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2-26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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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学习解读2021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PPT
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汇报人:xxx 汇报时间:20XX 前言 QIAN YAN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对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发挥了 重要作用。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其予以修订。这次修订的《条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 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深化统一战线领域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着力提高统一战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制度化水平,是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 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具有重要意 义。 目 录 MU LU 《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和意义1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2 5个问题带你读懂新修订《条例》3 第一部分 《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和意义 n 条例共分:14章+61条 1. 第一板块为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立规目的、指导思想、统一战线工作的原则和总体 要求等内容; 2. 第二板块为第二章至第十三章,是主体部分,明确了统一战线工作组织领导和职责、民 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等内容; 3. 第三板块为第十四章附则,规定了授权制定相关规定、解释机关及生效日期。 • 可以分为三个板块 《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和意义 • 《条例》修订的背景 p 2015年,党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 这是关于统战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为统一战线事业发展提供了政 治保障、组织保障、法治保障。 p 这次修订《条例》,是加强统一战线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 新时代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的必然要求,体现了新形势新任务 对统一战线工作的新要求, p 体现了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一系 列最新精神,对于提高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具有重 要意义。 《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和意义 02 围绕《条例》修订分别赴20个省区 市进行调研,汇总整理有关方面提 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04 之后座谈听取了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 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以及部 分省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的意见。03 形成初稿后,广泛征求中央统一战线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 有关部门、各省区市和**生产建设兵团党 委统战部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01 2019年中央统战部着手开展 《条例》修订工作 《条例》修订的过程 经党中央批准,2020年12月21日正式印发《条例》 在《条例》修订工作中,我们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新经验新做法,着眼解决新情况 新问题,就有关政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反复论证,修改内容做到必要、稳慎、准确。 05 《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和意义 《 条 例 》 修 订 的 意 义 1. 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3.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心聚力 u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是统一战线领域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 第二部分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 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指导思想 1. 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 2. 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3. 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 和谐 4.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5.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 6. 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代化服务 7. 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 8. 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主要任务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3. 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 4. 坚持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5. 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 6. 坚持大团结大联合 7. 坚持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8. 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 1. 民主党派成员 2. 无党派人士 3. 党外知识分子 4. 少数民族人士 5. 宗教界人士 6.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7.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8. 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 9.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 10.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 11.华侨、归侨及侨眷 12.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七个职责是 1 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做好统一 战线工作,重视加强基层统一战线工作; 2 定期研究统一战线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每年向党中央或者上一级党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 3 按照权限制定统一战线工作相关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推动制定统一战线工作相关地方性法规, 并组织实施; 4 组织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研究、宣传和教育,把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 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把 统一战线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七个职责是 5 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选优配强统战系统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加 强统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6 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和有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 领域统一战线工作; 7 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健全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p统战部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统一战线工 作政策和规划,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2. 统筹协调指导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3. 负责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 士的政治安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 4. 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 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p统战部主要职责 5. 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 6. 统筹协调民族工作,领导民族工作部门依法管理民族事务。 7. 统一管理宗教工作,领导宗教工作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8. 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 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9. 统筹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10.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港澳统一战线工作,开展对台统一战线工作。 11. 统一领导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 社会团体涉侨工作。 12. 协调推进统一战线领域法治建设。 13. 在统一战线工作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p统战部主要职责 14.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协助管理下一级党委统战部部长; 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 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加强同政协组织的沟通协调配合; 加强对参事室、文史研究馆的工作指导;领导工商联党组,指 导工商联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主义学院;做好统一战线有关 单位和团体管理工作。 15.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1.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 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2. 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无党派人士是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政党协商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 政党协商主要内容 1. 中国共产党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有关重要文件的制定、修改; 2. 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 3. 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 4. 关系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3.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的主要内容是:参加国家政权, 参与重要方针政策、重要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4.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 执政地位,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 5. 各级党委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 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支持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重点对象 • 具有高级职称的党外知识分子,学术带头人或者重要业务 骨干中的党外知识分子,担任国家机关、高等学校、科研 院所、大中型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知识分子, 其他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 • 坚持广泛团结、热情服务、积极引导、发挥作用的方针, 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一战线工作。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可以成 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 工作。 1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各民 族一律平等,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1 • 民族工作 围绕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满足各族群众的美好生活需 要。促进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支持各少数 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大力培养民族地区各族干部,大力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积极 培养少数民族专业人才。 