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高考作文素材之高铁霸座媒体讨论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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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高考作文素材之高铁霸座媒体讨论专项

‎2019高考作文素材之“高铁霸座”媒体讨论 高铁“霸座”不妨纳入黑名单 ‎ 张 涛  2018年08月23日08:36   来源:法制日报    ‎ ‎ 高铁是一面镜子,照出每个人的文明素质。对乘车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不仅关系到交通出行秩序,也关系到整个社会文明水准的提升    ‎ ‎ 8月21日上午,在从济南到北京的高铁上,一名男乘客霸占了一女乘客靠窗的座位,并以站不起来为由,拒绝回到自己的座位。经列车长及乘警劝说无果,当事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务车厢。列车长劝说男乘客的视频被发布到网上后,该男乘客的做法遭到网友的批评(8月22日《北京青年报》)。    ‎ ‎ 对号入座是乘坐高铁等交通工具的基本规则,这既可保障购票乘客的应有权益,也有利于维护交通出行秩序。乘客可以自行协调调换座位,不过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而在这一事件中,男乘客先是抢占了女乘客的座位,在女乘客明确表示不愿调换座位时,仍拒绝让出座位。这一奇葩行为,让众人大跌眼镜。‎ ‎ 不过,与“霸座”行为相比,高铁工作人员对于“霸座”者的束手无策更值得关注和反思。在女乘客找到乘务员反映后,先是列车长出面和男乘客进行沟通,然后又找来乘警进行劝说,却始终无果。最终,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务车厢就座,直到终点也没能回到自己的座位。霸占他人座位固然是不对的,但由于相关规定对于违反对号入座没有具体处罚措施,高铁工作人员只能以劝导为主,没有更有效的办法。尽管男乘客的做法遭到其他乘客的指责,相关视频发到网上后也引来网友批评,但单纯的舆论谴责,并不能让当事人产生羞愧感,从而自觉约束行为。   ‎ ‎ 或许在一些人看来,“霸座”虽然可气,但也没什么大不了。同一车厢的座位并无区别,坐在哪里都一样,当事女乘客大可不必和男乘客较真,自己坐到男乘客的座位就是了。其实,与“霸座”较真看似小题大做,实则是在抵制不文明行为。这名女乘客不仅是在维护自己的乘车权益,也是在捍卫出行规则。铁路进入高铁时代,公众的规则意识也应与时俱进。维护公共交通出行规则,显然不能靠女乘客一个人战斗。    ‎ ‎ 去年1月,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将“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等七种失信行为,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文明办、最高法等多部门联合发布文件,有前述七种失信行为的行为责任人将在一定时间内被限制乘坐火车。“守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 ‎,以黑名单的形式治理旅客失信行为是一个好办法。不过,从现实操作看,黑名单管理制度尚有待完善的地方。    ‎ ‎ 去年5月,一则老人在高铁上乱扔瓜子皮被阻,怒将瓜子分撒整节车厢,并怒斥清洁工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网友看完后纷纷替清洁员打抱不平,很多人更是要求将这位老人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再乘坐高铁动车。不过,对照相关规定,这位老人的做法虽然涉嫌扰乱运输秩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却并未危及铁路安全,很难将其列为失信行为。