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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某县民政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思路供参考
某县民政局 2020 年度工作总结暨 2021 年工作思路 供参考 2020 年以来,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 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人为 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 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 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基本情况 XX 县民政局共有干部职工 15 名,6 名行政编制,9 名事业编制, 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合署办公。下设综合办公室、基层政权办、婚姻办、 低保核对中心、财务室。目前办理综合业务共计 18 项,服务于 XX 县 辖 3 乡 2 镇,73 个行政村,11 个社区居委会。现有农牧民 18657 户 63208 人(公安户籍人口),其中:民政救助对象 12241 人(城镇低 保 1088 人,农村低保 5459 人,特困供养 141 人,重点优抚对象 48 人,孤儿 27 人,困境儿童 152 人,高龄老人 2284 人,重度残疾人 3 042 人),达到了全县总人口数的 19.36%。 二、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大历次 会议、省州会议精神 自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中 央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州委十三届十次、十一次全 会,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藏区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 情况及时列入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计划中,通过党员带头学,反复学, 并将其转化为日常工作的理论依据。 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为深入贯彻落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 大精神,坚持不懈恒抓我局作风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 良好环境,以“治庸、治懒、治散、治乱”为主题,在全局开展作风 建设教育活动,通过在全局开展“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聚 合力、治乱正风气”教育活动,在全体干部中树立起“坐不住的责任 感、等不起的使命感、慢不得的紧迫感”,引导全局干部加强学习, 增强理解能力;着力解决责任不清、效率不高、工作不实和“等靠混” 的顽疾。 2、聚焦贯彻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木 里矿区综合整治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推、拖、怕、贪”,即“遇 事就推、推不掉就拖、拖了后就怕担责、胆子大的就贪”的问题。民 政党组成员和党员干部通过深入学习领袖思想,不断加深对总书记生 态文明思想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 贯通,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通过建立完善巩固深 化主题教育成果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 吸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矿的深刻教训,党员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履职尽 责、担当作为,遵规守纪、廉洁从政,以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效保持和 促进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 四、民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1、持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按照省民政厅印发的《关 于上报最低生活保障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要求,我局起草并上报县 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下发了《2020 年 XX 县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 保障行动实施方案》《XX 县脱贫攻坚“补针点睛”专项行动方案》,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 XX 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发乡镇试 点工作领导小组,会上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副县长扎西加同志作了重 要讲话,民政局局长传达学习了《2020 年 XX 县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 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XX 县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改革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农村低保 1742 户 4371 人,发放最 低生活保障金 1947.37 万元,价格补贴 256.45 万元,取暖费 139.12 万元;城市低保 471 户 1088 人,累计发放城镇低保金 576.22 万元, 价格补贴 103.98 万元,取暖费 47.1 万元。取消农村低保 81 户 296 人,城市低保 37 户 77 人;纳入农村低保 141 户 379 人,城市低保 2 0 户 56 人,对我县在保城乡低保和新申请低保、临时救助对象已出 具核对报告 4399 条,核对发起失败 114 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 尽退”。 2、特困供养水平不断提高。