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6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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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县检察院护航绿色发展检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县检察院护航绿色发展检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寄语:下面是我们的为大家的县检察院护航绿色发展检察专项行 动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对“绿色发展”作出的系列决策部署,深入 贯彻全市检察机关《 “护航绿色发展专项检察行动”实施方案》, 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为贯彻全市检察机关“护航绿色发展专项检察行动”实施方案, 站在生态安全、 环境保护、 民生保障的高度,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 深度谋划, 认真履职, 集中时间和精力, 综合运用打击、 预防、 监督、 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 ** 过办理一批典型案件,督促和监督相关部 门打好大气、 水、土壤污染防治 “三大战役” ,让 ** 天更蓝、 水更碧、 土更净。 按照全市检察机关“护航绿色发展检察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 全面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损害 担责的原则。 将依法办案和服务大局相结合, 将打击犯罪和保护生态 相结合, 将源头防治与事后惩处相结合, 不断完善绿色检察工作机制, 努力构建生态司法屏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绿色耳乡 ?红色耳 乡”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摸底调查阶段( 5 月)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检察院牵头,对我县辖区内影响绿色发展 的各种因素进行调查摸底。 重点围绕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安全、 生活污 水收集处理、土壤污染风险源、城市空气质量、森林资源保护、危险 废物安全处置、重点工业企业环境监管等方面进行摸底调查。 一是全面调查全县水资源现状。主要围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黑臭水体、生活污水处理、生活污水直排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 (联 系单位: 水务局、 环保局、 天然气办; 责任部门: 侦监科; 完成时限: xx 年 5 月) 二是全面调查土壤污染风险源。重点调查重点工业企业(包括有 色金属矿采选、石油加工、化工、油气开采、其他重点工业企业), 各类工业园区(包括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各类 企业场地 (包括采矿场、 尾矿库、 各类专用渣场、 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专用危险废物储存场、专用化学品储存库、储油库),各类遗留场地 (包括停产企业、已搬迁或关闭工矿企业的场地、历史遗留尾矿库、 封场后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及渣场、已封井的石油、天然气钻探、开 采场地) 等,全面掌握本地区土壤污染风险源的行业和区域分布状况、 占地情况、生产运行情况、污染类型、周围敏感点情况、风险隐患等 具体情况。(联系单位:经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春在工业园、高 明经济开发区、国土局、城市综合执法局、环保局、住建局;责任部 门:侦监科、民行科;完成时限: xx 年 5 月) 三是全面调查辖区空气质量状况。主要对扬尘、露天焚烧、餐饮 油烟、 工业排放、 机动车尾气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污染情况进行全面 调查,摸清影响空气质量的因素。(联系单位:公安局、农业局、环 保局、环保局;责任部门:侦监科、民行科;完成时限: xx 年 5 月) 四是全面调查森林资源保护情况。主要对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 保护、森林防火防灾、自然保护区、湿地及森林公园、退耕还林工程 实施等进行调查。 (联系单位: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农业局;责任 部门:侦监科、民行科;完成时限: xx 年 5 月) 五是全面调查重点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情况。重点调查涉危险化 学品及涉危险废物企业、尾矿库(渣场)企业、涉有毒有害气体、粉 尘排放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包括畜禽养殖小区)、石油天然 气生产、经营企业等的环境监管情况。 (联系单位:安监局、市场监 督管理局、天然气办;责任部门:侦监科、民行科;完成时限: xx 年 5 月) (二)梳理问题阶段( 6 月 1 日至 10 日)各内设机构要在全面开 展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 深入分析原因,涉及行政违法的,移送相关行政机关;涉及 __ 等职 务犯罪的移送反贪反渎局办理;涉及公益的移送民事检察部门。 (三)集中整治阶段( 6 月 11 日至 9 月 30 日) 各责任部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 好以下三项工作。 1. 加大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力度, 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严 重危害珍贵、涉危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严重侵占、毁坏林 地等犯罪行为。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保 持高压态势,彰显震慑效应。 2. 加大查办和预防破坏环境资源的职务犯罪力度,营造清正的政 务环境。围绕环保、林业、水务、国土等重点部门开展案件查办,严 查生态工程实施、环境评价、污染治理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并及时介 入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故调查, 坚决查办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 以 查办促进依法行政。同时,深入环保、林业、水务等单位,常态化的 开展预防座谈、预防宣讲;围绕重点领域、环节、岗位,开展预防调 查,发出检察建议;围绕典型案件,深化案例剖析,做好“一案一预 防” 。大力推行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建设项目企业招投标和市场采购准 入制度,确保新建项目绿色环保,努力营造绿色发展的政务环境。 3. 加大检察监督力度,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一是加强侦查活动 和审判活动监督。加强建议移送、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坚 决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和侦查活动违法等问题。加强 刑事审判监督,对定罪不当、量刑失衡、审判程序严重违法可能影响 公正裁判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确保该类案件得到公正处理。二是 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 重点开展环境保护领域行政违法行 为检察监督、 行政强制措施监督和非诉行政执行专项监督。 强化支持 起诉、督促起诉、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监督工作,加大对破坏环 境、林业、矿产、水资源等、危害群众健康安全等监督案件的办理力 度。在 6 月底前做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各项准备工作, 适时对 应当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依法起诉。责任部门:反贪局、侦监科、公 诉科、民行科、控申科、预防科。 (四)建章立制阶段( 10 月) 1. 积极建言献策。结合执法办案,调研分析破坏绿色发展的发案 原因、规律及特点,研判绿色发展工作中的风险和漏洞,有针对性地 向党委、政府和环保、国土、林业等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结果专 项行动中案件办理情况做好情况分析, 推动环境资源保护监管体制的 健全完善,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2.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为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将牵头建立以下制 度:一是会同林业局推行补植复绿机制; 二是会同环保局签订加强环 境保护领域检察监督的意见; 三是会同县政府法制办会签 “两法衔接” 信息共享系统管理使用办法; 四是会同相关重点单位签订职务犯罪预 防工作制度。 责任部门: 反贪局、 侦监科、 公诉科、 民行科、 预防科、 控申科。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内设部门要将思想与行动统一到 国家、省、市及市院有关绿色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增强 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措施,有序推进,全力抓好检察机关“护航绿 色发展专项行动”。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检察 长是本次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 其他党组成员对分管的专项行动工 作负责。 (二)注重配合,形成合力。一是加强检察机关内部配合。构建 “侦、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相关部门的横向 配合;与兄弟院要加强联系、 互 ** 信息、 及时沟 ** ,合力打击跨区域、 多环节犯罪。二是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法院的协作。按 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加强与本地相关 行政执法部门的沟 ** 协作, 主动商请参加环保等部门开展的专项督察 (查)执法活动,争取共享企业超标排污情况 ** 报、环境执法督察报 告等信息资源,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联系,统 一刑事案件执法思想、执法尺度和证据标准。对辖区内有重大影响、 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将会同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部门联 合督办、现场督导。 (三)及时宣传,总结经验。一是采取专题汇报、书面报告等方 式,积极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争取党委、人大 和社会各界支持。二是 ** 过新闻发布会、 “两微一端”新媒体等多种 方式宣传专项行动的成效, 适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典型 案例,提升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护航绿色发展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shishifangan/304268.html 内容仅供参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