2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宣传教育,开展党的民族理论、 政策学习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 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3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1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保护 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2 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 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3 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 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4 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 (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宗教工作任务 重的乡(镇、街道),党委应当有领导干部分管宗教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 • 宗教工作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1 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深入 开展理想信念教育,2 工商联围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 人士健康成长的主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3 统战部、工商联按照同级党委安排,参与民营企业党建 工作。4 • 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包括: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 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等。1 坚持信任尊重、团结引导、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思路,运用社会化、网络化的方法,通过实 践创新基地、联谊组织等形式,分类分众施策,强化思想引领,凝聚政治共识,发挥新的社会 阶层人士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2 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系密切的党政部门、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应当发挥职能作用,健全 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3 •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 贯彻执行党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广泛团结海内 外台湾同胞,发展壮大台湾爱国统一力量,反对“台独”分裂活动,不 断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指导相关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 在港澳台统一战线工作中发挥作用 对台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 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 制度体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支持港澳融入国家 发展大局,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增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维护国 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港澳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l 围绕凝心聚力同圆共享中国梦的主题,加强华侨、归侨、侨眷代表人士 工作,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为侨服务; l 统筹国内侨务和国外侨务工作,着力涵养侨务资源,引导华侨、归侨、 侨眷致力于祖国现代化建设,维护和促进中国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 复兴,致力于增进中国人民与世界人民的友好合作交流,推动构建人类 命运共同体。 ü 侨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增进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等对祖国的热爱和对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认 同;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促进中外文化交流;鼓励华侨参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融 入民族复兴伟业;遏制“台独”等分裂势力,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发挥促进中外友好的桥梁纽带作用,营造 良好国际环境。 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1. 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士,其标准是政 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 2.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培养和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基地作 用,注意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以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 中发现党外代表人士。 3. 坚持政治培训为主,开展对党外代表人士的理论培训。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 培养主阵地作用,重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作用,合理利用高等学校等培训资源。 4. 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委 员中应当保持适当比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应当 有适当数量的党外代表人士。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5. 省、市两级政府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党外干部。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从 实际出发积极配备党外干部。 6. 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政协中应当占有较大比例,换届时委员不少于 60%,常委不少于65%;在各级政协领导班子中副主席不少于 50%(不包括民族自治地方)。 7. 各级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应当配备党外干部。 8. 符合条件的省级民主党派主委、工商联主席、无党派代表人士一般 应当进入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 9. 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和各级政协委员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民营经济 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10.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重点了解掌握其政治表现、思想状况、 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和个人重要事项变化情况,特别是在重大原则 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态度。 11.搞好党同党外代表人士的合作共事。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 相结合,保证党外干部对分管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 题的决定权、人事任免的建议权。 12.各级党委应当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总 体规划,在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中统筹考虑党外干部。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5个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 1.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 线、基本方略,确保党的意志和主张贯彻到统一战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2. 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 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加强干部培养、交流和锻炼,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统战干部队伍。 4. 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对党外人士待之以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助之以实, 做到诚恳谦和、平等待人、廉洁奉公。 5.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监督约束统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知 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条例》内容详细解读 • 保障和监督★ 1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制定完善支持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做好保障工作。 2 对统一战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3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条例执行情 况的监督检查,将本条例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 核体系,纳入政治巡视巡察、监督执纪问责范围。 4 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以及危害程度,对相关党组织、党 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第三部分 5个问题带你读懂新修订《条例》 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召开一系列 重要会议,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科学回 答了统一战线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总书记关于加 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统一战线事业发展 提供了根本遵循。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迫切需要将总书记 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统一战线工作实践 中积累的新经验和好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统一战 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引领和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 5个问题带你读懂新修订《条例》 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写入统一战线工 作的指导思想,对于统一战线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必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 响。 明 确 两个“明确”新规定 将服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纳入统一战线工作 的主要任务,系统总结并首次在党内法规中明确统战工作的原则。修订后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 基本原则为新时代统战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 明 确 5个问题带你读懂新修订《条例》 一 是统一战线最鲜明的特征,坚持党的领导是统一 战线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在新时代,必须加 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保证统一 战线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中国共产党领导突出特点 明确了党在统一战线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就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 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作出专门规定。 明确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并强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 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新增“统战部门自身建设”一章,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等方面对统 战干部队伍建设提出要求,确保统战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5个问题带你读懂新修订《条例》 《条例》对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有关规定和具体表述作了完善 • 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中 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 同事,无党派人士是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参加政党协商。 • 在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中 强调要加强思想引导、支持发挥作用,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领导。 • 在民族工作中 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满足各族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 创新交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5个问题带你读懂新修订《条例》 《条例》对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有关规定和具体表述作了完善 • 在宗教工作中 强调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 宗教,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 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中 强调要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 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 在港澳台统战工作中 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广泛团结台湾同胞,发展壮大爱国统一力量,反对“台独”分裂活动, 不断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5个问题带你读懂新修订《条例》 u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u强调要坚持信任尊重、团结引导、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思路,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建 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u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和侨务工作 u强调要致力于维护和促进中国统一,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增进中国人 民与世界人民的友好合作交流,推动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5个问题带你读懂新修订《条例》 强调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地方党委在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 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加强基层统一 战线工作、健全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等方面的职责,并对其他具体职责作了调整和完 善。 《条例》规定了党委的主要职责 《条例》规定了党委的主要职责 《条例》还规定了其他部门、单位的党组(党委) 参照党委职责履行相应统一战线工作职责;进一 步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以及各级党的机关工 委依照授权,加强对党和国家机关统一战线工作 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5个问题带你读懂新修订《条例》 机构设置 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 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条例》对各级统战部门 的职责进行了归纳、梳理和完善,使统战部门的职责任务更加全面、清晰。 干部配备 《条例》除规定党中央以及地方党委设置统战部,根据近年来基层统战 工作任务明显增多、职责明显加强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乡(镇、街 道)党组织应当有人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其中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 明确专人负责”,此外,《条例》对统战工作任务重的其他单位也作出 兜底性规定,要求 “明确相关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5个问题带你读懂新修订《条例》 • 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准确学 习领会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统战意 识,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一要扎实抓好学习培训和宣讲解读 把《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 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运用各类宣传载体特别是新媒体平台加大《条例》宣传 解读,使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切实把《条 例》作为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总规范和总遵循。 5个问题带你读懂新修订《条例》 • 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要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对于《条例》规定的原则性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 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形成具有操作性的细化实化方案;对于一些具体规定,尤其是硬性 规定,必须明确责任、确保落实。 三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逐条逐项对照《条例》规定,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推动 解决长期制约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开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推动统一战线 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要切实强化督促检查严格按照《条例》对监督检查和问责等作出的专门规定,把《条例》 执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范围,坚 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维护党内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汇报人:xxx 汇报时间:20XX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 门认真遵照执行。 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 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2018年2 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将制定《条例》作为贯 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机关领导的重要举措,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 作的领导不动摇,加强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阐明党领导政法工作方针政策, 规范党领导政法工作体制机制、主要内容、方式方法,明确党委政法委职能定位,支持和 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前 言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3 第三章 地方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4 第四章 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5 第五章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 6 第六章 请示报告 7 第七章 决策和执行 8 第八章 监督和责任 9 第九章 附则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 《条例》出台的背景 中共中央印发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 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 导。”2018年2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将 制定《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机关领导的重要举 措,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加强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阐明党领导政法工作方针政策,规范党领导政法工作体制机制、主要内容、方式方法, 明确党委政法委职能定位,支持和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条例》的出台有何重大意义?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 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重大 意义 第一,出台《条例》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 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第二,出台《条例》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 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 度融合。 第三,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 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 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 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条例》制定工作主要遵循什么原则? 1 3 2遵循 原则 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最高原则,鲜明体现政 法工作的政治性。 突出全局思维,把政法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 业发展大局中来制定《条例》。 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谁来领导”、“领导什 么”、“怎么领导”等重大问题,注重将领导 主体具体化、职责清单化、工作运行机制化, 为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条例》有哪些主要内容? 主 要 内 容 一 明确了制定《条例》 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 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 工作,依据是党章、 宪法和有关法律,阐 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 指导思想、主要任务 和原则等重大问题。 二 党明确了政法工作的 领导主体及职责,规 定了党中央对政法工 作实施绝对领导等重 大职权,以及地方党 委、党委政法委员会、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 的主体责任等。 三 明确了党领导政 法工作的运行机 制,规定了政法 工作重大事项请 示报告、决策和 执行、监督和责 任等制度。 《条例》共九章、三十九条,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系 列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条例》就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如何规定的? 条例 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用专章规 定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明确了党中央决定政法 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 举措,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权和由中央负责的重大事项。 条例 明确了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党 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中央负责,受党中 央监督,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并对请示报告 事项作了规定。此外,《条例》在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 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职责任务中也作了相应规定。 政法机关作为 人民民主专政 的国家政权机 关,必须坚持 和加强党的领 导。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条例》对地方党委的职责任务作了哪些规定? 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地方党委应当贯彻落实党中 央关于政法工作的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 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在贯彻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对本地区 政法工作负责。 其职责任务 主要包括 统筹政法工作中事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 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要事项,统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统筹规 划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政法单位依法维护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组织实施党中央关于政法改革方案,完善社 会治理体制,完善对政法单位的监督机制,加强党对政法队伍建设 的领导,改善执法司法条件,推动完善和落实保障政法干警依法履 职、开展工作的制度和政策等。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 《条例》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是怎么定位的? 定了哪些职责任务? 《条例》规定,政法 单位党组(党委)在 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 工作中,应当把方向、 管大局、保落实,发 挥好领导作用。 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维护党对政法工作 的领导;遵守和实施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履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 司法,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研究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 稳定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案件,制定依法处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研 究推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研究制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 执法司法政策,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履行全面从严治 党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完成 上级党组(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 《条例》在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方面是 如何规定的? 重大事项请示 报告制度是党 领导政法工作 的重要制度。 《条例》第六章专门就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作了规定,既与党内有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相衔接, 确保党内法规之间协调一致,又对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 示报告制度作出特别规定,规定了向党中央请示的主体 和具体事项,向党中央报告的主体和具体事项,以及向 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的主体和具体事项。 