2018 年以来我局继续严格执行国家、 省关于“特困供养”的有关政策,将农村“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 困供养”予以保障,将农村“特困”供养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对 分散供养农村“特困”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障服务对象的基本生 活。对全县 136 户 141 名特困供养对象截止目前发放补助资金 193.3 3 万元;代养 61 户 61 人(全托 44 人、日托 17 人),截至目前,共 发放代养资金 45.37 万元。 3、儿童福利工作有序开展。对孤儿和困境儿童监护人、家庭入 户调查并重新审核,严格规范孤儿和困境儿童的登记和管理,实现社 会福利儿童保障动态管理工作,并将儿童信息相关信息录入系统。截 止目前对 27 名孤儿发放补助资金 19.98 万元,对 153 名困境儿童 发放补助资金 24.78 万元,孤儿临时价格补贴是 2.43 万元。 4、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落实高龄老人优待政策,为使我县老 人能够安度晚年,对我县 2284 位 70 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按文件要求, 半年发放一次,上半年发放高领补贴资金 162.91 万元。敬老院基础 设施也完善,经县政府安排,预计 11 月 6 日入住第一批老人 27 人。 5、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为确保社会稳定,我局 工作人员加大县城区域内的巡查力度,每天下午 6 点后对我县北环 路、南环路、河道延边、涵洞、桥洞等地进行巡查,对滞留的流浪乞 讨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并对其安置、劝返。 6、发放临时救助保障困难群众生活。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系统救助人数为 1035 户 3156 人,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305.3 万元。 改善了困难群众在申请救助过程中可以由乡镇第一时间救助的问题。 通过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切实保障了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 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群众的生活。 以上社会救助资金全部以“民生一卡通”形式直接对群众发放, 杜绝了社会救助资金在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优亲厚友等问题。 (二) 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1、婚姻登记。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 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已将 1990 年至 2017 年的 婚姻档案移交至档案局。截止目前,办理结婚登记 440 对 880 人,离 婚登记 108 对 216 人,补发结婚证件 55 对 110 人,补发离婚登记 7 对 14 人,合格率达到 100﹪。 2、殡葬管理工作。经统计,我县零星墓地 47 个,坟茔 14 座, 天葬台 3 处,火葬场 1 处,水葬点 2 个,截止目前,火葬 337 具,土 葬 0 具,天葬 132 具。同时,加强殡葬改革宣传,通过召开座谈会、 动员会等各种会议,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有关政策,发放宣传材料 300 余份,悬挂横幅 2 条。由于上级奖补资金 9 月份下达了 60 万元,目 前我县已收集火花人员上报名单 11 个,资料全部已收集,,预计 11 月底发放奖补资金。已完成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前期调查统计工 作。 3、社会组织管理登记工作。已有的 47 家社会组织中,32 家社 会组织参加年检。截至目前,已有 32 家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已完成。 我局工作人员积极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极大的 提高了我县社会组织的知名度。 4、退役士兵安置等工作。一是落实优抚政策,维护群众利益。 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至今,对我县户籍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现役 军人家属、军转干部等类人员进行了信息采集工作。截至目前,共采 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446 人,此项工作还在进行中。二是重点 优抚对象及其他优抚对象 48 人发放定期抚恤金 70.93 万元。其中: 重点优抚伤残 13 人 30.7 万元、国家公务员伤残 2 人,发放资金是 18.09 万元;定期定量民主人士是 8 人,发放生活补助金是 1.88 万 元。烈属 1 人 2.92 万元、在乡复员军人及带病回乡 4 人,发放资金 6.25 万元,两参 2 人 1.47 万元(其中 1 人 9 月份去世),其他优抚 对象 60 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23 人 5.02 万元、烈士子女 2 人 1.54 万 元。复员干部 3 人发放资金 3.06 万元。三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13 人 发放医疗保险障金 79.05 万元(19 年落实了 38 万元,今年落实了 4 1.05 万元);军转干部 14 人发放取暖补贴 5.87 万元。四是重点优 抚对象物价临时补贴 33 人,发放临时物价补贴 2.02 万元。五是根据 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和 XX 县就业创业 工作要点,2020 年技能培训自主就业人员 11 人,发放补助资金 3.3 万元,16 人自主培训人员的资料收集当中。六是退役军人 6 人缴纳 养老金单位和个人部分是 11.7 万元。七是在悬挂光荣牌工作中,通 过前期开展的详细细致的信息采集工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逐村 逐户进行摸排。截止目前,全县悬挂光荣牌 443 块。八是 2019 年重 点优抚对象疗养 27 人,疗养费 13.72 万元;2020 年重点优抚对象疗 养 31 人,疗养费为 14.26 万元。九是登记退役军人 22 人,新兵入伍 登记是 12 人。 5、行政区划及 XX 县二普项目进展情况。我县地名普查共有总词 条数 1386 条(其中包含陆地水系 69 条、陆地地形 622 条、行政区域 6 条、群众自治组织 82 条、非行政区域 10 条、居民点 114 条、交通 运输设施 32 条、水利电力通信设施 186 条、纪念地旅游景点 29 条、 建筑物 2 条、具有地名意义单位 234 条),现阶段为成果转化阶段, 目前,正在进行地名志编纂工作。