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表演中考艺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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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表演中考艺术培训

美术、影视表演中考艺术培训 ‎ ‎ ‎2010年北京艺术中考保过协议班招生 考入北京艺术中学 办北京户口 享受北京学生高考优惠政策 ‎ ‎ 本中心立足北京、信息灵通、人脉资源广泛,为你的孩子解决北京户口,或者进入北京市直属中学学习,提供特别帮助,并长期为老师和家长建立输送和培养人才,通往北京高等学府的通路。‎ ‎ ‎ 推荐唯一两所北京艺术中学:‎ 中央美术学院附中、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学。‎ 该两所艺术中学系北京市教委直属、国立公办、入学能转入北京户口的艺术学附属中学(该艺术中学有转户口的特别招生权,其他清华、北大、人大附中都不具备转户口的条件,可上网查询证实)‎ ‎ ‎ 艺术中学招生方式:‎ ‎1、  到北京参加艺术特长考试 ‎2、  参加本学校出卷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文化课考试 ‎3、  2010年3月——4月专业考试,面向全国招生 ‎4、 考试合格、被录取的城镇、农村户口的学生均可迁入北京户口 ‎5、  中学制一般为3--4年,每年学费为8千元左右。‎ ‎6、  学生高中毕业时以北京户口参加全国高考,以北京高考分数线录取。‎ 本艺术培训中心介绍:‎ 本中心办学多年,成功输送3百多名学生转入北京户口,并聘请北京各艺术学院有能力的教师负责教学和跟踪培养,直至升入大学。‎ 本中心聘请北京艺术中学和中央美术学院教师指导教学,给学生树立完整规范的艺术学习方法和系统跟踪的培养目标,减轻家长培养孩子的负担。‎ ‎ ‎ 艺术协议强化培训班:‎ ‎1、美术班、影视表演班‎2010年1月10日开班,每期15天,学费3千元。‎ ‎2、协议班保证学生被两所艺术中学之一录取,不录取全部退款。‎ ‎3、艺术课程安排:‎ ‎   美术、动画班:静物素描、静物彩画、速写 ‎   影视表演班:  朗诵、命题小品(集体、双人)、声乐、形体、命题编讲故事 ‎4、培训条件:影视表演学生需要有一定条件。美术学生有无学习经历均可。‎ ‎5、协议班报名地址及电话:北京海淀区远大路20号姜杰威尔谛文化艺术大厦E座‎10C2-1室。座机01088509672.联系人:戚老师。孟老师。‎ ‎ ‎ 附两学校招生简章(供参考):‎ 中央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2009年招生简章 ‎  中央美术学院附中是国内唯一一所教育部直属的中等美术学校。创建于1953年,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师资力量雄厚,学风严谨,有完善的教学设施和一流的校园环境。本校面向全国招生,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造型、设计、国画、影视美术等专业的高等艺术院校后备生。学制四年,学费每学年人民币8000元。‎ ‎  一、开设课程:‎ ‎  专业课程:造型基础、设计基础、中国画基础。   文化课程:北京地区普通高中课程(文科类)。   综合课程:美术学常识。‎ ‎  二、报考资格:‎ ‎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艺术素养和一定绘画基础;年龄不超过18周岁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普通中学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含休学生);   (2)未撤消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 ‎  三、招生人数:200名(国家计划生,不按地区、性别预先分配名额)‎ ‎  四、报名办法:‎ ‎  1、报名地点:中央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            (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燕顺路18号)   2.‎ 报名时需交:   (1)填写申请报名登记表一份。外埠考生须由所毕业学校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地、市、区、县、学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办公室均可)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北京地区考生不需填写此栏)。考生通讯地址须用正楷字体填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2)携带户口本备验,交户口本内学生本人户口卡的复印件。