同样,高铁“霸座”也不符合现行的旅客黑名单标准。  高铁是一面镜子,照出每个人的文明素质。对乘车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不仅关系到交通出行秩序,也关系到整个社会文明水准的提升。有关部门不妨认真总结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对试行办法及时予以修订完善,将“霸座”“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纳入黑名单范畴,倒逼失信者对于规则产生敬畏。‎ ‎ “霸座”应付出代价,但人肉也得克制 ‎ ‎ 2018-08-23 10:53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 ‎ 作者:任然 ‎ ‎ 男子高铁上“霸座”所掀起的舆论还在继续发酵。最新的报道指出,当事男子孙先生已就事件回应称,当时态度不太好,现在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并向女乘客表示道歉。除此之外,事件中还有一个被忽视的细节,那就是“霸座”男不出意外地遭遇了网友的人肉。    ‎ ‎ 公然“霸座”,屡劝不改,甚至还“强词夺理”,这样的行为最终遭遇舆论曝光,被千夫所指,确实不值得同情。事实上,在智能手机普及的当下,一个人的道德和行为失范可能对应的舆论惩罚,当事人是应该要有所预期的。     不过,回到舆论惩罚的角度,对某一行为的舆论谴责是一回事,对当事人进行“扒光”式人肉,又是另外一回事。这起事件中,涉事男子头像虽然在主流媒体的报道中多被打码处理,但互联网上,有关此事的无码视频和当事人照片随处可见,涉事男子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也均在网上被公开,不少网友甚至是一边调侃“涉及隐私请大家尽量不要转发”,一边以实际行动扩散传播男子的隐私信息。    ‎ ‎ 有关网络人肉的正当性和边界问题,几乎在每次的网络事件中都会被讨论,个中道理也早就不言自明。此次事件中,由于当事男子明目张胆的“霸座”行为没能得到列车方面的有效干预,反倒进一步激发了网友的人肉热情,有关人肉正当性反思的声音也要弱得多。由此或也可再次看出,网络人肉之所以在我们的社会语境中如此风行,与正常的惩戒机制缺位有着莫大关系,网友集体人肉行动所扮演的私力救济和正义补偿角色,很明显。    ‎ ‎ 但不管怎样,对于网络人肉合理边界的界定,不该视事件所触发的舆论反应强弱而随意动摇。具体到此事,目前还无法断言涉事男子被人肉的后果就一定超出了其耍赖行为所应该付出的代价,但人肉所带来的“次生问题”已经显现。有媒体就报道,因为有网帖称男子供职于一电梯公司,当日涉事公司发文辟谣,但该公司员工告诉媒体记者,一天光顾着接网友电话了。事实上,网络人肉所带来的误伤,时有发生,这也反映出人肉作为一种群体性行为几乎不可避免的盲目性一面。    ‎ 要警惕对人肉的迷恋,不仅仅只是说其给被人肉者带来的后果可能“过载”,更是因为人肉的实现,多伴随着对人的正常权利的损耗,并往往是借助于非正常手段。比如此事中,网上流传的涉事男子个人信息就疑似与一个叫“多库”的收费信息查询系统有关。那么,这种收费查询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是否合规,其信息来源又是否正当等,恐怕都是不能不严肃对待的问题。     ‎ 当然,面对一个公开场合的“无赖”行为,呼吁对当事人的人肉应该慎重,并非是说这种行为不该得到惩罚,而是说,惩戒的主体和方式不能错位。这起事件中,列车方面对于“霸座”行为的处置方式就颇受质疑。事后铁路部门回应称,车上乘务员对这位男乘客进行了耐心劝说,已做到“待客之道”。只是,这样的“待客之道”,在客观上不乏有对“霸座”行为的轻纵之嫌,至少对被“霸座”的另一位乘客就难以称得上是应有的“待客之道”。退一步讲,“霸座”行为当时若能得到有效处置,此事或许未必就会掀起如此大的舆论波浪,网友的人肉热情也未必如此高涨。  耍无赖式“霸座”,就是破坏规则。一定程度上说,网友的谴责乃至人肉,其实也是一种鲜明的公共立场表达,是对某种基本规则捍卫的正常反应。但我们或难以否认:对于逾矩行为的纠偏和惩戒,却无法通过规则化、制度化的行动来完成,而要仰仗于群体性舆论乃至溢出规则的人肉来实现,这多少让整个事件增添了某种怪诞底色。