在边界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工作中, 我局根据国务院《行政县域界线管理条例》及省、州关于推进平安边 界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边界线管理实际,制定了《XX 县 创建平安边界活动实施方案》,并与河南县、泽库县、贵南县、兴海 县、玛沁县签订了《“和谐平安边界”联检、对界协议书》。 6、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得到有效保障。2020 年,我县按月发放 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截至目前,发放困难残疾人两项补 助 3042 人次(生活补贴 1778 人次、护理补贴 1264 人次),发放 27 7.46 元;已全面完成系统录入工作。 7、福利彩票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电脑福利彩票站管理办 法》和站规范建设手册等有关文件,我局对全县 2 个站的规范建设进 行了检查和指导。通过不定期主动上门检查销售情况,帮助业主解决 问题。同时要求各福彩投注点多配合宣传活动,悬挂、张贴发放的宣 传条幅、宣传画,突出宣传福彩宗旨、规划调整和中奖信息,巩固和 发展彩民,目前,我县福利彩票站点 3 个。 8、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培训。2020 年 5 月份和 9 月份,前后 XX 县民政局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整改问题安排部署会、全县 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会议和儿童主任培训为契机,为 各乡镇民政主管领导和民政干事、社区负责人及民政工作人员,培训 了“一门受理 协同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 老年人代养、儿童主任及婚姻登记等政策讲解,提升基层民政工作人 员的业务能力、理解民政政策及为民服务能力,使基层民政工作再上 一个新台阶。8 月中旬,各乡镇党(团)开展培训班期间,我局安排 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民政相关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民 政惠民政策的知晓率。 9、老年人意外保险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做好青海省老年人意 外保险及养老综合责任保险工作的有关通知》文件要求,继续采取政 府补贴,老年人自愿参保,承包公司经办,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2 020 年 04 月底,我局与人保财险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安排保险服务 专员深入村(社区)开展数据核实,保险推广,保单签订等具体业务, 共签订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人数为 1055 人,保险总金额为 31650 元, 其中,农村低保参保人数为 420 人 12600 元,城镇低保参保人数为 1 42 人 4260 元,残疾人参保人数为 398 人 11670 元,特困老人参保人 数为 104 人 3120 元,每人每年保险费用为 30 元。 10、居家养老工作开展情况 居家养老服务方式主要体现居家养老服务队长期结对与临时照 顾相结合、集体活动与个体关爱相结合、上门服务与社区参与相结合、 集中寄养与分散服务相结合。对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 理,需要提供生活服务的孤老年人,通过行政拨款、社会赞助、本人 自负方式解决其生活困难;对其他类型的需要生活服务的纯老年人, 按照“个人为主、市场让利、政府补贴”的原则,由居家养老协会提 供低偿服务。截止目前,2017 年老年人服务次数 3005 次,服务资金 219220 元。2018 年老年人服务次数 2732 次,资金 271475 元。2019 年老年人服务次数 3740 次,资金 38.71 元。2020 年老年人服务次数 4643 人次,资金 40.22 元。 五、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六稳”“六保”工作开展情况 县民政局截至目前,县民政局截至 10 月底,累计发放城乡低保 金 2523.59 万元,其中:城市低保 471 户 1088 人,发放补助金 576. 22 万元,农村低保 1742 户 4371 人,发放补助金 1947.37 万元;孤 儿补助 27 人,发放了 19.98 万元;困境儿童补助 153 人,发放了 27. 22 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两项补助 3042 人次(生活补贴 1778 人次、 护理补贴 1264 人次),发放 277.69 元;发放特困人员 136 户 141 人 生活护理两项补助 193.33 万元;发放临时救助 1037 户 3159 人次, 发放救助资金 305.3 万元,打牢了民生基础。 六、扫黑除恶工作及“六清”行动开展情况 我局积极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在局务会议上积极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全局上下树立“一盘棋”思想,及时成立了“六清行动”领导 小组,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继续修订 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围绕移风易俗、社会治安、民族团结、公 共安全、环境整治、健康卫生、尊老爱幼等重要事务和热点问题进行, 积极引导村(居)民把扫黑除恶等方面要求融入两约,帮助村(居) 民树立正气,勇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要着重对农村 (社区)存在的突出的、应当解决又长期解决不好的问题,如对高额 彩礼、薄养厚葬、盲目攀比、禁杀惜售等不良陋习的约束,切实减轻 村(居)民经济负担,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民政系统有序推 进。 七、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 员会组织法》文件要求,及时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 法》,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及时通知村(社)起草村民自治章 程和村规民约,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 整理成册装订后报县组织部和民政局;目前我县三乡两镇 73 个行政 村 11 个社区已上报了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各村从 9 个方面制 定了村规民约,土地管理、计划生育、森林和防火、社会治安、消防 安全、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等相关政策。 