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检验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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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检验技术交底

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检验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设备名称 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检验前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设计文件 ‎①设计计算书及设计图纸。‎ 设计计算书及设计图纸应符合(DGJ 08-905-99)标准第四章的规定;‎ ‎②安装、使用操作规程。‎ 安装、使用操作规程应注明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跨度、最大使用高度、搭设步数等基本技术参数。‎ ‎2)外购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主要包括升降动力设备和防坠装置。‎ ‎3)电气控制升降动力系统的电气原理图。‎ ‎2.试验架等硬件及环境应满足(DGJ 08-905-99)附录B的要求。‎ ‎3.检验项目 ‎1)结构性能检验 ‎①架体主尺寸测量;‎ ‎②主要构件应力测试;‎ ‎③最大跨度挠度测量;‎ ‎④竖向主框架顶端水平变形。‎ ‎2)升降同步及限载性能检验 ‎①非人工动力设备升降同步性能检验;‎ ‎②限载装置性能检验。‎ ‎3)防坠装置检验。‎ ‎4)电动动力系统的用电安全性能检验 ‎①电控柜有电安全性能检验;‎ ‎②绝缘电阻测试;‎ ‎③接地电组测试。‎ ‎4.检验标准 ‎1)结构性能检验标准 ‎①架体主尺寸与计算书上的相应尺寸误差不得超过5%;‎ ‎②主要构件应力与设计值基本一致;‎ ‎③大横杆最大跨度挠度不得大于跨度的1/150,水平支承结构最大跨度挠度不得大于跨度的1/350;‎ ‎④使用工况的水平荷载作用下或升降工况的水平荷载作用下,竖向主框架的顶端水平变形均不得大于相应悬臂高度的1/80。‎ ‎2)升降同步性能检验标准 ‎①非人工动力设备在行程不小于1000mm的情况下,相邻机位之间的高差不得大于20mm,最大倾斜度不得大于跨度的2.5%;‎ ‎②限戴装置应具有超载保护和失载保护功能,载荷超载或失载50%以上应能停止上升、下降动作并通过声光报警。‎ ‎3)防坠装置检验标准参照(DGJ 08-905-99)附录A。‎ ‎4)电动动力系统的用电安全性能检验标准 ‎①电控柜应有缺相保护、短路保护及超失载断电报警等功能;‎ ‎②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MΩ;‎ ‎③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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