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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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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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3篇 ‎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范文13篇,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   2018上半年,全州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大力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正确指导和支持帮助下,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按照州委、州政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刘文新书记3月26日到州民政局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全力抓好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继续谱写新时代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篇章。   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城乡提标核查。印发了《黔西南州2018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方案》(州府办函〔2018〕4号),将2018年全州的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从2017年的3547元提高到3889元,平均增幅10%;城市低保标准从2017年的547元/月提高到585元/月,平均增幅为7%。1-6月,共为全州农村低保对象269259人、城市低保对象14701人发放城乡低保金3亿余元。二是开展低保对象“农转城”工作。按照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部署,为有效解决好搬迁对象基本生活,组织在整乡搬迁的册亨县百口乡、望谟县麻山乡和晴隆县三宝乡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城乡低保衔接试点,对搬迁对象中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转为享受城市低保,享受标准从3889元/年提高到6840元/年。目前,三个乡镇实际搬迁的326户1333人农村低保对象已全部转为城市低保。三是开展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出资万元资助236634名困难群众参保参合;对符合医疗救助的10055名困难群众进行救助,发放救助金万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955人,发放救助金万元;实施急难救助54例,发放救助金万元。四是提高特困供养标准。结合城市低保标准不断提高实际,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倍调整了特困供养标准,现月供养标准达741元。1-6月,为全州6239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供养金3412万元。   (二)减灾救灾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冬春救助。春节前发放第一批救助现金万元、大米吨、衣被17900余床(件),救助受灾群众万户万人;第二批救灾款物在5月30日前发放结束,共发放救助现金万元、大米吨、衣被2900余床(件),救助受灾群众万户万人。此外,还发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万元、救灾大米1077吨,救助受灾困难群众万户万人。二是积极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对因灾倒损的1570户4364间房屋,县级政府投入万元,州级补助383万元,于5月31日完成因修缮或重建工作,并竣工入住。三是积极开展“5·12”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演练。紧紧围绕“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 这一主题,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日集中宣传及宣传周系列活,州、市减灾委80余个成员单位参加,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约1万余份,展出展板80余块,接受咨询防灾减灾救灾知识1千余次。此外,还开展了应急演练,州民政、科技、消防、卫计、气象、公安、通讯等部门共1000余人参加,出动各种特种车辆约40台参加演练。四是继续做好农房灾害保险。为全州685462户购买农房灾害保险,截止6月20日已理赔受灾对象1493户,理赔金额万元。五是加强灾害救助统筹协调。调整充实减灾委委员,由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任减灾委主任,切实强化减灾委能力建设。汛期以来,结合各地受灾实际,加大灾救助统全面做好救灾物资统筹设配,共发放大米近990吨,衣被万件(床),救助现金万元。在各县(市、新区)物资储备的基础上,州级再采购6000床棉被、4000件棉衣、3000套单衣、50吨大米进行储备,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三)社会福利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州市共建养老产业示范园项目建设。州财政已下达福彩公益金1886万元到兴义市,用于开展土地征拆及相关前期工作,完成206亩土地征拨。目前,省级已下达老年养护楼项目1个,补助资金3600万元;下达老年公寓项目1个,补助资金1100万元。同时,正在与州畅达公司对接成立黔西南州养老产业发展投资公司事宜,拟由黔西南州养老产业发展投资公司将项目打包进行建设。二是认真抓好民生实事落实。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民政工作的民政实事认真安排部署,制定了居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实施计划,印发了《黔西南州民政局关于2018年度省政府民政民生实事任务预分解的通知》(州民通〔2018〕22号)。在《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1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20个农村幸福院的基础上,争取完成社区日照料中心25个(3个省级示范点)、农村幸福院40个的建设任务。三是织密织牢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安全网。“六一”期间,开展以“牢记恩情,放飞梦想”为主题的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慰问活动54场次,为13817名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送去图书、学习用品,发放慰问资金万元;困境儿童基础信息台账录入工作进入收尾阶段,截止目前共录入对象4054人。四是做好儿童福利工作领域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下发《关于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的通知》(州民通〔2018〕45号),组织排查辖区内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站、民办等机构内孤儿和弃婴养育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无死角;印发了《关于提高我州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的通知》,提高全州孤儿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800元、福利机构供养儿童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300元,惠及全州孤儿774人。五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1-6月,全州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97人次,其中未成年人80人次,基本健康847人次、肢体和智力残疾183人次、疑似精神障碍86人次、其他81人次,切实兜好最边缘人群托底保障网。   (四)优抚安置双拥工作。一是优抚对象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按规定及时将各类优抚补助资金1432万元纳入州级财政预算。二是积极开展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共发放慰问金万元。三是完成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全州优抚对象从2017年的17386人增加为17615人,新增各类优抚对象229人。四是认真做好评残、核证、补证工作,向省民政厅上报评残资料2份、核证资料13份、补证资料3份,涉及对象18人。五是完成退役士兵接收统计工作,共接收2017年退役士兵876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60人。目前已完成转业士官档案移交和审核,安置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六是积极组织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目前各县(市、区)培训工作已全部结束,共培训退役士兵705人、转业士官64人,培训率达100%。七是完成18批次、2973人次过往部队的饮食保障供应工作。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完成1008个村民委员会、203个居民委员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证工作。二是积极推进村(居)务公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2018年村(居)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州民通〔2018〕46号),对“五规范、一满意”提出了明确要求。6月下旬,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全州村(居)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对取得经验进行总结推广。三是加强村务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7〕67 号文件精神,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州党办〔2018〕8 号),州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村务监督工作自查的通知》(州民通〔2018〕36号),各县(市、新区)已按要求开展自查,并上报自查整改落实情况。四是制定出台“两项清单”。起草了《黔西南州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和《黔西南州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两份清单,并广泛征求意见,待州人民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印发执行。五是总结推广社区协商经验。印发了《关于做好社区协商工作典型经验总结的通知》(州民通〔2018〕47号),对社区协商典型案例、经验成效进行总结,推荐上报了兴义市《一机在手 天涯海角协商随人走》、兴仁县《加强城乡社区协商  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典型案例。六是统筹做好跨区域易地移民搬迁安置区社区建设工作。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黔西南州跨区域易地移民搬迁安置点社区建设工作方案》(州委办字〔2018〕16 号),州民政局印发了《跨区域易地移民搬迁安置区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民通〔2018〕56 号),要求各县(市、新区)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做好全州跨区域易地移民搬迁安置点社区建设工作。   (六)行政区划和地名边界工作。一是积极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相关工作。完成普查数据库国家第二轮、第三轮验收意见整改,做好全省地名普查交叉督查迎检和配合省普查办对安顺市的督查工作,上报地名普查纪实材料和地名普查工作信息。二是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共清理出不规范地名958个,已整治956个,整治率达99%;组织专家再次对《国家标准地名词典》(第一部分)黔西南州卷和《国家标准地名志》进行修改,修改成果按要求报省普查办;筹备制作黔西南州地名普查专题汇报片,全面展示我州4年来地名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完美呈现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成果;积极参加国普办组织的“地名寻梦”评选活动,共上报地名文化短视频5篇,3篇作品已入围网络投票环节。三是指导和督促兴仁县按照国家和省“撤县设市”的新指示、新要求,在原已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充分征求、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的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实现设市目标。四是积极做好平安边界工作。完成我州接边县市公里界线、37棵界桩的边界纠纷隐患排查,配合做好黔滇线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制定了关于共建“云贵和谐边界”试点工作方案。   (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一是严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按照省州文件要求,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登记一个,严格把好入口关。上半年共依法登记社会组织2个、变更登记社会组织2个、立案撤销社会组织10个;开展社会组织随机抽查3批评,抽查社会组织18个,确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开展社会组织年检。下发黔西南州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通知,到6月25日,应参加年检的全州性社会组织200家,实际已参检175家,参检率%,年检结果进行了公示。三是组织州内社会组织积极申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上报社会组织5家,获批1家,黔西南州中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申报的《异地扶贫搬迁社区融入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获资助资金50万元。   (八)殡葬改革工作。一是强化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完成16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已建成2个;完成31个殡仪服务站建设规划,已建成2个;完成158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已建成19个。上半年全州火化遗体1982具,较上年同期增长44%;火化率约23%,较上年同期增加5个百分点。二是大力实施殡葬惠民政策。1-6月全州实施惠民殡葬减免资金万元,惠及对象1730户。出台《黔西南州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对实施生态节地安葬进行奖补,1-6月全州实施节地生态安葬30例,发放奖励补助万元。三是加大殡葬政策宣传。印发了《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活动方案》,每月至少组织开展殡葬改革集中宣传活动1次;组织召开殡葬改革新闻通报会,通过现场问答的方式回答群众提出的殡葬改革热点问题;开通全州殡葬服务微信公众号“金州白事通”,作为全州提供殡葬服务流程、收费及政策咨询、殡葬改革宣传网络窗口;创新宣传方式,拍摄全省首部殡葬改革微电影《走出老凼子》,在5月26日山东.枣庄举办的中国梦.脱贫攻坚影像盛典微电影参评中获剧情类一等奖。四是做好殡葬改革风险点防控化解。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化解措施和方案,加强重点对象监控,加强殡葬服务单位安全监管,加强农村殡葬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其中群众丧葬需求,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有效化解风险点,上半年未出现大范围负面舆情。   (九)慈善工作。一是组织开展“情暖万家”活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对失独失能老人、农村“三留守”人员和州儿童福利院、州救助管理站、州精神病院、州盲哑学校等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11万元。二是开展“六一”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慰问活动。分别在普安、晴隆两县组织开展了“托起明天的太阳”为主题的农村贫困留守儿童、农村移民(水库移民)留守儿童关爱帮扶活动,发放慰问金10万元。同时,由州民政局班子成员带队,走访慰问了州儿童福利院和贞丰县鲁贡镇打嫩村、白层镇巧苗村、普安县兴中镇田坝村等农村贫困家庭留守儿童、孤残儿童,发放慰问金万元。   (十)社会工作。一是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三区计划项目建设。是继续做好贞丰县作为“三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计划的受援县的相关业务及终期评估工作,积极申报2018年“三区”计划项目助推晴隆县异地扶贫搬迁阿妹戚托小镇建设。二是抓好2018年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组织,参考人数多年来实现零的突破。三是组织开展社会工作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了“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的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包括州社会工作及志愿者活动剪影、民政政策咨询、社工知识宣传、发放传单等内容。   (十一)婚姻登记工作。一是做好婚姻登记服务工作。特别是对元旦、春节、情人节等高峰时段的登记工作提前了进部署,做到有应急预案、有保障措施。1-6月,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21737对、离婚登记3973对。二是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进度。截止目前,已补录历史万条,较上年末增加6070条。三是开展婚姻登记全国联网审查。截止目前,全州8个县级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2个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全部实现实时在线登记,兴义、兴仁两市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均通过省厅组织的婚姻登记新系统登记业务测试。     (十二)福利彩票工作。上半年,全州福利彩票总销售额为万元,销售总量排列全省第五位,与2017年上半年万元相比,增加万元,增幅%,销售增量排列全省第三位,销售增幅排列全省第四位。今年以来,我州福彩大奖不断,先后中出双色球一等奖1注、奖金591万元,双色球二等奖56注、奖金727万元,还中出3D头奖410注、奖金合计43万元,中福在线连环夺宝头奖2注,奖金50万元。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民政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时间非常紧迫,我们将继续保持振奋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再明确、措施再强化、落实再有力,确保全面完成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社会救助,高度关注民生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州委脱贫攻坚“1+20”文件精神,以加强管理监督为重点,以州委巡察组巡察民政工作为契机,切实履行好兜底保障一批部门职现,重点抓好国家公职人员家属享受低保、死亡人员领取低保、拥有小轿车人员领取低保、保人不保户和漏保、错退等低保工作存在问题整改,真正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积极开展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确保广大符合条件对象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继续做好整乡搬迁低保对象“农转城”工作,确保对象搬得出、稳得住、生活有保障。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督导力度,及时解决和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类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真正织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   (二)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充分发挥州减灾委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综合协调各方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积极推进防灾减灾救灾机制体制改革。加强对民政救灾资金的督促检查,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中央、省、州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守住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利用“”国国际防灾减灾日,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科知识宣传和演练,提升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提高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三)严格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抓好复员退伍军人帮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复退军人困难帮扶措施,严格落实优抚标准,及时兑现优抚政策,切实把优抚对象的权益落到实处。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士兵职能技术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复员退伍军人矛盾排查,做好复员退伍军人信访政策解释和疏导工作,切实维护州内复员退伍军人群体稳定。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坚决保持好“全国双拥模范城”这一国字号荣誉,“八·一”组织召开全州双拥工作大会,争取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提升全州新时代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提升全州新时代拥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全州双拥工作水平提供制度保障,争取将黔西南州建成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双拥”示范基地和贵州省军民脱贫攻坚示范基地。   (四)强化服务机构管理,提高对象救助水平。组织开展2018年黔西南州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养老机构管理,督促养老机构正常开展为老服务工作;对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安排部署冬季防火等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增长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护理补贴标准,并按计划逐步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单列发放。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安排部署2019年度“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   (五)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建立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强化属地管理,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不断完善殡葬管理网络。严格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群众实施生态葬法,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扩大惠民殡葬范围,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力争在“十三五”期内实现全州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政府公共化全覆盖。继续推动农村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殡葬综合改革示范靓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州殡葬改革工作。   (六)继续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严格社会组织登记程序,把对社会组织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有效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在政治协商、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密切与纪检部门协同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监管,加强社会组织信用建设,积极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应用社会组织的“异常名录”和“黑名单”,不断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力度。   (七)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根据《黔西南州“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养老服务机构。重点加快推进州示共建民政养老产业示范园项目建设,力争在下半年有实质性动工。加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的督促检查,确保年底25个社区日间照中心和40个农村幸福院主体工程合部完工。   (八)完成省民政厅和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二   半年来,民政窗口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务中心的精心指导下,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以打造“便民、高效、廉洁、公开”政务服务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强服务,全面推进全县民政事业转型升级。现将民政窗口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抓好行政审批标准的更新与实施。今年以来,按照政务中心的统一部署,民政窗口以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政务管理为抓手。进一步规范了办事程序,完善了办事流程。一是制作完善了各种办事指南,将窗口便民服务事项名称、依据、条件、提交材料目录、收费依据及标准、程序及期限印成册子摆放在窗口,供办事群众索取。   二是搞好墙上政务公开栏。将进驻中心办理的项目、依据、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主动上墙公示,一目了然,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严格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规范。规范工作人员服务用语,做到规范统一,接待态度诚恳热情。接待服务对象时,窗口工作人员使用文明用语,对咨询的内容做到一次告知。   四是秉承职业精神,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2018年1月,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平台成功上线,全省社会组织登记和年检实现网上申报,窗口工作人员以细心、耐心、爱心、专心做好“店小二”式服务。针对今年是网上申报起始年,部分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年龄、文化结构不一致,对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平台的操作不会和不熟的问题,民政局预先安排,工作人员通过QQ、微信,时时对社会组织操作人员实行在线咨询指导,部分社会组织操作人员也可联系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学习并操作示范。截止目前,2018年度新成立社会组织3家,其中社会团体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2018年度新变更社会组织6家,新注销社会组织1家。从2018年3月31日起,组织全县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全县社会组织共146家,其中社会团体7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8家,目前,参加年检社会团体4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1家。   五是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推进民政政务服务工作。今年来,民政窗口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切入点,以实现服务“零距离”、工作“零差错”、审批“零投诉”为工作目标,以规范便民服务为工作重点。2018年,我局进驻政务大厅办理的事项达17项,工作人员8人。截止目前,窗口共受理7495件次,其中民政局窗口受理4380件次,婚姻登记处窗口受理 3115 件次(其中结婚1771件,离婚779件,补办结婚证670件,补办离婚证49件),办结7495件次,按时办结率100%。各项工作的开展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同时转变了干部作风,强化了服务意识,提高了办事效率,在党群干群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二、存在的问题   社会组织网上管理平台开通后,因部分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年龄、文化结构不一致,对社会组织管理平台的操作有待加强学习,由于今年是第一年实行网上申报,部分社会组织基本上是民政工作人员帮助在网上上传资料,在下一阶段,我们将加大培训力度,耐心细致的指导社会组织网上系统操作,让每一位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熟悉并使用省民政厅管理平台真正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的服务要求。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巩固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成果,努力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工作制度,力争使我局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工作机制,突出民政工作特色,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日常工作督查,狠抓重点内容公开的考核,以督查促管理。三是继续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完善服务内容和服务程序、规范服务标准和服务行为,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在依法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的同时,为民政对象提供高效、快捷、满意的服务。   篇三   2018年,市民政局共收到“两会”办理件13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3件(主、合办41件,会办32件);政协提案66件(主、合办35件,会办31件);两项合计:主、合办76件,会办63件。目前,所有代表建议和提案均已按期办结。   从办理结果来看:主、合办的41件代表建议中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的有38件,占比%,“计划解决”的有1件,占比%,“留作参考”的有2件,占比%;主、合办的35件政协提案中办理结果为“解决或采纳”的有33件,占比%,“列入计划拟解决”、“留作参考”的各有1件,分别占比%。从代表或委员的反馈情况来看,没有不满意件。具体报告内容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办理责任制   坚持局长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处室具体抓、办公室协调抓”的工作机制,做到思想高度重视、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勤皓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提出办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谋划,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纳入民政工作整体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加强督查,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按时完成。并在办公室上报的办理情况进展表上多次做出批示,对每一件答复意见进行了审核、签发。分管的匡鹏副局长经常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研究指导具体工作,要求办理人员尽力把工作做细、做实,让代表、委员满意。市民政局还召开局长办公会、全局“两会”办理工作会议、专题会加以推进,立足更好、更快地解决问题。   二、积极协调,主动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   根据市政府办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办理好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市民政局领导重点办理了8件办理件,主动走访代表、民主党派和委员,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本单位办理工作质量和实效的提高。如朱勤皓局长牵头办理了由九三学社上海市委提出的0039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失智老人家庭照护体系的建议”,并于5月9日带队上门走访。勤皓局长在与九三学社上海市委吴健生专职副主委等领导、专家座谈时,对提案内容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针对九三学社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失智老人家庭照护体系的建议”,勤皓局长分别从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力量、宣传引导、提供支持平台等方面一一给予回应。九三学社上海市委对市民政局的答复表示满意。其他分管领导也牵头办理,主动上门走访代表、委员,当面向他们汇报办理情况,交流沟通相关意见建议,使办理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狠抓落实,做好办理工作中的重点环节   为高效、高质、按时完成办理任务,市民政局主要在四个环节上下功夫:一是弄清代表或委员在建议和提案中反映的建议要求。首先找出问题存在的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思路,同时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寻求支持和配合,形成办理合力。二是主动走访代表、委员,征求办理意见。做到走访前认真分析和研究,走访中与代表、委员深入沟通,坦诚交换意见,努力形成共识,走访后认真吸纳反馈意见,完善解决方案。