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作风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廉政内容、 廉政要求和廉政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抓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学习贯彻《党章》、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单位 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支部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三是加 强党员和干部的作风建设。反对“四风”为抓手,要求党员干部自觉 遵守《八项规定》,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 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清正廉洁。四是建立监督机制。设立 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设立党员服务群众“联系卡”,做好党员 为群众服务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五是认真开展作风突出 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结合全县“治慵、治懒、治散、治乱”教育 活动等工作,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 思想上,认识上和表现上认真进行自查,深刻检视剖析问题。 九、精神文明活动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乡风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发动大家参与乡风文明建 设的主体作用。继续完善“村规民约”的内容,进一步强化了村(居) 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确保了基层治理;二 是为进一步弘扬节约环保的社会理念,我局按照县文明办要求,积极 倡导干部职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培育了餐饮服务环节安全用餐、 节俭用餐、环保用餐的文明用餐行为意识,推进文明用餐风气的养成; 三是通过开展学雷锋活动,全局干部职工的为民服务意识、社会责任 意识、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意识进一步增强,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民 政事业的创新和发展,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树立了良好的机关 文明形象;四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针,认真贯 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形成了上下总体推进的良好局 面,确保文明 XX 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十、综治维稳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到位。局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和维稳工作,把综治、平安建设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 时传达上级精神,部署综治维稳任务,提高思想认识,达到了教育于 事前、防范于未然的目的。二是措施扎实有力,管理落实到位。根据 综治工作计划材料和目标,向所有工作人员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管理责任。三是加强管理,落实综治制度。进 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综治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实行领导带班制, 做好节假日值班记录,重要事情及时报告。加强消防工作,督促各科 室及时检查水电等安全隐患,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增强安 全意识。通过进行法治教育,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树立了“综 治工作靠大家”的观念,为我局综治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根据中央和省州县委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新要求,健 全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把创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二是健全完善 各级创建工作机构,配备专职队伍力量,切实形成机构稳定、人员充 实、经费保障的创建工作长效运行机制。三是完善宣传教育、协调指 导、调查研究、经费保障等运行机制。在扎实开展帮扶活动和惠民生 工作上下功夫,落实惠民政策,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四是结合开 展的“双帮”活动,通过对联点帮扶金科村开展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 理论、民族知识、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讲。通过宣传党的政策, 尽力提供资金、物资援助,努力转变村民的思想观念,使他们坚定脱 贫致富奔小康的决心和信心,更加拥护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遵 纪守法。 十二、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情况 一是为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巩固各项工作,县民政局及时组织干部 职工,召开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专题工作会议,深入联点村(XX 乡金 科村)组织党员、农牧民群众召开民政政策宣讲会,宣讲党的各项扶 贫政策,调查摸底贫困户基本情况,并与群众亲切交流、谈心,积极 解答群众疑惑,有针对性地向贫困户提出增收建议。