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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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年民政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情况报告供借鉴
2020 年民政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情况 报告供借鉴 2020 年,为全面落实省、州、县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进一步规 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民政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准确、及时、足额地 发放到各类群众手中,民政局从规范资金管理机制着手,多措并举, 强化对民政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充分发挥了民政资金“救命钱”、“及时雨”的作用。现将县民政局 2020 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情况报告如下。 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情况 (一)健全机制,完善监督。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惠民惠农资金使 用,为规范民政救助资金的管理、发放程序,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 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 金管理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帐目清楚,手续齐备,避免了民政 各类救助资金被挤占、挪用、贪污事件的发生。同时,公开办事制度, 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二)全面部署,深入发动。为进一步强调惠民惠农资金的用途, 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分工,协调配 合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对我县民政惠民惠农资金使用管理 情况作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乡镇通过广播、电视、印发传单等方式, 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各项惠民惠农政策。 (三)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县民政把民政资金管理纳入了民政 重点工作,与目标考核挂钩。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照章办事,保 证了各类资金的正常合理使用。同时,县民政局根据各类群众的生活 状况确定救助对象和救济标准,保证了民政资金投向的有效和合理。 (四)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在认真贯彻省、州、县有关加强民 政各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一系列政策规定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 定了《民政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规 范了民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办事, 按照不同类型实施有效救济,把资金的使用作为民政政务公开的重要 内容之一,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及时兑现,保障权益。为切实做到为民、便民、惠民,对 于民政各类资金的发放,由县民政部门编制花名册,财政部门直接拨 款到民政资金专户,通过金融部门做加密文件直接将资金发放到民政 对象银行卡中,提高了资金运行速度,保证了民政资金安全、高效发 放。在确定民政救助对象和标准时,坚持按“一评议,二公示,三审 批”的程序进行,对新增加的救助对象先由村评议小组评议并公示, 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审批,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县民政局按 照乡镇政府核实结果采取入户核查的方式进行抽查,对符合救助对象 予以审批,确保了民政各类救助对象准确,救助标准合理,杜绝了民 政资金流失。 (六)严格政策,严肃纪律。在资金使用工作中,坚持做到“五 公开、五不准”,即:政策公开、对象公开、种类公开、标准公开、 数量公开,以及不准平均分配、不准优亲厚友、不准截留挪用、不准 有偿使用、不准擅自扩大使用范围,确保了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保证了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关于调整 2020 年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中“从 2020 年 x 月 x 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 标准从每人每月 xxx 元调整到每人每月 xxx 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 准从每人每月 xxx 元调整到每人每月 xxx 元”规定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20 年,累计保障城市低保 xxxxxx 人次,累 计保障资金 xxxx.xx 万元;累计保障农村低保 xxxxx 人次,累计保障 资金 xxx.xxx 万元。 3.产生的效益:通过不断努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在 建立民生保障长效机制、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水平等方面成效明显,较 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社会救助规 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已初步形成“政府主导、民政 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 保、分类施保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 (二)城乡特困供养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州民政局阿州财政局关于调整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从 2020 年 x 月 x 日起,全州特困人员供养 范围不再区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统一为:城市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xxx 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xxx 元/人 月;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调整到 xx 元/人/月,半护理照料护理标准 调整到 xxx 元/人/月,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调整到 xxx 元/人/月规定 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对全县 xxx 名特困供养对象发放 2020 年 生活补助资金 xxx.xxx 万元。 3.产生的效益:强化各项措施,积极探索创新,提升服务意识, 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安度晚年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 和谐稳定。 (三)临时生活救助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省临时救助工作规程》(川民发〔xxxx〕 xxx 号)中“临时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根据临时救助对象急难程度 及持续状况,按照当地月低保标准 x-x 倍和符合条件的人数计算一次 性给予救助;特别困难的,可以适当增加,人均救助标准最高不得超 过当地月低保标准的 x 倍。实物标准参照救助金折价计算”的规定执 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20 年,对 xxx 户 xxxx 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 临时生活救助 xxx.xxx 万元。 3.