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三单元人民当家作主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第5框国家司法机关教案新人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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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第三单元人民当家作主第六课我国国家机构第5框国家司法机关教案新人教版

国家司法机关 教材分析 本内容分为两大块,一是人民法院,二是人民检察院。在本节课学习完成之后,学生将会对我国的国家机构有一个完整的认识,明白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最终得以完成课程标准中知道我国基本国情的要求。‎ 学情分析 学生在经过半学期的学习之后,已树立起一定的法制意识,对于国家的政治认同感也有所提高。但是由于自身年龄及经验的限制,对于我国的国家机构及其职权不能很好地区分。本节课将继续帮助学生了解我国的国家机构。‎ 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知识体系目标:掌握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分类、职权和工作要求。‎ 素质能力目标:通过具体了解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学会依靠司法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价值取向目标:自觉尊重国家司法机关,从而在社会生活中敬畏法律、信仰法律。‎ 课时安排 ‎1课时。‎ 教学方法 情景导入法、活动体验法、问题探究法。‎ 一、导入新课 考考大家:你认识这两个图片吗?它们分别代表国家什么机关?‎ 学生回答:分别代表了我国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教师:你对我国的司法机关了解多少?‎ 学生自由表达,能说多少算多少,教师对学生零零碎碎的认识进行初步引导总结。‎ 教师总结: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用法律为人民服务的国家机关,它们都属于国家司法机关。‎ 二、讲授新课 目标导学一:人民法院 探究活动一:维权在行动 小方的爸爸购买的小汽车存在质量缺陷,厂家却认为是合格的。消费者协会和工商部门多次进行调解,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思考:小方的爸爸可否以厂家为被告到人民法院起诉?为什么?‎ 9‎ 提示:小方的爸爸可以以厂家为被告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侵害,通过协商调解不能维权就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维权。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权益是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也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 ‎1.人民法院的性质及分类 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分类: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探究活动二:祭奠老人需守法 ‎2018年8月30日,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对岚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同时判决刘某赔偿生态价值损失176.76万元。‎ ‎2018年2月13日14时许,刘某步行到其村南的南北山给其母亲上过年坟,随身携带两墩烧纸、三挂小鞭炮、一挂大鞭炮、两个高升(二踢脚),他点燃一支烟,用烟燃放“高升”时,火星引燃了烧纸和周边的干草及鞭炮,导致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柿树园村东面南北山西侧的林场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发现火情无法控制后,刘某怕事情败露,遂畏罪潜逃,后被公安机关在江苏赣榆抓捕归案,其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思考:在本案例中,人民法院行使了什么职权?‎ 提示:在此案例中,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通过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2.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 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是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探究活动三:迟到的正义 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3月15日作出(1995)石刑初字第5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聂树斌死刑,以强奸妇女罪判处聂树斌死刑,决定执行死刑。聂树斌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案进行复查,开启了中国异地复审的先河。‎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2017年3月30日,聂树斌家属获268万余元国家赔偿,聂母表示不申诉。‎ 思考:如何才能避免这种错案的发生?‎ 学生思考问题,试以回答。‎ 教师引导学生从执法机关严格执法、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方面作答。‎ 提示: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才能避免此类错案的发生。‎ ‎3.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设计意图:用典型案例体现抽象的知识点,易于学生接受和理解新知识。)‎ 过渡: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是依据事实和法律行使审判权。那么人民检察院又是什么国家机关呢?‎ 目标导学二:人民检察院 9‎ 请学生阅读课本P93正文第二段内容,总结思考: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及分类。‎ ‎4.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及分类 性质: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分类: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知识拓展:人民检察院组织体系 最高检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中国最高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省级检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地级检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的人民检察院。