三是建立台帐,明确责任,落实跟踪督办。今年有1件“计划解决”的代表建议和1件“列入计划拟解决”的提案需跟踪办理。由办公室建立工作台帐,明确时间节点,统筹加以推进,确保有明确解决期限的问题得到落实。四是按照要求,做好办理结果的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办公厅要求,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代表委员重点关注、市政府领导牵头办理、本局领导重点牵头办理的代表建议和提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市民政局主、合办的41件代表建议中,信息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有36件,占比%;“依申请公开”的有1件,占比%;“不予公开”的有2件,占比%;另有2件代表建议不需书面答复,故无信息公开属性。在主、合办的35件政协提案中,信息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有28件,占比80%;“依申请公开”的有6件,占比%;“不予公开”的有1件,占比%。   通过办理工作,市民政局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不断调整、改进和完善自身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新时代民政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做到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篇四   2018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作为区政府主管全区社会事务的职能部门,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按照“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和2018年各项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和序时安排,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民政民生工作为主线,社会救助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1.农村低保工作。2018年6月我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2018年6月我区农村低保29456户56790人,其中有扶贫任务乡镇(街道)的农村低保27954户54217人,纳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15175户32344人,扶贫占比60%。发放低保金万元。1-6月我区农村低保累计救助252899人次,总支出资金万元,累计人均补助元。年初,我区农村低保19215户37184人,覆盖面为%,截止到5月31号乡镇(街道)共报送13904户26867人低保审批表,其中审批通过10541户20467人,比3月份发款净增10241户19606人,覆盖面提高到%,全区乡镇(街道)覆盖面均达到4%以上。   2.城乡医疗救助(含健康脱贫民政救助)。2018年1-5城乡医疗救助累计46698人次,发放救助金万元。1-5月通过市区定点医疗机构救助困难群众5886人次,救助金额元,救助率95%。截止到5月底健康兜底脱贫民政救助40524人次,支出资金万元。   3.临时救助。2018年1-5月共救助 296户,发放救助金万元。   4.健康脱贫政府兜底。截止到5月底我区健康脱贫政府兜底共31184人次万元,其中住院30261人次万元,门诊923人次万元。   5.特困人员供养工作。2018年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4260元(每人每月355元);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5280元(每人每月440元),含每人每年600元水、电、煤补贴,同时按照等级评定给予运行维护费用补助,标准是:一星级标准每人每年600元、二星级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三星级标准每人每年2400元,调整后的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1-6月新增审批155人,核定全区五保户总数7039人。其中,分散供养5940人,集中供养1099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万元,发放率100%。落实了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按照轻、中、重失能失智情况,护理标准为40、50、60元/人/月。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根据其失能失智轻、中、重情况,护理标准为100、200、300元/人/月,2018年1-6月全区失能失智五保户855人,共计发放护理补贴万元。   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9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3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新标准从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落实监护责任,开展委托监护或者家庭寄养的按每人每月60元给予监护人劳务补贴。2018年1-6月全区申请救助752人,救助资金万元;监护人救助562人,救助资金万元。在保障孤儿基本生活的同时,为孤儿代缴新农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孤儿医疗救助;对于在校就读的孤儿,我局积极与教育部门对接,减免一定的学费,确实维护好其基本权益。   1-6月我区为自愿接受救助的城镇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服务,目前救助297人次,其中未成年1人次(含安置弃婴1人),基本实现应助尽助,应救尽救率达100%。1-6月份共花费流浪乞讨救助金万元。   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8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4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1-6月统计一级、二级残疾人12874,发放生活补助费万元;三级、四级残疾人4667,发放生活补助费万元;共计救助17541人,发放万元。1-6月核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人数19284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 万元。   7.老龄工作。2018年第一批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老人高龄津贴共发放35706人,发放金额万元。其中80-89周岁26946人,发放金额万;90-99周岁6000人,发放金额180万元;80-99周岁低保2761人,发放金额万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百岁保健金发放132人,发放金额约万元(年底发放)。我区已建立老龄信息系统,进行了数据的采集录入、核对。目前,已审核各乡镇、街道提交上来的老龄信息数26万左右,消除了空白村居。老年证共办理2030本(60-69周岁老年证办理120本;70周岁以上的老年证办理1910本)。埇桥区累计收取“银龄安康”保险保费万左右,总投保人数59545人(其中五保7175人,重点优抚对象12623人)。   8.生产救灾工作。3月份“打卡”发放2018年冬令款,全区已下发救灾资金640万元,共计救助近3人。5月初,部分乡镇遭受风雹灾害,造成各类损失327万余元,及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上报灾情。市区联动组织开展年全国第十个防灾减灾宣传日(周)活动。期间,组织培训157场次,共培训7789人。组织应急演练99场次,参加演练人数共8579人。 组织志愿者进社区104次,志愿者人数共989人次。设立咨询台83个,咨询服务人数4861人次。印发宣传手册3704册,宣传彩页16307张。制作展板92块,贴标语592张,挂横幅640条,贴墙报200处。通过广播公众微信号宣传活动次数263次,报送图片297张,发放防灾减灾环保水杯500个。同时开展“三百”活动,即百名志愿者进入百个社区进行百次宣讲活动,邀请专业救援团队进行宣讲,活动效果良好。组织开展2018年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全区共有9个社区申报。将历年已挂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材料录入“一体化”平台,并逐级上报。   (二)以民政项目建设为支撑,不断提升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1.区福利中心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区福利中心项目:后期增加的装饰装修工程已基本完成,地面贴砖、卫生间厨房贴砖、窗扇安装、吊顶龙骨安装等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封闭阳台、玻璃幕墙施工,已完成工程量的95%。未成年人救助中心项目:正在进行封闭阳台窗扇安装、玻璃幕墙施工,已完成工程量的80%。救助站、综合楼、连廊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正在进行外墙保温、内墙粉刷项目有5个。及消防管道安装工作,已完成工程量的65%;   2.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宿州市社会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宿民发〔2017〕180号)的文件要求,着力抓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后续工作,使日间照料正常运作起来,主要采取社会化运作,推向社会,交给专业养老机构运行,为社区老人提供日间就餐、居住、休闲娱乐等服务,丰富老人的日常生活。   3.双基工程建设。我区农村低保覆盖面达%,汴北高新区和金海街道覆盖面在3%-4%之间;今年全区新建公益性公墓10个,目前芦岭镇、蒿沟和大店骨灰堂已经投入使用。高新区公墓已开工,正在建设中。夏刘寨、西苑、光明村整改为公益性公墓。夹沟镇公益性公墓、符离公益性公墓、褚兰公益性公墓、永安公益性公墓、杨庄公益性公墓已经完成选址,正在设计中;目前全区养老床位10502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850张,次项工作完成;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35%。目前,11个老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北关街道、符离镇、朱仙镇、西二铺乡、桃园镇、栏杆镇、芦岭镇、支河乡、灰古镇、大营镇、褚兰镇等养老服务中心,已挂牌投入运营;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脱贫攻坚的一项新内容,今年我区的建设任务是居家养老服务站116个,5月底已经全面建成,现在正在制定相关制度,推向社会,全面运营。同时乡镇救助服务站39个已全部建成。   (三)以保障退役士兵、优抚对象权益为重点,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各项政策。   1.双拥工作。春季慰问驻宿部队万元,对越参战部队慰问万元, 发放2017年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万元。合计万元。发放光荣家牌668块,年画及春联80665幅。组织学习了《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督促双拥成员单位及非成员单位认真落实双拥政策。   2.优抚工作。我区享受定期抚恤和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12612人,其中,“三属”146人,伤残582人,复员525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686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1064人,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役军人7500人,60周岁烈士子女314人,2018年1-6月份共计发放各类人员定期补助金2845万元。从2018年4月份起开始采集各类优抚对象的身份验证,要求必须见人,进一步规范了数据管理,确保了各类人员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优抚对象核查现已完成30%。   3.安置工作。2017年冬季退役士兵共接收249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30人,农村退役士兵165人,复员士官54人。同时完成2017年秋季和冬季退役士兵档案整理工作,移交宿州市民政局安置科市属退役士兵共47份档案。2018年度转业士官l7人陆续报到中。按要求协调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惠政策,扶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进一步完善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参训率、合格率和就业率。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要求,退役士兵培训工作已纳入33项民生工程。2017年秋季和冬季共有509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我区已超额完成任务。安置志愿兵未上岗共145人,135人政策已落实,10人政策未落实,其中4人为事业编制养老、医疗保险未落实,2人拒不配合,2人在外地打工未办理手续,2人正在办理中。   (四)以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为保障,切实抓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一是积极推进养老机构消防改造。目前,我区共有公办敬老院59所,床位3656张,社会办养老机构43所,床位4560张。由于前期投入不足,我区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欠账较多。2017年,我区启动公办敬老院消防改造工程,2018年1月完成招标手续,总投资1100万元。目前正在施工。2013年,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颁布,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要求,我局要求已运营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补办消防手续,区局去年补助民办院自行安装消防设施以奖代补资金30多万元已全部兑现。二是严格落实养老机构24小时值班制度及部门监管常态化。为确保各养老机构日常运营安全,要求各养老机构必须坚持24小时全天候值班,做到值班人员在状态、值班情况有记录、交班接班有签字。同时为加强对各养老机构值班情况的了解,我局准备为每个养老机构安装远程监控系统,目前正在采购中,运营后可以实时了解各养老机构值班情况,实现监管常态化、手段多样化。三是加强督查,确保各社会办养老机构安全运营。我局坚持每季度对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开展安全工作督查。重点督查各养老机构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消防设施配备、室内外用电线路、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情况。半年以来,通过安全督查,共发现安全隐患42处。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向养老机构所在乡镇、街道发安全隐患整改函,督促乡镇、街道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限期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建立了养老机构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截止目前,全区养老机构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五)以精准识别、精准救助为基础,扎实做好社会兜底扶贫工作。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直接关系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其实施情况直接关系到扶贫工作成效。为加强对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的领导,区民政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业务股室为具体责任人,全面组织实施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各乡镇、街道也都成立了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社会救助兜底扶贫工作的实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二是加大宣传,提高知晓率。2018年我局将印制10万份民政扶贫政策宣传册及政策宣传袋,做到社会兜底贫困户每户一册,内容简洁,易于理解。通过社会救助公示栏。把各项社会救助兜底政策和贫困户中享受社会救助人员信息在公示栏中公示,做到政策、救助对象家庭信息全部公开,提高了政策透明度,让群众知晓各项救助政策的对象、标准、范围、程序。实行“兜底保障”,推进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细化措施、确保实效。2018年省级下拨贫困户医疗救助资金万元,含区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省市区兜底资金2521万元含区级配套1500万元。截至6月份,贫困户医疗救助47423人次,贫困户医疗救助资金支出万元,兜底支出万元,合计支出万元。同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五保供养范围,确保社会兜底扶贫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解决问题,突出精准。成立扶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局各项扶贫工作的协调、督导和推进。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双包”工作,确保“双包”工作后勤有保障。针对贫困户反映的困难问题,解决处理力求迅速、准确。实地走访中了解的问题,由包保干部和村委会干部一起进一步核实情况,协调处理。非实地走访期间贫困户反映的困难,由帮扶责任人协调,即时处理,及时向贫困户反馈。疑难问题由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研究解决。领导小组会同驻村工作队及村“两委”干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干部作用,一方面要求驻村干部要当好村级扶贫工作的参谋,为帮扶村扶贫基础信息档案、产业发展工作出力献策。另一方面要求驻村干部要当好单位“双包”工作的参谋,掌握镇、村各阶段工作重心,定期向局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方便合理安排单位“双包”工作,同镇、村工作保持合拍,形成合力。半年以来,我局包保贫困户的财拨干部职工29人,分散包保5个村110户贫困户221人,2月份,局为包保村魏寨村、两个扶贫工作队周坡村、赵集村分别购买了10床毛毯和10桶食用油,送去了节日的慰问。同时在办公经费中拿出20%用于扶贫。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到户开展“万名干部走亲戚”活动的通知》,全局包保人员自带食材,同吃连心饭,共同探讨脱贫的路子。同时紧紧围绕活动安排,入户开展核对信息、整理好资料、落实好措施、做好连心饭、打扫好卫生、宣传好措施等方面。   (六)以民政公共服务职能为抓手,提升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1.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四有”社区建设情况。2018年我区有城市社区58个,城镇社区7个,城区社区采取扩建、增加投资、开发商无偿提供的方式解决新老社区建设问题。市区财政按照4:6比例补助社区建设工作。其中西仙桥社区,东仙桥社区,美庐社区,凯旋社区,凤池社区,三里湾社区已建成,工作制度及活动室较完善,并投入使用。金园社区,杨庙社区,大吴社区,观园社区目前正在装修,部分投入使用。南方社区目前社区用房约400平方米,南方国际花园允诺给予700平方米,因土地纠纷尚未建成,需与开发商沟通。二是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从2013年起,市区共建了城区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通过招标,软件和社区触摸屏、服务中心大屏和电脑由、网络和信息终端及硬件服务器已经完成。平台现已建设完成,并且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2016年招录了7名工作人员,为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所需经费由财政拨付。三是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埇桥区南关街道一中社区在实施社区协商工作中,主要采取和社区党建及其他各项常规工作有机结合的方式,其中社区党组织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将协商内容分为一下五种,一是选题定事。年初由社区党组织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班子承诺等初步排出全年民主协商工作计划。二是调研明事。将确定课题分工落实到人,开展课题调研、可行性分析。三是协商议事。由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持,一般以居民代表为参加主体,也可邀请有关领导、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四是研究决事。社区党组织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或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五是结果公示。将办理结果通过社区事务公开栏、社区先锋网站等形式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埇桥区民政局与宿州市爱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于2017年10月28日签订《埇桥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对埇桥区2017年度325位城镇户口8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每月提供100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以电子服务卷形式使用,每月万元,合计39万元,宿州市爱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区民政局提供的“80周岁以上的城区城市户口低保人员简明登记表”逐社区进行登记录入。   3.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开展前期较为彻底的拟任人员摸底工作,选好接班人。通过进行舆论宣传,分发民政手册,开展投票,调研等方式进行大规模的舆论宣传工作,制定换届培训材料,下发相关换届实施办法,做好相关换届培训,为换届的正式进行打好基础。   4.继续推进二普成果转化工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宿州市是全国第二名。现在进入二普成果转化阶段,图录典志的编纂阶段,我区已经完成了全国地名词典埇桥部分的编纂工作,目前正在编纂安徽省地名词典埇桥部分、全国地名志埇桥部分、安徽地名志埇桥部分、宿州地名志,埇桥区地名志、埇桥区行政区划地图、埇桥区地名词典等工作。同时继续做好与周边徐州铜山区,淮北烈山区、濉溪县,蚌埠怀远县的平安边界线共建任务,维护边界和谐稳定。   5.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截止2018年6月18日,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10262对,离婚登记3086对,补发离婚登记302件,补发结婚证1049对。   6.殡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5月底,全区共计火化遗体7610例,实现火化率100%。   7.依法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规范登记程序,严把党政干部在社会组织中任职入口关。截至5月31日,埇桥区上半年共新登记社会组织18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18家;社会团体注销登记2家。目前,全区共有社会组织462家,民非396家,社团66家。3月1日起对420家社会组织进行了2017年度网上年检。按照埇桥区组织部,组明电(2018)32号文件要求,对照2016年社会团体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展“回头看”专项整治活动。经过全面摸底排查,我区共有103家社会团体列入自查对象(含2015、2016年撤销社团),目前,未经组织部门审批兼任社团职务的党政干部已全部办理了离职手续。   (七)以党建为引领,着力提升民政为民爱民能力和水平。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丰富党员活动形式和内容。二是完善巩固机关支部标准化建设。在去年达标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基层党员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按照机关党的建设标准,在推进组织体系设置、班子配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发挥服务作用、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工作保障等7个方面下功夫。通过对标创争、补齐短板,全面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措施、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四是加强机关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坚持和落实“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结合局精准扶贫工作,不断完善党内服务体系和服务群众体系,深入持续开促结对共建,定期组织党员深入基层社区、村调查研究、走访慰问、扶贫解因,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五是深入开展廉洁教育。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对《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提升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整体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层民政力量严重不足。目前,我区基层民政所人员严重不足,大概缺三分之一,且兼有残联等多项业务以及有相当一部分乡镇街道把民政所工作抽调到其他部门工作与民政业务无关等,与当前繁重的民政业务极不匹配,基层民政力量的薄弱,严重制约了各项民政工作的开展,是我区各项民政工作在全市排位靠后的重要原因。   2.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仍然较大。今年以来,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离实现农村社区(村)公墓全覆盖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仍不能满足群众安葬骨灰的需要。   3.养老服务质量不高、供给不足。主要表现为养老机构管护人员年龄偏大,专业化水平较低,绝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社会办养老机构大都是租赁房屋,租赁自建房改造难度大,发展受限、安全隐患较大,且规模小、服务内容单一、生存空间小等。   三、2018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着力实施精准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保障功能。把社会救助工作和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求各乡镇、街道认真排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提高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覆盖率,确保到2018年底,我区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和暂时不能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保障功能。   2.着力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一是继续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城乡和谐社区示范创建活动,以网格化、信息化、扁平化为方向,推进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实现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全覆盖。继续做好农村社区“以奖代补”项目申报工作。二是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全面落实和完善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通过多种形式,重点培育、优先发展一批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公信力高的品牌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高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有效覆盖。三是抓好全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一是着力抓好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和第七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二是以第十届(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契机,认真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及“难点村”治理的后续工作。三是对在第十届(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新当选的村(居)委会成员组织进行法律、政策、业务、技能等培训前工作准备。四是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推进村务(居)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3.着力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一是顺应养老需求,积极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更好地提高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把农村敬老院打造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积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落实好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等扶持政策。三是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保障低收入老人基本养老需求。   4.着力构建双拥工作大格局,保障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 。一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出台的《关于聚焦强军目标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扎实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深入推进“两新组织”拥军工作,搭建拥军平台,创新拥军载体,积极吸纳“两新组织”参与军民共建活动,提升“两新组织”参与双拥工作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进一步完善双拥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双拥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巩固双拥创建成果。二是严格落实“普惠加优待”的各项优抚政策。深入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烈士褒扬条例》,完善优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探索建立抚恤补助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相适应的联动机制。突出抓好“普惠加优待”的政策落实。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任务。三是稳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多措并举,保证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四类退役士兵上岗就业。健全安置补助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退役士兵相应补助及时足额到位。积极协调落实退役士兵有关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开展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释,掌握舆情动态,确保社会稳定。   5. 着力抢抓机遇,全力推进殡葬管理再上新台阶。一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严格执行《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规定,不断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坚定不移推进殡葬改革,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推动殡葬改革、文明节俭办丧事、绿色生态安葬等方面的带头作用。二要积极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实现全区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以满足群众安置骨灰的需求。   篇五   2018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一是逐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我市2018年城市低保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36元,农村低保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年3612元提高到3936元。截止目前,全市共有低保户5349户10626人(其中城市低保1816户2815人,农村低保3533户7811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万元,农村低保金万元)。二是全面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3902人(次)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2018年我市特困供养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954元,共计发放供养资金万元。三是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强化对象衔接,实现数据共享,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对象重合率达89%;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采取增发20%-30%低保金等多项措施提高救助水平。四是继续完善和推进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民政对象参合参保7808人、万元。开展医疗精准扶贫“一站式”结算工作,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万元、医疗救助2757人(次)。五是继续加强改进临时救助和救急难工作。采取审批权下放,将救助金额1000元以下的,由乡镇(办事处)审批发放。建立“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对遭遇急难型困难的家庭(个人),经乡镇(办事处)上报后,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同时结合精准扶贫政策,及时对各乡镇(办事处)临时救助工作进行经常性指导。截止目前,全市累计临时救助222户(次)64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万元。并按要求对已搬迁的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中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未纳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救助金,共计发放万元。