(任然)  ‎ ‎ 高铁“霸座男”道歉,能免惩处吗?  ‎ ‎ 蒋萌  2018年08月23日16:17  ‎ ‎ 来源:人民网- 观点频道  ‎ ‎ 背景:近日,一段题为《G334列车上男乘客霸占靠窗座位不肯让》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刷屏。被霸占座位的女乘客要求男子回自己的座位,男子却说:“谁规定一定要按号入座?要么你自己站着,要么去坐我那个座位,要么自己去餐车坐。”乘务员劝说时,男子又装病,以“站不起来”‎ 为由,拒绝回到自己座位。经列车长及乘警劝说无果,当事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务车厢,直到终点,男子也没有归还座位。目前济南铁路局已介入调查。  ‎ ‎ 北京青年报发表史奉楚的观点:在守规矩者、执法者与无赖的较量中,前者明显处于下风,甚至是落败,要不是被视频曝光,装傻耍赖的无赖者几乎就是毫发无损获得完胜了。对这种“装傻耍赖”式的小恶行为,不但受害者打不得骂不得,执法人员也未必敢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就可能出现损失未挽回却引火烧身的后果。比如,要是被占座者将占座者强行拉出,或者强行推开“卖花”儿童,一旦给后者带来伤害,就可能给自己招来无尽的麻烦。即便是有权采取强制措施的执法人员,也未必会大动干戈对付这些装傻耍赖者,否则也可能因“执法不当”被追责。上述视频的广泛传播和网友一边倒谴责装傻耍赖男子的声音,可视为对相关部门长时间漠视此类小恶行为的民意反弹。建设法治社会,维护公众的安全感,就该“不以小恶而纵容”,而应让公义站到守规矩者一方,如支持受害人采取适当的私力救济,支持执法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即便给违规者带来一些损害,也应予以包容豁免。同时,应当对“装傻耍赖”式小恶行为人进行曝光,将其列入黑名单或施加行政处罚,让其得不偿失。这样才能让守规矩者、执法者理直气壮地对“装傻耍赖”式小恶说不,进而树立规则的权威,让社会更有序,风气更良善,公众更安全。‎ ‎ 小蒋随想:“霸座男”孙某昨晚录制视频,声称深表悔恨和自责,向当事人和全国人民诚挚道歉,还说保证今后不再犯,恳请全国人民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没有众多网民对他的吐槽,他的态度会发生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吗?还有法律人士指出,孙某的行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被拘留,可不是闹着玩,就算有“前科”,后果很严重!对此,孙某能不胆怯吗?赶紧认错道歉,未必是其思想觉悟瞬间提高,多半是试图避免法律处罚。这也揭示了一种情况——在法制不断健全的当下,许多行为已有法可依。但在执法环节,有时却存在不确定性,令一些不自觉的人心存侥幸,对规则和法律缺少应有敬畏。具体来说,有的人在飞机上耍浑被拘留,这样的事大家已见过不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飞行安全,许多乘客已明白要谨言慎行。再看本例,即便孙某没有暴力性的言行,但他仍然是在“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理当接受对应的处罚。可火车上的乘务员、列车长乃至乘警,当时都对他束手无策,这显然是一个不良范例。下一步,有关部门会如何处理孙某,公众拭目以待,这也是一次普法和警示的契机。必须指出,惩处不是目的,但若没有惩处,恐怕难有敬畏。此外,铁路方面有针对乘客的信用记录,但对强占他人座位的行径尚无明确说法,及时补缺同样必要。  ‎ 就该激起“座霸”们的羞耻感 ‎ 王庆峰  2018年08月24日08:35  ‎ ‎ 来源: 南方日报     ‎ ‎ 近日有网友发帖反映,在开往北京南站的一列高铁上,一名男乘客霸占靠窗的座位,不肯坐自己的座位。被霸占座位的女士劝他时,该男乘客竟然说:“谁规定一定要按号入座?要么你自己站着,要么去坐我那个座位,要么自己去餐车坐。”