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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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焊割作业人员防火安全责任承诺书
焊割作业人员防火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xx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和《xx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的规定, 项目部(以下称甲方)与焊割作业人员 (以下称乙方)签定防火安全责任承诺书如下: 一、焊割作业人员进入甲方施工应主动提交本人有效的《上海市特殊工种操作证》正本,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无违章动火、无违章行为、无火灾事故。 二、焊割作业人员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必须认真履行以下防火职责,对本人负责,对项目部负责: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和“十不烧”规定,不无证动火、违章动火。 2、严格执行“二证一器一监护”制度,即动火作业时,操作证、动火证必须随身携带;灭火机等防火安全措施必须落实到位;监护人必须到岗;缺一不准动火。作业期间监护人因故暂时离开,应停止动火,待监护人到岗后再恢复动火。 3、严格按《动火证》签发的动火范围(部位)、动火内容,在有效期限内进行作业。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动火区域实施安全检查,清除易燃易爆可燃物品,一时无法清除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动火作业结束后(包括就餐前),必须清理现场,灭绝火种、清除焊割件余热,经检查确认无火险隐患后方可离开。 4、特殊部位动火无特别安全防范措施不准动火。外墙、电梯井、管弄内动火作业必须使用铁簸箕、挡板等接火、挡火工具,防止火星飞溅、焊割件坠落。 5、认真执行氧气、乙炔瓶(二瓶)管理规定,做到随用随领,用毕入库,严禁散放在施工现场。“两瓶”使用时,安全装置齐全、有效,不准横卧放置,“两瓶”之间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米,离明火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多组“两瓶”使用时,严禁捆扎在一起。 6、对甲方违章指挥,乙方按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制度,有权拒绝施工;甲方不听劝阻强制乙方违章作业的,乙方有权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自救抢险,并向项目部报告。 8、其他: 三、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教育、检查和监督,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以及甲方其他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的,按甲方安全生产处罚细则规定给予当事人500元的经济处罚,可以同时对乙方所在单位集体给予2000元—5000元的经济处罚;发生火灾事故的,由公安消防机关或甲方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责任承诺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乙方所在单位各一份。 甲方: 乙方:0 (章) 0 (章) 项目部 单位: 项目经理 (签章) 焊割作业人员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