六是抓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助,救助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该救助的不漏,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共投入救助资金49万余元,出动救助巡查车辆 210余次,劝导街头流浪乞讨人员 302人次(其中医疗救治12人、护送返乡39人、资助返乡63人)。七是继续做好其他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孤儿实施救助,做到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程序、救助金额明确规范。现全市共有孤弃儿童74人(其中机构集中养育7人,社会散居67人),总计发放孤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万元。   (二)救灾救济工作。一是抓好全市救灾物资储备和装备体系建设。建立适应我市需求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丰富储备品种,储备救济粮、棉被、毛毯、棉衣、棉夹克、棉鞋、军大衣、单裤、毛衣、帐篷、折叠床等多类救灾物资。二是抓好基层减灾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和“四下乡”科普宣传,形成以集中宣传为引导、日常宣传教育为重点的常态化减灾宣传机制。三是修订本局救灾应急预案,真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四是认真做好2017-2018年度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截止目前,共分配下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万元、应急救灾资金10万元;发放冬春救济粮吨、救灾棉被844床、棉衣750件、棉鞋400双;发放临时救灾救济金9000元。五是有序开展农房灾害保险工作。率先在全州实行鼓励农户自愿参保的对等奖补政策。现全市共有36户住房损毁的农户获得保险公司赔偿,已兑付理赔资金万元。六是如期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完成去年因灾倒房需恢复重建32户,下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万元。   (三)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共安置去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退役士兵17人,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和自谋职业补助经费共计万元。二是做好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工作。共组织11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技能培训。三是继续做好各类优抚优恤金发放工作。1-6月,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万元;发放134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万元;发放6名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万元。四是积极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共投入万元组织全市899名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免费体检;投入万元解决17名重点优抚对象和复退军人“住房难”问题;投入60万元为3032名复退军人办理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卡。五是扎实开展双拥工作。春节期间,共慰问优抚对象2412名,发放慰问金万元;慰问义务兵家属、三属、军休干部786名,发放慰问金万元;慰问驻匀部队13个,发放慰问物资万元。并投入万元为武警都匀市中队购买空调,切实解决官兵取暖问题。   (四)老龄工作。一是开展春节慰问活动。共慰问全市社会养老福利机构7家、农村敬老院2所,发放慰问物资万元,惠及老年人324人;慰问百岁老人8名、90岁以上高龄老人389名,发放慰问金万元。二是发放高龄津贴。现全市共有7281名80岁以上老年人领取高龄津贴,共计发放高龄津贴万元。三是发放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1-6月共发放全市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万元,惠及人数达2319人次。四是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现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86857人,占总人口%(其中60至69岁以上老年人口46889人;70至79岁以上老年人口 29196人;80至99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9771人;90至99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987人;10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口 14人)。社会养老福利机构7家、床位895张;农村敬老院2所、床位110张;农村幸福院46所、床位245张。目前已完成归兰中心敬老院项目建设;平浪中心敬老院、小围寨养老服务中心、沙包堡养老服务中心3个项目正在抓紧建设中;市级老年托养中心项目也正在筹建中。   (五)基政工作。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圆满完成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在全市10个乡镇(办事处)109个村、33个居委会建立社区服务站,全面实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一站式服务,推进“12345”民生热线、电子公务办理、网格管理等政府公共服务进社区。且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及证书发放工作。二是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第一,有序推进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现已按时完成地名普查第三阶段工作任务。第二,规范我市道路命名(更名)工作,已按州委要求对我市新修建及不规范的32条道路进行命名(更名)。并采用置换经营权的方式对新命名、更名的城市街、路、巷增设地名标志牌,共增设地志标牌764块。现全市城区和乡镇街、路、巷共设有地名标志牌1006块,设标率达100%。第三,已按市委要求对我市部分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目前调整方案已上报市政府通过,待报州政府审批。第四,分别与贵定、平塘、独山、三都等接边县签订创建平安边界建设协议书,确保接边地区社会稳定。三是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依法规范。第一,认真做好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现全市149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3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3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49个),全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和年检。第二,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出台《都匀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案》。现已脱钩4家,正组织实施5家。第三,积极安排部署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   (六)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一是及时配备和完善婚姻登记大厅功能,结婚、离婚登记实行分开办理,有效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截止目前,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2411对(其中结婚登记1429对,离婚登记686对;补发结婚证252对,补发离婚证44对),登记合格率达100%。二是投入资金3 万元对我市1980年以来婚姻登记档案进行补录,现已补录婚姻登记档案近7万条。   (七)殡葬管理工作。一是积极推进殡改进程。截止6月13日,全市共火化遗体675例,火化率比2017年上升了4%。在殡仪馆集中治丧406例、骨灰进入绿茵湖公墓集中安葬559例、生态葬(树葬)4例,城区死亡人员入墓率达95%。二是全面落实惠民殡葬。上半年,共为全市特殊困难群众、低保户、三无人员减免或优惠基本丧葬服务费万元;殡葬生态葬奖励2万元;政府指令性减免、无名尸、事故尸万元;墓穴优惠减免万元,总计达万元。三是加大文明治丧宣传力度。在春节、清明节期间,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广播电台、宣传车、宣传栏、宣传单、拉横幅、刷标语等方式宣传,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四是对2003年制定出台《都匀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予以修改完善。在去年市人大、政协组成的专题调研组深入调研且多次协商讨论基础上,代拟《都匀市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都匀市殡葬管理办法》、《都匀市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方案》,经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后,已于今年5月12日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目前,该三份代拟文件已提交市法制办审查,待审查结束并报请市委、市人大通过后,我市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将正式实施。   (八)从严治党工作。按照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落实好民政系统党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完备长效机制。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构建从严治党建设机制。制定干部工作职责和考核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严肃考勤纪律,完善考核办法。二是强化工作作风,着力深化从严治党。以开展“干部作风大排查、大整顿、大问责”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党员干部作风自查自纠、单位集体提醒约谈,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三是强化权力约束,着力规范从严治党。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党风廉政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上半年,局党组就殡葬管理所领导班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2次提醒约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全市现有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共设置床位1250张,按省厅“到2020年,养老床位总数达到每1000名老人35张”床位设置标准要求,我市养老床位总数要达到3040张,目前尚缺养老床位1790张。去年年初,根据市委安排,我局开始谋划我市老年托养中心项目,并已获得国开行2亿元贷款。但由于5次变更项目选址,导致该项目至今无法落地,造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经费直接损失30余万元;规划设计、土地测绘、钻探等间接损失近200万元(银行利息)。   (二)兜底保障对象认定不精准。由于家庭隐形收入、家庭成员外出务工收入等核查存在较大困难,对有赡养能力的子女推卸赡养义务缺乏有效约束机制,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不足,个别乡镇(办事处)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少量的对象认定不精准、认定政策执行有偏差的现象(如动态管理不及时,未能及时将死亡人员、新增就业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退出低保;审核审批把关不严,将经济状况已得到改善不再符合条件的拥有车辆家庭继续纳入低保等)。   (三)公墓服务设施陈旧且严重不足。我市绿茵湖公墓始建于1995年,2000年正式投入使用,总用地面积万平方米(约亩),计划制作墓穴20360组。现已安葬19896组,剩余墓穴464组。目前公墓墓穴存量仅够维持我市3个月内死亡人员火化后的骨灰安葬,而因城市建设需迁坟入墓安葬的骨灰只能采取将骨灰暂存殡仪馆或推迟迁坟方法处理。去年9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局正式启动殡仪馆和绿茵湖公墓改扩建项目,其间,因各种原因,造成该项目建设推进缓慢。   (四)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2012年至今,我市民政建设项目共18个,其中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项目有社会福利院、殡仪馆改扩建(一、二期)、墨冲中心敬老院、救助管理站、烈士陵园5个;在建项目有平浪中心敬老院、归兰中心敬老院、小围寨养老服务中心、沙包堡养老服务中心、殡仪馆和绿茵湖公墓改扩建、7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共计12个;拟建项目有市级老年托养中心1个。预计总计投入资金49152万元。尽管我局已采取积极向省州部门汇报争取、银行贷款、调剂民政其他资金方式筹集到38146万元,但资金仍缺口11006万元。   (五)涉军维稳工作压力不断增大。一是利益诉求日益复杂。涉军信访群体上访诉求大多是为了个人或局部利益,包括办理养老保险和提高抚恤标准等,反映的问题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难度较大。二是信访形式趋于多样化。当前涉军来信来访的形式已不局限于个人来信来访,联名信、匿名信、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现象明显增多。三是重要时节成为易发多发期。国家及省州市的重大活动、领导到基层视察工作、重要会议和“元旦”、“春节”、“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节日期间,成为涉军信访的敏感期和易发期。有的上访对象在不合理诉求未得到满足时,便利用重要节会等时期赴省进京越级上访,以求达到目的。四是信访工作压力不断增大。涉军信访问题非常敏感和复杂,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联动,给我市政府带来不可估量的信访压力和社会矛盾。当前,有的涉军群体利用政府“求稳”的心理,采用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要时节上访或极端方式向政府施压,增加了接访工作的难度和压力。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加快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步伐。根据全省召开的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相关会议精神,坚持“公办托底、民办提速”的发展思路,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研究制定专门工作意见。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多种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联营、参股等方式从事养老服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展养老服务业招商引资活动,提高民办养老产业比重。通过招商引资、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形式,推进我市养老社会化服务。   (二)夯实兜底保障基础。一是切实做好民政兜底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同时与市扶贫局加强对接,深入乡镇(办事处)调研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二是积极与人社、工商、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开展信息库比对核查,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对不符合保障范围的对象及时进行清理;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返贫,以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农村困难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三是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做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安排部署。充分利用黔南电视台、民政网站、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形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活动,在全市努力营造积极参与、支持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加大殡葬行业财力投入。一是重点加快推进殡仪馆、绿茵湖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和节地生态葬项目建设。尽快组建相应工作机构、配备人员和做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使之早建成、早投入使用,加快改革土葬、推行火葬的步伐。二是切实加强公墓使用管理。针对我市布依族、苗族地区耕地和林地较少的实际,为更好地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环境,总结我市公墓运行管理的明显成效,加快制定以奖代补政策。三是逐步建立和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根据财力状况,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从重点救助对象逐步扩展到向市域范围内的城乡居(村)民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减免,降低群众承担的殡葬改革成本。   (四)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我市少数民族居多且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因此,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把市区“城中村”全部划定为火化区和集中治丧区;对交通不便、人口稀少、不具备火化条件的地方暂先划定为土葬改革区,但要严格限制墓葬用地,尽可能选择荒山瘠地实行遗体相对集中安葬,视其推进情况再逐步划定为火化区和集中治丧区。加快推行集中治丧、遗体火化、生态殡葬“三位一体”的改革方向。   (五)夯实涉军维稳基础。一是全面营造双拥优抚氛围,持续开展节日走访慰问,定期召开优抚座谈会和信访联席会,不断加强优抚对象的人文关怀。二是建立涉军人员数据库,联动市级有关部门实现重点信访人员信息互通。三是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统一政策口径,事由分类归口,部门分头处理。制定重点来访对象应急维控工作预案,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回复上访信件。四是认真落实信访帮教责任制,以劝解协调为基础,依法处置为抓手,立足源头预防。五是严格落实国家优抚安置各项政策,妥善解决退役军人各项权益。六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通过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尽力解决贫困优抚对象生产生活困难,对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集访事件发生。   篇六   2018年以来,**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民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突出“一条主线”(全面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市民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着力完成“十项重点工作”,大力推进全县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强化组织,为了全面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统领民政业务工作,成立了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2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党建工作。以“两个责任”落实为抓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和《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对2018年民政工作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教育,通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支部主题党日”、“民政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治理行动”等一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宪法》、《监察法》,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党性修养和法治意识。三是强化管理,在工作中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公务接待、考勤纪律等日常管理,进一步强化干部作风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民政形象。四是强化“四双”帮扶,抽调4个工作专班,分别入驻沙河乡鹰咀石村、火光村、茅山村、青峰镇东西店村,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四双”帮扶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了精准扶贫“大走访、大排查、大产业、大帮扶、大讲习”五大活动,全面落实精准脱贫政策。   (二)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兜底救助保障工作。出台了《2018年**精准扶贫保障兜底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双申报双反馈双核对双公示”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以低保救助、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救助为主线,与扶贫、人社、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相衔接的保障体系,全面落实低保、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经统计,1-6月共发放救助资金万元。其中,审定城市低保对象1219户2083人,发放资金万元;审定农村低保对象12548户24211人,发放资金万元;审定农村五保对象5880人,发放资金2739万元;审定参保参合33424人,资助参合资金万元;审定医疗救助 8257人次,救助金额万元;审定临时救助233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00万元。   (三)全力开展冬春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为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节,共筹措资金6868万元、棉被2600床、冬衣3300件,组织专班深入各乡镇、各福利机构、各驻房部队等单位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为低保、五保、孤儿等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积极应对低温雪灾,救助万户万人,发放救助棉被4600床,棉衣5000件。全面完成1192户3155间房屋修缮和382户922间倒房重建任务,确保受灾群众入住安全住房。抓住春节前这一关键时间节点,抽调30名领导干部,组成10个工作专班,利用一周时间,围绕倒房重建、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福利机构安全、民政资金使用等6个方面,通过随机抽查、实地走访、查看档案台账、听取汇报的方式,全面了解各乡镇冬春群众生活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意见和时间节点,进一步查偏正向、查漏补缺,实现有政策全面落实、有承诺全部兑现、有真困全力救助的“三有三全”目标。积极修缮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应急能力。   (四)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制定了《**殡葬改革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实施方案》,于3月14日召开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齐抓共管的殡葬改革工作格局;启动农村公益墓建设,积极协助完成了青峰镇、尹吉甫镇、军店镇3个试点乡镇农村公益墓建设前期的报批及规划选址工作;对全县20个乡镇“两区两线”范围内的超标准超大墓碑坟墓进行全面的排查登记,共11708座散坟亟待治理;积极联系县工商局,于4月上旬完成了全县殡葬用品市场祭祀用品经营户236户、墓碑经营户18户的排查摸底工作;开展了2018年清明“殡葬宣传活动月”活动,持续加大城区巡查,严查违规治丧行为,劝导集中到殡仪馆治丧安葬,1-6月共查处违规治丧3起,集中治丧113起,同比增加13%。   (五)创新推进社会养老和“三留守”工作。一是积极探索将村级“三留守”工作与社区日间养老照料服务中心项目融合发展,指导青峰镇、白鹤镇、城关镇3个“老人儿童快乐之家”试点建设,最大化发挥村级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利用效益。二是积极探索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模式。率先在青峰、窑淮建成了2所建设面积5000平方米、养老床位达300张的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强化硬件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功能提升,积极探索集“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文体娱乐、精神慰藉、日间托养”等于一体的跨区域、现代化、多维度综合养老服务模式,可满足该县东、两片区12个乡镇的养老服务需求。三是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在全县新建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7个,积极督促已建成的44个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开展运营活动,依托社区(村)老年协会对其进行管理,定期对其日常运作情况进行抽查。四是组织开展了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乡镇民政办积极联合派出所、安全生产办、食药组成了22个检查专班,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共排查安全隐患35处,整改35处,整改率达100%。五是积极引进东城养老医疗社区服务中心、杜川云盘岭生态养老和彪虎沟生态养老3家民办社会养老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引入武汉阳光和东莞乐雅两家社工机构,定期为老人开展服务,不断提升老人团队凝聚力、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积极对上争取项目,今年以来共争取项目资金达亿多元,完成率达71%。强化民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面完成了青峰镇、窑淮镇2个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红塔镇农村福利院、县光荣院、县儿童福利院项目均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预计12月底可全部投入使用。门古寺镇农村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可研报告编制、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均已完成,于5月份开始动工建设。   (七)涉军维稳零上访。及时准确更新优抚对象数据,实现动态管理,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积极为127名困难优抚对象“解三难”,今年以来发放优抚资金万元。为2017年秋、冬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万元,积极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工作,参训率达81%。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涉军维稳工作,共接待优抚对象350余人次,实现无人上访目标。   (八)社会治理逐步规范。积极筹备2018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启动《**地名志》编纂工作,完成了《**地图》绘制工作,扎实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年检、管理工作,积极组织34名干部职工和社区干部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考试,依规依法办理婚姻、收养登记工作。1-6月份共办理社会组织登记3个,收养登记2个,婚姻登记1940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医疗救助资金严重不足。医疗救助属于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的是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和精准扶贫等农村贫困对象住院医疗救助。但受救助范围不断扩大、救助标准逐年提高、救助对象迅猛增加、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全面开放、上级补助资金增长缓慢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医疗救助资金严重不足,小病大养、过度医疗时有发生,监督和把控难度较大,预计今年医疗救助资金缺口至少在4000万元。   (二)殡葬改革推进难度大。一是思想观念亟待扭转,由于封建迷信思想和丧葬陋习根深蒂固,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集中安葬率不高等现象依然存在,大坟头、高坟头、白坟头治理难度大。二是殡改宣传力度不够,殡改宣传需要多部门常抓不懈,但仅依靠民政一家宣传,辐射面窄、影响力小,人民群众对殡改及殡葬服务工作无法及时得到全面细致的了解,宣传效果与殡葬改革工作推进要求也相差甚远。三是殡葬执法监管措施不力,因未形成常态化殡葬执法合力,执法难以执行到位,沿街丧葬、乱埋滥葬、违规殡葬用品制作销售情况在一定程度仍然存在。四是殡葬设施滞后,主要表现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展慢,城区只有1家殡葬服务机构,其殡葬服务收费与丧属经济承受能力差距较大,严重阻碍了殡改工作的推进。   (三)养老服务规范管理有待提升。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深,我县城乡机构养老、社区养老都面临着空前的压力。近年来,虽然城乡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得到了不断完善,但由于缺乏标准化的规范管理体系、专业的服务人才队伍、严格的服务考评机制,养老服务机构未完全发挥其应有的养老服务效果,服务水平无法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四)改革创新推进不平衡。“十三五”时期,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民政工作面临“四高”新趋势,脱贫进入攻坚期、改革进入深水区,而受地域发展限制、思想观念落后、创新动力不足、协调配合不够、地方财力有限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民政事业“八大”改革创新工作(“放管服”、防灾减灾体制、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养老服务、殡葬改革、低保审批、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基层社会治理)不同程度存在进度缓慢、效果不佳的现象,抓机制、抓创新、补短板的任务依然艰巨。   (五)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发挥不够。我县鼓励和支持民间组织健康发展的行为规范和社会机制尚未形成。社会团体规模大小不一,有些民间组织规章制度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缺乏专职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难以真正发挥服务社会的功能。社工队伍和志愿服务组织偏少,缺乏培养与引导,社会活力激发不够,且救助资金与团队经费渠道有限,尚未形成“三社联动、两工互动”的良好格局。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着力推进精准扶贫推进兜底保障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筑牢兜底线、救急难的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加大对低保对象、因灾因病家庭、五保户及“三无”人员等困难群体实施精准扶贫保障兜底救助,全面完成保障兜底目标。   (二)着力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强化养老机构服务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在建门古、红塔、青峰、窑淮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争早日投入使用,加强督办指导杜川云盘岭、东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彪虎沟生态养老3所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满足社会养老需求。   (三)着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加快出台《**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和《**殡葬管理办法》,加大殡葬改革宣传与执法力度,着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县殡仪馆火化设施建设项目。   (四)着力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扎实开展“八一”、“烈士公祭日”纪念活动,做好优抚安置、拥军优属等相关政策宣传,营造“拥军爱民”良好氛围。   (五)着力做好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市、县的统一安排,全面指导各乡镇如期完成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并对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开展培训教育活动。   (六)着力做好创新改革工作。扎实做好民政事业“八大”改革创新工作(“放管服”、防灾减灾体制、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养老服务、殡葬改革、低保审批、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积极配合做好民政工作领域内的涉军、救灾应急、老龄、医疗救助等机构改革工作。   篇七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和脱贫攻坚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试点等重点工作,及时启动村(社区)“两委”换届,组织实施民政惠民工程,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推进有力,民政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职能得到较好落实。