这一视频上传到网上后,立刻激起了广大网友的愤慨,甚至有网友检索到该男子的身份信息。迫于舆论压力,当事人进行了回应,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向女乘客道歉。    ‎ ‎ 这件事情说大也不大,但之所以引起网友热议,大约是因为挑战了人们的道德底线。众所周知,买了票对号入座,这是约定俗成、妇孺皆知的规则,就跟办事要排队、不能随地吐痰一样,是公序良俗的基本表现。必须意识到,个人只能存在于社会之中,无论他多么追求个性解放,也必须植根于现实,捍卫和弘扬为社会所公认的道德立场。对号入座就是这样一个朴素的道理,想一想,为何许多人看到此事,马上会条件反射般地反对?就是因为碰到了内心准则这根“线”。假如两个人协商换座,不触及他人利益,公众不会有这等意见,真正令人“闹心”的是该男子的态度,一句轻飘飘的“谁规定一定要按号入座”,实际是要改变一种道德秩序,所危及的是公共利益,自然难免让人炮轰。    ‎ ‎ 不尊重公共道德的行为,必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方面应该寻求于规则救济。事实上,对号入座远远不仅是一种道德秩序,它在法律法规中也能找到依据。1997年铁道部发布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明确规定,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基本凭证是车票,“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是旅客的依法权利。这虽然是一则部门规章,但结合《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者乘警是有权力进行强力纠正的。不仅如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对“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可给予限制乘坐火车的处罚。此次事件虽不严重,但出于必要的警示意义,依然可以追加一定的处罚。    ‎ ‎ 此外,“舆论炮轰”也是其必须要承受的代价。我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素有“礼义廉耻,国之四维”‎ 的说法,一个人如果做了有违常理之事,不论法律能不能管,舆论总是要口诛笔伐的。况且,有许多事情并未上升到法律高度。还是拿高铁来说,许多人在车上吃味道大的食物,将瓜子壳吐得满地都是,不管他人大吵大闹,这时候没有依据强力纠正,周围人的议论和规劝就很重要。如果他依然我行我素,得益于互联网的出现,人们还可以寻求舆论的鞭挞。事实也证明了,在许多时候,对一个人仅仅罚款、警示,远远不及舆论曝光那样有威力。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要激起一个人的耻感,应该意识到,没有耻感就是对“无耻”的支持。就维护公共道德的目标而言,耻感正是一个人道德意识的起点,也是一个人有道德能力的体现。  ‎ ‎ 但也要看到,“舆论炮轰”的边界,容易陷入所谓隐私权的争议,这在该事件中也不例外。许多人搜集了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被质疑是否有“网络暴力”之虞。其实笔者倒不觉得如此,在当今开放的网络环境下,一个人以这种方式卷入公共事件,就相当于让渡了自己的部分隐私权,保护他不受进一步的网络暴力固然重要,但这丝毫不构成抵制“舆论炮轰”的理由。相反地,惩罚应该先行于保护——我们虽然乐见其改过自新,但世间所有的尊重都是挣得而不是应得的,人必自尊然后人尊之,要想获得尊重,必须努力证明自己有这个资格  ‎ 别用没诚意的道歉戏耍公众 ‎ 刘天竺  2018年08月24日07:52  ‎ 来源: 北京青年报 ‎ 这两天,“女乘客在G334次列车上遇座霸”视频热传网络,霸座男子装傻耍赖的行 为受到众多网友谴责。事件曝光发酵后,当事男子孙某回应称,自己当时态度不太好,现在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并向女乘客和公众表示道歉。