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11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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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市委常委会重要会议讲话
市委常委会重要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 前,市委书记多次过问并反复叮嘱,一定要把会议开好、开出成效, 达到统一思想、警醒作风、加压履职的目的。为开好这次会议,市纪 委监委作了充分的前期准备,筛选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刚才,会 上宣读了这些案例,这是我们共同进行的一次集中学习,大家一定要 对照提醒、警示学习。近年来,我市失职渎职案件呈多发趋势,造成 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就是对全市党员干部进行反 失职渎职警示教育,强化职责意识、问题意识、法治意识,推动主动 履职、勤勉履职、依法履职,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 供坚强保障。下面按照市委要求,我讲三点意见。 一、明确要义,认清危害 职责,是任职者为履行一定的组织职能或完成工作使命,所负责 的范围和承担的一系列工作任务,以及完成这些工作任务所需承担的 相应责任。“职”代表位置和权力,“责”代表义务和责任,两者是 统一的整体,有职必有责,有责必担当。 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首先要明白我们手中的权力不是天上掉 下来的,而是党和人民把我们摆上了现在的位置,给予我们了一定的 职权,离开了党和人民,我们什么都不是。既然选择了目前的职业, 走上了现在的岗位,就必须接受纪律规定和党纪国法的约束,接受人 民群众的监督,就必须依法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否则就是失职 渎职,轻则,要让出现在的位置,重则,还会面临党纪国法的追究。 现在,还有一些同志对失职渎职问题认识不清、概念模糊,甚至追究 到自己头上了还茫然无知,这一现象在我们查办案件的过程中表现得 还比较突出。因此,我觉得有必要借今天机会,就失职渎职的有关概 念和危害和同志们学习交流。 (一)失职渎职问题的基本类别。按照失职渎职风险的不同程度, 我把它分为三个类别:一是一般性的工作失职。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 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职,但尚未达到需要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程度,在责任追究方面一般给予相关的组织处分, 如: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取消执法 资格、诫勉谈话、调岗、免职等。二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失职 行为。在开展工作或执法监管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达到需要给予党纪 政务处分程度的,按照党纪政务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规定给予相关 的纪律处分。三是构成渎职犯罪的失职渎职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 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失职也可以构成犯罪, 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时,失职造成严重 损失的构成渎职犯罪。当然,渎职犯罪是结果类犯罪,造成的损失必 须达到一定程度才以犯罪论。 (二)失职渎职问题的表现形式。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 7 个方面:一是玩忽职守。就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 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遭受损失。二是慵懒散拖。 就是工作懒散,不思进取,办事拖沓,效率低下。少数干部不敢闯、 不敢干,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凡事都要等着上面指示、等着明确要 求,等着邯郸学步。三是纪律松懈。有的表面上对“八项规定”高调 拥护,行为也有所收敛,但是内心却产生“饭不能吃了、酒不能喝了、 福利也少了,为官不易了”的错误思想。有的甚至变着法子、变换形 式,搞隐身的“四风”。 四是违规越权。有的干部未经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机关委托或职 责规定,行使不属于本岗位职权。五是滥用职权。有的在履行职责的 过程中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暴力执法;有的乱检查、乱收 费、乱罚款、乱摊派,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六是徇私舞弊。 有的领导干部或执纪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强迫管理服务对 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七是以权谋私。有些身在关键岗 位的公职人员,职位不高,却运用手中的权力,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 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以上 7 个方面,希望同志们逐一对照检查,有 则即改,无则警惕。 (三)失职渎职问题的严重危害。失职渎职往往是由于公权力的 缺失或滥用,造成对国家财产、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的直接损害,其 危害在某种程度上讲不亚于贪污腐败,是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社 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依法严厉查处。 一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侵害国家财产和群众利益。