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共青团员发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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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学校规章制度之共青团员发展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共青团员发展制度 ‎ ‎  共青团南昌十二中委员会组织发展制度 ‎  一。 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承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章程,并以书面形式向团支部提出申请。‎ ‎  二。 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有二名团员介绍。‎ ‎  三。 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由所在团支部推荐,参加团委组织文明岗的实践活动,并在其中一个小组积极工作。并由所在小组根据其表现,推荐至业余团参加学习。‎ ‎  四。 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在业余团校学习,经考核取得业余团校毕业证书。‎ ‎  五。 申请入团的青年获取业余团校毕业证书后,必须由所在团支部以书面形式,向团委提出发展申请。‎ ‎  六。 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填书入团志愿书,并经所在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团委批准,才能成为团员。‎ ‎  七。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  团员档案管理制度 ‎  一。   团员档案须经档案管理者审查,符合书写规定,手续严格正确,清楚,方能入档。‎ ‎  二。  ‎ ‎ 团员档案以毕业年限,分高中、初中组存档(初中代号为“1”。高中代号为“2”)‎ ‎  三。   团员档案编号必须与团员证编号相符。‎ ‎  四。   团员档案进出单位团团员证上注明进出原因,并加盖单位团组织公章。‎ ‎  五。   进出团员档案,必须在团员档案进出表昂登记,注明档案人的姓名、团员证编号、团费收缴情况,档案进出单位。‎ ‎  六。   进出的团员档案,必须密封于档案袋内,并加盖进出单位团组织公章。‎ ‎  七。   凡不符合本管理制度的档案,禁止进出。‎ ‎  团费收缴制度 ‎  一、   凡我校在册的团员,必须按时交纳团费。逾期六个月未交纳团费,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行脱团。‎ ‎  二、   在校团员,每月向所在支部交纳团费,由支部组织委员收齐后,统一上缴团委。‎ ‎  三、   离校团员,不能逐月交纳团费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团委陈述缘由及补交团费的时间或在离校前一次性交纳在离校期间的团费。‎ ‎  四、   收缴财费者,必须与交纳者当面填写团费收缴单,由交纳者填写交纳者姓名,团员证编号,团费交至时间。‎ ‎  五、   团费收缴单,必须加盖团委公章,才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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