(相关报道见A10版)    ‎ ‎ 细看“高铁霸座男”的道歉,前面的内容比较中规中矩,但看到后面说起他霸座的原因,让人觉得这道歉来得很不真诚,缺乏起码的诚意,连道歉信也是找别人代为发布的。为什么说他的道歉没有诚意?    ‎ ‎ 首先,他说他上车较早,车上没什么人他就坐错了,到济南西女乘客上车的时候他睡得有点迷糊。此说法并不可信。通过查询可知,G334次列车是早晨7点13分从济南站发车,上车再早也不会早过6点30分。而且就算他第一个进入车厢,后边陆续进入车厢、找座的乘客也会不少,这种环境下人一般很难睡着。     并且,从济南站到济南西站,列车只运行16分钟,除去发车前列车广播提醒、到站广播提示的时间,中间也就不过10分钟,在明知道坐的不是自己应该坐的位置的情况下,竟然还能在10分钟里安然入睡,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压根就没想站起来还座给人。    ‎ ‎ 其次,孙某说“列车长过来就向着女乘客,他不理解所以态度不好”‎ ‎,这种说法也太牵强。如果列车长请他出示车票就是向着女乘客,这明显就是强词夺理了。车长当然不可能听一面之词,所以才会要核对双方车票,看看是单纯的坐错位置,还是坐错车次、坐错车厢,这有什么不理解的?    ‎ ‎ 在视频中我们能听到,明明列车长是按正常了解情况,没有偏袒任何一方,他是怎么感觉到“列车长过来就向着那个女乘客”的?难道列车长来了,还要就女乘客打扰他睡觉的事给他道个歉,才是不向着女乘客?自己素质低认识不到错误,批评你的网友帮你一把,你却把责任全部推到列车工作人员身上,实在是太不厚道了。    ‎ ‎ 再次,孙某说“经过商量,乘警说让我坐在那个位置上(女士的座位)”。这个锅甩得太高明了,但小乘警肯定背不起。又不是乘警的座位,你跟他商量什么呢?你那么听乘警的话,乘警让你回到自己的座位,你为什么不照做呢?对你有利就是“商量”的结果,对你不利的就是“向着别人”,做人能这样“双标”吗?‎ ‎ 笔者猜测,面对汹涌的舆论批评,“霸座男”很可能另有所图。网友爆料的有关孙某的个人信息,几乎都被他否认,现在又有网友爆料他曾涉及一起“骗租”事件,不知他又能如何予以否认。联系事件的前前后后,不免让人怀疑孙某的道歉越来越像是“策划”的,而这个“策划”大有借机炒作戏耍公众之嫌。‎ 如此缺乏诚意的道歉,谁能接受?  ‎ ‎“高铁霸座男”的遭遇正在为他的行为“买单” ‎ ‎2018-08-24 08:28:05 来源: 新京报       ‎ ‎ 时下的道德谴责方式,早已不是街头坊间零散分布的道德口水,而是舆论场上批判箭头对准一物的同声共气景象,通常还会呈现出回音壁效应。    ‎ ‎ 以“站不起来”为由强占他人座位死活不让的“高铁霸座男”,这两天在舆论场大概真的“站不起来”了。霸占他人座位的他,如今也牢牢地霸占着热搜榜的“C位”。    ‎ ‎ 将他推上“C位”的,不是他的视频道歉,而是他在高铁座位上作葛优瘫状的动图和不断被扒出的黑料。    ‎ ‎ 一次霸座引发一场“链式曝光”,唾弃声也随着黑料叠加而滚雪球式地增加,“高铁霸座男”的遭际,无疑验证了那句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这里的“还”,不只是被追究法律责任,还有遭到“舆论义士”们的道德追惩;也未必是为某个舆论触点而还,还可能是为之前犯下的各种过错集中还债。    ‎ ‎ 移动互联网时代,道德评判的显微镜,早就成了人们的内置瞳孔。网民还会“迂回打法”,揪出当事人360°里的“死角”去穷追不放:早前因在车祸现场露笑脸引质疑的“微笑局长”杨达才,就被网民扒出名表;“‎ 高校女教师刘伶利患癌遭开除”事件中,涉事院长因开除患癌教师被扒出荣誉注水、学历或不实。‎ ‎ 拿该事件看,“高铁霸座男”引发刷屏的触点是强占座位——坐高铁与高学历合成的“高素质”画像与其低素质的行为,形成了极致反差。此事将他带入舆论视线后,也成了“搭车式起底”的导火索。最终舆论果报论也在其身上显现:他的损人之举激起众怒后,也将其拉到了聚光灯下,之前的丑事因此被扒出。这些事成了其人品佐证的同时,也逼着他为之前的不堪行为一次性买单。    ‎ ‎ 而时下的道德谴责方式,早已不是街头坊间零散分布的道德口水,而是舆论场上批判箭头对准一物的同声共气景象,通常还会呈现出回音壁效应。    在被唾弃、被挖坟、被揭老底的压力下,很多当事人很难再选择“拒绝三连”——拒绝承认、拒绝道歉、拒绝改正。