近年来因为公职人 员失职渎职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惊人,数额动辄上百万甚至以亿元 计算。同时,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环境资源、医疗医药等领域的 失职渎职犯罪,每一起都严重侵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引发重 大公共安全事件。二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由于 失职渎职的行为主体是国家公职人员,每一起重大失职渎职案件,都 在透支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特别是网络媒体的广泛参与、深度解析 和跟踪调查,更是放大了失职渎职的严重后果,因部门和个人的失职 渎职,导致政府买单的情况屡有发生。三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危害市 场经济秩序。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或疏 于职守,或恣意滥用,或以权谋私,轻则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重则破 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阻碍经济社会发展。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 了能够惠及于民,用不好就会助纣为孽,伤及自身。随着反腐倡廉建 设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反失职渎职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任何形式的失 职渎职行为都将逐步失去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对此,同志们一定要有 清醒认识,决不能心存侥幸,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 为官不为、失职渎职问题。 二、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现在还有一些同志认为,失职渎职都是在履行公务时发生的,带 有一定的“为公”性和非主观性,特别是失职问题属于过失性行为, 有情可原,有谅可解。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在其位就要谋其政,拿着 薪水不干活,坐着位子不干事,不是蛀虫是什么,不予以惩处怎么向 群众交代。在反对失职渎职上,市委、市政府的态度是坚决的、意志 是坚定的,各级各部门也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 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反对失职渎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反对失职渎职是适应从严治党趋势的迫切要求。在反腐力 度持续加大,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的形势下,失职渎职问题的积 弊和危害更加凸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所谓“为官不易”“为 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 追究。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 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 就要“为官不为”,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李克强总理指 出,“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 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对为官不为、懒政 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为官不为,不是新表述,也 不是新问题。中央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和惩治决心可见一斑。对此, 同志们一定要清醒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反对失职渎职作为全面从 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抓牢,抓出成效。 (二)反对失职渎职是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失职渎职 问题,根源在作风。近年来,全市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作风形象 有了明显变化。但是从查办案件和暗访督查情况看,失职渎职行为仍 然多发易发,表现的形式也多种多样。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没有问题 意识,缺乏责任观念,平时对本辖区本系统内存在的问题熟视无睹, 往往是被媒体曝光了、发生群体性事件了再去亡羊补牢,甚至一些问 题已经十分明显,但仍心存侥幸,在处置上态度暧昧、瞻前顾后、迟 迟处理不到位。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看,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 问题仍然不少。作为作风不良的突出表现和综合反映,整治好失职渎 职问题,就是对作风建设成果的巩固、拓展和深化,是在抓细、抓常、 抓长上的具体体现。 (三)反对失职渎职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保障。省委九届 八次全会出台《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我市作为八百万人口大市,对照《纲要》确定的 目标任务和时间表,差距不小、任务繁重。形势和任务容不得我们有 丝毫的懈怠和迟疑,容不得有半点空谈、半点浮躁,迫切需要全市上 下凝神聚力,保持定力,团结一心,巩固和发展好的形势;迫切需要 有一大批能勤勉务实、埋头苦干、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党员干部迎 头而上、克难攻坚,这不仅是发展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更是对我们 党员干部意志能力的考验。