‎ 基层检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专门检院:专门人民检察院主要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 各级人民检察院都是与各级人民法院相对应而设置的,以便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办案。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探究活动四:扫黑除恶现正义 ‎2017年9月3日,汝南县法院受理了一起涉恶案件,被告人胡某某、韩某某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以陈某某和肖某某为首的民间唢呐表演艺人于2017年6月未经民政局进行登记注册的情况下,在平舆县城“成立”平舆县唢呐协会。2017年6月,被告人胡某某、韩某某加入该“协会”。该“协会”以平舆县民间唢呐表演行业“管理者”和“执法者”自居,对民间唢呐表演的演出价格和演出人数进行限制,要求本地和外地演出者一律要遵守该“协会”规定,经常纠集多人以拦截、围堵、“查处”、“罚款”、封杀等违法手段对外来演出团体进行制裁,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民间演出市场秩序和自由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严重侵害了当地群众和外来演出团体的合法权益。‎ 思考:本案说明人民检察院具有何种职权?‎ 参考答案:本案说明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5.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探究问题五:影视杰作诵监察公正 ‎2017年上半年热播的反腐大剧《人民的名义》,让我们再次感受到司法力量的伟大!正是因为有老检察长陈岩石、季昌明这样的英雄不褪本色,还有侯亮平这样的年轻检察官敢于亮剑,敢于同腐败分子斗智斗勇,最终还了大风厂员工一个公道,还了法治社会一个公道。‎ 思考:人民检察院如何维护司法公正?‎ 参考答案:维护司法公正要求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6.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9‎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拓展空间 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因媒体曝光被绳之以法。有人认为,司法活动应当受到舆论监督,倾听人民的声音并回应民意。但是,也有人认为,有些报道过于渲染犯罪情节,有的随意发表有倾向性的定罪意见,干扰公正审判。‎ 你怎样看待这种现象?司法活动是否应该受到舆论影响?‎ 参考答案:舆论对司法公正有正面和负面的影响,我们应该正确处理。‎ 正面影响:舆论背后折射的是公众的社会态度和价值观,而加强舆论的外部监督对遏制司法腐败现象确实起到了强有力的作用。‎ 负面影响:司法最重要的品格是独立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法院享有独立审判权,检察院享有独立检察权。而在网络舆论环境下的司法独立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考验。‎ 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有利有弊,但二者在内在价值的追求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社会的正义。司法机关应趋利避害,充分运用好舆论这把“双刃剑”,实现网络民意与司法审判的最高契合点。‎ 三、课堂总结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人民法院的性质、分类、职权和要求,也知道了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分类、职权和要求。内容较为简单,重点要放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上。学习过程中要注重理解应用,并要确实做到基础知识的“记死背硬”。‎ 四、布置作业 列表总结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分类、职责,并强化记忆。‎ 板书设计 教学反思 在学习中,学生或许会难以区分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故而在教学中,要结合多种教学手段,引导学生理解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各自的性质、职能等,从而正确了解我国的国家司法机关。‎ 教学过程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  一、新课导入 9‎ 我们七年级下册学习的法律的含义是: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它具有规范和保障作用,我们要树立法律信仰,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办事。在八年级上册我们又学习了法不可违,我们要预防违法犯罪,自觉地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过渡语:那么捍卫法律、执行法律、监督法律的国家机关是什么呢?‎ 板书:国家司法机关 二、新课讲授 ‎(一)人民法院 ‎1.性质及分类 教师安排学生阅读课本P92正文,请同学回答人民法院的性质和分类是怎样的?‎ 教师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作出小结。‎ 教师总结:‎ 性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分类: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2.职权 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是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知识拓展】法院法徽寓意 教师出示人民法院法徽,讲述人民法院法徽寓意:我国法徽的基本图案由麦穗、齿轮、华表、天平构成。既是法院的标志,也是法官的身份标志,体现着法官应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深刻寓意。‎ 链接资料:学生读P93的“阅读感悟”。‎ 问题:这是典型的“民告官”,属于行政诉讼。在这一案件中并没有出现所谓的“官官相护”,这说明了什么?‎ 引领学生回顾以前所学的有关法律知识。‎ 帮学生理顺知识点。‎ 解说法院法徽寓意。‎ 以典型事例说明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 学生回答相关法律知识方面的问题。‎ 阅读教材,找出问题的答案,在老师的指导下理解记忆。‎ 了解法院法徽寓意,增强对法徽的尊重和敬仰之情。‎ 阅读思考,积极表达自己的观点。‎ 温故知新,引领学生有新的思考。‎ 师生合作探究,学习过程体现“学为主体,教为主导”,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 小结知识点,体现重点,强化学生认识。‎ 9‎ 学生思考,畅所欲言:这说明我国的司法机关尊重事实,以法律为准绳;说明人民法院具有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涉;说明人民法院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教师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阐述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 ‎3.工作要求 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鼓励学生畅所欲言。‎ 对知识点理解记忆。