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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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模板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劳动与社会 保障法》论述题案例分析题题库及答案模板 (试卷号:1021) 一、论述题 1.试述养老保险的特点。 答:养老保险具有如下特点: (1)强制性。(2 分)养老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 个人都必须依法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 取养老金。(2 分) (2)补偿性。(2 分)劳动者所领取的退休金和获得的其他待遇中 有一部分是自己所缴纳的保险费的返回,还有一部分是对劳动者 劳动贡献的回报,具有一定的补偿性质。(2 分) (3)广泛性。(2 分)养老保险的适用对象是所有退休、退职的劳 动者。养老保险所保障的对象是所有的劳动者,并不进行某种选 择和区分。(1 分) (4)社会性。(2 分)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 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 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1 分) 2.试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有: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3 分)劳动法 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律 关系建立之前,即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 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在双方订立劳动合同 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提 供劳动力的被管理的地位; 而用人单位则成为劳动力使用者,处于管理劳动者的管理地位, 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 分)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 特征。(3 分)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 同的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 同的意志。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律关系具有较强 的国家干预性质,因此,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国家意志和当事人 意志并不是平等的,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其 为指导,国家意志居于主导地位。(2 分)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2 分)劳动法 律关系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 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法律 关系。实现社会劳动过程,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行使权利 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也就是劳动法律关系得以实现的过程。因此 说,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2 分) 3.试述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 答: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四项: (1)合法原则。(2 分)处理劳动争议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处理,不仅处理程序要合法,争议处理机构的组成、处理的期限、 法律法规的适用等都要合法。(2 分) (2)公正原则。(2 分)这一原则要求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的各个 阶段,不论适用实体法还是适用程序法,对双方当事人都应当一 视同仁。(2 分) (3)及时原则。(2 分)及时原则意味着,任何主体在处理劳动争 议时,都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尽可能快速、高效地 处理和解决劳动争议。(1 分) (4)着重调解原则。(2 分)劳动争议发生之后,应着重采取调解 方式使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化解矛盾。(1 分) 4.试述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 答:28.试述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 劳动合同成立和劳动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如下:劳动合同 成立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确立劳动关系意思表示一致,并 就劳动合同条款协商一致,签订了协议。(2 分)劳动合同生效 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2 分)劳动合同成立 和劳动合同生效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劳动合同成立是劳动合同生 效的前提,但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2 分)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平等协商,自愿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一 致后,签订协议,劳动合同即告成立,但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 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4 分)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 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只有依法成立的劳 动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产生当事 人期望的法律后果。(4 分) 5.试述与社会福利的其他项目相比社区服务的特点。 答:与社会福利.的其他项目相比较,社区服务具有以下三 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社区服务不只是一些社会自发性和志愿性的服务活动,而 是有指导,有组织,有系统的服务体系。(3 分) 第二,社区服务不是一般的社会服务产业,它与经营性的社会服 务业是有区别的。(3 分) 第三,社区服务不是仅由少数人参与的为其他人提供服务的社会 活动,它是以社区全体居民的参与为基础,以自助与互助相结合 的社会公益活动。:(4 分) 从目前看,社区服务广泛覆盖了妇女 j 儿童、老年人、残疾人、 青壮年人和优抚对象、驻社区单位等各类群体,服务项目广泛涉 及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保障等内容。 (4 分) 6.试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有: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3 分)劳动法 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律 关系建立之前,即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 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在双方订立劳动合同 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处于提 供劳动力的被管理的地位; 而用人单位则成为劳动力使用者,处于管理劳动者的管理地位, 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 分)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 特征。(3 分)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 同的约定形成的,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共 同的意志。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律关系具有较强 的国家干预性质,因此,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国家意志和当事 人意志并不是平等的,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 其为指导,国家意志居于主导地位。(2 分)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2 分)劳动法 律关系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 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法律 关系。实现社会劳动过程,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行使权利 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也就是劳动法律关系得以实现的过程。因此 说,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的。(2 分) 二、案例 分析题 1.农村村民赵某常年在外打工,主要在建筑工地做小工, 但一次不幸从脚手架上摔下,双腿残疾,从此失去劳动能力。其 配偶也因过度伤心而身体及精神受损,也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赵 某尚有一子现年八岁,正在读小学。很快,赵某一家很快便花光 了当年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全家生活陷入窘境。 试分析: (1)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赵某一家哪些人可以获得农村五保供 养待遇? (2)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主要包括哪些供养内容? 答:(1)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 16 周岁的村民,无 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 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 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6 分)因此,赵某全家若符合上述条件, 可以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3 分) (2)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①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 活用燃料; ②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③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④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⑤办理丧葬事宜。(5 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 16 周岁的, 还应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3 分)农村五保供 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 度相衔接。(3 分) 2.赵某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跟公司签有为期 1 年的劳动合 同,合同中约定赵某每个季度必须完成一定数额的销售任务,个 人收入则主要来自销售提成。