认真研究,及时落实到位;对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而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到位。整改工作做到班子不散、人员不撤、力度不减,确保人民群众评议提出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法院的整体素质。要继续深化服务意识,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以改进审判作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要抓住改进领导作风这个关键,促进法院队伍整体作风的好转;要加强廉政作风建设,推动司法作风的转变;要强化教育培训,努力建成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法官队伍。   (三)加强制度建设,努力用严格的制度规范干警的行为。要利用这次整顿干警作风的有利时机,着重抓好干警队伍管理制度、日常工作规范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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