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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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国际私法》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模板(试卷号:1020)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国际私法》2024 期末试题及答案模板(试卷号:1020)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2 分,共 20 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 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法律的域内效力也称为( )。 A.域外效力 B.属地效力 C.属人效力 D.境外效力 2.在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系属”部分是( )。 A.涉外合同 B.涉外合同当事人 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D.处 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3. 2010 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法》在总则第 4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 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该规定将( )理论提 升为法律制度。 A.直接适用的法 B.反致 C.法律规避 D.公共秩序保留 4。 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 ( )。 A.13 世纪 B.17 世纪 C.18 世纪 D.19 世纪 5.提出动 产三分说的学者是( )。 A.巴托鲁斯 B.萨维尼 C.戴西 D.库克 6.确定合同准 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 )。 A.意思自治说 B.客观标志说 C.最密切联系说 D.特征性 履行说 7.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 )。 A.《瓜达拉哈拉公约》 B.《海牙议定书》 C.《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 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8.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 ) 确定侵权行为地。 A.当事人 B.人民法院 C.致害人 D.受害人 9.《专利合 作条约》规定专利申请案实行“早期公布”的办法,在申请人提交 申请案( )内予以公布。 A.3 个月 B.6 个月 C.12 个月 D.18 个月 10.涉外民事纠 纷中,当事人可以( )改变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A.书面协议选择他国法院 B.书面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 C.口头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 D.协议选择仲裁裁决 二、多 项选择题(每题 3 分,共 15 分,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 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1.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 )。 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为地法 D.法院地法 12. 运送中的物品处于变换所在地的状态之中,所以不适用物之所在 地法,可以适用( ) A.发运地法律 B.送达地法律 C.所有人 属人法 D.转让合同的准据法 13.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 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 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 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 A.名誉 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B.肖 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 C.姓名权的 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 D.网络 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 14.意思自治 原则可以适用于( )。 A.合同关系 B.夫妻财产关系 C.继承关系 D.物权关系 15. 我国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 约》时提出声明,反 对采用( )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书。 A.中央机关送达 B.邮寄送达 C.司法官员直接送达 D.案 件关系人直接送达 三、名词解释(每题 5 分,共 15 分) 16.连接点:又称连接因素,是指把特定的民事关系与某国法律 连接起来的一种事实因素。 17.法定继承的区别制:区别制也称分割制,是指在涉外继 承中,将被继承人的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 法律,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18.仲裁条款的独立性:是指当国际商事合同无效或失效时, 作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应独立于该合同而继续有效。 四、筒述题(每题 10 分.共 20 分) 19.简述准据法的法律特征。 答:准据法具有以下两个法律特征: (1)准据法必须是经过冲突规范援引才能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 法律,未经冲突规范的援引就能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不能 称之为准据法。(3 分) 准据法是经过冲突规范援引的实体法,它可以是国内实体法,包 括本国实体法和外国实体法,也可以是统一实体法,包括国际条 约和国际惯例。(2 分) (2)准据法是能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2 分) 一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某一 外国法律。如果法院没有适用该国的实体法而是适用了该国的冲 突法,则被适用了的法律就不能被看作是准据法。(3 分) 20.简述国籍冲突的解决。 答:国籍冲突可分为国籍的积极冲突和国籍的消极冲突,这 两种冲突的解决方法是不同的,现分述如下: (1)国籍积极冲突的解决 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 中一个是内国国籍,国际上通行的作法是内国国籍优先。(3 分) 当事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国籍都是外国国籍,其解决的方法 为: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 以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国家的国籍或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 联系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 由法院从当事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中确定一个国籍为当事 人的国籍。(3 分) (2)国籍消极冲突的解决 国籍消极冲突的解决方法主要有:以当 事人住所所在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如无住所或住所不能确 定,则以居所所在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 由法院来确定当事人的国籍; 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国籍为当事人的国籍。(4 分) 五、论述题(共 15 分) 21.论最密切联系原则。 答:最密切联系原则是应用于合同、侵权等领域的一种法律 适用原则,其含义是指,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在当事人没有选择 应适用的法律或选择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在与该法律关系有联系 的国家中,选择一个与该法律关系本质上有重大联系,利害关系 最为密切的国家的法律予以适用。(3 分)它完全抛弃了传统客 观论的机械作法,其客观标志不是一个,而是两个或多个,在诸 多的客观标志(连接因素)中,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在进行综 合分析的基础上,找出一个“重心”,即与该合同交易有最密切联 系的客观标志,然后根据该标志的指引,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 系的国家的法律。(3 分) 最密切联系原则具有以下带有普遍性的特征: (1)它是一种新的法律选择方法。最密切联系原则是根据具体案 件的特定事实去灵活寻 找所应适用的准据法,从而改变了传统 冲突法中连接因素的单一性,使与案件有关联的各种因 素都得 以考虑,从而加强了案件处理的科学性。(3 分) (2)它的核心是通过对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各要素进行综合分 析来寻找与合同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其方法十分灵活。在具体运 用中,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允许根据涉外合同所涉及的不同 性质的问题,就合同的不同方面,分别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 二是对与案件相关联的各种有关事实和因素进行综合考察。(3 分) (3)它给予了法官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由 法官根据具体情况自由裁量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予以适 用,加之该原则没有确切、限定的内容,这就给法官自由裁量提 供了极大的空间。法官据此可排除适用会给合同关系带来不利的 法律,选择更有利的法律,实现法律选择的公正与灵活。但也可 能被法官滥用而破坏它的正确性。(3 分) 六、案例题(共 15 分) 22.澳大利亚公民方某于 2011 年 8 月底来中国广东观光旅游, 在此期间与原告中国公民柳某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方某在广 东观光两、三天后便返回了澳大利亚。2011 年 10 月 17 日,方 某再次来到广东,与柳某相处一个星期后,便于同月 25 日在广 州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双方婚前相处的时间短, 彼此了解不够,且婚后柳某拒绝与方某同居,双方无法建立起夫 妻感情,双方互相埋怨。2012 年 8 月 2 日,柳某以双方婚前了 解不够,感情基础差,婚后无法建立起感情,夫妻关系无法维持 为理由,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方某离婚。方某 在答辩中也认为双方大妻关系确难以维持,表示同意离婚,但要 求将婚后所购的录像机一部归其所有。柳某对此表示同意。 问:(1)对于本案,受理法院有无管辖权? (2)如受理法院有 管辖权,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审理? 答:(1)中国公民对不在中 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之诉,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诉讼由原告住所地 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对于本案,广州市白云区 人民法院有管辖权。(7 分) (2)应适用中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 法》第 26 条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 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 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该法第 27 条规定,“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8 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