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抓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圆满完成县民政局支部委员会选举,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理清思路,进一步完善措施,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为抓手,带动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的落实,持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提升民政系统党的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成效显著   1、扎实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按照《六安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精神,民政局制定了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6个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划片分组包保,到村到户开展工作,认真核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有关规定的做法。积极主动与县大数据智慧平台对接,对平台比对的疑点信息进行核实并处理。全县核实低保对象拥有机动车信息801条,其中小汽车等信息158条,摩托车等信息643条。核实死亡信息88条,针对不同情况都分别处理到位,已全部取消低保。   2、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将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到农村低保范围。2018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3800元/人年,实行分类施保,月补差标准为A类317元/人、B类210元/人、C类165元/人,同时对A类、B类低保对象分别增发30%和20%的保障金。农村低保保障线与扶贫线实现“两线合一”,低保兜底制度得到了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低保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进退”。5月份完成农村低保动态调整,全县农村低保12542户26973人,比调整前增加了388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24611人,占农村低保总人数的%。农村低保覆盖率为%(全省农村低保覆盖面3%),均高于全省同类地区平均值。年初以来,累计保障低保对象146757人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万元,人均补差元/月,比2017年增长22%(2017年累计人均补差255元/月)。   3、切实提升特困人员供养能力。规范特困供养人员管理,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特困供养条件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全面完成五保对象动态调整,目前在册五保对象6964人,其中:集中供养670人,分散供养6294人,集中供养标准51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3800元/人.年。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县现有孤儿119名,其中:社会散居孤儿 116名,集中供养孤儿3名。社会散居孤儿供养标准9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标准1300元/人.月。全县正科级以上干部继续帮扶认领孤儿,进一步提升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上半年,打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万元。   4、大病医疗救助水平稳步提升。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全面落实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政策,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全额代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五保、农村低保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参合参保资金96019人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4624人万元。上半年,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5651人次万元。   5、“救急难”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全面完成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报工作,审批残疾人护理补贴11060人,残疾人生活补贴8640人。继续严格执行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建立一门受理,协同救助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上半年,发放特困救助资金242人万元;1128户次临时救助资金万元,户均1949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107人次万元。   (三)防灾备灾救灾能力持续增强   1、妥善安排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去冬今春,及时安排下拨冬春救助款580万元,救助12141户38040人,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较好解决了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难。   2、全面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和汛期应急准备。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全面做好各项汛期救灾应急准备。一是强化减灾救灾宣传。县民政局协调国土、气象、消防等11部门,围绕 “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灾害风险”活动主题,精心组织了今年全国第十个“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手册500册,接受群众现场咨询3000余人次,增强了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公众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二是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根据乡镇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灾害信息员队伍389人,并集中开展了救灾工作专项培训。三是强化灾情信息管理。建立灾情信息报送制度,完善县、乡两级灾情信息管理平台使用水平,加强与涉灾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四是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3、完成年度农村住房保险投保工作。今年全县参保农房142260户,总保险费万元。加大了农房保险政策宣传,制定了切合实际的理赔服务标准,上半年,人保公司已累计理赔26户万元,很好的保障了受灾损房群众利益,有效补充了政府救灾保障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社会效益。   4、扎实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2017年,我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得到省厅救灾处的肯定,被确定为省级救灾物资代储库(全省共13个),2018年,省厅在我县开展省级物资代储库正规化建设试点,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强化着力提高应急保障能力。救灾物资储备库现存省级代储物资有:折叠床2999床、空调被1999床,县级自购和上级调拨我县物资有:单帐篷547顶(含旧帐篷112顶)、棉被3318床、棉衣110套、棉大衣1325件。   (四)老龄、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1、加快推进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试点工作。利用现有乡镇敬老院、县社会福利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等基础设施,按照失能半失能养护要求,实施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扶梯、电梯、扶手、卫生间、应急照明灯及室内呼叫系统等升级改造。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对全县失能半失能农村五保及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重度残疾人中的失能半失能人员实施集中养护。目前,已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完成全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评估摸底登记1295人。首批集中供养试点的13所敬老院无障碍改造预计8月21日前完成,首批集中养护对象413人8月底前完成入住。   2、稳步推进社区康养中心建设。为满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满足城市孤老日间照料服务需求,本着“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推进青山社区康养中心建设。项目投资250万元,利用原金城中学闲置办公楼,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活动中心,拟设休息区(设80张床位)、餐饮区(设40张餐桌)、康复保健区和休闲娱乐区,采取劳务派遣、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辖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权益维护、文体娱乐等全方位服务。目前,前期规划设计、招投标工作已经完成,中标企业已经开工建设,今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同时,我县在梅山镇红村、青山、潭湾、红河4个社区,采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通过社区网格员为84位困难老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服务。   3、有序推进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工作。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精神,及时启动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工作,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金寨县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确定补贴发放对象为农村低保对象中的60岁以上老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实行集中申报,一次性打卡发放。目前,各乡镇正在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登记申报工作。预计7月中旬完成补贴对象申报审定和打卡发放工作,此项政策将惠及6000多人口,全年共计发放补贴360万元。   4、全面做好为老服务工作。认真做好我县承办市第十一届老运会的谋划筹备工作。继续实施普惠制高龄津贴制度。全面完成了《安徽省老龄信息管理系统》基本信息更新任务。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争创3-4个示范性老年协会。开展了调研村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两次调研。办理新版《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554本。   (五)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持续有力   1、贯彻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全面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入户核查清理工作,及时核减去世人员,更新完善优抚对象信息,及时提标并足额发放各项抚恤优待金万元。做好退役士兵的调评残和伤残变更工作,为8名退役士兵进行评残、调残、变更申报。2018年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军烈属,慰问驻县部队、六安军分区、怀宁荣军医院及在我县开展结对扶贫的部队。慰问部队立功人员61人52400元。   2、全面做好退役安置工作。完成2017年秋冬季退役士兵档案的接收、审查及安置政策解释工作,共计接收退伍军人229名,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万元。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组织63名退役士兵参加了在金寨职业学校开展的培训。做好2017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人员档案接收工作,拟定安置计划。加大对复员退伍军人有关政策落实力度,认真解释各项安置政策,积极疏导,耐心接访、劝访,及时解决退役人员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3、组织开展各项荣军慰烈活动。清明节期间,认真做好清明祭扫期间应急工作预案,组织开展“铭记·2018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成功举办第二期优抚对象短期疗养,23名重点优抚对象在县光荣院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疗养。组织4名重点优抚对象到桐城荣康医院参加疗养。   3、扎实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县动员会,114个县直单位和乡镇被评为“双拥先进单位”称号,在全县通报表彰。制定2018年全县双拥工作要点及双拥成员单位职责,做好日常双拥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举行第八届“双拥杯”职工运动会开幕式并举办部分赛事。   (六)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1.统筹推进农村社区试点建设。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全省农村社区建设5年规划和省级农村社区试点县要求,2018年,全县确立76个行政村作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各乡镇、园区将农村社区试点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规划部署,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基层民主自治,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2.全面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搜集整理全县地名基础信息,收录陆域地名信息13617条,拍摄照片13617张,陆地地形806条,陆地水系地名74条,行政区域44条,交通运输设施245条,旅游景点190条。高标准完成普查成果数据入库,整理地名普查档案252盒并立卷归档。完成国家地名大辞典、国家地名志7个词条的编纂工作。征集县地名故事220篇。拍摄金寨地名微视频1部并在光明网刊播。设置安装23个乡镇、现代产业园区地名标志村级标牌430块,镇级标牌48块。   3.开展皖豫线第四轮边界联检。按照民政部《关于做好第四轮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通知》,积极开展皖豫线边界联检工作,配合毗邻商城县、固始县分别制定了区域界线固始金寨段,商城金寨段联检实施方案,确定了联合踏勘时间,承办安徽、河南两省边界联检总结会及联欢会,认真做好了前期筹备工作。   4.启动部署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市、县委部署,全面启动第十届村委会、第四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县委组织部   县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县成立了12个村(社区)“两委”换届督导组,召开了全县村(居)委员会换届工作动员会和培训会,拟定了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行事历,为有序推进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奠定了基础。   (七)社会事务管理规范运行   1、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场地和服务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办公环境,扎实开展便民服务。上半年,办理结婚登记1962对,离婚登记565对,补办结婚证1192件,补办离婚证19件。   2、清理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与县行政审批局联合审批登记社会组织 9家,其中:社会团体 6家,民办非企业 3家。组织社会组织开展网上年检,社会团体年检合格单位47家,民办非企业年检合格 38家。注销销社会组织2家。进一步清理规范社团涉企服务性收费。积极引导金寨县春雨公益协会等志愿者协会开展扶弱济困、捐资助学活动12次,共计捐款100余万元。   3、殡葬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全面做好殡葬服务,圆满完成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广泛宣传低碳文明祭扫理念,共接待祭扫人员万人次,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件。上半年,新、老殡仪馆共办理逝世人员遗体安葬仪式和合理分流129具,其中:梅山遗体公墓安葬89具,海螺山公墓安葬40人,送市殡仪馆火化6具。协助公安部门及政府职能部门处理纠纷6次。海螺山公墓墓穴销售180个。实现业务收入388万元,支出166万元。   二、2018年度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精准兜底,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助。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规范推进农村五保动态管理,提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水平。依程序继续审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主动发现,及时纳入。进一步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有效防止因病因灾因突发性困难家庭致贫返贫。   (二)完善机制,进一步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统计核查和信息管理能力,有序落实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工作。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规范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明确专人管理,全面做好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分发工作。积极推进梅山镇新河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梅山镇江店社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三)创新提升,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业   进一步完善普惠制高龄津贴制度,2018年8至10月份,全面完成80岁以上、90岁以上、10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申报审批工作,继续为60岁以上老人办理优待证。加快推进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试点,确保8月底前完成413名集中供养任务。加大养老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增加优质养老服务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用市场化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人文关怀、休闲养老服务。   (四)巩固成果,进一步推动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发展   努力构建社会化大双拥工作格局,积极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巩固双拥创建成果,整理完善双拥创建资料,确保省级双拥模范县考评验收成功。认真做好年度义务兵及重点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全面落实伤残军人优待政策,对新增伤残军人按伤残管理办法逐级上报审核,对要求补办和调级的人员,按程序及时受理。继续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入户核查工作,认真办理优抚对象信访工作,确保涉军群体的稳定。做好八一拥军及走访慰问活动。继续加强拥军基地建设,提高军休服务管理水平。   (五)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全面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度评估工作,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实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跨城乡、多领域、广覆盖,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深入开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细化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强化部门协调力度,落实关爱保护措施。   (六)强基固本,进一步做好村(居)两委员换届后续工作。   篇八   2018年我区民政工作按照全市民政工作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区工委、区管委中心工作,认真总结民政工作的成绩和不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转作风、强基层、惠民生、保稳定,为构建和谐毛集、促进社会公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有力推进,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1、城乡医疗救助。上半年全区救助4573人次,救助资金万元,其中直接救助1478人次,救助资金万元,参合3095人(五保户、低保户、孤儿),参合资金万元。   2、农村五保供养。上半年我区散居五保户736人,发放资金万元,供养标准年人均达到4200元。   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上半年农村低保保障了万人次,发放资金万元,累计人均补差347元。   4、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目前孤儿救助71人,累计发放资金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   5、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上半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万元。全区基本实现城乡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   6、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上半年城市低保保障了万人次,发放资金万元,累计人均补差420元。   7、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前我区重残护补1109人,发放资金万元。   8、临时救助。上半年我区临时救助11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万元。   (二)社会事务进一步加强   1、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规范运作。   婚姻登记实行在线登记,现有专职工作人员两名,一人一号。今年上半年共办理婚姻登记1177对,其中结婚登记643对,离婚登记200对,补领婚姻登记334对,每月及时向卫计委报送花名册。2018年无有效诉讼,无行政过错败诉案件。收养实行2017年实行在线登记。已完成历史档案补录,与婚姻登记处合署办公,有专职收养工作人员1名; 2018年上半年无一例收养登记。   殡葬管理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清明节祭扫工作部署,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清明期间安全保障和服务接待工作,圆满完成文明祭扫工作目标,实现了安全祭扫零事故、服务接待零投诉目标。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民政局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各镇及相关部门精心制定祭扫工作方案、人员交通疏导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查找安全隐患,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全力保障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进行。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针对清明祭祀活动时间短、空间小、密度大的特点,为确保清明祭祀人群和车辆安全,区民政局及时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建立议事协调机制,形成了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严防发生火灾及防控大气污染,切实加强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保障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优化服务。以“宣传文明祭扫、引导错峰祭扫,提供便民服务”为主线,进一步确保清明祭扫工作的平稳有序。采取电视、宣传车、致市民一封信、横幅、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以及“低碳节地安葬”等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市民文明祭奠,尤其加大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采取延长工作时间、增加工作人员、增设便民服务点,以及开展“鲜花换冥币”等活动,提供便民服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三)救灾救助及时有效。   一是及时下拨救助资金。2017年下拨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40万,根据各镇、景区管理处受灾情况和上年度救灾资金使用和检查情况,其中120万元下拨各镇及景区,剩余20万用于购买棉被、棉衣、大米、面粉、食用油等救灾物资,剩余款项将在3月底全部打卡发放。1月15日,2018年市级救灾应急资金10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1月共下拨中央和省级救灾物资,棉被300床、棉大衣400件,在三日内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对救灾款物的发放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打卡发放,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   二是开展了以“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为主体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单等媒介,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并针对灭火器材的使用、操作规范,进行了详细讲解和现场示范,使群众初步掌握了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等常识。   (四)依法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切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一是开展双拥慰问活动,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区班子领导带队看望慰问淮南军分区、驻区消防队官兵,对新应征入伍100多户义务兵家庭和生活困难烈军属、残疾军人和老复员军人上门走访慰问,并敲锣打鼓把部队寄回的23位立功喜报,逐户送到立功受奖人员家庭,共用去慰问经费112800元;二是更新优抚数据和制作发放优抚对象明白卡、光荣军属牌及双拥年画,1-6月核查更新上报813户优抚对象,发放优抚对象明白1000份、悬挂光荣军属牌112个及双拥年画2000份;三是做好各类优抚对象补助的发放和2018优抚对象优待评定工作,1-6月份通过惠民直达发放优抚定恤定补款共计万元,为7户优抚对象打卡发放医疗补助23223元,评定169户优待对象;四是有效开展涉军维稳工作,按照区管委安排,我们对在乡复员军人、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人员开展了走访、谈心活动,通过解决生活、医疗、住房等实际困难,确保涉军群体稳定;五是印发《毛集实验区退役士兵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五)推进毛集镇大郢村“以村民小组试点开展村民自治工作”。   毛集镇大郢村从2017年8月开始,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在保持现有村委会设置格局的前提下,开展以村民小组为单元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将行政村划分为4个村民小组,以村民小组为单元,以村民小组党支部和村民小组理事会为自治主体,组织农村党员群众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不但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延伸拓展了基层组织的管理服务“链条”,同时也促进了村民自治的落地生根,探索出了农村治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六)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老龄工作   高龄津贴补助2948人,资金暂未发放(重阳节前发放到位);百岁老人8人,发放资金万元。为了减轻老年人意外伤害损失,我区继续推行“银龄安康行动”。3月13日下午,毛集实验区民政局召开“银龄安康行动”2017年总结表彰暨2018年推进会。区管委副主任李士武参加,要求各镇要把“银龄安康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做好部署。同时,区管委为全区共5809名困难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其中低保2695人,五保685人,三无人员156人,优抚对象677人,其他1596人   (七)残疾人工作   2018年上半年,我局按照省、市残联工作部署和2018残疾人各项目标任务,实施早启动、早实施、早落实的工作措施,保障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月28号下午,毛集实验区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区管委副主任李士武出席会议并讲话。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第六届主席团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区残联第七届主席团主席、副主席,执行理事会理事长,选举产生出席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全区完成了1118名贫困残疾人上半年生活补贴的资料审核和资金发放工作;超额完成了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辅助器适配、假肢矫形器目标任务工作;完成了2019年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系统录入和上报。 各项残疾人民生工程的实施有力的保障了我区残疾人群的稳定,促进了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   (八)着力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理念,强化立行立改,有力推动全区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同时始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工作日程,确保风清气正。   (九)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在信访工作中,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群众,对涉及民政工作和职能的,及时为来信来访者解决问题。对不属于民政工作职能范围的,及时向群众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共接待信访90余人次,认真处理了群众反映的退役士兵安置、生活困难等热点、难点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谋划   (一)夯实民生工程基础,坚持各项民生工程常抓不懈是民政工作的基本。   1、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2、继续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体系,简化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及时性;3、巩固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4、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特别是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探索建立与市救助站对接的救助平台;5、加大惠民殡葬政策的落实力度,提高覆盖面,推动殡葬服务标准化、规范化;6、继续做好贫困残疾人康复类民生工程,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的救助。   (二)继续做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根据《毛集实验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毛集实验区2018年农村低保装箱治理方案的通知》(毛民字[2018]30号)部署,开展农村低保自查自纠、督查抽查及常态治理。结合问题整改,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政策、优化程序、强化管理,确保圆满完成农村低保兜底脱贫任务。   (三)做好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选优配强班子,把能够主动担当、为党委政府分忧、服务群众本领强的村干部选出来;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多种宣传形式,让干部群众了解选举政策,积极参与支持选举工作;严肃换届纪律,结合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打击那些阻挠破坏选举工作的人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切实担负起换届选举的领导责任,组织好、部署好选举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包保到村,确保此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四)加强双拥成果建设,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   围绕开展新形势下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巩固和发展好我区双拥成果,进一步促进军民团结,军地互助。要以八一、十一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加强国防教育,集中重点的开展爱国拥军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以多种形式推出一批具有时代特点的拥军优属典型,弘扬爱国拥军的时代精神。要通过社区这个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双拥活动,使双拥活动深入人心。二是完善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认真贯彻相关政策,切实落实优抚对象待遇。