今年来县民政局 共开展连点帮扶慰问活动 6 次,共发放帮扶金 6000 元,大米 2080 斤, 青稞 1900 斤,面粉 1400 斤;二是我局已完成对 XX 乡金科村 4 户和 14 户易地扶贫搬迁县城自主安置户完成搬迁入户工作;三是依据《关 于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负责人联村包抓村集体经济和联点帮扶 扶贫产业园企业的通知》(同办发〔2018〕34 号)文件精神,我局 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与 XX 乡金科村驻村干部沟通衔接,切实将 党的政策落实到位。目前金科村已购置 2 周岁野血牦牛 274 头,种公 牛 6 头。已投资 70 万元与赛德村等 4 村合购圣地商务宾馆大楼。下 一步将对购置的商铺以租赁或自主经营等形式及时运作起来,确保群 众得到收益。 十三、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1、“补针点睛”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根据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印发青海省进一步扩大最低生活 保障审批权限下放改革试点范围的实施方案》(XX 发〔2020〕24 号)、 《关于印发 2020 年青海省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XX 发〔2020〕25 号)、《关于印发 2020 年青海省社会救 助兜底脱贫“补针点睛”专项行动方案等三个方案的通知》(XX 发 〔2020〕30 号)文件精神,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 导,经县人民政府通过后分别印发了符合我县实际的实施方案,城乡 低保审批权限已下放至乡镇。二是目前,我局积极衔接县扶贫局开展 了社会救助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比对工作,将 2016 年至 2020 年 3 月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社会救助情况进行详细比对,并按 照农村低保、城镇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救助措施分类成册, 切实掌握我县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数、贫困人口中已纳入和未纳入 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人数等基本情况。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县扶贫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入户调查工作组,对各乡镇贫困人口、新申请低 保对象、现有农村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纳入低保的对象、已 脱贫建档立卡户等对象全面开展入户走访,认真了解家庭人口、家庭 收入、财产变化等情况,排查是否出现“漏保”、“漏救”等现象, 建立排查台账,确保全县社会救助政策“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六个一”活动开展情况 一是对困难群众开展了一次摸排,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资 金的发放工作,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发放,无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利用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信息系统高效开展线上救助审核审批程序, 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增强救助时效性,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我县社会救 助工作“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二是对困难群众开展了一次集中临 时救助,在全面摸排走访的基础上,县民政局、各乡镇民政办公室对 全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困境儿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 因疫情或复产复工原因导致出现生活困难的,按照文件精神及时开展 了临时救助活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进一步确保我县救助对象“应 救尽救”。三是对困难群体开展了一次走访,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局 主要负责人前往 XX 镇 XX 社区、XX 村,及时了解困难群众在疫情期 间的生活现状。要求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要在疫情期间关注好各村低保 户、特困户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情况。四是对集中供养人员开展了 一次疫情防护的政策培训,通过全力抓好县城新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特困供养对象“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 工作人员密切关注特困供养人员身体状况,加强机构日常消毒和工作 人员的病毒防控意识,目前共有工作人员 5 名,入住老人 8 人,因疫 情现入住老人 5 人,其中隔离 1 人。并积极协调县卫健局,由县疾控 中心派出专人对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集中供养对象进行了 培训,通过实际操作演示的方式,强化了集中供养对象和机构工作人 员的疫情防护意识,并为集中供养对象发放了疫情防控宣传册提升政 策知晓率。五是对疫情期间坚守一线的管理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开展 了-次慰问宣传,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局主要负责人利用前往 XX 镇走 访了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契机,在沿途各卡点仔细询问值班人员在 疫情防控期间的值班情况。通过了解 XX 镇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困 难后,及时协调解决了防寒帐篷 7 顶、火炉 6 个、防寒大衣 10 件等 物资,有效解决 XX 镇 7 个卡点的燃眉之急。 