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7 发布 |
- 37.5 KB |
- 10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在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区人民政府决定召开2020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主要是分析我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明确各级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道路交通管理等工作,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随着经济社会及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安全已成为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发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从刚才通报的情况看,全区1—7月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仍然很大。共发生简易程序事故X起,同期上升X%。发生统计内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X起,同期下降X%;死亡X人,同期下降X%。发生统计外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X起,同期上升X%;死亡X人,同期上升X%。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大幅上升,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 客观地讲,我区虽然有高速、国道和省道贯穿全境,但各乡镇之间距离较长,道路交通设施仍然不够完善,安全隐患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问题十分突出。一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机制不够完善。 事故预防工作不够扎实,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效果不够明显,城镇交通路网改造、农村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还跟不上经济发展步伐,各类交通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二是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全社会文明交通氛围尚未形成,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交通意识淡薄,报废车上路、无牌无证、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仍然十分突出。三是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愈加明显。随着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人民群众交通需求急剧增长,机动车辆、驾驶人员高速递增,从而导致交通供需矛盾不断加剧。四是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尚不健全。与道路交通安全密切相关的公安、交通、安监、城管、市场监管、农业等职能部门之间尚未真正形成安全监管合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责任体系尚未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作用发挥不够,监管不到位,存在漏管、失管现象。 对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我们要坚守“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着力捍卫安全生产红线。各级各部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形势的严峻性,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区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努力创造一个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 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重大,必须守土负责、守土有效 安全生产既是保障群众健康幸福的“生命线”,更是推动科学发展的“责任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效如何直接影响全区安全产生的正常开展。全区上下要按照“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注重长效”的要求,不断强化各项工作措施,以严格源头管控为突破口,以强化路面整治为主战场,迅速形成严查、严处、严治的强大态势。 第一,要强化源头管控。人、车、路是道路交通的基本构成要素和交通管理工作的源头,各相关部门要从这些基本要素入手,将工作着力点前移,通过加强对重点驾驶人、重点车辆的管理和对危险路段的治理,将各种交通事故隐患消灭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前。一是要加强对驾驶人队伍的整顿和管理。加强驾驶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驾驶人的素质,对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至关重要。道路交通事故中绝大多数是由于驾驶人违法行为和操作不当而造成的。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要严把驾驶人的培训关、考试关,尤其是对大中型客车、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人和农用车驾驶人,都必须严格进行培训和考试。要对驾校培训的内容、科目和教学内容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严格按照规定培训驾驶人的学校,尤其是弄虚作假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问题严重的要取消其培训资格。二是要加强对车辆特别是公路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 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绝大多数是客运车辆,对客运车辆的管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方向。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建立健全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要把交通运输企业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并使之制度化,坚决改变一些交通运输企业只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交通安全,将营运风险转嫁给政府和社会的做法。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不注重教育、违法营运、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运输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屡教不改的,取消其营运资格。公安交警部门不仅要加强路面检查力度,强化执法,而且要把功夫放在客车上路之前,管到停车的地方,在上路前开展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警示教育。同时,要加大对低速汽车、农用车和拖拉机载客违法行为的治理,一经发现要坚决从严惩处,杜绝农用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现象,坚决防止客运车辆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另外,摩托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已成频发之势,对社会危害最为严重,必须下大力气进行整顿,迅速启动摩托车治理专项行动。三是要加强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坚决消除引发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公安交警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摸清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路面的底数,提出整改建议。联合安监、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路面 的治理,建立道路隔离、防护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改善公路安全状况。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危险路段治理工作的监管力度,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治理,尽快消除隐患。 第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当前全区车辆大发展,隐患大暴露,管理呈现出大考验的形势,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来抓,着手实践“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社会化管理机制,努力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纵向体系和横向体系。一是抓主体、明职责。