特别是今天参加会议的每一位同志都是身 居要职,大家,都负有沉甸甸的责任。我们丝毫没有理由懈怠,要立 足本职,积极主动地担负起组织和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可以讲,大 家坐在这个位置上,不是动力就是阻力,不是正能量就是负能量,不 是功臣即为罪人、庸人。责任面前没有退路,必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扎实解决好为官不为、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确保各级党员干部在本 职岗位上守其位、谋其政,忠于职守,履职尽责,为推动更好更快发 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勇于担当,履职尽责 反对和预防失职渎职问题,重在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法治 意识和服务意识,必须以提升能力素质、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从政行 为为关键,以树立正确导向、营造干事氛围为重点,以刚性纪律约束、 严格责任追究为保障,对症下药,综合施治。 (一)营造干事氛围。反对失职渎职,强化履职尽责既要靠内在 的自觉和自律,又要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氛围来保障。要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岗位责任和履责范围, 切实解决好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必须把什么干好这一基本问题。要 按照市委提出的“团结凝聚战斗力、敬畏规矩树形象、忠诚担当事上 见、落实见效真本事”四句话作风建设新要求,大力倡导敢担当、干 实事、抓落实、求成效的良好作风。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工作导 向,“刹不为之风、换不为之将”,对不作为、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坚 决撤换,使庸官难过“上岗关”,懒官难过“考核关”,太平官难过 “群众关”。同时,要支持、保护、重用敢抓敢管、敢于负责、善于 干事的同志,特别是要严格区分失误与失职渎职的不同情况,主动为 出以公心、造成工作失误的干部担责分责,为因干工作、抓发展而得 罪人、受诬陷和被打击的干部撑腰壮胆。要挖掘、培育干事创业的先 进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他们的事迹,鼓舞人心,凝聚力量,在全社 会形成勤政廉政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担当意识。造成失职渎职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 党员干部责任缺失,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我们在工作中 都深有体会,只要尽心尽责,再复杂的问题也能迎刃而解;漠视责任, 再简单的工作也会出现差错。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抓的不抓,该管 的不管,结果就会使问题越积越多,长期以往,必然会导致重大的失 职失责。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担当是不容选择的,因为党和人民在给 予我们职位和待遇的同时,也赋予了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首 先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发现问题,才能够明确自身的责任,才能够 找准担当的切入。应当肯定,目前大多数党员干部问题意识是强的, 是勇于直面问题的,但也有一些同志问题意识淡薄。有的忽视问题, 对矛盾熟视无睹,一旦遇到问题,往往措手不及;有的逃避问题,搞 鸵鸟政策、选择性失明,把一些本来应该及时解决的问题拖成了老大 难,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有的不注重解决问题,纸上谈兵、夸夸其 谈,真正遇到棘手问题就捉襟见肘等等,这些都是造成失职渎职的重 要因素。问题并不可怕,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所有的工作就是为了 解决问题,解决不好问题就是失职。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强烈的 问题意识,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多看多问,多动脑筋,对辖区 内、部门内、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和矛盾了然于胸,并辩证地认识 问题、正确地对待问题、及时地解决问题。其二要有敢于担当的勇气。 敢于担当,就是要担当责任,担当困难,担当风险。一名党员干部称 不称职,首先要看敢不敢负责、有没有担当精神,看在难题面前敢不 敢抓、在矛盾面前敢不敢管、在风险面前敢不敢闯。革命战争时期, 革命队伍就是在党员干部“跟我上”的感召下夺取了一个又一个胜 利。和平年代,在党和人民需要你挺身而出、担当履责的时候,犹犹 豫豫、优柔寡断,贻误战机,这就是典型的失职渎职。我们党员干部 无论身处哪个岗位,都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 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 承担责任,真正做到忠诚担当事上见。其三要有善于担当的智慧。毋 庸讳言,要干事,就会有困难;要改革,就会遇阻力,甚至还会受到 委屈、做出牺牲,干事的同志们也要学会保护自己,怎么保护,就是 要“为官善为”,干实事、干成事、不出事。干实事是党员干部的天 职、使命、本分所在;干成事是组织的要求,群众的期待,干部的能 力的体现;不出事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干实事、干成 事的保证。干实事、干成事、不出事,三者一体、相辅相成,既是党 员干部素质建设上的高标准、执政风范上的高姿态和工作作风上的高 素养,同时也是对“不干事、少出错”论调的最有效的批驳,是对我 们反对失职渎职最有力的支持。 (三)依法依规履职。所有的职责、职权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 在法律的约束下行使和运行,这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作为党员干部, 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律意识。