产生效益:有效缓解了因自然灾害、突发性事故、重大疾病等 原因引发的暂时性家庭生活困难,按照“托底线、救急难”的工作要 求,积极破解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助力我县精准 扶贫工作。 (四)精简退职职工基本生活保障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初 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标准的通知》(川民发〔xxxx〕xx 号) “对城乡享受本人原标准工资 xx%和定期定量救济的减退职老职工, 平均救济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 xxx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 xxx 元,具体标准依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20 年,对 xx 人精简退职职工发放救济金 x.xx 万元。 3.产生效益:进一步解决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的生活困难 问题,有效保障精简退职职工基本生活权益, (五)孤儿生活保障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 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川民发〔xxxx〕xx 号)文件要求, 按照每人每月 xxx 元生活补助标准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 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民发〔xxxx〕xx 号)要求,按 照每人每月 xxx 元生活补助标准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20 年,对普查确定的 xx 名孤儿及 x 名事实 无人抚养儿童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补助金 xx.xx 万元。 3.产生效益:保障了我县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孤儿健康 成长,通过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了孤儿 救助工作,有效保障了全县孤儿的基本生活及各项权益。 (六)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 〔xxxx〕xxx 号)文件要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 xxx 元, 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 xxx 元,二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 xx 元的标准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20 年,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级 残疾对象按照每月不低于 xxx 的发放标准,二级残疾每月不低于 xx 的标准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xx.xxx 万元;向持有第二代《残 疾人证》的低保对象,按照每月 xxx 元的发放标准,由乡镇初核,残 联复核后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xx.xx 万元。 3.产生效益:有效落实了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切实改 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让困难残疾人真 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让惠残好政策得到进一步 的推广。 (七)高龄津贴发放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老龄办关于提高高 龄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阿州民政〔xxxx〕xxx 号)文件要求,xx 周岁至 xx 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由原 xx 元提高到 xx 元;xx 周岁至 xx 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由原 xxx 元提高到 xxx 元;xxx 周岁以上老年人 每人每月由原 xxx 元提高到 xxx 元,春节慰问金每人 xxxx 元的原标 准不变执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20 年,发放 xx-xx 岁高龄津贴、xx-xx 岁敬 老金、xxx 岁以上长寿敬老金 xxx.xxxx 万元。 3.产生效益: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切实做好了老 龄工作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创新发展模 式,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了老年人“老有所养”,安 享晚年。 (八)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 1.政策执行情况:根据《中共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妥善解 决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的意见》(阿委发〔xxxx〕x 号)文件规定执 行。 2.资金使用情况:2020 年,及时对 xxx 人离任村干部累计兑现 全年生活补助金 xxx.xxx 万元。 3.产生效益:切实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干部的关怀和温暖,促 进了农村社会和谐、民族团结。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创新举措, 基层民主管理显著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我县贫困人口多、程度深,民政救助水平虽较往年有大幅增 强,但各单项补助标准仍比较低,有限的救助能力与保障民政服务对 象权益所需的矛盾比较突出。 二是各镇对民政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重视度不够,尤其是对最低 生活保障政策宣传不够到位,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管理力度不够。 四、下步工作要点 一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宣传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采 取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有关民政工作政策 特别是涉及到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 二要大力推行政务、村(居)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 开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 开的重点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将 民政政策、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全部张贴在政务公开栏醒目的位置, 让民政对象一目了然。督导村级组织将民政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在村 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要通过政务、村(居)务公开切实将民政工作 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增加民政工作的透明度。 三要加强业务培训。要加大民政干部的培训工作,适时采取多种 形式培训民政干部,组织民政干部学习民政法规、政策及资金管理办 法等民政业务知识。通过学习,要让民政干部特别是乡镇民政干部熟 悉、掌握各类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规定,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四要根据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民政工作热点、难点,每年有重 点地选择一至两项民政专项资金开展有针对性地检查,重点围绕专项 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是否有截留、挤占、挪用、 贪污等现象,坚决依法从严查处民政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 行为。 仅供参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