‎ ‎ 遭“链式曝光”,无疑是“高铁霸座男”付出的舆论代价,换个角度看,这也是网民以“破鼓万人捶”的方式给他敲响的警钟——“我劝你善良”,免得中了自己扣动扳机的“舆论评判之枪”。(仲鸣)     ‎ 博士成“座霸”与大学生打司机 ‎ ‎2018-08-24 12:44 来源:光明网     光明网评论员:‎ ‎ 高铁上的“座霸”视频,两天来在各种社交平台上刷屏。主人公孙某随后被扒出的经济学博士头衔,又掀起了二次传播的热度,给近期新闻稀薄的舆论场,带来了罕见的全民参与话题。    ‎ ‎ 同样是在交通工具上,主人公同样是高等教育“人设”,昨晚(8月23日)的另一条新闻也颇耐人寻味:“因不肯系安全带,广州一大学生把长途客运司机推翻在地。”据称,被打司机年纪稍大,“倒在过道上,捂着老腰”,等车上乘客报警,打人大学生才赶紧道歉,因为要是被带到派出所,“好不容易考上大学却留下污点”。    ‎ ‎ 社会新闻用书面语陈述,会遗漏那些微妙却重要的信息,但拜视频时代所赐,人们能从现场视频中看到“座霸”博士的微表情与小动作——“我就是理”的嚣张,“我在戏耍你”的快感;也能感受到打人大学生用肢体动作传递出来的情绪——“为什么我要服从规则”的不满,和“一定要给你点教训”的戾气。知道主人公教育层次的人再看这些视频,可能会别有一种讶异。    ‎ ‎ 以两个个案为基础,就形成对部分高学历人群的某种判断,当然是不合理的。但看过这样的新闻,人们产生“受过高等教育怎么反而这样”的追问,却是自然的。去年此时,“名校女博士因误机大闹机场”‎ 的新闻也曾沸沸扬扬,其实机场违规甚至闹事的情况屡见不鲜,大多够不上新闻的资格;36岁的已婚在职女性,身上的角色可能会超过一打,不只是、甚至不主要是“女博士”,但新闻却在传播中自然形成了上述标题。原因正在于,博士这个高知标签最能和违反规则的事实形成张力,隐含的社会话语信息最为丰富,是“受过高等教育怎么反而这样”的追问的传播呈像。    ‎ ‎ 高铁、机场、长途汽车,因为涉及到人身安全,可能是公共场合中规则最刚性的地方。但恰恰是这种既有充分法理情理基础,又意在维护公共利益的规则,触怒了几位高学历的人。高等教育如何面对规则普及、群己关系界定,其所产生的实际引导,是智识越高的人越要模范遵守规则还是智识越高的人越有凌驾于规则之上的能力,或者换句话,凌驾规则的能力反而证明了高阶层和高智识?从这几个新闻中或能得窥一斑。‎ ‎ 在对社会文明度的推进上,也有一种头雁效应,即,精英阶层和高智识人群既能极大影响人们对整体现状的判定,又能实际起到对整个社会的示范和提拉作用。更具体的说,对社会文明现状的反映,越是博士、越是高学历,反映的越真切;对一个社会尊崇什么样的价值——是温良恭俭有出路、还是丛林法则行得通,越是高学历人群的选择,就越说明问题。“座霸”博士、闹机场博士、因不肯系安全带就使用暴力的大学生,只代表他们自己,但他们身上的标签,却能影响社会预期。也因为这种影响,有必要从个案中导出可能存在的真问题,来进行教育和社会生态的矫正。    ‎ ‎ 见端知本,这些,恐怕并不算过度反省。 ‎ ‎“小恶”必惩,高铁文明人人有责  ‎ 作者:澎湃社论  ‎ ‎ 被全国网友盯了好几天的“高铁占座位者”,终于等来了法律的惩罚。孙某被处治安罚款 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  ‎ ‎ 此前,一度传出的职能部门的意见是属“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这次终于找到了执法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200元的罚款并不多,但是它是一种法律宣示和价值判断, 宣告霸占座位是错误的,相关行为人已 ‎ ‎ 一个 30 多岁没灾没病的男子,欺负个刚踏上社会的女孩子,霸占了她的座位,列车长来了,乘警来了,却都对这种无赖“无可奈何”,最终是让受害人委曲求全。   ‎ ‎ ‎ 遵守规则,行遍天下,破坏规则,就应当受到惩罚,这才是人们希望看到的社会面貌。通过 “滚刀肉”、耍无赖就能占到便宜、无视规则,法治社会不能认同这种狡黠。公共服务机构不能 纵容这样的“小恶”,执法者不能站在规则破坏者的一边,搞无原则的息事宁人,那样只会让守规则者被羞辱。   ‎ ‎ 这起霸占座位案,说到底是小事情,没有肢体冲突,没有人受伤,没有影响火车运营,但是对于“小恶”有没有惩戒能力,恰恰成为考验一个社会微观法治水平的标尺。 