尽管赵某对保险推销工作满怀热 情,不辞辛苦,但第一个季度下来,所签保险单寥寥无几,远远 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定额。公司销售主管提醒赵某说,若第二季 度仍完不成任务,他就将面临被解聘的可能。为了保住工作,赵 某更加努力,第二季度的销售业绩比第一季度有所提高,但比公 司的定额还是差了不少,公司销售主管口头通知他说,鉴于他连 续半年都不能完成公司的任务,公司认为他不能胜任保险销售工 作,因此决定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请他在 3 天内办好离职手续 a 赵某万般请求,希望公司能再给他一次机会,被拒绝后,赵某 又提出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是 1 年,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 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销售主管以解除合同是因为赵某自己 不能胜任工作,且事先又提醒过他为由,拒绝了赵某支付经济补 偿金的要求,双方遂发生争议。 试分析: (1)保险公司能否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 (2)保险公司在解除 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过程中有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1) 保险公司不能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4 分)《劳动合同法》 第 39 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 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 26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 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 分)《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 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 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 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 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 分)赵某没有发生以上法律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2 分) (2)保险公司在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过程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行为有: ①公司虽认为赵某不能胜任工作,但并未对赵某进行调岗或培 训。(2 分) ②公司没有履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 动者本人”的程序。(2 分) 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46 条的规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2 分) 3.何某与刘某系某企业的职工,何某于 2009 年 1 月与企业签 订了为期 5 年的劳动合同,刘某于 2010 年 9 月与企业签订了为 期 3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的试用期为 6 个月。2010 年 12 月, 何某在工作中出现失误,2011 年 2 月,企业以何某不能胜任工 作为由,解除了与何某的劳动合同。刘某于 2011 年 1 月因喝酒 在岗期间与同事打架,并将同事打伤。2011 年 3 月企业以刘某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了与刘某的劳动合同。何某与刘某不 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请引用相关法律规定分析:该企业解除何某与刘某的劳动合 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1)企业不应解除与何某的劳动合同。 (3 分) 《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 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方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3 分)因此,企业应当先调整何某的工作岗位或对何 某进行培训。(3 分)在何某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 不能胜任工作时,企业才能与何某解除劳动合同。(3 分) (2)企业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是正确的。(3 分) 《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分) 刘某在试用期内,违反劳动纪律,在工作岗位上与同事打架,并 打伤了同事,应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完全有 权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 知刘某。(2 分) 4. 2012 年 5 月,15 岁的小章辍学到某市去打工。小章在一家建 筑公司找到了工作,主要是帮做一些杂活。因为小章年纪小,只 能算半个劳动力,所以公司与他约定,比别人的工资少 30%, 小章表示同意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筑工地的工作十分辛苦,并 且因为小章年纪小,常常受到欺负,因此小章觉得难以忍受,于 是向公司提出辞职,但公司主管说小章必须要干满约定的期限。 小章于是给家里写信,让父母领自己回去。小章的父母来到工地 要领小章回家,公司主管不放人,称,与小章签订了劳动合同, 小章必须履行合同至合同期限届满。 请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分析下列 问题: (1)小章能够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吗? (2)小章和建筑公 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答:(1)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一方的劳 动者,必须要具有劳动法上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即劳动权利 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4 分)我国《劳动法》第 15 条规定: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 工艺单位招用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4 分)因此,我 国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 16 周岁。(4 分) 在本案中,小章未满 16 周岁,因此没有劳动法上的权利能力与 行为能力,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4 分)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 定的劳动合同无效。在本案中,因为小章未满 16 周岁,某建筑 公司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双方的劳动合同是无效 的。(4 分) 5. 2011 年 5 月 8 日,某地劳动监察机构接到群众举 报,声称某农机制造厂存在强令工人危险作业的情况,且不按照 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进入现场调查受阻后,5 月 20 日,监察机构向该厂下达了《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并要求该 厂 10 日内提交书面答复。直到 6 月 5 日监察机构仍未收到该厂 的任何答复。于是,6 月 10 日,1 名监察员身临现场,匆忙之 间忘带了证件,于是在未出示证件的情况下开始调查。经查确认 该厂有违法行为,于是当日即登记立案。经过调查,劳动行政部 门于 7 月 1 日制作了处罚决定书,7 月 15 日送达被处罚单位。 请分析:上述各行为中,有哪些不符合我国《劳动法》和《劳 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 答:上述行为中不符合我国《劳动 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有; (1)农机制造厂 5 月 20 日收到《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应在 5 月 30 日之前向劳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答复,但直到 6 月 5 日仍 未有答复,该行为不合法。(5 分) (2)-般性的监督检查需有 2 名以上的监察员进行,因此,6 月 10 日只有 1 名监察员身临现场的行为不合法。(5 分) (3)进行劳动监察需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因此,该监察员未出 示身份证件的行为也不合法。(5 分) (4)劳动行政部门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 7 日内,应当将劳动监 察处罚决定书送达被处罚单位,本案中 7 月 1 日做出,7 月 15 日才送达的行为不合法。(5 分) 6.赵某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跟公司签有为期 1 年的劳动合 同,合同中约定赵某每个季度必须完成一定数额的销售任务,个 人收入则主要来自销售提成。尽管赵某对保险推销工作满怀热 情,不辞辛苦,但第一个季度下来,所签保险单寥寥无几,远远 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定额。公司销售主管提醒赵某说,若第二季 度仍完不成任务,他就将面临被解聘的可能。为了保住工作,赵 某更加努力,第二季度的销售业绩比第一季度有所提高,但比公 司的定额还是差了不少,公司销售主管口头通知他说,鉴于他连 续半年都不能完成公司的任务,公司认为他不能胜任保险销售工 作,因此决定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请他在 3 天内办好离职手续。 赵某万般请求,希望公司能再给他一次机会,被拒绝后,赵某又 提出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是 1 年,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 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销售主管以解除合同是因为赵某自己不 能胜任工作,且事先又提醒过他为由,拒绝了赵某支付经济补偿 金的要求,双方遂发生争议。 试分析: (1)保险公司能否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 (2)保险公司在解除 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过程中有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1) 保险公司不能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4 分)根据《劳动合同 法》第 40 条第 2 项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国培训 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才能和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4 分)赵某不属于该项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解 除劳动合同的理由。(2 分)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第 46 条的规定:(4 分) ①公司虽认为赵某不能胜任工作,但并未对 赵某进行调岗或培训。(2 分) ②公司没有履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 动者本人”的程序。(2 分) ③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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