‎ 续 表 教学过程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  归纳总结:‎ 人民法院 性质 国家的审判机关 职权 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是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过渡: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是依据事实和法律行使审判权。那么人民检察院又是什么国家机关呢?‎ ‎(二)人民检察院 ‎1.性质及分类 教师安排学生阅读课本P93中间一段文字,请同学回答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分类是怎样的?‎ 教师在学生回答的基础上作出小结。‎ 教师总结:‎ 性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分类: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 链接资料:学生阅读P93“探究与分享”感受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明确学生自主学习的任务。‎ 从两个方面来阐述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自主学习,明确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分类、职权。‎ 认识人民法院的法徽、人民检察院的检徽,目的在于拓宽学生视野,增加对法徽和检徽的尊重之情,也有利于了解司法机关的工作要求。‎ 9‎ ‎2.职权 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知识拓展】检徽寓意 教师展示人民检察院检徽,讲述人民检察院检徽寓意:‎ 检徽的基本图案由盾牌、五颗五角星、长城和橄榄枝图形构成。盾牌和五角星象征着司法机关在国家法制建设中担负着法律保障等重要职责;长城象征着中国,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的国家属性,也象征着国家对司法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保障力;橄榄枝代表着和谐,象征司法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现行的检徽设计突出了代表国家利益的特征,无论从代表国家对刑事案件的起诉,还是对公益损害诉讼的提起,均体现国家利益在司法领域代言人的象征意义。同时,这一设计理念还契合了检察机关承担维护法律公正的客观义务,即从刑事政策的角度对不起诉履行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或者就起诉案件行使一定的量刑建议权。‎ ‎3.工作要求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举一反三,让学生以表格的形式列出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权。‎ 引导学生认识人民检察院的检徽。‎ 认识检徽的寓意,初步感受检察院的工作要求。‎ 续 表 教学过程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  学生填充表格,同桌相互检查。‎ 人民检察院 9‎ 性质 职权 三、课堂小结 本课我们学习了我国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它们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根本目的都是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二者共同发挥各自职权,有力地维护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给学生时间,用表格的形式总结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 学生列表格,总结知识点,并强化记忆。‎ ‎  四、板书设计 国家司法机关 ‎  五、教学反思 这节课内容简单,适合学生自主学习,教师做好引导总结即可。同时要做好这两个国家机关的相同点与不同点的总结,以便提高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和把握。‎ 一、本节课活动目标参考答案 教材P92【运用你的经验】‎ 小方的爸爸可否以厂家为被告到人民法院起诉?为什么?‎ ‎[例答]可以。因为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是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公民合法的权利。‎ 教材P92【探究与分享】‎ 在上述案例中,人民法院行使了什么职权?‎ ‎[例答]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 教材P93【探究与分享】‎ 本案说明人民检察院具有何种职权?‎ ‎[例答]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教材P94【拓展空间】‎ 你怎样看待这种现象?司法活动是否应该受到舆论影响?‎ ‎[例答]答案具有开放性。示例:司法活动不应该受到舆论影响。无论是人民法院还是人民检察院都要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忠实于法律,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相关资料 专门人民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是我国人民法院系统的组成部分,它和各级人民法院共同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但专门人民法院在我国人民法院系统中又具有特殊性,即专门人民法院是在特定部门或对特定案件设立的审判机关,而不是按行政区域设立的审判机关。对专门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与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法律来规定。‎ 9‎ 专门人民法院不受理一般刑事案件。1983年9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除明确规定必须设立军事法院外,对于其他专门法院的设置,不作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 因为某些案件与特定部门的专门业务有关,或者某些刑事案件犯罪的人是特定部门的专职人员,由一般法院审理不方便或有困难,国家设立了专门人民法院审理该部门专职人员犯罪或与该部门工作有关的犯罪案件。英国、美国、苏联等国都设有军事法院或军事法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我国设立军事法院和其他专门人民法院。根据实践需要,现已设立了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各级专门人民法院按照本系统管理结构设立和划分管辖范围。不服下级专门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依专门人民法院的系统上诉。海事法院行使相等于中级人民法院的职权,不服海事法院一审裁判的当事人直接上诉于当地高级人民法院为二审终审。铁路运输法院只有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二级,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判的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可直接向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专门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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