霸占座位者本身就有社科院的法学硕士学位,并非不懂法者,但他却自信像他这样的挑衅规则、侵犯他人权利,执法机构奈何不了他。就像网友戏言的,如果被占座位者是一个五大三粗的彪形大汉,一把脖领子就把孙某从座位上薅起来,孙某还会不会如此油腔滑调?‎ ‎ 不畏法而畏暴,熟稔法律者对法律的亵玩,这在之前是某种“潜规则”,但可能因为这件全民事件而改变。 法律必须刚性运行,不能因为执法麻烦就姑息迁就;无论是社会经验不足的年轻女孩,还是走路颤颤巍巍的老年人,他们的权利都应该由法律来充分保障,而不是需要他们以力相搏。   ‎ ‎ 列车文明,从何而来?必须以契约精神,法律意识为根本,每个人得到自己应得的东西,便 是最基本的正义。这个小案子无疑树立了一个执法标杆,一个列车文明的标杆:恶小不可为,恶小亦会受惩罚。   ‎ ‎ 占座是一起个案,而我们每一个人既是高铁文明的围观者,也是高铁文明的维护者。 从对号入座,到高铁车厢里不大声喧哗、不大声打电话,再到看手机视频学会戴上耳机,流动的高铁文明需要所有乘客去共同营造,需要从点点滴滴做起,需要将文明内化为自觉。   ‎ ‎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这讲的是人生的大道理,也是高铁文明的小道理。“小恶”必惩,“小善”当为,高铁文明人人有责。  ‎ ‎“座霸”当惩戒 ,“人肉”须克制 ‎ 作者:张智全  ‎ ‎ 近日,一名男乘客在高铁上霸占女乘客座位,自称“站不起来”,经列车长和乘警劝说无果, 导致女乘客被安排到商务车厢。事件相关视频曝光后,引发舆论关注,男乘客受到网友的谴责及“人肉”,其姓名、手机号、微信号、就读学校等信息一览无余地被曝光,致使其不敢出门。( 8月24日《北京青年报》) ‎ ‎ 毋庸置疑,这位男乘客的“座霸式小恶”已挑战了基本道德底线,由此引发众怒遭到声讨和鞭挞,纯属咎由自取。 这既是这位“座霸男”为自己的行为应该承受的代价,也是公众内心“路见不平一声吼”正义情感的自然流露。   ‎ ‎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公众对这种犯众怒的小恶完全可以通过口诛笔伐的方式对其施以道德惩 戒,但绝不意味着在实施道德惩戒的过程中,可以不顾法律底线而对“小恶者”的人格权进行侵犯。不少网友“人肉”其相关隐私的做法,很可能已经突破了法律的底线。   ‎ ‎ “罪错应负责任,人格不容侮辱”。依法保护包括隐私权在内的人格权利不受侵犯,是基本法治原则。 也就是说,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不容侵犯的。这位高铁乘客的行为被曝 光后,不少网友在愤怒之余对其隐私信息进行“人肉”搜索,很可能已经是对其人格权的非法侵犯了。大家都知道,“人肉”搜索属于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一旦造成受害人损失,就应承担相关责任。这种角度上,公众在对这位高铁乘客的行为进行道德惩戒时,不能只图情绪的宣泄而以恶对恶僭越法律底线。   ‎ ‎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类似有错在先的“小恶者”,随意侵犯其人格权利的现象并不鲜见。 尤其是在互联网广泛普及的当下,不少人对“大法不犯小错不断”的“小恶者”, 动辄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肆意利用“人肉”等手段侵犯他人人格权。这种随意侵犯他人人格权 的违法行为虽然直接的根源在于朴素的义愤心理,但也是法治意识淡薄甚至欠缺的一种表现。有鉴于此,不论这类有错在先的“小恶者”罪错多么严重,也不论其行为多么令人义愤填膺,都只能按照“情感的归情感、法治的归法治”之要求,依法让其承担应有的责任,而不能任由侵犯人格权的违法之举无所顾忌。   ‎ ‎ 作为现代法治社会的公民个体,尊重每一个人的权利,维护每一个人的尊严,都是基本的法治理念。即使他人罪错在先,也不得僭越法律底线而随意侵犯其人格权。  ‎ ‎“座霸”不违法,结论下的有点轻率 ‎ 作者:庞岚  ‎ ‎ 对于最近网友们非常关注的“男子高铁霸占座位”一事,济南铁路局方面给出了回应,结果却让很多人感到无奈。