农村户口需持乡以上政府开具的户口证明(注明姓名及出生年月日)。   (3)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片(同一底片)3张。   (4)报名费120元。   以上手续一次办完,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者,责任自负。‎ ‎  五、考试:‎ ‎  1、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要求 ‎5月2日 ‎8:20—11:50‎ 色彩 水彩、水粉、丙烯 ‎13:30—17:40‎ 素描、速写 铅笔、碳铅笔 ‎5月3日 ‎8:20—10:20‎ 数 学 与普通高中入学考试要求一致。‎ ‎10:50—12:50‎ 英 语 ‎14:15—16:45‎ 语 文 ‎  2、考试地点:中央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 ‎        (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燕顺路18号)‎ ‎  3、食宿、交通费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  4、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考场纪律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违纪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  六、体检:‎ ‎  外埠考生自行在当地县(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考生报名时将体检表交我校,表上应有照片,并加盖压角公章,另附肝功化验单;北京市考生需交北京市初中毕业生体检表。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的相关规定执行(以上文件报名时也可交复印件,但考试合格者须将原件在指定时间内送达我校招生办公室,否则不能录取)。‎ ‎   七、录取:‎ ‎  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根据考试成绩、体检情况,文化、专业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不录取的学生,由我校签发未录取通知书,并将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被录取的学生将由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文化课成绩前30名者,可在专业课成绩上适当加分。专业课成绩前10名者,可在文化课成绩上适当加分。 ‎ ‎  八、有关注意事项:‎ ‎  1、考生除参加我校的考试、测试之外,还必须参加考生户籍所在地区组织的中等升学考试。在我校考试、测试合格的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将中等升学考试的成绩送达我校,否则将不能进入录取程序。‎ ‎  2、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其德、智、体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  3、经考查合格者户口进京,为北京集体户口,由学校统一管理。‎ ‎  4、学生在校期间应完成全部教学计划,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北京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 ‎  5、毕业生品学兼优者,将根据有关规定按一定比例向中央美术学院推荐专业免试生。‎ ‎  6、本校设立奖学金 。‎ ‎  7、学生一律住宿。我校按国家有关标准收取住宿费。‎ ‎  8、本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期间,谢绝考生及家长走访我校干部和教师。严禁徇私舞弊,违纪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9、考生如有问题可在网上查询或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咨询。‎ ‎  注:本简章及报名登记表,可到我校购买,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中央美术学院附中招生办公室购买。简章及报名表成本费10元(挂号信:13元;特快专递:32元)。