三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和地方经济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五)加强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完善救灾体系建设。继续开展“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   (六)巩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   篇九   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报送有关材料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将县民政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安排、今后一个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绿色崛起的思路及举措和重点工作(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1.城乡低保逐步规范   不断加大规范管理力度,持续实施低保动态管理。目前,全县保留城市低保124户165人(不包括桐子林镇)、农村低保2480户4286人。从2018年5月2日起,对桐子林镇城市低保实施动态管理,全面开展清理复核,目前桐子林镇正在审核中。   严格以户为单位计算家庭收入,实现按户施保、按标补差、应补尽补。2018年上半年,全县累计保障城市低保2926户次、5903人次,支出保障金万元;累计保障农村低保14757户次、25476人次,支出保障金万元。   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现最低生活保障线与精准扶贫线“两线合一”。截至6月底,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兜底743人,1-6月共计支出低保兜底保障金万元。   认真梳理和分析研究盐边县城乡低保近二十年来积垢问题,寻找对策。形成《盐边县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情况分析报告》、《盐边县农村低保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等一系列调研成果。正在根据新的《低保规程》草拟制定《盐边县城乡低保评定个人征信黑名单管理办法》、《盐边县城乡低保评定家庭拥有机动车等高消费产品认定办法》、《盐边县城乡低保评定行业收入评估标准》、《盐边县城乡低保评定民主评议工作制度》、《盐边县城乡低保评定投诉举报核查制度》、《盐边县城乡低保评定近亲属备案制度》等20余项制度。   2.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发挥作用   (1)医疗救助。1-6月,全县救助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精准扶贫、低收入家庭等各类人群共计609人次,支出医疗救助金万元,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2)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托底线的作用。1-6月共救助196人次,救助金额万元。   3.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有效落实   目前我县共有农村特困人员1432人,其中分散供养935人,8个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497人。2018年上半年共计发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万元(其中:生活费万元、2017年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死亡91人丧葬费万元)。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2018年农村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加强对各农村敬老院食品、消防等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签订分散供养人员监护供养协议,核实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信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   4.救灾救济水平不断提升   (1)扎实推进宣传教育,提高防灾减灾意识。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主题横幅、展出知识挂图、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形式,面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共计发放宣传防灾减灾资料4000余册;积极通过社区群众大会、板报宣传等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2)积极推进救灾救济工作,切实提高救助水平。下拨各乡(镇)冬春救助资金190万元,对遭受自然灾害的残疾人、低保户、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等缺资金、缺劳动力的困难群体给予重点救济。   (3)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保证调运覆盖全县。采购救灾物资棉被1300床、棉大衣2000件充实到救灾物资仓库。在北部设立共和乡、渔门镇、永兴镇、惠民乡、国胜乡5个物资储备点,储备部分县级救灾物资,并向市民政局申请将市级救灾物资帐篷400顶、棉被1000床、折叠床350张分别调拨储备在5个点位,救灾物资储备和调运覆盖全县范围。目前,全县共储备棉被5577床、棉大衣2131件、帐篷819顶、折叠床500张(其中棉被1000床、帐篷500顶、折叠床500张为市级物资)。同时与全县7个商家签订物资采购合同,以保障救灾生活物资充足。   (4)及时查灾、准确报灾、全力救灾。县民政局制定了汛期值班工作制度并安排人手24小时值班值守,各乡(镇)、村配备了灾情信息员,确保了灾情初报快、续报新、核报实。   2018年上半年,我县遭受了低温冷冻、洪涝等自然灾害。截止2018年6月,全县16个乡(镇)共计1472人不同程度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公顷,成灾面积公顷,绝收面积公顷,因灾严重损坏房屋1户3间,因灾死亡羊子2只,直接经济损失达万元。灾情发生后,局领导亲自带队及时深入到受灾较为严重的格萨乡查灾、核灾,安抚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灾情得到有效处置。   (5)着力推动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落地落实。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盐边县民政局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向市民政局申报桐子林镇城北社区和红格镇阳光社区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5.依法依规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条例》,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原则,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主动上街巡查制度, 1-6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3人,累计支出各项救助资金万元。协调市儿童福利院安置弃童1名,临时送医疗机构医治无法查找居住地的无名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男性2名、女性1名。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推进有序   1.双拥活动广泛开展。一是“元旦”、春节期间,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带队走访慰问7个驻盐部队,发放慰问金万元;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家属 3620人,发放慰问金万元。二是清明节、“”青年节期间,组织部分县级部门及中小学校师生到烈士陵园扫墓缅怀先烈,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次。以学校为国防教育主阵地,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设国防教育课程,列入青少年政治思想教育内容。三是走访、下访优抚对象,了解优抚对象的生产生活及面临的现实问题,通过优抚对象建房补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措施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确保退伍军人和谐稳定。四是及时发放军队退休干部退休待遇,按相关政策调整军队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春节期间召开军休干部座谈会,及时了解军休干部的思想动态,积极协调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五是各驻盐部队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武警盐边森林大队、县人武部多次到敬老院送温暖、献爱心,看望孤寡老人,送慰问品、送医、送药,与孤寡老人拉家常、询问老人身体状况、帮助敬老院疏通排洪沟、检查输电线路、排查消防安全隐患。   2.第三届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有效开展。一是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盐边县创建第三届省级双拥模范县领导小组,将双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村(社区)和驻盐部队均成立双拥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部门配合共同抓,上下结合层层抓的良好局面。二是报县委、政府制定下发《盐边县创建第三届省级双拥模范县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考评标准,制定各乡(镇)、各双拥成员单位、各驻盐部队责任清单。三是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在主要交通干线和街道设立美观、醒目的永久性、固定性双拥宣传大标语。各乡(镇)按要求在主要交通干线制作了固定双拥宣传标语。金融、医院、车站、码头、电信等服务窗口张贴“军人优先”标牌。烈士家属、现役军人家庭都按要求挂了光荣牌。四是加强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基地的建设。为把烈士陵园建设成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主阵地,投入资金110余万元正在进行盐边县烈士陵园纪念广场进行改建,目前该项目正在施工,计划8月底竣工。   3.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一是发放重点优抚对象一、二季度抚恤定补279万元,完成上半年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费用统计审核工作。二是接收符合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5人,协调由市民政局统筹安置。三是发放2017年退役士兵(士官)一次性自主择业地方经济补助万元,发放2名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万元、7名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生活补助万元、3名随队随军家属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万元。四是新审核录入参战、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25人,完成优抚对象核查人数70人。五是深入基层对涉军不稳定人员进行走访,了解思想动态、解释相关政策,并对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6名重点优抚对象给予临时救助共计万元。   (三)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1.社会福利工作。认真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及时发放孤儿、艾滋病儿童、重度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月帮扶补助金1296人次万元;对全县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督促130名留守儿童所在乡(镇)同其监护人签订了监护协议,制定《盐边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代政府草拟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经县政府常务会通过。   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制度,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生活补贴,按一级残80元/人月,二级残50元/人月的标准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018年上半年共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670人次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056人次万元。   2.慈善事业。2018年1-6月共收到定向捐款60万元,已按定向捐款协议全部下拨。开展2018年“情暖万家”活动,县慈善会收到市慈善会慰问金万元,专项用于春节前对39名孤儿、艾滋病儿童、20名城市特困人员进行慰问,每人发放慰问金200元。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阵地建设深入推进   一是深入调研,开展全县171个村(社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掌握各村(社区)基础数据和发展动态。结合实际,明确全县171个村(社区)2018年度办公经费标准,同时向市民政局提出调整村(社区)办公经费建议。二是严格核实全县村(社区)离职“三职”干部信息,确保人员、资金准确。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完善村(社区)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儿童节、“”国际禁毒日,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法主题宣传活动。四是切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在有条件的小区组织居民建立物业管理,指导和帮助协调各社区整改存在的不良问题。五是开展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宣传动员志愿者加入和登记注册,上半年全县7个城市社区已按要求实名制注册登记志愿者1633人。六是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工人才,组织7个城市社区符合报名条件的35名工作人员参加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五)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规范办理婚姻登记。上半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934对,离婚登记221对,补领结婚证380对,补领离婚证32对,无一例违规办理。全力配合县妇儿工委、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按“两纲”的要求,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出据婚前医学检查表。   2.加强殡葬管理。加强对圣水陵园和县城殡葬服务站监督管理,春节、清明节期间制定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联合林业、公安等部门到重要部位开展巡查值守,保证群众祭扫安全。规范殡葬用品市场,倡导文明、环保祭祀。会同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印发《关于禁止在殡葬区域燃放冥币香烛烟花爆竹的通知》,对县城销售殡葬用品商店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丧葬制品要求下架停止销售。   3.强化社会组织监管。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组织登记、注销、年检等工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扶贫工作。积极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宣传、调查工作。   4.扎实推进区划地名工作。一是开展地名日常管理。完成红格镇5条新建街路命名工作,完成全县2465个门牌号码编制上墙查漏补缺工作,规范编制红格镇棚户区改造项目楼门牌编号和清泉小区住户楼幢编码地址变更工作。二是继续开展地名普查。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第三阶段工作,比选确定《盐边县地名录》《盐边县地名词典》《盐边县地名志》外包方并协助进行校对,完成《国家地名词典》复查核对上报工作。三是做好边界管理工作。联系协调米易县、会理县到三县边界交点确认边界,恢复安装“三交点”界桩,并落实“界桩”管理人员。对川滇两省盐边县与华坪县、宁蒗彝族自治县的跨界地名双边县进行实地踏勘21条、踏勘县界地名33条,完成跨界地名普查上报工作。   5.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一是完成惠民乡敬老院、盐边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240张床位适老化改造初设工作,省级已下达资金192万元,预计11月底前完成改造,继续督促县接待中心实施200张新增床位改造任务。二是继续推进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农村敬老院消防用水改造安装室内消火栓和给水管网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进度,做好红果乡敬老院合并到益民乡敬老院的准备工作。三是推进攀枝花星月谷国际康养度假中心   、盐边县永兴镇望湖居休闲康养农庄 、攀枝花市欧方营地养老服务中心三家民办养老机构升级打造,预计总投资1亿元。四是切实做好老龄工作。审批发放全县3896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津补贴万元。为140名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拨付10万元用于老年协会乒乓球场地维修维护和老年协会办公室改造。指导县老年协会完成理事会换届选举。拟为全县340名空巢老人配备健康手环和电子围栏,正在进行需求统计。   (六)切实做好县委巡察和强农惠民政策补贴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反馈的104项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针对市审计组强农惠农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从低保家庭户和领取生活补助、护理补贴的残疾人存在的已死亡不报告、已就业不报告、购商品房不报告及村组干部与家属吃低保等违规违纪行为切入,持续极限施压,追缴2015-2017年51名低保对象已就业、面对死亡、购新房、“二次分配”等违规领取低保资金11万余元;对涉嫌违纪违规的13名村组干部、民政办人员采取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作出书面检查等纪律措施;对2016年以来39名残疾人中非低保人员、已死亡人员、已纳入特困供养人员等违规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3万余元全部予以追回。结合问题根源,着手在规范城乡低保、规范特困供养、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形成政策组合拳,坚决堵住制度漏洞。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完成桐子林镇城市低保100%入户核查和审批工作;完成《盐边县城乡低保评定个人征信黑名单管理办法》、《盐边县城乡低保评定家庭拥有机动车等高消费产品认定办法》、《盐边县城乡低保评定行业收入评估标准》、《盐边县城乡低保评定民主评议工作制度》、《盐边县城乡低保评定投诉举报核查制度》、《盐边县城乡低保评定近亲属备案制度》等20余项制度草拟并报县政府审议通过;做好农村建档立卡低保对象兜底保障和定期复核工作;继续做好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做好汛期24小时值班,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统筹救灾物资管理及调运,确保及时查灾、报灾、核灾、救灾;抓好各敬老院日常管理、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协助完成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信息核对和社会保障卡办理,开展69名敬老院护理人员工作培训。   2.福利慈善事业。开展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报材料审核、审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做好慈善款物捐赠接收、拨付及慈善助学等工作。   3.区划地名工作。完成桐子林镇主城区和渔门镇渔门社区楼幢号变更后的制作安装工作;完成《盐边县地名录》《盐边县地名词典》《盐边县地名志》的编写、印刷工作。   4.双拥优抚工作。一是抓好优抚安置工作。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资金及时、安全、准确到位;继续做涉军维稳工作,确保涉军群体的稳定;做好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建房补助等工作;组织全县干部职工、中小学师生、驻盐部队官兵开展2018年烈士公祭日活动。二是抓好双拥工作。巩固双拥工作成果,落实双拥工作机制,狠抓各项政策的落实;8月30日前完成烈士陵园提升打造;加强双拥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工作,全力做好第三届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实现省级双拥模范县“三连冠”;围绕纪念建军91周年,承办建军91周年大型文艺晚会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双拥活动,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做好“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   5.社会专项事务管理。一是配合做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继续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二是选派相关工作人员到成都市温江区、龙泉驿区学习社区建设和管理先进经验;三是抓好“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四是全面做好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弃婴收养工作;五是认真开展对社团登记(申报、年验、变更)工作;六是加强对殡葬服务站和圣水陵园的监督、管理;七是注重引导,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作用。   6.扎实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深入乡(镇)、村(社区)调研,草拟完成并报县委、政府研究出台《盐边县村(社区)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盐边县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盐边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继续开展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力争 2018年底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城市社区居民人数10%。继续向上级报告解决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问题,力争早日实现乡(镇)、社区前台办理,各部门后台审批,减少群众办事“跑多次”的问题。完成1个综合性高水平社区(红星社区)、民主法治社区1个(桐子林社区)、平安和谐社区1个(喇撒田社区)建设。完成盐边县红格镇阳光社区公共服务站新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和惠民乡新林村农村社区建设创建工作。   7.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完成各农村敬老院消防用水改造安装室内消火栓和给水管网维修改造,将红果乡敬老院合并搬迁至益民乡敬老院;完成接待中心200张民办养老床位、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及惠民乡敬老院240张公办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工作;待省厅批复后,抓紧落实红格康养照护中心(PPP)更换建设地址至欧方营地的前期工作;加强政策宣传,积极沟通协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康养项目,指导攀枝花星月谷国际康养度假中心   、盐边县永兴镇望湖居休闲康养农庄 、攀枝花市欧方营地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民办养老机构升级打造;指导各民办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民办养老机构医疗协议书》;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为全县3220名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员,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残疾独居老年人,居家养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其中340名空巢老人配备健康手环和电子围栏;发放8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津补贴。   三、今后一个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绿色崛起的思路及举措   (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织密织牢兜底民生保障网   1.健全核对受理机制。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准确高效、公平公正认定和救助社会救助对象提供保障。   2.落实兜底保障。进一步落实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精准识别低保兜底对象,确保按户施保、按标补差、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3.创新临时救助手段。根据本地实际明晰临时救助标准,积极探索主动介入、预拨预付、乡镇审批等更加灵活高效的救助手段,及时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4.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确保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   5.提高特困人员供养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农村特困人口供养,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的农村特困人员实施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满足率2020年达到100%。   6.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水平。加强救助管理协同机制建设,强化站内照料和寻亲服务,确保查找不到户籍地的流浪乞讨滞留人员信息在24小时内发布寻亲公告,完善站外托养监管、巡查机制,保障被托养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创新城乡社区治理   1.推进“六大特色”社区建设。以“平安和谐、民主法治、便民利民、文明祥和、环境优美、组织健全”六大特色社区建设为载体,全面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到2020年,全县城市社区中,高水平综合性和谐社区面达到70%以上,特色社区达100%;农村社区中,高水平综合性和谐社区面达到60%以上,特色社区达到80%以上;在行政村普遍实现自治能力强、法治意识强、服务能力强的目标。   2.建立“三社联动”机制。加强服务设施建设、推进社区公共服务标准化、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积极培育村(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队伍,建立以村(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提高治理服务科学化水平。   3.建立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利用各部门设在社区   (村)的工作站(点) ,按照“一社区一公共服务中心”的要求,切实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快统筹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和信息资源。   4.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社区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居民、支持社区(村)发展工作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加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   发挥辖区单位优势,实现社区(村)、单位、居民群众之间   的有效互动,形成治理合力。建立健全社区(村)党组织、   居(村)民委员会、业务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机制。   (三)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发挥民政工作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积极作用   1.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积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加强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推进专业养老护理服务队伍持证上岗。   2.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大力整合医疗资源,积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3.推进老年文化体系建设。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尊老、敬老、助老主题实践活动,提升公民道德水准,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完善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平台,发挥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和引导老年志愿者参与社会稳定、关心下一代、社区服务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健全完善救灾防灾体系,提高自然灾害的防御救援能力   1.完善减灾救灾工作体系。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救灾减灾并重,有灾时救灾,无灾时防灾”为总目标,全面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根据救灾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抓好灾害应急响应、灾害信息管理、救灾款物保障、社会动员、救灾综合协调等机制的完善与建设。积极做好与国土、住建、气象等部门之间的各项政策的衔接和配合协调工作,增强救灾、救济功能,提高救灾、救助水平。   2.加强基层救灾队伍建设。加大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探索灾害信息员管理与建设的长效机制。   3.搞好减灾宣传,强化公众减灾意识。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统筹规划,建立小区、广场、绿地等灾害应急避难场所,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创建活动。   (五)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提升双拥优抚水平   1.巩固双拥成果。以继续保持双拥模范县为总目标,积极创新双拥模式,广泛开展以创建双拥模范县为龙头的群众性双拥活动,借助双拥创建平台,加大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力度,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2.做好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以完善待遇标准体系、规范数据管理、创新服务方式为重点,使优待抚恤工作更上一层楼。按照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抚恤优待标准,加强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据实发放优抚经费。积极探索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三难”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积极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加强烈士陵园建设与管理,全面弘扬烈士精神,健全完善烈属抚慰、走访慰问等优待机制,努力解决烈属的实际困难。   3.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逐步形成以“扶持就业、经济补偿、重点安置”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体系。以就业需求和退役士兵愿望为牵引,选准用好培训机构,加强免费教育培训,保证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获得参训。建立完善退役士兵技能专长和就业意愿信息与人才市场需求信息共享机制,指导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六)深化社会专项服务,完善社会服务功能   1.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年检工作,大力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清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职能,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社会扶贫、民生改善工作中来。大力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为深入推进“三社联动”提供支持。   2.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巩固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成果和平安边界创建成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提高边界争议响应速度,加快边界争议处理效率,确保边界地区和谐稳定。搞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后续工作,建立科学的地名数据库,强化地名规范化管理。   3.加强殡葬、婚姻登记、收养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殡葬服务站设施设备,探索在北部建设殡葬服务站。不断完善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加强渔门婚姻登记站硬件建设。推进收养登记信息化工作,提高网络登记的覆盖面。   (七)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推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快速发展   1.落实特殊困难群体保障。统筹协调困境儿童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各部门责任落实,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   2.