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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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年度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20年度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xx《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若干规定》,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以“建设平安常州、创建最安全地区”(以下简称“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实现我市“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着力解决突出治安问题 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爆炸、杀人、劫持绑架人质、投毒等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抢劫、抢夺和入户盗窃、盗窃机动车、自行车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破大案、打现行、挖团伙、除黑恶、反盗抢、追逃犯等各种形式的专项斗争或专项行动。 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从重从严打击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经济犯罪的高发态势。重点打击走私、诈骗、偷税骗税、制假贩假、侵犯知识产权、洗钱等犯罪活动,特别要严厉打击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犯罪,以及坑农害农、侵害弱势群体利益的犯罪。 抓好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工作。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的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对确定的治安重点地区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改变面貌。注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地区的治安问题不反弹。加强对铁路沿线、大中型企业和学校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及督查力度。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化解不安定因素 着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牵头协调、司法行政为主,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各市(区)、乡镇(街道)要在上半年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村民委员会和城镇社区的调解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有专人负责调解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调解室。要组建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的调处工作机制。按照“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群众威望、懂政策法律知识”的要求,选配好调解员,加强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积极推行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要实行矛盾纠纷限期调解和跟踪督办制度,层层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党政基层组织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责任,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抓紧组建信息预警、组织指挥、预案运作、应急救援、力量配置、装备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体系,全面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恐怖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信访工作,对重点涉法上访案件,有关领导要亲自督办,上级政法部门要进行督查督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要把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结合起来,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努力防止因民间纠纷激化引发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集访。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