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至2025年某市和某镇“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两套合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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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至2025年某市和某镇“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两套合编

‎2021至2025年某市和某镇“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两套合编 ‎2021-2025年某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3340字文 为切实做好我市“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背景和主要考量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关键时期,是开启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制定实施好“十四五”规划,要按照建设“一流生态、品质、幸福、文化首府”来谋篇布局,把握好下面三个要点。‎ 一是牢牢把握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十四五”时期,我国超大规模经济体优势进一步显现,居民消费升级加快,“互联网+”“智能化+”促进数字经济蓬勃兴起,创新进入活跃期,制度优势、科技创新能力和人力资本优势为我国抓住新一轮工业革命的重大机遇开辟更广阔前景。‎ 二是牢牢把握“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因此,“十四五”规划的目标设定、战略布局、重点任务、思路举措必须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 三是牢牢把握加强和改进党对经济社会发展领导的新要求。新发展阶段,对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出了新考验,要加快完善和创新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运用新的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编制任务、程序和时间安排 我市“十四五”规划体系是以《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为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以市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为支撑,以市、旗县区、开发区各级各类发展规划共同组成的规划体系。各类规划编制程序包括前期研究、文本起草、征求意见、衔接协调、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环节。编制工作至2021年初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呼和浩特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是我市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市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市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是由市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批批准,居于规划体系最上位,是编制市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及旗县区、开发区发展规划的总遵循。‎ 具体编制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前期研究阶段(编制工作启动至2020年初)。主要是开展前期调研,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十四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 二是纲要编制阶段(2020年初至市委“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出台前)。起草形成“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研究测算“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提出拟纳入国家、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筹建我市“十四五”规划项目库。‎ 三是纲要草案编制阶段(市委“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通过后到2021年初)。按照市委“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起草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并广泛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市人大和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旗县区、市各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做好与国家、自治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我市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衔接;经专家论证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2021年初,市政府将“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于批准后公开发布。‎ ‎(二)市国土空间规划 市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体系中发挥基础作用,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为我市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对我市各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提出的基础设施、城镇建设、资源能源、生态保护等开发保护活动具有空间性指导和约束作用。按照自治区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 ‎(三)市专项规划 市专项规划在规划体系中发挥支撑性作用,围绕细化和落实总体规划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领域编制一批市级“十四五”专项规划,是指导特定领域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上报市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与自治区主管部门进行衔接,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后,由规划编制部门牵头编制,于2020年9月前完成规划初稿,报送市发改委进行规划衔接;并于2021年初形成送审稿,连同专家论证报告、市分管领导签批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由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编制实施。‎ 部门自行编制审批的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旗县区、开发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旗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全市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编制本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要与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同步实施、同步监测评估。要加强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区特色,因地制宜指导发展。旗县区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开发区报市政府审议批准,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编制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十四五”时期,是呼和浩特市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部门、各旗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密切合作,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描绘呼和浩特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蓝图。‎ ‎(二)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要善于研判大势、谋全局,既要形成总体性、趋势性判断,又要找准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大问题。加强市内外调研,深入基层行业听意见找问题,把发展的途径及瓶颈短板研究深、研究透,积极开展前期专题研究,统筹平衡劳动力、资金、土地、能源、财政等重要资源要素支撑、资源环境约束和重大风险防控等因素,科学编制规划。同时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应科学确定目标、测算指标并做好平衡协调,确保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三)规范规划编制程序。要以规范化、民主化程序编制规划,把起草、衔接、论证、审批、发布等程序制度化。要坚持开门编规划,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规划,应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按规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四)创新规划编制方法。要打破传统思维惯性,充分发挥专业研究力量,在规划目标指标测算、政策效果评估、意见征集应用等方面,广泛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要注重空间谋划,明确空间战略布局、空间结构优化方向及重大生产力布局。要创新规划表达方法,增加规划可视化元素,努力做到形式新颖、通俗易懂。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注重各类规划衔接协调,形成规划合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呼和浩特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各旗县区、各部门要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根据规划属性强化统筹协调,并认真做好相关涉密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具体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具体承担市总体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部门为各编制规划责任主体。开发区管委会及各旗县区政府是本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按照全市要求,抓紧开展编制工作,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三)落实规划经费。编制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和市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编制经费在各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各旗县区、开发区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各类规划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2021—2025年镇“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2230字文 ‎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镇“十四五”规划纲要,绘就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第一个五年的发展蓝图,对我镇承接好“十三五”发展良好态势,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广东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的“三区”叠加重大历史机遇,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顺利完成编制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广东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东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  一、时间安排 ‎  镇“十四五”规划纲要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镇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是编制镇级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的依据。镇“十四五”规划纲要由镇政府组织编制,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由镇政府发布并组织实施。具体编制工作由党政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根据《东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从2020年3月启动开始,到2021年初完成,分为四个阶段:‎ ‎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3月)。制定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  第二阶段:开展编制阶段(2020年4月至9月)。党政办会同有关部门,并充分借助外脑,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集民意的基础上,起草形成规划纲要草案。‎ ‎  第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党政办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各部门、村(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论证,与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 ‎  第四阶段:审议发布阶段(2020年12月至2021年初)。党政办于2020年底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报镇委、镇政府审定。2021年初,镇政府将“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提请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于批准后公布发布。党政办将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的规划纲要报市发展改革局备案。‎ ‎  二、工作要求 ‎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各部门、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未来五年的系统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合作,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中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镇委镇政府工作安排,绘制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 ‎  (二)深入做好前期研究工作。高质量的前期研究工作是科学编制规划的基础与保障。党政办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基层调研、深度思考,形成总体性、趋势性全面判断,找准事关未来发展全局的重大方向和关键问题,把问题研究深、研究透,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和举措。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的战略构想,结合我镇的发展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统筹平衡劳动力、资金、土地、能源、财政等重要资源要素,科学设置目标指标,合理确定重大任务举措。充分发挥专业研究力量,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使规划内容符合基本规律和总体发展趋势。‎ ‎  (三)统筹规划管理和衔接。做好镇“十四五”规划纲要与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既要细化落实国家、省、市规划的要求,又要争取将镇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加强镇级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镇“十四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协调,镇级空间规划要细化落实镇“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镇级专项规划要细化落实镇“十四五”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区域提出的战略任务。‎ ‎  (四)扩大规划编制的民主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最大限度集中全社会智慧,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充分借助外脑,发挥各领域专家、智库、科研机构的作用,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扩大民主参与,充分借助现代信息平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困难的问题,重视向企业、基层一线学习经验、听取意见,从实践中寻找破解发展难题的务实举措。‎ ‎  三、保障措施 ‎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决定重大事项。由镇长任组长,由分管党政办的领导同志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党政办、组织人事办、党建办、宣教文体局、政法办、工业信息科技局、商务局、公安分局、社会事务局、司法分局、财政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自然资源分局、规划管理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分局、农林水务局、农技中心、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旅游办、文广中心、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分局、审计办、资产办、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统计办、医疗保障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管分局、政务服务中心、投资服务中心、网格管理中心、城市更新中心、工程建设局、教育管理中心、农资办、精管办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  (二)组建工作专班。成立镇“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编制工作专班由党政办负责牵头组建,各有关部门安排业务骨干组成。‎ ‎  (三)落实经费保障。镇“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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