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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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最新(合同模板)之《松散型联营合同》
最新(合同模板)之《松散型联营合同》 订立条约单元: 称号: 地点: 经济性子: (所有制)。 (别的单元顺次如上所列) 以上各单位,本着互利互惠、配合进展的准绳,在不转变各自所有制性子、财务物质渠道及从属瓜葛的前提下,互相合作出产(或开辟) 产物,经充沛商议,抉择联结构成 联结总公司(或集团,系非法人的合资构造),特订立本条约。 第一条 联营目标 。 第二条 联营项目及各方合作 在本合同无效时期,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标协作和合作,杀青以下同等看法: 1. 。 2. 。 3. 。 第三条 谋划局限与体式格局 。 第四条 联营常设机构 联结总公司的地点: ;从属: ;经济性子: (所有制)联营;核算体式格局联营成员各自谋划,自力核算。 第五条 联营企业的构造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构成,董事会选举发生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 年,能够连选蝉联。董事长、副董事长能够兼任总公司的司理、副经理。 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议机构。其职责是构造完成联营成员之间在出产、贩卖、供货、手艺办事、信息等方面签定的条约,谐和联营成员之间的合作瓜葛。 总公司实施董事会领导下的司理负责制。总公司设司理一位、副经理 名,由董事会聘任,任期 年。司理对董事会担任,处置总公司平常事务,副经理帮忙之。司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出产部……等等。 第六条 联营成员的权力与责任 1.联营成员各是自力经济实体,各自谋划,自力核算,自尊盈亏。联营成员对总公司的债权不负担任何义务。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权亦不负连带义务。 2.联营成员间的营业来往(包孕供应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托付加工、改制、经销产物,对立接收定货,科研合作,手艺办事,手艺让渡等),须分手订立经济条约,实施外部优惠价。其权力责任瓜葛受经济合同法调解。 3.联营成员所需的同质同价产物,能在本总公司内加工的,不失掉总公司外加工。 4.联营成员有权优先取得本公司外部的科研结果和经济信息。 5.联营成员的财富所有权、失常经济举止和正当支出受法令维护。总公司及任何联营成员不得以任何来由干涉干与和惩罚。 6.联营成员有退出总公司的自主权。但退出前签定的各项经济条约和和 谈仍应连续执行,直至条约或和谈执行终了或经订约两边商议同等批准终止。 7.凡与总公司营业无关的出产、科研、提供、贩卖等企业、奇迹单元,抵赖总公司的和谈、章程,被迫到场总公司,能够提出请求,经总公司董事会同意即成为联营成员。 8.联营成员退出或新的成员到场本联营,不影响总公司的存在。 9.联营成员有自力举行别的经济举止的自主权。 第七条 守约义务 1.联营成员对总公司按照条约调配的、或按照条约划定所应负担的合作使命,因弗成顺从的事由确属无奈负担的,应在弗成顺从的事由发生后 (时候)内,实时关照总公司。因为别的缘故原由不肯连续负担合作使命的,应在 (时候)内呈报总公司。 2.联营成员因为弗成顺从的事由确凿无奈负担合作使命,而给他方造成经济丧失的,不负补偿义务;因为别的缘故原由不肯连续负担合作使命,而给他方造成经济丧失的,应该负担补偿义务。 第八条 本合同经各联营成员签字后,报请无关主管部分审批后见效。条约中若有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配合商议修正。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日,即总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 第十条 本合同本来一式 份,联营成员各执一份,总公司存一份。条约正本一式 份,送 、 、 、……各一份。 联营成员单元: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印) 银行帐户: 地点: (别的同上。略……) 年 月 日 公证或鉴证构造: (公章) 年 月 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