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6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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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环境保护局XX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环境保护局XX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防治环境污染和保护饮用水源为重点,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职责,严格环保执法,加强生态保护,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XX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XX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严格抓好项目建设环境管理各项工作。 XX年,我局依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从严控制高能耗、高排放等两高项目的审批,预防污染源产生。坚持抓好建设项目的审批、备案及验收工作,至今已审批85个建设项目,其中报告书6个,报告表79个;环境影响登记表自主备案项目59个;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项目31个。 (二)加强环境监察执法,维护辖区环境安全。 .加强企业日常环境监察。结合环保监察“双随机”抽查制度,切实开展工业园区和辖区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加强沿海沿江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实行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入河排污口巡查制度,严禁私设入河排污口,在日常检查过程中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有效解决污染隐患。同时强化新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切实保证新建项目投产后稳定达标,控制和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 2.积极妥善处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投诉纠纷。一年来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和来访等反映的环境污染投诉(转办)案件135件。就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力量调查处理,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了一系列由环境污染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 3.依法征收排污费。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程序,规定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在征收过程中,杜绝人情收费,议价收费。至今已完成征收排污费x万元。 4.加强重点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xx市XX年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全覆盖、零容忍、抓整改、重实效”的要求,结合前期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专业查污”等相关工作,组织派员深入排查辖区环境安全隐患,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采取自查、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先后出动218人次,检查企业56家,其中:发现一般环境安全隐患13项,已按要求完成整改13项;重大环境隐患5项,目前正在逐步整改中。 5.继续加强重点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工作。联合与县水产畜牧、农业、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加大对我县辖区范围内的牛尾岭水库、湖海运河东岭、南流江总江口、洪潮江水库等四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各类污染源及重点流域的摸排,发布禁养通告,劝离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户搬迁,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污染源得到了一定的整治,有效保障全县饮用水水质安全。 6.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市环保局的统一部署,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纳污坑塘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排查发现的公馆镇乘马村委炼油厂、凌泽光浸竹加工点、洪建煜淀粉厂、郑剑华炮筒纸厂、冯志强非法铝锭加工点等纳污坑塘,要求限期整改,并依照有关规定上报处置。 7.加强涉重金属企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核查。组织对xx东红制革有限公司、广西诺思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xx通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广西xx惠来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弘峰(xx)xx农药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的危废管理工作进行排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预防环境违法行为产生。 (三)认真核发排污许可证。 一是严格按照“持证、按证排污原则”及“总量控制原则”,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细心指导企业填报收集相关材料,并切实核清企业污染物排放类别、去向和总量。今年1至11月份共发放排污许可证共93份。二是积极开展xx市合和兴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广西xx南珠水泥厂排污许可网上申报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网上申报及相关材料审核。 (四)组织开展XX年环境统计工作。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做好XX年度环境统计工作的通知》(环办便函﹝XX﹞42号)要求和自治区环保厅及市环保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以《“十三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为依据,按照《“十三五”环境统计技术要求》认真开展xx县XX年环境统计年报工作。通过调查统计本辖区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组织核实和重点审核比较,形成XX年环境统计年报数据,严把数据质量,确保环境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 (五)继续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 .巩固扩大“四清洁”专项活动成果。为巩固扩大“四清洁”专项活动成果,我县继续积极开展“清洁水源”专项活动“三清理”等各项工作。XX年1月至XX年11月,我县累计开展清洁水源专项整治活动x次,参与清洁水源专项整治活动人数为x人,清理湖泊、河流、池塘3960处(条)。 2.推进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xx县34个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牌设立工作,在34个农村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警示牌、宣传牌等共500块。 3.配合开展自治区“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考核验收迎检工作。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考核验收迎检工作的通知》(合乡村办发[XX]x号)及《“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考核验收工作方案》(桂乡村办发[XX]9号)的工作部署,我局严格按照考核验收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完善了巩固扩大“四清洁”专项活动成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准化建设、“清洁水源”专项活动自评报告等相关工作证明材料,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迎检工作任务。 4.配合开展自治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督查工作。根据《关于自治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核查第五督察组到我县督查的通知》的工作部署,我局严格按照督查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对我局乡村建设资金使用及整改情况进行自查,完善并提交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准化建设等专项资金使用拨付证明材料,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迎检工作任务。 (六)抓好环境监测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常规性环境质量监测工作。至今已完成全年一至四季度辖区江河水、县城大气和噪声环境质量常规性监测工作;二是认真抓好辖区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排污申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工作;三是根据县创特办要求,做好主要景区相关监测工作;四是配合做好我县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照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市环保局的要求,完成我县全年共四次的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按时按质上报相关监测数据,编制年度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报告报市环保局;五是配合建设xx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目前已完成站房建设及设备安装,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行。