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2-26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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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成果,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2022年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引导教师增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感,遵守师德规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培育良好师风,铸造高尚师德,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环境氛围,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提高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以治理整顿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大力宣传学习师德标兵先进典型事迹,从严落实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警示和查处一批师德不正、行为失范从教人员,构建师德师风专项治理长效机制,维护风清气正的教育行业形象,持之以恒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崆峒做出贡献。
三、整治重点
(一)《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规定的十种情形: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六种情况: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完善制度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3月20日-9月20日)
1.开展师德师风现状分析。各单位要围绕治理重点深入分析本校教师师德师风状况,针对当前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组织机构,于3月25日前启动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教师诚信教育活动。在全区教师队伍中深入开展教师诚信教育活动,将教师诚信教育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内容,持续营造全区教师队伍遵规守纪、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真情育人的工作氛围。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引导教师增强法制观念,提升依法治教意识,自觉用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自身思想行为。
3.开展制度落实大检查活动。对教育部、省教育厅建立的师德违规情况报告制度、教师师德年度考核制度、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师德违规查处通报制度、师德违规情况报告制度、师德失范查处结果报备机制、师德负面行为一票否决制等制度机制进行梳理,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没有严格执行的要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对因制度执行不力引发的师德失范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开展师德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寻找身边的师德楷模”活动,积极挖掘、发现、培育师德典型。教师节期间组织开展 “师德楷模”、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系列表彰宣传活动,积极选树师德典型和爱岗敬业优秀教师。开展优秀教师集中宣传月活动。聚焦近年来评选命名的陇原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楷模等先进典型,通过公众号、网络、校园宣传栏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我区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和奉献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教师和教育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神圣使命感。
5.开展师德失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收集身边和主流媒体曝光过的典型案例,通过组织问题通报会、举案说法讲座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6.开展预防性侵学生专项教育。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害犯罪的认识。要针对学生特别是女生开展防范性侵害专题教育活动,让学生明确教师的哪些行为属于不轨行为,哪些地方属于危险场所,提高学生的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平台,普及学生预防性侵害知识,提醒家长提高警惕,多与孩子相处交流,鼓励家长及时反映孩子言谈举止中的可疑行为。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21日-10月20日)
1.加强师德师风风险点管控。结合“三个基本”活动开展,通过民主生活会、师德师风案件剖析会等多种形式,鼓励教师对自身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主动整改;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师日常教育教学行为的规范约束,对体罚、变相体罚和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违法违纪行为给予重点关注,做好提前预防。要重视教师心理健康教育,针对个别因家庭教育缺失、成长环境特殊、遭遇重大变故等可能导致心理问题的特殊教师,要落实帮扶、心理辅导、生活关爱等措施,有效预防特殊心理问题引发的安全事件。
2.畅通举报渠道。各学校要设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在校园内、公众号上公布举报电话、来信来访地址、电子信箱。举报信息记录工作由专人负责,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完善举报信息共享、督办、协调、联动机制。
3.实行边查边改。汇总群众投诉信访事项,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实行台账管理,做到边查、边整、边改,对账销号,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持续震慑,强化警示作用。
(三)督查整改阶段(10月21日-11月20日)
区教育局将组建专项督查组,深入各学区、城区学校(园)进行专项督查,并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举报突查等形式,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本着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相关的调查取证;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起到整纲肃纪,从严治教的作用;对查实的师德违规案件一律进行通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自纠不到位的学校要进行重点督查;对活动开展不积极,师德师风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学校,实行责任倒查,追查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完善制度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
各单位要根据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阶段查找出的问题,建立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加强师德师风日常检查监督力度,建立师德师风考核与评价机制,细化师德师风建设内容,强化评价机制,建好师德档案,把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选先、晋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由学区主任、校(园)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抓紧部署、迅速启动,立即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做到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扎扎实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专项整治全覆盖。
(二)紧扣问题整治。各单位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受理举报、查阅资料、走访了解、随机抽查、逐级检查核查等方式,着眼弊革风清,净化教育环境,敢于“向自我开刀”。对于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出重拳、下猛药,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和曝光一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反面典型,形成强力震慑和高压态势。
(三)督导保障实效。各单位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随机调研、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帮助提醒,严把质量关,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于组织工作不认真、受理查处举报不及时、专项整治不到位的学校,要责令其立即整改。逾期完不成任务、达不到要求、群众不满意的学校,要对校长通报批评,严肃追究责任。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园公开栏、公众号等途径宣传整治部署、整治重点,公开整治内容,开门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征集突出问题,使各类违反师德师风的问题和行为无处藏身。各责任主体要大力宣传师德师风楷模,表彰先进,树立师德师风新形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结合本次专项治理,认真梳理、查找师德师风制度建设和落实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等的重要依据,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各单位要将活动各个阶段进展情况以信息形式报区教育局,重大创新举措、重要活动成果要随时报送,12月下旬认真总结工作成效经验,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设立专项治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xxxx-xxxxxxx(xx市xx区教育局人事股)