邮购者请务必在汇款附言中准确注明回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 ‎ ‎  学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燕顺路18号   中央美院附中招生办公室 ‎  邮政编码:065201‎ ‎  ‎ ‎ 中央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招生办公室 ‎2009年3月 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戏曲学校2009年招生简章 ‎  中国戏曲学校成立于1950年,1978年升格为中国戏曲学院,1985年设立中国戏曲学院附中,学校原系文化部直属中等艺术学校,于2000年划归北京市教委领导,面向全国招生,为国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等艺术人才。‎ ‎  在近六十年的戏曲中专教育中,各类人才都活跃在歌坛、演艺界的屠洪刚、袁泉、赵毅、安雯、马雅舒、曾黎、连亦明、谢孟伟等人。‎ ‎    根据北京市教委统筹安排,我校招生工作将于2009年3月开始。 ‎ 一、招生专业、学制、名额、条件 我校2009年招生学制、专业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制 名额 条件 学费(年)‎ 表 演 京剧表演 五—六年 ‎55‎ ‎11—13周岁 ‎8000元 影视表演 四 年 ‎30‎ ‎13—17周岁 京剧器乐 京剧器乐 伴奏 四—六年 ‎40‎ ‎12—14周岁 ‎8000元 戏曲作曲 民族器乐 民族器乐演奏 三—六年 ‎55‎ ‎11—17周岁 ‎8000元 舞蹈表演 古典、民间、芭蕾舞 六 年 ‎40‎ ‎11—13周岁 ‎8000元 舞台美术 美术(含动画)‎ 三 年 ‎120‎ ‎15—17周岁 ‎8000元 二、报考条件:‎ ‎1、京剧表演、舞蹈表演:‎ ‎(1)双眼裸视不低于1.0;‎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腰腿柔韧性、协调性好;‎ ‎(3)京表考生嗓音洪亮,音准、乐感、节奏感好,模仿力强;‎ ‎(4)六年制考生应具备小学毕业文化水平,五年制考生应具备初一以上文化水平;‎ ‎(5)有志于戏曲表演的考生,如无基础,条件适合也可报考。‎ ‎2、京剧器乐(作曲):‎ ‎(1)双眼裸视不低于0.8,矫正视力不低于1.2;‎ ‎(2)音准、节奏感强,具有一定的识谱能力;‎ ‎(3)反应灵敏,记忆力好,模仿力强;‎ ‎(4)京剧器乐考生如无基础,条件适合也可报考;‎ ‎(5)戏曲作曲专业考生有一定键盘基础或其他乐器基础者优先;‎ ‎(6)六年制考生应具备小学五年级以上文化水平。三年制考生应具备初中应届毕业文化程度。‎ ‎3、舞台美术(含动画):‎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色盲、色弱;‎ ‎(2)反应灵敏,具有较好的绘画基础;‎ ‎(3)应具备初中应届毕业文化水平。‎ ‎4、影视表演:‎ ‎(1)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双眼裸视不低于0.8,矫正视力不低于1.2;‎ ‎(2)五官端正,形象良好;‎ ‎(3)男生身高170cm,女生身高160cm;‎ ‎(4)须有1—2项文艺特长,品貌、条件优秀者可适度放宽;‎ ‎(5)市级三好学生或初中期间有文艺类(声乐、舞蹈、器乐、小品等)比赛三等奖以上获奖证书者,可优先录取;‎ ‎(6)初二文化程度。‎ ‎5、民族器乐(钢琴、MIDI作曲):‎ ‎(1)具有较好的音乐素质,包括对节奏、音高的辨别和模仿能力以及音乐的记忆、表现能力。演奏专业考生还应具备相应专业所特需的良好生理条件,如手型、嘴型等;‎ ‎(2)演奏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基础,演奏方法基本正确;民族管乐及低音提琴演奏专业没有学习过该乐器,但学过其它乐器,具备学习管乐专业生理条件者,也可报考该专业;‎ ‎(3)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演唱考生:具备良好的嗓音条件,形象端庄。‎ 三、报名手续: ‎ ‎1.人所在学校介绍信证明;‎ ‎2.户口簿原件、户口本首页(户主)及本人(考生)页复印件(A4纸1张,并注明考生身高、血型);‎ ‎3.本人最近正面一寸免冠照片6张(黑白、彩照均可,反面写上姓名);‎ ‎4.现在读学校操行评语手册;‎ ‎5.报考费按国家标准收取;‎ ‎6.以上证件一次交齐,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逾期不补报;‎ ‎7.凡进入复试的考生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北京初三应届生除外),届时另交体检费(为体检中心代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16日—‎4月6日(含周六、日,8:30—16:30)‎ 舞美各专业:2009年3月16日—4月27日(含周六、日,8:30—16:30)‎ 五、交费: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体检费120元 六、专业考试时间与内容:‎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内 容 ‎ ‎ 表 演 京剧表演 初试 ‎4月4日 相貌、歌唱;听音;朗诵;形体条件(肢体柔韧度及协调性、弹跳)。