23 日,济南铁路局方面回应称:涉事男乘客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 违法行为。列车工作人员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的言行和应对方式得当,尽到应尽职责。针对“座霸”行为,尚没有具体规定可以参照处理。   ‎ ‎ 仅仅为了霸占一个靠窗的座位,大小伙子各种耍无赖,的确让人看不过眼。而相关男子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的解释,也让网友议论纷纷。 据报道,有网友说“这事儿 要是处理不好,那么以后一大拨‘座霸’‎ 即将到达战场”,还有人说“闹了这么多年,原来站票霸占别人的座位是道德问题而不是违法的,我记住了……”   ‎ ‎ 虽然我们相信留言网友基本都是在调侃,只是以这种方式表达质疑,绝大多数人不会真的因 为此举不违法而纷纷效仿。但是,也别忘了每年都有个让人发愁的春运,那时候很多列车都客流 爆满,也会有不少乘客宁愿购买站票都要回家过年。春运期间,没买到坐票,站累了、站烦了的 乘客当中,会不会有些人因此而强占别人的座位?这还真是不好说。而倘若被占座的乘客脾气火爆,那么冲突升级,也是极有可能的。   ‎ ‎ 事实上,“不构成违法行为”的结论也有些轻率。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那么,强占别人的座位,难道不是一种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行为吗?   ‎ ‎ 此外,中国铁路总公司2017年制定了《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 (试行)》,依据该办法,7 种行为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后,当事人个人身份信息还将被铁路部门记录,纳入铁路旅客信用信息记录管理。这7 种行为主要包括: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 不良影响;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倒卖车票、制贩假票;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和无效优惠(待) 身份证件购票乘车;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无票乘车、越站(席) 乘车且拒不补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行为。   ‎ ‎ 一方面,“座霸”的行为扰乱了铁路站车运输秩序,而且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完全可以依据该办法,将其个人身份信息纳入“黑名单”; 另一方面,此事也提醒铁路总公司,在这个“试行”版本的管理办法升级时,不妨把强占他人座位的情况更明确地规定为失信行为。   ‎ ‎ 此外,国家旅游局早已发布《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此前,一些扰乱飞机秩 序的乘客已被纳入相关“黑名单”,而该办法也明确规定,可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包括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事实上,乘客出行是为 了旅游、出差、探亲、访友,抑或是兼而有之很难说清,也有可能主因是外出开会,但是在会议 间歇临时起意前往周边景区游览……所以,在执行这一办法时无需对乘客的出行目的较真儿,只 要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故意扰乱秩序,而且又不听劝阻的,就可以将其纳入“黑名单”,令其在一定时间内乘机、乘车、出境等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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