3、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建设,为确保明年村(社区)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民政局利用入户调查,开展梳理排 查,总结掌握村党员干部思想、参选人员动态、主要遗留问题和有可 能出现的问题,为下一步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供了决策性的依据和 参考。并与组织部举办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业务培训班,进 一步强化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 4、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机构为 XX 县惠民协会,已依法进行登记 备案,其性质属于非营利社会组织。协会目前由会长、会计、项目负 责人、出纳、档案管理员共 5 人组成。有固定办公场所,地址为 XX 县新区转角楼 6 楼,承接了我县城关区和两镇三乡民政办公点,共有 22 位派遣人员,其中县民政局 4 名、XX 镇 4 名、XX 镇 4 名、巴沟乡 4 名、XX 乡 3 名、XX 乡 3 名。主要对我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难人 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入户调查、基础信息录 入等工作。 十四、民政领域“十四五”项目 “十四五”期间,全县要推动发展一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 XX 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新建 300 平方米婚姻登记处,办公设 施、水电暖配套设施。总投资是 100 万元(中央投资)。 XX 县敬老院维修建设项目,一是 XX 乡敬老院防水修复、散水台 修复、屋面内外粉刷、购置办公设施、购置地暖设施、给排水改造、 天棚,131 万元;二是巴沟乡敬老院散水台修复,19 万元;三是 XX 镇敬老院防水修复、散水台修复、屋面内外粉刷、购置地暖设施、给 排水改造、电路改造、办公生活设施,146 万元;四是县城新区敬老 院购置暖气片管子;五是 XX 镇敬老院防水修复、屋面内外粉刷、给 排水改造、购置办公设施,31 万元。总投资是 327 万元(中央投资) XX 县牧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新建 600 ㎡的社区业务用房、水 电暖及办公设施。总投资 240 万元(中央投资)。 XX 县新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新建 600 ㎡的社区业务用房、水 电暖及办公设施。总投资 240 万元(中央投资)。 XX 县旧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新建 600 ㎡的社区业务用房、水 电暖及办公设施。总投资 240 万元(中央投资)。 XX 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改造业务用房、停车场,购置六个藏式 火化炉和 2 座液燃环保型火化炉(尾气处理),新建围墙 269 米,院 内地坪 1470 ㎡。总投资 1000 万元(中央投资)。 XX 县社区殡仪服务站,XX 镇 XX 社区、XX 镇 XX 社区、XX 乡斗尔 宗社区、XX 乡 XX 社区新建殡仪服务站,配套设施。总投资 100 万元 (中央投资)。 XX 县寺院养老院建设项目,新建业务用房、配套设施,总投资 2 730 万元(中央投资)。 十五、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虽然我局在上半年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 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民政力量薄弱。如今民政工作头绪 多、任务重、工作难度大,民政人手少事务多,往往处在超负荷运转 状态,导致任务完成的质量,各种对象的准确性,数据的科学性大打 折扣。二是干部职工主动学习意识不强。由于民政工作任务逐步增多, 使干部职工把主动学习看成是份外负担,认为仅仅依靠自身经验和参 加过培训的知识足以应对群众,学习积极性不高,加之业务工作繁忙, 缺乏自主学习的动力。三是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难度大。由于城乡 低保受众范围广、情况复杂、县乡民政工作人员缺乏,入户调查难度 大,加之部分家庭隐瞒房产收入信息等问题,县乡民政工作人员很难 核实核查低保对象经济收入状况。四是敬老院入住率不高。近年来, 虽然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高速发展,但因民族风俗、观念老旧等原 因,许多老人思想观念上存在住进敬老院就是丢家族的脸面,甚至丢 整个村子的脸面,无法逾越自身心理障碍,导致入住率低。针对上述 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社会救助等业务知识学习培训 工作,提高民政工作人员“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服务水 平,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政,把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转化 为我们的思想,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开创民族团结建设新局面。 十六、2021 年工作思路 2021 年,我局将在县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具 体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核心,做好民政常规工作。围绕提质增效,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始终把社会救助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加大救助力度,改进管理 服务,增强救助实效;围绕扶老救孤助残为重点,稳定推进社会福利 事业;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强化工作措施,确 保全年各项任务圆满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开展 XX 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持续开展 XX 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完 善“三档一卡”工作机制。