xxxx-xxxxxxx(xx市xx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文档介绍
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成果,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2022年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引导教师增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感,遵守师德规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培育良好师风,铸造高尚师德,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环境氛围,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提高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以治理整顿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大力宣传学习师德标兵先进典型事迹,从严落实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警示和查处一批师德不正、行为失范从教人员,构建师德师风专项治理长效机制,维护风清气正的教育行业形象,持之以恒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崆峒做出贡献。
三、整治重点
(一)《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规定的十种情形: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六种情况: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完善制度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3月20日-9月20日)
1.开展师德师风现状分析。各单位要围绕治理重点深入分析本校教师师德师风状况,针对当前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组织机构,于3月25日前启动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
2.开展教师诚信教育活动。在全区教师队伍中深入开展教师诚信教育活动,将教师诚信教育纳入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内容,持续营造全区教师队伍遵规守纪、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真情育人的工作氛围。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引导教师增强法制观念,提升依法治教意识,自觉用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自身思想行为。
3.开展制度落实大检查活动。对教育部、省教育厅建立的师德违规情况报告制度、教师师德年度考核制度、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师德违规查处通报制度、师德违规情况报告制度、师德失范查处结果报备机制、师德负面行为一票否决制等制度机制进行梳理,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没有严格执行的要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对因制度执行不力引发的师德失范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开展师德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开展“寻找身边的师德楷模”活动,积极挖掘、发现、培育师德典型。教师节期间组织开展 “师德楷模”、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系列表彰宣传活动,积极选树师德典型和爱岗敬业优秀教师。开展优秀教师集中宣传月活动。聚焦近年来评选命名的陇原名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楷模等先进典型,通过公众号、网络、校园宣传栏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我区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和奉献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教师和教育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神圣使命感。
5.开展师德失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收集身边和主流媒体曝光过的典型案例,通过组织问题通报会、举案说法讲座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6.开展预防性侵学生专项教育。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提高师生、家长对性侵害犯罪的认识。要针对学生特别是女生开展防范性侵害专题教育活动,让学生明确教师的哪些行为属于不轨行为,哪些地方属于危险场所,提高学生的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平台,普及学生预防性侵害知识,提醒家长提高警惕,多与孩子相处交流,鼓励家长及时反映孩子言谈举止中的可疑行为。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21日-10月20日)
1.加强师德师风风险点管控。结合“三个基本”活动开展,通过民主生活会、师德师风案件剖析会等多种形式,鼓励教师对自身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主动整改;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师日常教育教学行为的规范约束,对体罚、变相体罚和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违法违纪行为给予重点关注,做好提前预防。要重视教师心理健康教育,针对个别因家庭教育缺失、成长环境特殊、遭遇重大变故等可能导致心理问题的特殊教师,要落实帮扶、心理辅导、生活关爱等措施,有效预防特殊心理问题引发的安全事件。
2.畅通举报渠道。各学校要设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在校园内、公众号上公布举报电话、来信来访地址、电子信箱。举报信息记录工作由专人负责,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完善举报信息共享、督办、协调、联动机制。
3.实行边查边改。汇总群众投诉信访事项,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实行台账管理,做到边查、边整、边改,对账销号,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持续震慑,强化警示作用。
(三)督查整改阶段(10月21日-11月20日)
区教育局将组建专项督查组,深入各学区、城区学校(园)进行专项督查,并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举报突查等形式,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本着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相关的调查取证;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起到整纲肃纪,从严治教的作用;对查实的师德违规案件一律进行通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自纠不到位的学校要进行重点督查;对活动开展不积极,师德师风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学校,实行责任倒查,追查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完善制度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
各单位要根据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阶段查找出的问题,建立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加强师德师风日常检查监督力度,建立师德师风考核与评价机制,细化师德师风建设内容,强化评价机制,建好师德档案,把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选先、晋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由学区主任、校(园)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抓紧部署、迅速启动,立即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做到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扎扎实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专项整治全覆盖。
(二)紧扣问题整治。各单位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受理举报、查阅资料、走访了解、随机抽查、逐级检查核查等方式,着眼弊革风清,净化教育环境,敢于“向自我开刀”。对于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出重拳、下猛药,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和曝光一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反面典型,形成强力震慑和高压态势。
(三)督导保障实效。各单位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随机调研、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帮助提醒,严把质量关,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对于组织工作不认真、受理查处举报不及时、专项整治不到位的学校,要责令其立即整改。逾期完不成任务、达不到要求、群众不满意的学校,要对校长通报批评,严肃追究责任。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园公开栏、公众号等途径宣传整治部署、整治重点,公开整治内容,开门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征集突出问题,使各类违反师德师风的问题和行为无处藏身。各责任主体要大力宣传师德师风楷模,表彰先进,树立师德师风新形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结合本次专项治理,认真梳理、查找师德师风制度建设和落实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等的重要依据,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各单位要将活动各个阶段进展情况以信息形式报区教育局,重大创新举措、重要活动成果要随时报送,12月下旬认真总结工作成效经验,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设立专项治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xxxx-xxxxxxx(xx市xx区教育局人事股)
xxxx-xxxxxxx(xx市xx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