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强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引导管理,强化福利彩票公益属性宣传,不断完善政府推动、社会组织运作、社会各界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努力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篇十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更是“干好一三五,备战亚运会”的重要一年。全区民政工作以萧山打造体现世界名城风貌的现代化国际城区的方向为指引,牢固树立“民政爱民”的理念,加强党建引领,立足民生舞台,践行为民追求,优化公共服务,切实让民政事业的发展更有温度,让民政服务对象的生活更加美好。   一、半年工作总结   (一)全力提升社会救助兜底能力   一是低保核查持续深化。向10840户、15484人发放低保金(含水电煤补贴)万元。同时,通过省级系统加强在册低保对象银行存款情况核查,反馈异常数据3000余条。   二是救助政策不断完善。自2018年1月起,依照临时救助新政策,我区临时救助工作从标准和流程两方面接轨主城区,同时有效衔接临时救助与慈善救助;出台区级低保边缘家庭相关救助政策,认定工作有序展开,目前全区共有低保家庭720户,上半年向9777人发放补助金72万余元。   三是避灾场所提质保量。已建成避灾场所324个,场所面积达23万余平方米,可安置8万余人。指导河上镇大桥村开展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四是儿童保障多向延伸。为1036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万元;做好留守、孤弃儿童的排查、建档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事实无户口儿童的落户工作,上半年共办理收养登记21例。   (二)全力促成养老服务改革实效   一是出台政策,层层压实责任。起草《萧山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承接机构准入退出管理办法》,对服务机构的准入条件、遴选方式、运行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落实各镇街目标任务,加大民生实事项目和重点工作的考核权重。   二是培育组织,加大社会参与。积极与镇街对接,挑选推荐基础设施好、托管意愿强、老人相对集中的照料中心纳入社会化运作名录,牵线搭桥,鼓励品牌服务机构进一步参与我区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   三是加大投入,确保资金到位。增加星级照料中心运行补助,一季度落实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资金万元,惠及16105名老人。   四是加强培训,提升服务能力。举办全区养老服务工作业务培训班,邀请高校专家,对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医养结合等方面培训。   (三)深入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一是试点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结构调整。在征求二十多个区级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厘清区级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与社区的权责清单,梳理区级有关部门延伸到城市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共计151项,编制《萧山区城市社区工作事项目录》、《全科社工实务操作手册》、《全科社工常用政策汇编》,制定试点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培训方案,并组织业务培训和考试。   二是推行   “五和众联”为模板的农村社区治理模式。在充分调研农村社区情况的基础上,与相关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讨论挑选推行“五和众联”治理模式的农村社区,并对部门镇街干部、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专业业务指导和培训,帮助厘清农村社区治理的思路和理念。   三是推动转制社区、混合型社区转型升级。以转制社区湖山社区和拆迁安置城市社区新南郡社区为研究对象,多次会同区委组织部进行调研。协助引入专业机构对新南郡社区治理创新进行项目化运营,协助蜀山街道厘清工作思路,推动湖山社区转型升级。   四是探索城市社区工作法。以湖滨花园社区为样本,聚焦城市社区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围绕“如何让群众生活办事更方便一些,如何让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更畅通一些,如何让群众感觉更平安、更幸福一些”,强化社区治理顶层设计,创新“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的湖滨花园社区“1+3”治理模式。   五是培育扶持并进,发展社会组织。将“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数量”纳入2018年度对镇街考核,加大对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和扶持力度,联合区国税、区地税解决社会组织开具发票难问题。筛选48个项目作为第二届公益创投大赛扶持对象,预计投入创投资金204万元。   六是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以“扩充增量、提升存量、高端引进”为核心的社会工作人才增量提质计划,将“城市社区专职社工持证率”纳入2018年度对镇街考核,通过举办新任社区专职工作者专题培训班,社区社会工作优秀案例展演,公益创投项目运营管理专业培训和优秀项目评比等方式,提升从业人员项目实际操作能力。   (四)持续拓宽优抚安置服务新维度   一是双拥工作有新拓展。建立健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走访,积极协调人社、教育等部门,妥善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入托等涉及切身利益问题。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期间,走访慰问19家驻军单位,发放慰问品、慰问金共计90余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2400万元;积极回应、稳妥解决涉军信访60余件。   二是优抚工作有新发展。大力推进优抚服务社会化,会同区慈善总会、萧山农商银行,提前筹划“八一献礼   情暖军人”酷跑萧山、慈善农商银行资助百名特困军人活动;积极协调区慈善总会、福建省华夏光明基金会,为有需要的重点优抚对象提供免费白内障手术;协调区老龄工委,为880名60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协调王建军律师事务所为重优对象普法,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退役安置有新进步。大力探索“订单式”培训、定向式择业的退役士兵培训就业新模式,投入734余万元,协调9所教育培训院校,提供近20个专业,惠及700余名退役士兵;接收退役士兵431人,发放1897万元;大力加强自谋职业转业士官帮扶。   (五)不断打造民政专项工作新高地   一是殡葬管理向生态、绿色再迈进。明确全年新(扩)建生态墓地任务;将“鲜花换鞭炮”活动升级为“鲜花换寄语”,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区殡仪服务中心“公建民营”项目正式运营。二是地名管理向便民、规范再迈进。深入贯彻“跑改”精神,取消 “一址多照”门牌证明前置审批,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回头看”,9个地名成功入选杭州市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完成了《瓜沥镇地名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三是社会福利中心举办该中心首届民俗节,完成了以爱为主题的宣传片拍摄,加强志愿者资源整合,目前有十几支志愿者队伍为老人和孩子提供长期服务。四是开展流浪乞讨救助228人次,完成跨区域护送14人,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成功完成寻亲4例。五是婚姻登记、军休、军供服务、福利企业管理稳定有序。   (六)队伍建设   一是党建引领。开展“民情双访”和固定主题党日活动,促进局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队伍清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民政干部队伍。三是文化厚植。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创新慈善文化传播,弘扬传统孝善美德,充分发挥民政文化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社会正能量中的积极作用。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1.以精准为主线,社会救助侧重公平、便民   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创新完善“救急难”快速响应和主动发现工作机制。落实“跑改”精神,困难群众仅需身份证和申请表即可在所在村社申请办理相应救助事项。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对象核查和家境调查工作。防灾减灾工作实现3个30%,即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达到30%以上,灾害信息员培训率达到30%以上,主城区社区与防灾减灾救灾类社会组织结对率达到30%以上。   2.以提质为主线,养老服务侧重规范、引领   举办全区首届社会化运营推介会,促进社会化运营有效签约和实质性运作。发挥区养老协会会员单位专家和省、市行业专家的作用,制定出台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加快建设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示范型老年食堂(助餐点)、示范型医养结合项目,加强项目建设的督促和指导。继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大检查,照料中心等级评定、新建照料中心验收、配套设施运行检查等工作,完成政协、人大专题视察任务。   3.以创新为主线,基层治理侧重专业、现代   完善顶层架构,出台城乡社区治理协商文件等文件;全面推广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结构调整工作;适时在河上镇召开“五和众联”农村社区治理模式现场推进会,在各镇街选定1-2个农村社区进行推广;引进社会工作博士后工作站,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库,推选社会工作领军人物和社区建设领军人物,推行本土社会工作员认证工作,培养本土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开展第七个年度社区社会工作案例的评审工作;开展区内、区外对口见学活动;与高等院校、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开展以督导、项目化方式的合作;深化“智慧社区”运用,规范运营“96345”,与区政法委合作建设新的社区工作信息化平台。   4.以维稳为主线,优抚安置侧重帮需、助困   履行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推进自谋职业转业士官就业帮扶,推进退役士兵基层服务网络建设,特别是瓜沥镇试点工作,做好转业士官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和涉军信访维稳工作;完成慈善农商行资助百名特困军人活动、“情满萧然以爱点睛”慈善救助重点优抚对象活动。   5.以服务为主线,民政专项侧重亲民、高效   在东郊陵园建成500平方米树葬墓区;完成《萧山首批地名文化遗产图说》《萧山古今图说》《萧山美丽乡村行》的编制出版工作;在区社会福利中心设立青少年美德教育基地;对区救助站23名人脸识别有初步结果人员完成人工核实鉴别工作,争取年底前开始建设新救助站;深入开展“最多跑一次”工作,落实简政放权。   篇十一   今年上半年,在江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指导下,我局积极履行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放在首位,在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进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城乡低保、敬老院建设、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各项工作,均有了长足的发展。现将我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一)抓好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区委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1一6月,我局分别多次召开了党组会议以及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研讨了区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区委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文件精神、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習小手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等,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区委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推进民政工作上新台阶。   (二) 立足民生打造党建工作“三个金桥”。今年以来江城区民政局党组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继续着力打造“连心桥-诚信服务”、“放心桥-回报社会”、“爱心桥-解决实事”党建品牌。局党组在婚姻登记处打造“连心桥-诚信服务”。 婚姻登记处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全心全力为婚姻登记对象服务,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局党组在对城东街道奕垌村实施精准扶贫工作中打造“放心桥-回报社会”, 2018年以来局领导班子多次带队对所挂点12户帮扶对象进行节日慰问,并向驻村工作组提供办公经费。局党组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出发点,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以为民办实事为已任,打造“爱心桥-解决实事”党建品牌。局党组通过开展打造“连心桥-诚信服务”、“放心桥-回报社会”、“爱心桥-解决实事”党建品牌,激发了党员内生动力,强力推动广大党员为民办实事好事,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彰显风采。   (三)扎实开展春节前夕 “送温暖”慰问活动。为妥善安排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的生活,我局开展了春节前夕走访慰问活动,对全区的优抚对象、低保户、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敬老院、养老机构以及驻军部队进行走访慰问,慰问金和走访物资共计万元,受惠群众2万多人。   1、寒冬送温暖关爱进万家。1月11-13日,我局购置了大批御寒物资送给全区1600多名弱势群体,确保了弱势群体安然过冬。   2、积极走访慰问优抚对象。今年春节期间我局在全区开展优抚对象慰问和召开座谈会活动,共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折款共万元。   3、上门送温暖到弱势群体。2月5-9日,江城区民政局班子成员分成6个小组,带着各股室人员分别深入到全区10个镇(街道)慰问弱势群体,并对全区7间敬老院进行了走访慰问,给每间敬老院送上慰问金2000元和价值3000元的慰问品。还慰问了海豚音等3间民政康复机构的儿童,给每间机构送上慰问金2000元,把浓浓的关爱之意送到了弱势群体心中。   4、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春节慰问驻江城部队工作。2月1日,江城区区委书记陈基文同志、区长陈贤亮同志等四套班子领导组成拥军慰问团,分头走访慰问驻江城部队官兵,向他们致以节日的问候,送上了慰问金和慰问品。   (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化解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春节前夕,我局积极协调市、区财政局,提前2个月下拨了残疾人两项补贴330万元和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504万元及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01万元到我局,确保了全区近7000名残疾人和600名优抚对象及时领到了补助金,化解了大规模群体性上访的隐患。   (五)率先完成民政服务机构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镇(街道)的密切配合下,我区的民政服务机构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进展顺利,在5月9日我区在全市率先完成民政服务机构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录入率达100%,得到了市民政局的充分肯定。   (六)切实加强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在今年4月中下旬,江城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带领多名工作人员到全区11间敬老院、养老院, 针对老人居室电路、电线、用电设施的安全情况、工作台账、食堂食品安全、防寒保暖措施、火灾防范措施等逐一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督促敬老院、养老院进行整治,确保敬老院、养老院老人的居住安全。与此同时我局在5月组织全区有关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到广州市养老院参观学习,从而推进民办养老院建设规范化。   (七)依法依规完成村民小组长换届选举。我局把村民小组长换届选举作为开展村(社区)换届选举“回头看”专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多方的共同努力协调下,我区按程序依法依规在今年3月底完成了南恩街道三江村委会茄南村等5个村民小组长的换届选举,全部完成了全区的村民小组长的换届选举。   (八 )扎实开展清明扫墓期间应急工作。为做好清明扫墓期间应急工作,我局出台了应急预案,并于3月20日在区政府召开全区清明应急工作会议,提前进入状态,落实各相关部门和有关镇街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分工,督促殡改执法大队安排好值班制度,并且与有关镇、街部门单位通力合作,确保人员值守到位。清明期间我局主要领导与工作人员亲自去到清明扫墓实地察看山地路况及防火措施,防患于未然。   (九)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退役人员维稳工作。我局按照“不遗不漏”的原则,对本地区军退重点人员和群体组织开展再梳理、再排查,积极加强与政法(维稳)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坚决杜绝赴省进京聚集上访,确保我区退役人员总体稳定可控。3月23至26日,根据区领导的指示,我局牵头组织全区10个镇(街道)分管退役军人维稳工作的领导到广西开展退役军人扫墓维稳工作。   在全国“两会”特别防护期期间,我局与区委政法委(维稳办)、信访等部门和各镇街密切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复退军人的思想教育转化和稳控工作,确保我区在全国“两会”期间退役人员总体稳定可控。   此外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高服务管理水平,3月28日-30日我局多名工作人员及10个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参加了区委政法委组织赴惠州市、肇庆市参观学习了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   (十)推进全区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卓有成效。我局高度重视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扎实推进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经统计,目前我区已登记造册共92人,其中:有亲属照顾的15人,无亲属照顾的77人,经我局全力宣传发动后,无亲属照顾的77人全部入住敬老院(43人)、市养老院(3人)、区福利院(2人)或定点医疗机构(29人)。全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为%。目前我区失能特困人员治疗与护理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受到了市民政局的充分肯定。   (十一)积极开展慰问民兵训练。5月16日上午,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人员上门到漠地垌水库慰问在此训练的江城区武装部组织的第一期民兵,送上了西瓜等慰问品。   (十二)扎实推进“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及“携手慈善 共创和谐”定向捐赠活动。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开展助残、助老、助医、助学、助困,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我区自今年6月中旬开始“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及“携手慈善 共创和谐”定向捐赠活动。在6月19日召开了江城区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暨“携手慈善 共创和谐”捐赠活动动员会,部署今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和“携手慈善 共创和谐”捐赠活动的各项工作。在6月28日召开了江城区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暨“携手慈善 共创和谐”捐赠活动现场募捐仪式,区四套班子成员开展了现场募捐。   (十三)扎实推进建设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应急避护场所工作。我局积极推进建设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应急避护场所,目前已完成勘察、可研、环评、立项、设计、预算等各项工作,现正开展审图工作。   (十四)着力提升婚姻登记规范化水平。江城区婚姻登记处大力倡导“人人是窗口,人人是形象”的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法,推出了电话、微信预约和语音咨询服务等便民措施,为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在外务工人员推出了预约登记、延时服务、特办窗口等创新举措,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我区2018年上半年共办理了2120对结婚登记、682对离婚登记。   (十五)老龄事业蓬勃发展。一是做好敬老慰问;二是办理《老人优待证》,上半年共办证2828个。三是发放高龄津贴,上半年全区共有12831人领取高龄津贴,共发放津贴约万元。   (十六)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今年以来我局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对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的办法,支持鼓励发展。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优化服务,加快审核办理程序。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实施管理,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   (十七) 全力推进区划地名工作。2018年2月22日市民政局下放建筑物住宅区命名更名移交给我局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承接建筑物住宅区命名更名工作,将承接的建筑物住宅区命名更名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江城区民政局权责清单管理,并严格按《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审核建设单位报来的地名命名(更名)申请书。今年以来我局已审批4宗地名命名。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们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为民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我们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民政对象不断增多,民政业务量越来越大,民政工作者却是人手紧缺。   (二)白沙新生态墓园用地征地进展缓慢。目前新生态墓园用地征地还没开始,进展缓慢,而现在还有3万多穴坟需搬迁。新生态墓园用地征地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部分涉军群体活动更加频繁,相互串联,不断向政府施压,维稳压力增大。   (四)区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由省、市、区开展的建设项目资金需区投入相应的配套资金,由于区财政较困难,无法拨出配套资金,使部分项目建设难以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省、市民政工作思路,做好保障基本民生、强化社会服务的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一)继续加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局要继续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一系列讲话精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上来。   (二)全力推进失能特困人员医疗与护理工作。   一是我区需配套的失能特困人员护理经费争取列入今年财政预算。二是由区政府出台专业护理人员的工资标准的政策文件,以方便招聘专业护理人员。三是继续协调各镇(街道)努力提高我区失能特困人员供养率,争取达到100%。   (三)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活动。为发扬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加强军政军民团结,营造良好的拥军优属氛围,提前谋划在 “八一”建军节期间召开与驻军警部队座谈及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包括慰问驻区各部队和优抚对象。   (四)坚持不懈,扎实做好退役人员维稳工作。为更好地做好退役人员维稳工作,我局将继续坚持不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退役人员维稳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加大力度健全完善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和政策落实,做好帮扶解困工作。四是强化信息动态的掌握,加强信息情报的交流。   (五)继续做好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打黑除恶专项行动。   (六)按照市民政局要求,认真做好我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七)大力抓好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党支部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水平。下步我局拟组织全局的干部职工和基层民政办主任参加党校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局干部职工队伍履职尽责的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八)如期按质完成区政府民生实事,切实做好救灾应急、地名普查、关爱困境儿童等常规性工作。   (九)做好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应急避护场所的招投标及推进建设工作。   (十)健全救助工作机制,提高救灾水平。   (十一)大力扶持民办养老院建设。   (十二)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及建筑物、住宅区的命名、更名工作。   (十三)做好机构改革民政工作部分职能的划转。下步我局将根据国务院、省、市、区机构改革的需要,不折不扣将民政职能中的优抚安置、救灾救济、老龄等职能划转到相应的部门。   篇十二   2018年上半年,全县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进智慧、民生、和谐、创新、法治民政建设,更好地发挥民政部门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在巩固基层政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中的基础作用,对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撑作用,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支持作用,积极助推一道小康,奋力开创全县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县民政局与各乡镇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以构建“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为目标,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面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兜底保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过半,上半年共发放各类民政资金亿元,全县民政事业不断发展、持续进步。   (一)深入开展困难群众摸底。年初,按照《关于开展“七查三算”送温暖活动保障困难群众过冬过节的紧急通知》,全县共调配乡镇干部、驻村队员、村干部2300多人,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经排查,全县28个乡镇284个村20个社区,涉及有困难家庭77788户次295994人次。同时,重点对“七类”特殊困难群体(特困供养对象、孤儿、重度肢体及视力残疾人、重度精神及智障残疾人、留守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其他特殊困难对象)逐人逐户排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共排查特殊困难群众5625户6429人,其中:特困供养对象2214户2677人;孤儿143户189人,肢体、视力重度残疾1237户1259人,精神、智力重度残疾1137户1172人,留守空巢老人433户510人,留守儿童419户 468 人,其他特殊困难对象42户154人。全面掌握困难群众吃饭、穿衣、饮水、住房、取暖、医疗、帮扶等方面情况,认真核算收入帐、时间帐、稳定帐,摸清贫困群众需求和生活困难,并认真填写《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情况入户排查清单》和《全县贫困户2017年收入统计表》,准确掌握困难群众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   (二)按期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全县城市低保标准在2017年的基础上提高%。提标后,全县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443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达到3720元/年,一、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292元、275元提高到310元、290元(即年补助水平分别由3500元、3300元提高到3720元、3480元),三、四类对象(84元/月、58元/月)补助水平不再提高。特困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城市特困供养标准由7032元提高到7566元(基本生活省级补助标准为7032元,护理照料省级补助为534元);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由5420元、4255元分别提高到5832元、4578元,县上按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600元的资金配套后,使全县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6632元、5178元(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不低于5055元、4855元,护理照料补助不低于1577元、323元)。   (三)及时发放救助保障资金。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月补助水平按新确定的保障标准443元实行全额补助,其他对象严格实行差额补助。2018年6份保障对象3403户9315人,月保障资金万元,发放1-6月保障资金 万元。农村低保按照一、二、三、四类月补助水平分别为310元/月、290元/月、84元/月、58元/月,2018年6月份保障对象26749户103681人,月保障资金万元,发放1-6月保障资金万元。城市特困年供养按照7566元/年的标准,2018年5月份供养对象6户6人,月供养资金万元,发放1-6月供养资金万元。农村特困集中、分散供养分别按照6632元/年、5178元/年的标准,2018年6月份供养对象1643户1886人,月供养资金万元,发放1-6月供养资金万元。持续推进兜底保障对象实现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促进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实现脱贫。   (四)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全面贯彻落实民政部4月19日和省民政厅5月10日召开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县开展为期3年的专项治理活动,从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改进民政系统工作作风、坚决筑牢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线、建立农村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四个方面入手,采取通报、媒体曝光、督查、问责等措施,着力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对象认定不准确、认定程序不严格、民主评议流于形式、公示制度不到位以及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轮流坐庄等问题。农村低保一、二对象是否精准,直接关系能否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关于全面运用农村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重新认定保障对象的通知》,全面运用农村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有效期管理制度等手段,准确认定一、二类对象,必须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要按政策要求纳入一、二类保障范围;二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因重特大疾病或供养大中专学生刚性支出增加导致基本生活长期困难的家庭,视情纳入相应类别;三是对于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按单人单户纳入保障范围。对三四类低保对象组织开展重新核定,把因病、因残等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返贫家庭作为重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全县农村保障26749户103681人万元/月,其中:一类2421户5281人;二类4713户15828人;三类16966户69686人;四类2649户12886人。2018年1-6月份整户清退8817户30293人,整户新增4299户15960人,原保户内增人8157人,原保清理婚出、死亡、迁移等2985人,类别调增680户2355人,类别调减2377户9411人。   (五)助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根据《甘肃省社会救助政策性保障兜底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甘民发〔2017〕250号)规定:社会救助政策性兜底保障对象为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即:农村低保一、二类家庭),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一是在“对象”衔接上:将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三保障”已解决的,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不再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在县区摘帽脱贫时作为兜底一批人口脱贫退出,不计入贫困发生率。