实际工作 中,个别职能部门和一些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由于不懂法、不守 法,强征强收问题、暴力拆迁问题、钓鱼执法问题等等屡禁不绝,造 成渎职侵权的例子绝非个别。要加强法治理念的培养和法律知识的教 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 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 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 化成履职尽责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出格、不 越界,最大限度减少因违反法律规定而造成的渎职问题。同时,要严 格履行法定职责。我们在查办失职渎职案件中,发现一些单位职责不 清,直到责任追究时,还弄不清是不是自己的应负责任,糊里糊涂受 处分。懒政怠政、失职渎职,很大程度上与权责划分不对称、不清晰 有关。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如果说“法无授权不可为” 是对乱作为的约束,那么“法定职责必须为”则为不作为划定了底线。 这意味着,履职尽责不仅是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更是必须履行的法 定义务。近期,各级各部门都要对照有关要求把自己的职责捋一捋, 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厘清肩负的任务,确保依法履职尽责。 (四)加强内部监管。去年以来,个别地方和单位因为失职渎职 问题被连续问责,多人次受到责任追究,相信这不是偶然,说明你这 个地方、这个单位内部管理出现了问题,必须引起警觉和重视,同时 对其它地方和单位而言,也要引以为戒。首先要开展自查整改。严是 爱,松是害,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教育提醒是防范失职渎职问题的有 效手段。这次会议之后,各地各部门要主动开展一次履职尽责、勤政 廉政自查活动,认真检查本地本部门各项职责履行、工作目标完成情 况,查找是否有能为不为、当干未干的项目和环节,是否存在履行职 责不担当、开展工作不主动、破解难题不敢闯、服务群众不热心、利 益作祟不公正、降低标准不尽责、基础工作不务实、缺乏激情不进取、 论资排辈不出力等“九不”问题,并从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 率、工作能力、工作机制等方面逐一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 予以整改。要针对自查出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 立提升工作质效的倒逼机制,切实把可能出现的失职渎职问题解决在 萌芽状态。其二要抓实岗位责任。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原有的 岗位责任制进行补充规范,该调整的调整、该细化的细化、该完善的 完善,确保部门责任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 任链接无缝化。要以权责相称为原则,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和绩效评 估体系,制定科学、具体、精细的权力清单,把每个岗位的责任细化 量化,明确如何履职尽责,明确失职失责的后果,明确各层级之间的 责任,确保环环相扣、责罚分明,形成责任闭合环路。其三要强化监 督制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 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对具有执法监管权力的内设 科室加强日常监管,细化工作流程,防止权力失控。实施“阳光作业”、 加大公开力度,推进权力透明运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要抓好“三 亮三评”这一载体,提升“亮”的水平,亮清职责,亮出形象;强化 “评”的效果,评出优劣、评出担当。 (五)加大惩处力度。整治失职渎职问题,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 松。去年,我们建立了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市人 社局等十部门组成的效能问责联动机制,今年 2 月,又在全市启动了 贯穿全年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目标是一致的,就是要着 力整治为官不为、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 职渎职等问题。专项治理期间,要保持高频率、全方位的暗访检查力 度,一旦发现在失职渎职方面存在的顶风违纪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一 律顶格处理,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构成犯罪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 从严处理。市纪委监委要拓宽视野,畅通渠道,主动出击,认真排查 为官不为和失职渎职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通报 一起,切实形成震慑,强化“不敢”氛围。同时,各执纪执法部门发 现的失职渎职问题线索,要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及时通报,需 要追究党政纪责任或刑事责任的,及时移交。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 不力导致为官不为风气滋生,失职渎职问题多发的地方和单位,要严 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步倒查追究分管领导 和主要领导的责任。今天通报的典型案例只是个开始,下一步我们将 定期整理,定期通报,不仅是在会议上通报一下,责任单位的主要领 导还要作表态发言,强化警示教育力度,切实达到处理一批、教育一 批、警示一批、巩固一批的效果。 同志们,失职渎职问题危害严重,不容小觑,希望各级各部门一 定要从今天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 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忠诚履职、扎实尽 责,以更多更好的工作成效,为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