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2-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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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人员微腐败”等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压实“两个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腐”,严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司党委联合纪委印发了《关于开展管理人员“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管理人员“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
一、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总经济师、总工程师。
成 员:公司纪委、成本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部、营销部、工程部、人力部、财务部、党工部、巡察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纪委。
二、基本原则
1、公开承诺原则
2、坚持依靠职工群众原则
3、突出针对性、强化实用性原则
4、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原则
三、整治范围
人员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人员:
1、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2、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门正副职人员。
3、公司机关部门正副职人员、室主任。
“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内容
“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指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与管理对象存在利益输送、设租寻租、化公为私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问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本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有特殊关系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员等)与管理服务对象有资金借贷、车辆长期借用等现象。
2、管理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插手或干预工程任务分配、劳务分包队伍使用、物资设备和服务采购、招投标、产权交易、验工计价、资金支付等现象。
3、 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在违规签订分包、采购、租赁合同等现象。
4、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5、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参加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6、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参与各种形式赌博以及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7、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使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住宅购置、装修、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
8、项目部是否存在 “小金库”现象。
9、是否存在违规处置废旧物资现象。
10、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现象。
11、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劳务人员和违规选人用人现象。
12、是否存在作风霸道、损害职工权益导致人才流失现象。
13、是否存在其它违反党纪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的现象。
四、整治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4月15日)
公司以视频形式召开启动会议,各基层单位要组织专题会议学习文件及相关资料,将“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的后果讲清讲透,将《专项整治活动通知》在项目公告栏、会议室、食堂等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及时、准确、完整传达到每一位员工;要动员广大员工提高认识、主动配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2、自查报备阶段(4月16日至5月15日)
不存在“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行为的人员填写《承诺书》;有“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行为的,无论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单位名义,都要填写《报备书》。
承诺书、报备书由党组织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机关部门人员由各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支部公章。
承诺书、报备书一并寄送公司纪委报备。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3、整改落实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
有关人员对照文件规定自查自纠,如有“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行为的,必须在6月15日前完成整改。凡主动报告、及时整改,没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且未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的,公司纪委将视情节从轻处分或免于处分。
4、重点抽查阶段(6月16日至年底)
公司纪委对承诺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有相关线索反映的单位或部门、发生过类似案件的项目。在此阶段及今后发现仍存在“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现象的,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分;违反法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严惩不怠。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深入领会专项整治工作的背景和目的
开展“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是公司党委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的工作指示,结合公司近期的线索查处实际和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所开展的一项针对性强、目的明确的专项整治工作,更是要坚决打击以各种名义,搞行贿受贿、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各单位和各级管理人员要有正确的理解,准确认识管理人员“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的定性问题,以及给项目和企业所带来的隐性风险。广大管理人员更要清醒的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是公司党委、纪委给存在这种“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的管理人员一次自查自纠、如实报告的机会,给时间、给政策、给出路。对拒不如实申报的,将对相关人员给予停职或纪律处分,对不整改、不收手、不收敛的,查处属实将给予免职或纪律处分。
2、压实责任,认真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任务
各单位党组织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方案中规定的整治人员范围是重点人群,项目领导班子成员更是重中之重,要做到重点人群、重点对待,切实抓好宣传引导,以当前开展的各种歪风邪气整治工作为总目标,以正风肃纪为主题,把作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步骤的各阶段工作,力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报、瞒报等行为不予指出并纠正的,将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
3、凝聚合力,共同促进作风建设得到根本性好转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声势,积极引导,有序推进。各党政工团组织要切实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梳理各项管理流程和管理合规性,促进管理效能的提升。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也要动员管理服务对象参与整治活动,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进公司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公司党委、纪委设立“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举报电话(邮箱),广泛受理群众举报。
文档介绍
“身边人员微腐败”等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身边人员微腐败”等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压实“两个责任”,一体推进“三不腐”,严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公司党委联合纪委印发了《关于开展管理人员“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管理人员“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
一、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总经济师、总工程师。
成 员:公司纪委、成本部、设备部、物资部、安质部、营销部、工程部、人力部、财务部、党工部、巡察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纪委。
二、基本原则
1、公开承诺原则
2、坚持依靠职工群众原则
3、突出针对性、强化实用性原则
4、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原则
三、整治范围
人员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人员:
1、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领导班子成员。
2、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门正副职人员。
3、公司机关部门正副职人员、室主任。
“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内容
“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指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与管理对象存在利益输送、设租寻租、化公为私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问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本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有特殊关系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员等)与管理服务对象有资金借贷、车辆长期借用等现象。
2、管理人员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插手或干预工程任务分配、劳务分包队伍使用、物资设备和服务采购、招投标、产权交易、验工计价、资金支付等现象。
3、 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在违规签订分包、采购、租赁合同等现象。
4、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5、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参加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6、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参与各种形式赌博以及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7、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使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住宅购置、装修、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
8、项目部是否存在 “小金库”现象。
9、是否存在违规处置废旧物资现象。
10、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现象。
11、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劳务人员和违规选人用人现象。
12、是否存在作风霸道、损害职工权益导致人才流失现象。
13、是否存在其它违反党纪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的现象。
四、整治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4月15日)
公司以视频形式召开启动会议,各基层单位要组织专题会议学习文件及相关资料,将“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的后果讲清讲透,将《专项整治活动通知》在项目公告栏、会议室、食堂等醒目位置进行公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及时、准确、完整传达到每一位员工;要动员广大员工提高认识、主动配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2、自查报备阶段(4月16日至5月15日)
不存在“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行为的人员填写《承诺书》;有“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行为的,无论以个人名义还是以单位名义,都要填写《报备书》。
承诺书、报备书由党组织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机关部门人员由各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支部公章。
承诺书、报备书一并寄送公司纪委报备。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
3、整改落实阶段(5月16日至6月15日)
有关人员对照文件规定自查自纠,如有“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行为的,必须在6月15日前完成整改。凡主动报告、及时整改,没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且未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的,公司纪委将视情节从轻处分或免于处分。
4、重点抽查阶段(6月16日至年底)
公司纪委对承诺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抽查有相关线索反映的单位或部门、发生过类似案件的项目。在此阶段及今后发现仍存在“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现象的,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分;违反法律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严惩不怠。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深入领会专项整治工作的背景和目的
开展“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是公司党委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的工作指示,结合公司近期的线索查处实际和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所开展的一项针对性强、目的明确的专项整治工作,更是要坚决打击以各种名义,搞行贿受贿、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各单位和各级管理人员要有正确的理解,准确认识管理人员“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的定性问题,以及给项目和企业所带来的隐性风险。广大管理人员更要清醒的认识到,专项整治工作是公司党委、纪委给存在这种“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的管理人员一次自查自纠、如实报告的机会,给时间、给政策、给出路。对拒不如实申报的,将对相关人员给予停职或纪律处分,对不整改、不收手、不收敛的,查处属实将给予免职或纪律处分。
2、压实责任,认真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任务
各单位党组织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方案中规定的整治人员范围是重点人群,项目领导班子成员更是重中之重,要做到重点人群、重点对待,切实抓好宣传引导,以当前开展的各种歪风邪气整治工作为总目标,以正风肃纪为主题,把作风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步骤的各阶段工作,力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报、瞒报等行为不予指出并纠正的,将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
3、凝聚合力,共同促进作风建设得到根本性好转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声势,积极引导,有序推进。各党政工团组织要切实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梳理各项管理流程和管理合规性,促进管理效能的提升。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也要动员管理服务对象参与整治活动,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进公司作风建设不断深化,公司党委、纪委设立“身边微腐败”等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举报电话(邮箱),广泛受理群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