二是在低保动态调整时,把因病、因残及因其他困难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作为重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三是建档立卡人口动态调整时,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低保对象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特别要把低保一、二类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中“三保障”未解决的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四是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三保障”已解决且剔除每人每年领取1008元、696元低保金后,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脱贫标准的,在退出建档立卡的同时退出农村低保范围。截止6月底,全县共有纳入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对象6739户26965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6637户26845人(一类823户2130人,二类1673户6086人,三类3620户16062人,四类521户1567人),特困供养对象102户120人。   (六)全面提升医疗救助实效。围绕降低因病、因急难致贫返贫率,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助推健康扶贫。资助参合参保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共资助万人万元。其中:对农村低保一类对象、城市全额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成人180元/人、学生100元/人),共资助参合费万元;对农村低保二类(25元/人)、三类、四类对象(15元/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共资助参合费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15元/人),共资助参合费万元,政策范围内资助参保参合率100%,发放门诊救助2812人万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医疗救助信息即时结算系统,向县医院、中医院派驻专人开展“一站式”服务,同时在县政务大厅派驻专人开展在县外住院治疗人员的即时救助,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委托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主动与财政部门协商,按照上年定点医疗机构产生医疗救助资金60%的比例及时定向点医院预拨资金,并签订预拨协议,每季度或每半年开展一次结算,确保符合条件的患者出院医疗救助费用在医疗机构内得到解决。2018年1—6月份住院救助2227例,支出医疗救助资金共计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救助274例万元,县内一站式救助1719例万元,县外常规大病住院救助234例万元。   (七)不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面深化“救急难”综合试点,按照《**县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会政办发〔2015〕24号),28个乡镇统一要求和模式,全部设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制度上墙,分门别类,标识标记明显,救助流程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急难救助“首问负责制”和“转介转办”工作机制,加强与教育、人社、住建、卫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解决急难问题“绿色通道”。对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一次性给予不超过万元的临时救助金,2018年解决11户50人25万元。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按照户籍人口每人1元的标准,县财政、民政部门年初向乡镇政府预拨临时救助备用金万元,增强开展临时救助的可及性和时效性,切实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2018年1—6月份发放临时救助资金万元,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048户次,例均救助2431元。   (八)高度重视救灾救济工作。严格落实《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进一步完善灾害应急救助措施和响应机制,及时核查报送灾情,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有序调拨救灾款物,高效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民房重建维修等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下拨2017-2018年度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1313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3524户96108人。2018年1—6月份,全县发生风雹灾、低温冷冻灾害共计4次,灾害共造成我县12个乡镇50489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公顷,其中:成灾面积1658公顷,绝收面积163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560万元。县民政局在灾情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灾情初报,灾情稳定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灾情稳定后,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将核定的灾情上报。灾害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农牧、林业等相关部门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灾害现场核查灾情并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采取相关措施开展自救,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2018年6月12日,下拨自然灾害省级救助资金20万元,用于安排受灾乡镇的群众生活。   (九)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稳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建立各项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一折统”的要求,及时足额下拨了2018年1-6月份抚恤补助资金万元,其中:死亡抚恤万元70人;伤残抚恤万元99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万元585人;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元2932人。为2017年度231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兵役优待补助金万元。为2017年126名大学生参军入伍和应征青年进藏入伍(含高原兵),发放一次性奖励资金万元。根据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1月13日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部队退役人员致残致病医学鉴定和评残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18〕10号)精神,4月份我局组织安排一次检查和残疾等级医学鉴定工作,目前已提交《甘肃省**市核试验部队退役人员残疾等级医学鉴定申请》的有73人,其中: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45人,其他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28人;拟定于2018年4月19日在甘肃省疾病防控中心组织统一体检。   (十)夯实基层政权社区建设。推进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关键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县文件精神,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督查的通知》(甘民电[2018]73号)和市委领导安排,依据《**县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县委办发〔2016〕118号),乡镇尤其是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进一步对村务公开的事项、工作流程、时间方式、管理监督等方面从制度上、机制上加以规范完善,整体推进,坚持经常。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站112个,创建省级农村社区示范点5个、县级示范点56个。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定出台了《**县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县委办发〔2016〕120号),编制出台了《**县城乡社区(村)协商目录》、《城乡社区(村)协商工作资料目录》、《城乡社区(村)协商工作记录》,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作用。建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是避免村务公开流于形式的有效途径。   (十一)切实保障特殊群体生活。将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按照城市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1000元/人.月;农村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640元/人.月。2018年1—6月为232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万元。继续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华神爱心行动”等医疗救助康复项目。根据精准、动态管理的要求,按照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残疾)和智力、精神(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残疾)的识别认定条件,进一步精准认定补贴对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简称“两项”补贴)范围。对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均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2018年第一季度“两项补贴”资金 万元,其中:生活补贴3635人次万元,护理补贴2223人次万元。另外,2018年初落实“两保一孤”保险待遇,对2017年底在册的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城乡孤儿,按照每人每年60元保费,参加了2018年“两保一孤”团体意外伤害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保费共计万元。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老龄办出台《关于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会民发[2018]147号),救助经济困难老年人259人,发放补贴资金31万元。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和救助保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范围,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十二)抓好社会事务专项治理。结合我县实际,以县政府办文件制定印发了《**县“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为深入推进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实现让企业和公众“最多跑一次”服务的要求,县民政部门确定专人参加业务培训,2018年2月实现了老年优待证网上办理业务。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公墓管理办法》,加强公墓监管和执法检查。加快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做好火化设施更新改造和污染物防治工作,不断巩固提高遗体火化率。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寒冬送温暖”和“酷暑送清凉”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细致做好婚姻登记工作。依法依规推进收养登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准确把握新时代区划、地名和边界工作的特点规律,高标准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积极推进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加快建设区划地名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地名文化宣传,落实地名遗产保护和地名标志设置。完成我县与宁夏中卫市5条县级界线的年度联检任务,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努力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十三)积极推进项目落地建设。一是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计划建设5所,每所投资30万元,计划投资150万元,目前已向省市民政部门呈报了项目报告,等待批复。二是**县社会福利院综合楼及综合服务楼改造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已完成项目申报批复招标工作。三是**县河畔中心敬老院消防改建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万元,已完成项目申报批复招标工作。**县养老服务中心,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阶段编制,该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约亩,总建筑面积:。项目总投资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制度机制不够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救助资源统筹层次不高、力度不强,分散化、碎片化救助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社会兜底网还不密不牢,兜底保障精准化不高。   (二)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社会救助工作量大面宽,但绝大多数乡镇只有1人从事民政工作,且身兼数职,岗位变动频繁,有的乡镇将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等程序下放到村委会办理,入户调查不深入不细致,导致人情保、拆户保、错保、漏保等现象在个别村仍然存在。   (三)对象精准认定困难。由于信息核对平台尚未建立,只能采取手工比对,且居民家庭收入信息更新快,核对工作仅局限于本市内,有些家庭在市外的房产、车辆等信息难以核实,加之部分申请家庭故意隐瞒收入,给三、四类对象的认定工作带来了难度。   (四)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社会事务中心主任、民政专干和驻村干部,对于兜底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了解不透不深,对民政各项政策一知半解,学习理解不够,特别是对低保政策、脱贫攻坚兜底政策、医疗临时救助等政策钻研的不深不细,没有真正成为行家里手,张口不能答。对群众政策宣传不到位,缺乏主动宣传的意识,基层普遍政策知晓率低。   (五)资金核销核拨拖拉。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保障等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全部实行按月核查下拨,乡镇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核拨,导致资金发放不及时。另外,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不规范,账务核销不及时,档案管理不完善不健全问题仍然存在。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着力规范农村低保。针对国务院扶贫办对甘肃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通报和约谈指出的问题,省市县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因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从严治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出发,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治理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腐败、“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以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错保、漏保、搭车保等突出问题。各乡镇要严格履行审批主体责任,采取科级干部包村、一般干部包对象的办法,安排干部蹲点指导,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组织人员逐村逐户开展入户排查,重点排查所有低保对象、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因病因学因残因急致贫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家庭人口信息、家庭财产状况、家庭收入等方面的信息。全面运用农村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按照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大额支出、民主评议五项指标所占不同的分值比例精准认定对象。为切实纠正错保、漏保问题,乡镇、县上要采取集中办理的方式审核审批农村低保。建立低保政策、标准、程序、结果长效公示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要不断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低保与其它社会救助有效衔接,使低保发挥最大的救助效益,切实形成社会救助的正能量。   (二)着力加强防灾减灾。始终着眼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降低因灾致贫返贫,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一要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制定出台我县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强化各级减灾委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功能,进一步发挥好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全面凝聚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的强大合力。二要不断加强减灾救灾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进一步完善灾害应急救助措施和响应机制,及时核查报送灾情,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有序调拨救灾款物,高效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民房重建维修等工作。三要着力提升综合减灾能力。加快实施《**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扎实推进重点项目任务落实。深入推进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组织开展常态化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四要持续加强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制定出台《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操作规程》,积极支持县区救灾物资储备库物资储备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救灾物资采购和应急调运机制,努力增强应急保障能力。   (三)着力做好特困供养。按照自主穿衣、自主吃饭、自主上下床、自主在室内行走、自主洗澡、自主入厕六项指标对现有特困供养人员逐一排摸。科学制定照料护理标准,加快制定出台《**县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照料服务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失能、半失能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按照与供养对象1:10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与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6的比例配备护理人员,与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1:3的比例配备护理人员。进一步提升分散供养人员服务水平,对分散供养的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建立乡镇干部包户包人定期走访机制,完善定期走访慰问台账。重新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其亲友或村(居)民委员会、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督促指导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个驻村干部定期家访和随访制度,帮助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得到更好关爱保护。指导儿童福利机构做好福利机构外养育、就医、就学、康复儿童的监护监管工作,派专人跟踪服务并做好记录。同时,要分别与孤儿监护人、寄养家庭签订监护(寄养)协议,建立定期探访巡查制度。督促乡镇、村组至少每半年对孤儿家庭探访巡查一次,家庭探访巡查覆盖面分别达到50%以上和100%。   (四)着力加强医疗救助。国务院扶贫办对2017年省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综合考核反馈问题清单中涉及医疗救助的主要是“一站式”即时结算不到位,资助参合不到位,兜底救助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要按照省民政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甘民发〔2018〕80号)要求,对于“一站式”即时结算不到位的,要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协商,按照上年定点医疗机构产生医疗救助资金60%的比例及时定向点医院预拨资金,同时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服务窗口,派驻业务经办人员或委托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市局已与省上17家医院、县上已与市上7家医院签订“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协议。对于兜底救助不到位的,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全面排查,确保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合规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及时全额救助,努力增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力。   (五)着力加大临时救助。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民发〔2018〕85号)要求,全面深化“救急难”综合试点,对于一般性基本生活困难, 用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临时救助人数×困难延续时间(以月为单位)来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对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一次性给予不超过万元的临时救助金。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按照户籍人口每人1元的标准,县级财政、民政部门每年年初向乡镇政府预拨临时救助备用金。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开展救助,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下一步,主动、及时、规范救助,严格大额救助审批程序,核准救助对象,严肃上会签字备案制度,及时办理审批,发挥救急难的功效,真正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六)着力推进双拥优抚。今年是双拥模范城县争创的关键年和冲刺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要求,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双拥工作。围绕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和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活动,持续实施“双拥在基层”、军地援建“双十工程”“丝绸之路双拥文明线”创建活动,突出双拥典型培育和示范引领、双拥共建品牌亮点的打造、双拥基础台账的规范健全,进一步强化军地协调,积极助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在八一前举办军民联谊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宣传,走访慰问驻银部队和优抚对象,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全面落实优抚政策,稳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推进优抚对象在养老、医疗、就业、住房等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享受优待;将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城乡低保,对部分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全面落实医疗补助、医疗救助和医疗优惠等政策,不断提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及时申报优抚事业单位和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努力争取支持,不断完善设施设备。广泛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激发爱党、爱国、爱军的政治热情。严格落实安置政策,全面加强权益保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努力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确保退役军人群体总体稳定。不断深化安置改革,推行“阳光安置”。加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探索建立承训机构考核评估与年检制度,优化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鼓励和突出热门专业培训,促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七)着力巩固基层政权。一要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深入贯彻《**市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工作规则,细化工作流程,督促指导其充分发挥职能。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推进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开展督导调研,及时总结推广经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破三弱、强造血”行动,着力破解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动能力弱、能人带动能力弱、市场带动能力弱问题。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位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发挥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作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工作合力,深化社区治理。扎实抓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持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认真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二要扎实开展民政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地方标准制定和发布,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按照省厅的有关部署,加快标准研制,加强对已发布地方标准尤其是养老领域标准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三要切实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出台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措施,着力解决基层民政工作机构、人员、设施、经费等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体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本领。   (八)着力关爱特殊群体。对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有条件的县区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托养等多种方式为其提供集中或社会化照料护理服务。按照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足额列支残疾人“两项补贴”配套资金,根据县上财力状况,探索制定出台农村低保三、四类低保家庭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切实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进一步落实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关爱措施。根据《**县“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服务体系。成立**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依托社会组织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继续做好70周岁困难老年人补贴及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照料补贴发放工作。落实留守儿童监护责任,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为留守儿童送温暖、献爱心,为留守儿童提供关爱保护。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四种类型重点救助对象,根据政策要求和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基本生活。   (九)着力发展社会组织。加大政策创制力度,引领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协调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场所,解决阵地问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列支福彩公益金等多种渠道,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养老、救助、助残“四个服务”,建设1—2个示范组织。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三社联动”试点,推动成立社会工作者协会,聚焦脱贫攻坚,努力推进社会组织助力精准脱贫。积极培育慈善主体,抓好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许可,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第三批试点,按时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强化综合监管,探索建立政府监督、社会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组织自我监督的“四位一体”监管模式。加强社会组织党建,不断深化“两个覆盖”,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十)着力推动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县民政系统要深刻认识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性紧迫性,主动履责,全力担责,从严要求,规范管理,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激发党组织战斗力。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承担好、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层层压实党建第一责任,科学制定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坚持正向激励与从严问责相结合,突出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章》《准则》和《条例》,不断坚定政治信念。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化“四个自我”,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政治责任。狠抓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常态化。要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党建工作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做到党建工作与民政重点任务、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围绕民政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 ‎ ‎  (十一)着力转变干部作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以“转作风、强素质、优环境、促发展,树好**形象”为核心内容,进一步深化“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树牢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专项整治、推动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形成有利于发展的良好环境,真正实现“五个明显增强”的目标。一是核心看齐意识明显增强。自觉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明确的政治准则和根本的政治要求,真正从灵魂深处忠诚于党、维护核心、拥戴领袖,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担当作为意识明显增强。