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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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关于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关于民政慈善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前言:党的十七x报告中把慈善事业界定为“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参与力量。这体现了党中央对慈善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的充分肯定,也反映了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对慈善事业的期待和需求。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研究和发展好我国现代的慈善事业指名方向就显得十分重要。4月12号到18号我们组対我市慈善事业现状做了调查。 关键词:慈善事业现状 问题 方式 调查目的:为了更好的了解我市的慈善发展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政策 调查对象:外企、民企员工 调查时间:4月12 号-4月14号 调查方式:问卷调查 调查范围:长沙市岳麓区 (一) 慈善事业现状 我国的慈善事业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取得了很大进步。改革开放以来,慈善事业的发展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同,慈善事业在救助领域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简要来说,在调查人群中的现状基本如下: 1、民众整体富裕程度较低, 做慈善力不从心。 慈善捐赠实质上是社会资源的一种流动, 是资金、实物从捐赠者一方流向接受者一方。一般而言,人们愿意捐赠的大都是自己富余的那部分财富, 极少数人能牺牲满足自身生活所须, 来救济他人。因此, 公民个体慈善捐赠行为, 直接受其经济状况的影响。 我们调查的群体中其中有70%的人愿意捐款的形式做慈善,60%的人愿意做志愿活动,对于捐物这种形式的慈善也有超过45%的人愿意,而只有极少数的人愿意以成立慈善组织的形式参与慈善事。调查数据也显示在过去的三年里,有超过90%的人捐过钱或物。而没有捐赠的原因主要是经济能力有限,占60%.就捐款次数而言,在2008年捐款次数2-4次得人有60%,捐款一次的占23%,没捐款的和捐款次数5次及以上的人只占到极小的以部分。就捐款数额而言,调查的结果显示从2008年10月到现在其个人捐款总额几乎都在1000元以下,其中捐款数额在1-100元占了46%,101-1000的占44%.有将近80%的人称等他有了经济基础或其他条件成熟了,他有可能选择去慈善机构就职。这些数据表明愿意参与慈善的人很多,但不一定有能力做好慈善事业,公众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2、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 公众捐赠顾虑大。 经过20 多年的改革实践,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从无到有, 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历史较短, 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十分有限。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即便那些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项目,也不能从根本上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例如社会医疗保险,只能为个人提供最基本医疗保障, 其中自负比例、起付标准、赔付限额、用药限制以及操作程序, 没有真正解决大多数人的看病难问题。高昂的医疗费用,不仅使部分低收入者放弃医疗, 即使有钱人或参保人都有可能一夜致贫。 近年来, 教育和住房费用的攀升,更是压在百姓头上的大山。与世界学费最昂贵的日本相比, 我国大学生每年实际支付超过万元。与此同时,我国目前建立的由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还未能彻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不断上涨的房价加重了普通百姓的购房压力。再加上医疗、教育、住房等支出比例的增大,使居民不得不减少其他的日常消费支出,而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完善, 加重了人们对未来不确定性预期的担忧。这种担忧,更大程度上得依靠自己来解决。为了避免生计困境的突发, 人们即使手里有钱也不敢消费,更不要说积极投入慈善捐赠了, 公众的捐助积极性自然难以提高。 3、国家慈善捐赠政策制度不健全,公众疑虑重重。 一方面, 我国虽然有很明确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 但很多人对这些政策还不熟悉, 加上优惠额度低、手续繁琐, 在捐赠时很难真正享受到。就我们对长沙市名企员工慈善参与情况的调查显示其中有将近70%的人对捐款后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减免政策吧清楚,更有28%的人称其捐款后从未享受过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减免。为了鼓励公益救济性捐赠,我国税法中已有27 项可以税前全额扣除的个人捐赠,而且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很多人在捐赠时并不了解这些政策, 而且免税手续有十几道程序,让很多人不胜其烦,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民众的捐款热情不利于民众发扬善心。 另一方面,我国法律在慈善捐赠的监督管理上存在欠缺。例如《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 受赠人每年度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督。必要时,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财务进行审计。捐赠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接受社会监督。但对于哪个部门负责管理与监督, 如何监督, 受赠人如何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接受社会监督等实施细则方面并没有明确规定。 4、慈善组织机构势单力薄, 缺乏公信力。 在我国,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的慈善组织, 都存在制约民众参与捐赠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慈善组织数量少,不深入民众。就我们对长沙市民企员工的调查数据显示他们的捐款渠道太单一,大多都是在是学校和单位占90%,通过公共场合募捐箱捐款的有50%.除了政府的捐赠管理部门外,我国还有不少慈善捐赠的组织单位和团体,但总体上数量不多,而且这些组织很少深入民间进行宣传、组织捐赠活动, 和社会的信息交流不足。就慈善事业志愿服务这一块竟有32%的人说他们根本不知道哪里需要志愿者。追根溯源,主要还是受到政策上的限制,无论是成立正式慈善组织的高门槛, 还是成立后的不鼓励政策, 都使得许多慈善组织得不到发展壮大,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较弱。 本来慈善组织数量就不多,再不畅通公众参与慈善的信息渠道, 要形成整个社会的慈善氛围也就更难了。因为我们的调查显示长沙现阶段的慈善氛围并不容乐观。有20%的人直接指出长沙市慈善氛围比较差,而另外的80%也大都持中立态度认为慈善氛围一般。形式之严峻由此可见。 另一方面, 慈善组织筹款机构、执行机构职能不清, 效率低下, 缺乏公信。因为缺乏管理慈善组织的相应法律法规, 没有募捐和执行的专业分工, 公示与监督机制的建立也较迟, 造成慈善组织内部管理混乱, 捐赠的善款善物的用途不公开不透明, 让捐赠者不放心。一些打着献爱心、捐善款旗号的组织大肆骗钱, 慈善组织的鱼龙混杂让人们都不知道把善款捐赠交到哪里才能够放心, 生怕善款得不到善用。没有捐赠的理由中就有32%的人明确指出是因为不信任捐赠接收单位。就影响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而言认为慈善组织公信力不强,专业素质不高的人就占40%,认为政府重视不够,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的也占了42%.其中主要体现是有将近70%的人指出慈善组织财务和项目运作不透明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慈善事业的发展。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