1 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作 了详细的“清单化”制度设计,既是党内领导关系的具 体体现,又是增强党的领导操作性、实效性的客观需要。 2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 《条例》对政法工作决策和执行是如何规定的? 决策和执 行是党领 导和组织 开展政法 工作的重 要环节。 条例 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规定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 组(党委)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的原则,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及时研究作出决定、决策部署 或者指示;对于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 ,各有关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必 须坚决贯彻执行。 条例 《条例》规定了地方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 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政法工作的制度;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发挥 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指导、督促有关政法单位党组(党 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坚决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推动工作落实。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 《条例》在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监督方面 是如何规定的? 加强监督有利 于规范执法司 法活动,提高 执法司法公信 力。 《条例》第八章规定了监督和责任,明确了各级 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 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 合力;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 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 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 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政法单位党组(党委) 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依 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 法行政公开、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 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 境下推进。此外,《条例》还对政法工作的督促检查、 考评考核、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等作了具体规定。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如何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和落实? 《条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 学习贯彻和落实《条例》,一要抓好学习培训。我们 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开展专题培 训;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 政法战线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基本精神、主要 内容和工作要求。二要加强组织实施。我们要切实履行 《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迈上新台 阶。 总 则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第一章 总则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 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 制订背景 条例适用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 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 重要组织形式。 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 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政法工作职能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 第一章 总则 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 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 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 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 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捍卫党 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支持政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政法队伍全面正确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使命。 政法工作指导思想 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 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 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 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 第一章 总则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四)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六)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行使人 民民主专政职能; (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八)坚持改革创新,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九)政法单位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 (十)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 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政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第二章 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事关政法工作 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权和由中央负责的重大事项。 (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政法工作坚持正确方向 提供根本遵循; (二)确立政法工作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严明政治 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三)研究部署政法工作中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 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方针政策、改革措施、专项行动等重大举措; (四)加强政法系统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 的高素质专业化政法队伍,为政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党中央加强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地方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第三章 地方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政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 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一)统筹政法工作中事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要事 项; (二)统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 (三)统筹规划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同奖惩; (四)推动政法单位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五)组织实施党中央关于政法改革方案,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 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七)完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单位的监督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八)加强党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单位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 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格局; (九)改善执法司法条件,满足政法工作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十)推动完善和落实保障政法干警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制度和政策; (十一)本地区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应当以贯彻党中央精神为前提,对本地区政 法工作中的以下事项,落实领导责任: 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 第四章 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中央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由党中央审 批确定。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 同级党委按照党中央精神以及上一级党委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审批确 定。 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 县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 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 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设置政法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 第四章 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一)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 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 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 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 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 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 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 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 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党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任务是: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第四章 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 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 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 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 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 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 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 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任务是: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 内开展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指导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级党委政 法委员会工作。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第五章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 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一)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 大决策部署,维护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遵守和实施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履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国 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三)研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案件,制定依法处 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 (四)研究推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研究制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执 法司法政策,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 建设; (六)完成上级党组(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应当把 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好领导作用。