自觉尽职尽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工作讲大局、服务讲主动、办事讲效率,面对困难矛盾敢于迎难而上、攻坚克难,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豁得出、顶得上,跟踪问效、一抓到底。三是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始终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想在前、做在前,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办群众之所需,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四是改革创新意识明显增强。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推动工作落地快、见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创新思维和措施解决问题,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争创一流。五是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着力提升党性修养,切实增强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时刻防范“围猎”,一言一行不碰红线、不触底线,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 ‎  (十二)着力加强廉政建设。为了切实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两个责任”这个主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在县纪委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抓好民政部门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反对“四风”,下大力气治懒、治庸、治散、治慢、治乱,切实纠正民政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坚决杜绝胡作为、乱作为,全面倡导有担当、敢作为、有作为。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防灾救灾、优抚安置、福彩公益金、养老项目等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加强农村低保规范化管理,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优亲厚友等以权谋私行为,坚决查处和惩治民政领域各种侵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于兜底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严肃查处,决不能让群众的“救命钱”成为“唐僧肉”。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监管工作不力、工作作风不实等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篇十三   2018年上半年,**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民政部门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以我市民政事业在省市争先进位为目标,强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突出强基础、补短板、抓创新,大力开展项目建设,不断开创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突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 ‎  1、切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从2018年4月起,**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月550元调整到60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年4300元调整到5500元。3月启动了城乡低保续保核查登记工作,6月启动了困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核算工作。截止2018年5月,全市共纳入社会救助对象32514人,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4044人万元;农村低保17041人万元;城市特困供养74人万元;农村特困供养1355人万元;医疗救助9681人次万元;临时救助1246人次万元。全市社会救助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2、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从2018年4月起,城市特困供养标准由月1100元调整到1200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由年8300元调整到9500元。6月启动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年度核查工作,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协议管理。项目化推进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建设,2018年计划投入专项资金100万元,对茶庵岭镇、中伙铺镇、黄盖湖镇、蒲圻办事处、神山镇、余家桥乡等6所农村福利院安装消防喷淋系统,目前已初步完成项目设计工作。   3、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一是资助所有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参加了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是对40名农村特困居民,向咸宁市农村特困居民大病医疗救助促进会申报,发放大病医疗救助资金万元。三是开展低保五保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工作,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资助所有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商业保险,对初次发生并经二甲医院及二甲以上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为30种大病范围的,补助大病救助金30000元,目前报送市政府常委会议研究通过。 ‎ ‎  4、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一是提高临时救助标准。从2018年4月起,年度累计救助标准由6600元提高到7200元。二是充分运用核对机制。按规定对申请临时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开展调查核实并出具核对报告。三是建立标准体系。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了临时救助针对不同情形的标准体系,提升临时救助实效。   5、加强精准扶贫政策兜底。一是加强兜底保障工作。截止2018年5月,全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269人纳入到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实行政策兜底保障,累计发放社会救助资金万元。其中:农村低保3838人万元;农村特困供养431人万元。二是确保社会救助标准不低于扶贫标准。从2018年4月起,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年4300元调整到550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年8300元调整到9500元。三是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通过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兜底,共计发放301人万元。   (二)突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 ‎  1、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一是精心组织5·12全国第十个“防灾减灾日活动”,联合市应急办、市消防大队、市地震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等10家单位在全市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积极推动防灾减灾知识和政策法规宣教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家庭,集中在市赤马港学校联合举办了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宣传周期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万余份,制作防灾减灾宣传展板72块,横幅52条,各单位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习12次,举办知识讲座17次,排查灾害风险110处。二是指导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组织指导陆水湖办事处青泉社区和泉门社区健全防灾减灾管理机制,增强居民防灾减灾自救意识,提高社区救灾应急能力,加强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创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2、扎实有效开展灾害救助。一是妥善安排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发放2017-2018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91万元,发放物资折款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8633户万人。二是完成2017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1户重建户1月30日前全部搬入新居入住。三是积极开展灾害救助。上半年发生2次自然灾害,雪灾和水灾,两次灾害共造成万人受灾,全市直接经济损失亿元。民政部门积极应对,第一时间组建主要负责人带队的应急救助工作组,主动帮扶并进行妥善安置,发放救灾棉衣被469件,大米、食用油228件。灾后对雪灾中的倒损房户进行了核查,发放重建救助资金万元。同时,加强救灾资金监管,4月份组成工作组,在全市范围开展2017年度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规范了救灾款物管理使用。 ‎ ‎  3、加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一是做好应急救灾备灾工作。制定《市民政局2018年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方案》,成立救灾应急工作队,建立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工作制度;以乡镇为主体,对各类困难群众救助需求进行摸排,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组织全市各镇(办、场、区)摸查。全市共摸查灾害易发点110处。四是开展灾害易发点和应急避难所摸查工作。要求各乡镇(办、场、区)登记所有能用于集中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应急避难所。通过摸查,目前,城区共登记避难场所 21 个,可容纳万人。二是建立健全灾情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加强与涉灾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做到重大灾情在24小时内反映,为灾害损失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4、开展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是“十三五”期间国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项目拟投资300万元,2018年年初已经争取到中央投资135万元,计划在2018年下半年开工,分三年完成,本年度12月前做好建设土地规划、设计蓝图、公开招投标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三)突出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1、全面落实抚恤补助优待资金的发放。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按照“民政提供名单、财政核拨资金、银行实行代发”的方式实行社会化发放,2018年上半年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万元,其中提标补发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费用万元。 ‎ ‎  2、开展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配合市委、市政府组织完成了春节期间的双拥走访慰问活动,其中走访慰问了驻赤部队7个8万元,慰问优抚福利事业单位6个6万元,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88人万元,资金慰问663人万元。发放春节慰问信9000份。   3、切实落实复退军人解“四难”工作。上半年共为复退军人解“三难”1662人(其中享受抚恤补助的对象1158人,普通复退军人504人),临时救助591人、医疗救助265人、落实危房改造2人、慰问726人,投入资金万元。   4、加大优抚数据标准化建设力度。按照省厅下发的《**省优抚对象数据信息管理工作规范》,优抚数据库信息化建设“真、准、全、实、密、责”六字要求,上半年按照计划开展重点无对象的核查和更新优抚数据库录入工作,计划于7月前百分之百完成省下达的核查任务。   5、切实做好涉军群体的稳定工作。加大排查疏导解困力度,配合维稳办、信访局、国安大队做好我市涉军群体的信访稳定,确保了清明期间、、事务部挂牌、、“五一”、“”漯河事件期间我市无涉军人员参加。 ‎ ‎  6、推进退役士兵安置。一是做好了退役安置信访稳控工作。半年接待退役士兵及家属来访及政策宣讲超过900人次,回复书记、市长批示件1件。二是认真做好基础工作。制定了2018年度全市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做好了2017年冬季退役士兵档案材料审核、整理、归档工作。三是做好有意愿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工作。组织安排了2017年度有意愿的185名退役士兵参加教育技能培训,同时据实完成了万通驾校2017年度首批54名退役士兵驾驶结业核定申报工作。   7、强化军供应急保障。一是为提升服务质量,组织单位骨干到武汉、襄阳、岳阳等军供站学习军供保障服务管理规范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取长补短。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餐厅、客房、办公室等基础设施设备添置维修、更换,已达到二级站的标准配置。三是做好军供保障服务的技能培训。组织全站干部职工学习军供业务知识技能,会同麻城站组织了一次区域应急保障演练。四是推进军供站战备设施专用通道项目建设。目前,经国土、规划等职能部门同意,对可行性予以批复,已报市发改委立项。   8、提档升级烈士纪念设施。一是推进烈士陵园升级改造暨军队离退休干部户外活动基地建设项目,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作,下一步计划完成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图纸审批、工程招标工作。二是是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收集整理烈士故事编辑书本在全市推广,开通烈士陵园官方微信公众号。三是筹备组织了清明节大型纪念活动。接待100余家企事业单位、学生团体3万余人举行祭扫活动,讲解150场次。   (四)突出坚持关注弱势群体,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 ‎  1、落实待遇发放保障基本生活。联合市残联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工作,完成了1至2季度两项补贴的发放工作,生活补贴6003人,护理补贴5647人,共发放资金万元。调整孤儿供养标准,4月1日起散居孤儿由1100元/人月调至1200元,集中供养孤儿1760元/人月调至1920元。发放1至2季度孤儿基本生活费98人万元。发放2017年一二季度全市精简退职对象生活费23人48474元。   2、落实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2018年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3662人,困境儿童418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数据库管理,及时动态更新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数据。建立了儿童福利主任工作机制,设立儿童福利主任188人,制作了200份《**市留守儿童福利主任工作手册》分发各乡镇村(社区),明确职责要求。   3、做实做细孤儿集中供养工作。一是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咸宁市灵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第三方社会服务机构并签订《收养评估服务项目合作协议》。二是根据省厅和咸宁市的要求开展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工作。三是加强对家庭寄养孤儿的回访,为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的孤儿提供有针对性指导和服务15次。四是做好孤儿接收和档案管理工作。对全市孤儿、事实孤儿、困境儿童进行摸底调查,接收符合条件的2名孤儿集中供养。五是组织开展爱心捐赠活动。接待上级领导及爱心人士来院慰问儿童15次。 ‎ ‎  4、加快项目实施发展养老服务。一是抓好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申报咸宁市2018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15个,农村11个,社区4个。二是开展了居家养老签订医疗服务试点工作,出台了《**市居家养老签约医疗服务试点方案》,确定我市桃花坪社区为试点单位,通过前期摸底排查确定30位老人为试点服务对象,与陆水湖卫生院启动了上门医疗服务签约协议。三是抓好养老机构建设。联合消防大队对全市福利机构进行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治。在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和农村福利院启用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进行网上登录加强养老机构发展监测。四是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市15家养老机构均已就近就便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开展医疗保健和巡诊等健康养老服务。   5、实施标准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对照服务质量检查表重新修订管理制度,注重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邀请蒲纺医院医师讲授护理知识,细化考核项目与奖惩挂钩,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抓好平安建设。每月开展消防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台账上报工作,每季组织职工和老人开展一次消防演练,积极配合市蒲圻派出所来院开展的“反恐”活动,定期检查监控设施,更换过期消防器材,全方位保障了老人安全。 ‎ ‎  6、落实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权益。一是启动2018年高龄津贴申报工作,指导各乡镇入户调查,审核申报对象资格。二是保障老年人优待权益。春节期间对全市百岁老人、生活困难老年人、老年学学会、蒲纺老年康复中心开展大走访、大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8万余元。拨付基层老年建设资金15万元,支持基层老年社会组织建设。三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和为老服务工作。上半年零收费办理《**省老年人优待证》2379人次。   7、发展社会慈善事业。4月4日,举办了“感恩有你 大爱**”为主题的2018年**市第二届大型慈善募捐晚会,募集善款用于捐助贫困重疾患者,做为“慈善爱心”专项基金,建立慈善捐助长效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界,通过定向捐赠、支持志愿服务、设立冠名基金等方式,参与自主慈善项目实施;做好慈善助医等日常救助工作,规范慈善会财务管理。   (五)突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和谐村居创建   1、完善了村务公开制度。深入到各乡镇抽查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工作,研究制定了《**市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对全市村务公开公正进行了全面部署,促进了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 ‎  2、加强农村宗族祠堂管理。完成**市宗族祠堂信息统计和调研报告。目前根据乡镇上报的情况全市共有宗族祠堂52个,建筑面积平方米,投入1381万元,其中家族自筹1344万元,群众捐款37万元。   3、开展换届选举前期调研。听取了部分老村支部书记和年轻的支部书记的建议和想法,上报了《**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情况统计表》,对全市走读村干部进行调查摸底。利用咸宁市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复退军人等人员中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培养选聘千人计划”的方案》吸收优秀人才充实村干部队伍。   4、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一是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确实2018年农村社区试点名单,召开了农村社区试点专题会议,推进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工作。二是配合组织部对全市社区减负增效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出台了《**市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做好了中伙铺镇罗县村和蒲圻办事处陆水社区参加全省百佳村委会和百佳社区居委会的申报工作。四是组织蒲纺工业园桃花坪社区、六米桥社区、桂花树社区,蒲圻办事处和尚岭社区,中伙铺镇罗县村、**镇周郎嘴村分两批到省厅进行公益创投培训,目前公益创投项目正在策划之中。   (六)突出社会专项事务建设,优化公共服务职能 ‎ ‎  1、规范社团登记管理。一是规范登记程序,对受理、审查、实地查看、审批发证层层签字把关,严格审查登记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二是开展年检工作。全面实施网上年检,上半年共年检社会组织110家,其中社会团体 58家,民办非企52家。完成5家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完成7家社会组织发证换证工作;新核准设立登记社会组织1家,注销1家。三是规范票据管理发放。加强社团会费收据管理与使用,严格实行会费票据“验旧换新”制度,不发人情票。   2、积极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换。完成了地名志初稿编写工作任务的60%。上报我市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调查基本情况表、统计表、地名词典目录、跨界自然地理实体目录、**省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与利用工作进度表。做好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典志第一部分国典内容的报送工作。 ‎ ‎  3、规范殡葬行业管理。一是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初步拟出了城区推行丧事集中办理的实施方案和我市辖区户籍人口免除基本殡葬费用的惠民殡葬扩面政策,以及推行火葬提高火化率,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规定和措施,为推进殡葬改革作好前期准备工作。二是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釆取先试点后推开的方式,首先推进黄盖湖公益性生态陵园和赤马港开发区公益性公墓建设,积累试点经验,推进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三是强化服务意识,落实惠民政策。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公墓巡察,做好了各时间节点殡仪服务接待和公墓集中祭扫接待工作。减免37名特困群众(低保、优抚、五保户等)死亡人员基本殡葬服务费用9万余元。四是强化环保意识,倡导文明新风。推动文明治丧,低碳祭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不易降解祭祀用品。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扫、绿色殡葬”活动,设置鲜花置换点和便民服务点,开展以鲜花换鞭炮活动,免费提供扫墓接送专车、矿泉水以及描碑等服务。截止目前火化遗体287具,接待进厅服务79次,协助处理各类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等16起。五是加大项目建设。完成一台平板火化炉、一台捡灰火化炉及尾气净化设备更新;争取到省厅专项资金300万投入殡仪馆改造装修(一期)工程,已完成改造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编制,即将进入招投标程序;谋划殡仪馆新建(二期)工程项目,已完成了项目立项,整体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正在编制申报资料,积极争取2019年中央项目资金。 ‎ ‎  4、加强流浪救助管理。一是加大救助宣传力度。向市民发放救助管理宣传资料,在城区设立救助宣传点进行宣传,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宣传资料,指引卡,设置救助管理站引导牌。二是区别对象分类劝导。组成街头劝导小组,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引导实施性劝导救助,对一些职业乞讨人员,进行劝阻告诫型劝导救助。三是开展了“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行动,实施困境未成年人精准保护。上半年共接待来站求助人员852人次,对滞留在站的42名智障人员实行了人性化护理。四是开展救助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求助人员数据库,完善基础数据、基础资料,实现救助工作信息系统网络化,有效解决求助人员巡查,甄别难等问题。   5、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一是严格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截至6月12日共办理结婚登记1924对,离婚登记893对,补发婚姻证1155对,查阅档案576份,接待群众咨询1623人次。婚姻登记合格率,婚姻档案完成率均达100%。二是联合开展离婚纠纷调解。半年共接待调解对象648对,调解成功78对,回访7对。三是延长特殊日期登记时间。根据外出务工人员节日返乡登记和特殊时间节点年轻人扎堆结婚登记实际,婚姻登记处放弃休假,大年初四开始正常上班,在“情人节”延长工作时间,当天办理结婚登记120对,满足群众的特殊需求。 ‎ ‎  6、强化管理服务提升福彩形象。一是积极稳妥推进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了“省级监管、属地管理、募办代销、协议约定”的销售管理新模式。二是提升大厅员工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了大厅员工管理制度,制定了最新的大厅薪酬管理实施方案;三是完善了《**市中福在线销售大厅应急预案》,对大厅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成对中福在线大厅13名员工劳务合同及3名安保人员劳务派遣合同的签订。截止6月11日,全市福彩总销量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万元,增幅为%。完成全年5000万销量任务的%。   (七)突出坚持党建先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党组和各单位的集体责任,明确了班子成员和“一把手”的直接责任,形成了责任体系。二是加强党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实施细则、制定了局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单位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考核结果与评先表彰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加强社会工作。开展了国际社工日宣传活动;邀请民政职业学校教授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积极组织民政干部职工和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二、存在的问题 ‎ ‎  1、民政事业单位拨款不足的问题。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救灾储备中心为隶属我局管理的正股级事业单位,其人员编制、经费来源自成立之日起由市编办发文确定为自收自支单位,一直未作调整。3家单位因经费自收自支,且无收费职能,无收入来源,长期靠民政局筹措资金维持运转。目前人员工资大幅度上涨,在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日渐规范的情况下,由民政局机关拨款弥补经费缺口实在难以为继,严重制约了单位正常运行。   2、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足。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滞后,特别是养老、儿童和社会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突出,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福利需求。部分农村福利院、民政事业薄弱或重点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改建或新建,由于我市财政保障不足,致使建设滞后。   三、下步安排   下半年,我局将围绕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振奋精神,狠抓落实,积极推进项目建设,补齐各项短板,力争我市民政工作实现省市争先进位。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迎接市委巡察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巡察前认真自查、巡察中支持配合、巡察后扎实整改,积极主动认真地安排部署组织好市委对全市民政系统的巡察工作。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对关键部位的重点监督,管好用好救灾、低保、优抚、彩票公益金等民生资金,定期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  2、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作用。开展“兜底救助、不落一人”专项行动,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全面落实低保重点救助政策,完成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整体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农村福利院财务管理,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共享,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收集“救急难”案例。   3、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市乡村三级联动,探索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市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应对能力。认真落实灾害救助政策,规范救灾款物管理,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健全自然灾害救助服务机制。   4、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继续扩大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建设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做好桃花坪社区省级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   5、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做好老年优待和维权工作,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老年群体稳定。扎实开展敬老月活动,深入开展敬老宣传教育,开展敬老助老志愿服务。 ‎ ‎  6、促进福利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协调好“两项补贴”资金筹措和发放工作。规范慈善会财务管理。加强阳光福彩建设,提升福利彩票社会形象。稳定提升中福在线销售厅销量,开展全市站点形象建设。   7、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维护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综合运用优抚政策与社会救助政策,切实解决困难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立足讲政策、讲策略、讲感情、讲底线的“四讲”工作法,做好涉军维稳工作。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和转业士官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实行量化评分,依法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岗位落实,全面推行多层次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加强烈士纪念建筑物设施维护改造,打造红色革命教育基地,发挥基地教育功能。   8、加强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全力做好今年的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工作,积极引导将农村宗族祠堂转化为农村文化礼堂。指导蒲纺工业园区申报全省美好志愿服务站,指导参加公益创投的社区和村做好项目策划和申报评选工作,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加强基层民政干部和城乡社区干部能力建设。 ‎ ‎  9、强化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完成**市地名志和文化故事丛书初稿编写,完成**市行政区划地图册制作,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归档,做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及时发挥地名普查效益。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做好城区新建道路命名和管理工作。   10、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脱钩工作;推动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和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强化社会组织执法工作,加大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执法查处力度;依法实施网上登记、网上年检。   11、提高民政社会事务工作水平。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着力推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专项行动。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市政府出台惠民殡葬扩面政策和关于在主城区范围内推行丧事集中办理的规定。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电子台账,继续推进与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儿童收养登记工作,切实维护收养儿童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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