围绕“准确站位、科学定位、发展进位”,找准职责定位,将道路交通安全上升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努力构建“主体在区、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管理模式,提高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效能和水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分解和强化为各相关部门行为,按各自职责要求,全力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制,充分发挥整体联动效应,提高综合治理能力。二是抓层级、明责任。构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自觉把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纳入中心工作去安排、去谋划、去推进。夯实为全民行为,层层明确包保责任人和任务,以路段为“网面”、行政村为“网格”、村民组为“网点”,使管理责任人与管理服务区域、要素、时段全对应,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和“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一级促一级”的长效管理机制,构建“大交管”工作 格局。 第三,要强化问题导向。坚决克服畏难情绪、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消除那种只说不干、纸上谈兵的不良作风。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一是着力解决路面行车“秩序乱”的问题。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条件。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部门要把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道路交通执法的重点,坚持严格执法,科学管理,全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别是对超速行驶、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强行超车、疲劳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超员、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拖拉机载人、停车不设警示标志等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治理,做到依法严厉查处,加大处罚力度,真正形成严管的态势,力争短期内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要做到这一点,交警部门必须加大巡逻执勤力度,将警力摆到路面上。要突出工作重点,提高针对性,对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重点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治理。要科学合理安排警力,改革勤务制度,提高民警的上路率和管事率。二是着力解决农村道路“管不到边”的问题。农村道路是交通事故的多发路段、危险路段。要积极推行农村道路“点、线、面”一体化管理,强化“一站一点一队”的建设,严格落实“场天跟管”制度、喜事丧事“打招呼” 制度、学生放学回家巡逻制度和道路巡查制度。明确乡镇交管站每月上路至少20天,分管领导每月至少12天,主要领导每月至少5天;将“红白喜事”车辆监管员纳入执事名单,村兼职协管员跟进监管。三是着力解决交通事故“难处理”的问题。要打破交警包揽大小事故的困局,充分发挥乡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凡发生交通事故后,所属乡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坚持“分级处理、层层化解”,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纠纷处理在一线,矛盾化解在基层”。 第四,要强化宣传教育。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治本措施。通过宣传教育,可以使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充分认识到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性,从而自觉地遵守交通法规。一是从源头宣传教育抓起。在中小学校开办“德育课堂”、在党政机关建好“培训课堂”、在集镇设置“流动课堂”、在行政村开好“夜校课堂”。积极推广交通安全手势操、放学前1分钟提醒教育活动和中小学教材有交通安全知识;组织驾校新增学员唱好交通安全校歌,做好客运驾驶人发车前1分钟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列入村规条约,发挥农村“大喇叭”作用,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广泛开展“三微”(微信、微视、微博)宣传和网民互动宣传,深入推行5分钟路面流动警示教育,努力打造“人文交管”名片。二是从法规宣传教育抓起。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自觉、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杜绝交通违法的良好氛围。宣传、教育、司法等部门要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部门要把交通安全作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习惯,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新闻单位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义务,对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系列宣传报道,开辟专项行动宣传专栏,播放宣传教育专题片,制作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加大经常性警示教育的宣传力度。三是从警示宣传教育抓起。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村)活动的有关要求,把交通安全宣传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内容,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这一中心任务,以“五进”活动为载体,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检查指导,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大对国省道安全行车的宣传力度,在事故易发、多发路段,设置警示牌,甚至明示危险路段造成的死亡人数,更加深刻地提醒和教育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警钟长鸣。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 变,从而带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道路交通安全关系稳定,必须强化领导、联防联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重特大事故预防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群众安危,必须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管责任,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第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交通安全责任和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情况信息通报机制和事故预防协商机制,随时掌握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态势,科学分析预测交通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交通事故的意见,督促各项工作开展。建立完善应急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重特大突发交通事故的能力,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到位。 第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乡镇 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及车辆单位的检查指导,把监管目标、安全责任、具体任务落实到每个环节。安监部门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住建、城管、海事、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要进一步严格道路交通安全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明确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驾驶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逐个环节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在以后的工作中,把道路交通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平安建设”内容,重点把党政重视、重点车辆治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维稳等工作纳入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实行每季度一次考核评比。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