主要职责任务是: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第五章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 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制度、党组(党 委)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 决策制度,增强党组(党委)及其成员政治 领导和依法履职本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请示报告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第六章 请示报告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中央负 责,受党中央监督,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 党组(党委)按照党中央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同级党 委政法委员会。 (一)政法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关系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大事项; (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政法工作重大体制改革方案、重大立法建议; (五)拟制定的政法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措施; (六)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 央请示以下事项: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第六章 请示报告 (一)党中央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重大事项贯彻落实重要进展和结果 情况; (二)对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重大问题的调查 研究报告; (三)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突发案(事)件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五)半年和年度工作情况; (六)党中央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政法工作总体情况、中央政法委员会牵头办理或者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情 况,由中央政法委员会统一报告党中央,中央政法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向党中 央报告工作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政法工作 重大事项。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 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以下事项: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第六章 请示报告 (一)涉及政法工作全局、需要提请中央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有关地区、部门之间存在分歧,经反复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需要 中央政法委员会协调的重大事项; (三)重大政法改革方案和措施; (四)出台重要执法司法政策性文件、司法解释,提出涉及重大体制和重 大政策调整的立法建议; (五)党中央交办的重大事项和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统筹研究把握原则、 政策的重大事项;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等重大事项的相关政策措 施问题; (七)拟以中央政法委员会名义召开会议或者印发文件; (八)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的其他重大事项。 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以下事 项: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 第六章 请示报告 (一)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 策部署情况;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工作部署、指示和决定情况; (四)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推进情况,年度工作情况; (五)重大政法改革部署以及推进情况;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的重大事项处理情况; (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八)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九)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的其他事项。 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以下事 项: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第六章 请示报告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每 年应当向同级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 报告。 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参照上一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 确定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 告重大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决策和执行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第七章 决策和执行 (一)涉及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党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工 作的决定、决策部署和指示的重要事项; (二)下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请示报告的重 要事项; (三)本单位在履行职责中需要决策的事项。 决策时,应当先行调查研究,提出适当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 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按照规定提请相关会议讨论和决定。 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 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的原则,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及时对以下事项 研究作出决定、决策部署或者指示: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第七章 决策和执行 对于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各有关地方党委、 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提出请示报告的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贯彻执 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过程中,认为原请示报告事 宜需要作出调整的,必须按照谁决策、谁审批的原则,报原决策单位审批,但 在批准前应当坚决执行。 地方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政法工作 的制度,将政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 重大问题。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第七章 决策和执行 地方党委应当在本地区带头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 指示等事项,并指导、督促党委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做好贯彻 执行相关工作。 地方党委成员对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 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党委政法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制度,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政法工作重大事 项。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同级地方党委、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 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指导、督 促有关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坚决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 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推动工作落实。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第七章 决策和执行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 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重大事项。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 策部署、指示等事项,确保工作落实。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成员对党组(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 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监督和责任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第八章 监督和责任 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 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 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 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范 围,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狱 (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 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 第八章 监督和责任 加强对政法工作全面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 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一)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 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 定、决策部署、指示等情况督促检查,必要时开展巡视巡察,并在一定范围内 进行通报; (二)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 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政法工作特别是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 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贯彻落实; (三)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向批准其设立的党委全面述职 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机制,确保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决策部署、指示等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得到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 第八章 监督和责任 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 和下一级党委常委会履职情况的考评考核,其结果作为对 有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一)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定期检查和考评考核党委 政法委员会履职情况; (二)建立健全听取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述职制度,加强对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考评考核; (三)在考核下一级党委常委会领导开展工作情况时,注重了解领导开展 政法工作情况。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委员述职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委员履职情 况,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第八章 监督和责任 党委政法委员会在统筹推动政法单位开展常态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中,对 发现的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政法 干警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应当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制度建设, 保证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有关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违反本条例和有 关党内法规制度规定职责的,视情节轻重,由党委政法委员会进行约谈、通报、 挂牌督办等;或者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引咎辞 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 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 则 中国共产党 政法工作条例 精 讲 解 读第九章 附则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配套规定。 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的基本精神,制定军队政法工作党内法规。 本条例由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条例自2019年1月13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党内有关政法工作的规定, 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感谢您的聆听 精 讲 解 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