加强与扶贫部门的衔接力度,按时比对建 档立卡、脱贫、低保数据,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按照低保审核审批流 程开展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县级民政局完成 30%拟保障对象抽查,乡 镇、村(社区)完成 100%拟保障对象的入户核查,确保城乡低保真 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杜绝“一兜了之”的现象发生;做 好重点困难群众的保障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中靠家 庭供养且无法立户 16 周岁及以上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完全丧失 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事实无人抚养的贫困人员(不含整户 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单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提高低保政策 的执行精准度。加大低保领域腐败问题排查力度,确保我县不存在“吃 拿卡要、轮流坐庄、平均分配”等侵害困难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二)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根据我局调研,目前我县殡葬基本情况为:火葬占 60%、天葬占 20%、水葬占 10%、土葬占 10%,且天葬台共 4 座,分别为 XXXXXX 天 葬点。近年来,县民政部门不断加大丧俗改革力度,共投资 817 万元 新建、改(扩)建了 XX 县烈士陵园(投资 124 万)、XXX 火葬场(投 资 93 万)、XX 县殡仪服务中心(投资 600 万),下一步将利用好我 县的殡葬服务场所,推进殡葬“一站式”服务,提高我县殡仪服务质 量。加大惠民殡葬政策,尤其是天葬的宣传,落实好节地生态安葬奖 补办法,深化殡葬礼俗改革,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绿色殡葬,使 我县节地生态安葬逐步达到火葬率 60%、天葬率 40%。 (三)继续完善村规民约制定 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继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 充分发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制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 的重大作用。利用“村规民约”逐步规范约束村民婚丧嫁娶支出过高、 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比排面、比阔气、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倡导村 (居)民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 浪费,抵制封建迷信,激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 我约束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 (四)持续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 以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和安享幸福晚年为 总目标,充分利用我县已建成的“特困供养”基地这一优势,贴近老 人意愿因地制宜发展就地养老服务。通过“公建民营”的方式鼓励支 持社会力量参与福利事业,推进“医养结合”养老形式提升养老服务 设施和护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宣传动员,进一步将困难老人入 住率逐步提升至 85%。继续加强“特困供养”基地养老服务能力提升 建设,配备基础医疗设备、基础健身器材等,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文 化、康复等医养服务,提升服务对象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 (五)全面强化儿童福利服务保障 积极联合县卫计局开展婚姻、生育等相关政策宣传,正确引导农 牧民群众减少婚前生育行为;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把符合条件的 孤儿、困境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认真落实孤儿和困境儿童基 本生活保障补贴政策,探索推进困境儿童分类施保措施,确保符合条 件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及时得到有效帮扶;以最低生活保障、孤儿生 活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基础,以“救急难”、困境儿童 救助为补充,织牢织密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落实好收养评 估暂行办法,持续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建立儿童信息台账, 对全县孤儿、困境儿童进行登记,实现动态化、网络化精准化管理, 推动解决相关困难问题和风险隐患。积极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 能力培训。 (六)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助推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建立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常态工作机制, 促进社会组织为民服务水平的提升。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严格开 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及时清理“僵尸”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年 度报告、抽查监督、信息公开等制度,落实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受理制 度。积极配合上级民政部门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 (七)切实强化残疾人福利 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 保障体系,将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 特困供养救助保障范畴,并依托新版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平台, 完成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数据录入工作,开展好助残项目,按 月足额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保障好残疾人基本生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