‎ ‎ ‎ 复试 ‎4月5日 歌唱(自选歌曲、戏曲唱段)、口齿(吐字、发音、绕口令);形体模仿(戏曲表演、舞蹈片断、翻打武功技能)。‎ 可自备伴奏带、光盘。‎ ‎ ‎ 三试 详见考试公告 命题小品表演(抽签进行)。‎ 才艺展示、口试 ‎ ‎ 影视表演 初试 ‎4月4日 测量身高、体重 ‎ 朗诵、命题小品(集体、双人)‎ ‎ ‎ 复试 ‎4月5日 声乐、形体、命题编讲故事 ‎ ‎ 三试 详见考试公告 才艺展示 口试 ‎ ‎ 京剧器乐 京剧器乐伴 奏 初试 ‎4月4日 音乐基本素质:1、自选展示内容(器乐或声乐);2、听音、辨音、模唱;3、节奏、节奏型听辨、模仿;4、记忆、模仿能力测试。‎ ‎ ‎ 复试 ‎4月5日 ‎ ‎ 专业能力测试:音型、旋律、和声音程模唱(乐句、乐段等);节奏、节奏型、鼓点模仿(单手、双手);曲谱视唱、试奏;指定乐器模仿、演示,划分专业。‎ 戏曲作曲 ‎ ‎ 三试 详见考试公告 专业素质测试:1、专业条件(身体各部分比例、灵活度、协调性等);2、专业能力(理解、接收、模仿及音乐创造性思维能力考察等)。‎ ‎ ‎ 民族器乐 民族器乐演 奏 初试 ‎4月4日 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 ‎ 复试 ‎4月5日 演奏自选曲目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 ‎ 三试 详见考试公告 试唱练耳:试唱 模唱(单音、音程及和弦)、旋律记忆、节奏记忆等。‎ ‎ ‎ 舞蹈表演 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 初试 ‎4月4日 五官相貌、体型体态、四肢比例,弹跳,软开度等。‎ ‎ ‎ 复试 ‎4月5日 自选舞蹈表演(考生自备舞蹈伴奏带或光盘,2分钟以内,舞种、题材不限)。‎ ‎ ‎ 三试 详见考试公告 模拟教学(考察专业素养和能力)‎ ‎ ‎ 舞台美术 美术、动画 初试 ‎4月25日 素描(静物)‎ 速写(人物)‎ ‎ ‎ 复试 ‎4月26日 色彩(静物 )‎ ‎ ‎ 三试 详见考试公告 口试 ‎ ‎ 服化道盔 初试 ‎4月25日 模仿、记忆、动手能力 ‎ ‎ 复试 ‎4月26日 舞台物品辨认能力 ‎ ‎ 三试 详见考试公告 知识笔答 ‎ ‎ 注:‎ ‎1、我校保留根据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权利。复试及其以后考试内容的具体时间,以考试期间公布的“考试公告”为准。‎ ‎2、民乐专业参加高中入学考试的考生,乐理需进行音乐基础理论(李重光)摸底考试。‎ ‎3、戏曲、影视、舞蹈考生,须穿体操服或练功服(根据个人需要演出服装自备);‎ ‎4、影视表演考生须提供现在读学校上学期期末成绩单一份(A4纸复印件)‎ ‎5、进入复试的考生一律参加三试及文化考试、体检。‎ ‎6、我校统一组织体检日期:‎ ‎(1)京剧表演、京剧器乐(作曲)、影视表演、舞蹈表演、民族器乐(钢琴、MIDI制作):2009年4月7日 ‎(2)舞台美术(动画、服化道盔):2009年4月27日 ‎7、报考各专业的考生进入三试后参加文化考试:初三考生考语文、数学、英语;初三以下考生考语文、数学两科。‎ ‎8、我校舞蹈专业在南一区办学;民乐专业、舞美专业、影视表演专业在南二区办学。‎ ‎9、我校在京外不设考点。‎ 七、几项规定、说明及录取:‎ ‎1、北京地区初中应届考生文化考试,统一按北京市招办规定时间进行。‎ ‎2、进入三试考生,统一安排体检、政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兼顾男、女适当比例择优录取。‎ ‎3、凡被录取的考生,我校在‎2009年7月14日前统一寄发录取通知,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报考材料不退。‎ ‎4、本校招收的学生毕业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采取择优推荐、双向选择升学及就业的原则。‎ ‎5、各种考试证件不得遗失、涂改、转让、伪造。如发现有各种作弊行为者,取消考试资格。‎ ‎6、新生入学后,第一年为试读期,经试读合格者转为正式生,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区。‎ ‎7、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中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新生入学后的各种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8、新生入学后,如发现在招生入学过程中有出具假证明及舞弊行为者,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中国戏曲学院附属中等戏曲学校招生办公室 二 ○ ○ 九 年 三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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