空气质量自动站的建成使用,将能够及时、准确了解我县城区空气质量,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六是配合市站对我县东边埇、白沙河高速路桥和西门江老哥渡等三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点位进行初步选址。 (七)完抓好生态建设工作。 一是拟订《关于推进生态立县的行动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印发实施;二是开展生态乡村核查工作,开展生态乡村申报工作。XX年组织廉州镇廉西村、星岛湖镇采木村和乌家镇西大村等3个村委申报自治区级生态村,并通过了区环保厅的现场复核;三是申报我县XX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争取中央专项资金800万元,对xx县农村环境(牛尾岭水库库区及周边农村)实施综合整治,拟在廉州镇中站村委的东山村、蚊子冲村、黄屋村、坡心岭村、李屋村、新屋村,以及大岭村委的斗鸡村、新村各建设1套共8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通过对上述村庄的污水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80%,农村整体环境得到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提高,作为xx市饮用水源保护地的牛尾岭水库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饮用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八)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根据XX年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要求,我局以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为主,激励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促进各项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执法人员将环保宣教与环境执法相结合,把污染纠纷的调解、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作为对公众进行环保宣传教育的好机会,充分发挥好环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宣教作用;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营造良好的环境舆论和公众参与氛围。利用3.15学雷锋日、5.12日防震减灾日、5.29日计生协会会员活动、6.5环境宣传日、6.13日节能宣传周、6.16日安全生产日、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期间,以及在开展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活动及精准扶贫中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板报、宣传专栏、挂横幅、设置环保咨询台、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环境保护法制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科普知识宣传及咨询活动,现场受理环境问题投诉等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环保法律,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有效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九)积极配合创特工作。 为配合好我县创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我局高度重视xx县重点领域、重点生态区域的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规划的制定及有效实施,协助推进《南流江-廉州湾陆海统筹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xx生态县建设规划(XX-2020)》、《xx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该规划已含xx)的编制,并制定《xx县“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基本思路》并完善相关材料整理。此外,为确保xx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落实和稳步推进,我局编制了《xx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xx县西门江老哥渡断面水体达标整治方案》、《xx县南流江亚桥和南域断面水体达标整治方案》、《xx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x县“两江、两区、两库”环境提升攻坚行动计划》并报县政府印发实施。 (十)积极开展xx县XX年度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申请前期工作。 为有效解决南流江、西门江水质超标问题,落实我县南流江、西门江水体达标整治项目工程资金,我局积极开展XX年度水污染防止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协同多部门逐步完善项目资金申请材料,并多次与上级领导部门沟通,确保申请材料和合理性、合规性和可行性。截至目前,我局已初步编制《xx县XX年度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申请材料》,该材料涵括南流江、西门江沿岸农村连片整治项目申请、xx县北插江沿岸养殖场搬迁关闭项目申请、xx县南流江-西门江流域污染治理示范项目申请。此外,为推进水体达标整治方案的实施,我局配合xx市环境保护局积极上报水污染防治专项XX年度实施方案及年度绩效目标。 (十一)积极探索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环保模式,推进xx县南流江西门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 为把我县水环境治理落到实处,有效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我局积极开展南流江、西门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考虑我县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急迫性、重要性及整治所需经费和我县财政能力,为缓解财政投资压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我局积极与有资质有实力的第三方环保企业洽谈对接,探寻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开展新模式。多家企业对南流江西门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表达了合作意向,并递交了项目意向方案。我局多次组织各相关单位探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以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展的可行性及方式,并多次陪同第三方企业对南流江、西门江环境整治项目开展实地调研。截至目前,南流江西门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获得县政府批复、县发改局立项,并已完成可研招标及评审。 XX年11月,我局获县政府批复,同意xx县南流江西门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并授权我局作为该PPP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推进项目的实施工作。同期,我局多次与县发改对接,积极开展xx县南流江西门江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边界条件设置工作,现已将确定后的PPP项目边界上报县政府,并着手配合PPP咨询机构开展“两报告一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上级重大部署落实情况 (一)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广西反馈意见涉及xx县问题的整改工作。 涉及我县有关群众投诉反映的涉及碎石、采石场的噪声、粉尘污染,xx沙田港码头、南流江采砂生态破坏问题,水库养殖污染,三产油烟、噪声污染问题以及乡镇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按照《关于做好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查处整改工作的通知》(厅函﹝XX﹞41号)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密切配合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切实采取措施,确保群众反映的一系列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整治。至目前,我局牵头的所有整改措施已经对标落实,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用PPP+EPc模式对南流江西门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水质达标。 (二)积极开展污染物减排工作。 我县石康、西场、山口三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存在运营经费无法落实,无法通过环保验收等问题。为确保石康镇、西场镇、山口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真正形成减排效益,XX年7月,我局经现场调研,分别给石康镇、西场镇、山口镇污水处理厂下达工作函并将三家污水处理厂的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为积极开展畜禽养殖减排工作,我局联合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多次走访规模化养殖企业,鼓励并筛选养殖企业参与到减排项目中来,截至目前xx县西场镇子潮猪场及广西xx吉吉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已表达参与意向,减排工程建设及相关台账整理正在有序开展中 (三)编制我县环境保护防治相关方案计划,促进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为切实加强我县环境保护防治,逐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XX年1月至10月,我局分别代县政府草拟了《xx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x县南流江亚桥和南域断面水体达标整治方案》、《xx县西门江老哥渡断面水体达标整治方案》、《XX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x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年度大气染防治工作计划》、《xx县“两江、两区、两库”环境提升攻坚行动计划》、《xx县南流江水体污染防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xx县直排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白沙河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xx县XX-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并经征求全县各部门意见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印发,为下一步开展xx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行动纲领。 (四)加强重点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的环境保护。 切实加强对重点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联合县水产畜牧、农业、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加大对我县辖区范围内的牛尾岭水库、湖海运河东岭、南流江总江口、洪潮江水库等四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各类污染源及重点流域的摸排,发布禁养通告,劝离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户搬迁,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污染源得到了一定的整治,有效保障全县饮用水水质安全。 开展xx县南流江总江口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前期工作。XX年12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拟安排xx县饮用水水源整治资金100万元,为将xx县饮用水水源整治资金落到实处,我局编制了《xx县饮用水水源整治资金使用计划表(100万元)》,拟对南流江总江口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开展物理隔离、标志牌设置、沿岸平整理及保护区流域污染防治等建设,现已开展前期实地调研等相关工作。 (五)开展跨县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 为加强对跨县突发环境事件的联防联控工作,建立快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有关要求,我局分别与博白县、灵山县、浦北县环境保护局签订了联防联控合作机制或合作备忘录,共同开展跨县江河流域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 (六)完成县级饮用水源地评估,积极开展镇、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信息调查工作。 根据《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的通知》(环办水体〔XX〕116号)和《环境保护厅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桂环办函〔XX〕6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xx县辖区内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XX年度的环境状况评估数据采集系统填报工作,完成了县级南流江总江口饮用水水源地和洪潮江水库水源地的评估工作,形成了《xx县XX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同时,我局积极开展县辖区内XX年度乡镇级及以下水源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完成5个镇级饮用水源地、57个村级饮用水水源基础信息的采集工作。 (七)积极开展xx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前期工作。 一是代拟了《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并确定了xx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县政府审定;二是编制成立了xx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工作办公室;三是编制了2018年xx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经费预算报财政局。 (八)积极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信息上报工作。 积极督促xx县被列入国家重点监控的广西xx双洋淀粉有限公司、xx县常鑫淀粉有限公司、xx东红制革有限公司、xx县海洋淀粉有限公司、广西xx县健丰淀粉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xx宏泉淀粉科技有限公司上报每季度生产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审核。 (九)积极开展XX-2018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根据区、市、县三级部署,我局积极开展XX-2018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一是提请县政府印发实施《xx县XX-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二是成立了xx县秋冬大气污染攻坚行动群,每天收集汇总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上报xx市蓝天攻坚群;三是领取并向各乡镇发放了3000禁烧秸秆宣传资料,300份宣传海报。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环保监管能力不足。一是环境执法车辆严重不足,现有车辆不能满足环境监察监测任务的需要;二是xx县环保监管业务用房项目进展缓慢。县环境监察大队和县环境监测站因业务用房不足,实验设施不全和监察执法装备不足等原因无法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 南流江上游来水超标,造成我县辖区河段污染物超标,对总江口饮用水水源地构成安全隐患。南流江、西门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入资金数额较大,且我局尚无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经验缺乏,整治工作推进难度大。 洪潮江水库、xx水库、牛尾岭水库等管理机制及长效机制未建立,库区及周边污染源未有得到有效彻底整治,对水库水质构成安全隐患。 (四)“十三五”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保障全县水环境安全的重要工作,《xx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任务涉及农业、生活、工业、林业等方面,范围广,难度大,技术水平不够,需要全县各个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四、2018年面临的形势分析 (一)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容量不容乐观。辖区内环境污染潜在压力依然较大。辖区环境质量的改善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生活追求不相适应。 (二)南流江水质持续达标难度较大。我县处于南流江下游,南流江水质污染除了县域因素外,上游多县市也有不明污染源进入我县,对总江口饮用水水源地构成安全隐患,增加了治污难度。 (三)环保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加。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致使重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仅直接影响改善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也正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同时因为资金不足,环境监测能力和环境监察能力滞后,影响了对企业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的监控效果,执法效果事倍功半。 (四)环保能力建设跟不上时势发展需要。现有的环保工作业务用房和执法用车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环境保护业务;现有的环保队伍在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装备方面,与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 五、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措施 2018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坚持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绿色发展、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主线,加快推进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制度体系建设,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继续把好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依法依规抓好建设项目审批和环保验收,积极推进清洁生产项目审核,严格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 (二)进一步推进生态县以及绿色生态系列创建工作,做好党委、政府生态立县工作的参谋助手,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方,提高全县生态文明水平。继续抓好《新环保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切实加强生态保护。 (三)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积极组织申报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积极推进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南流江、西门江水体达标整治方案项目资金,确保整治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四)加大企业监察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五)继续深入开展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水源地保护,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大力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废水废气排放污染治理。 (六)继续积极开展“清洁水源”专项活动,巩固“清洁水源”活动效果,确保清洁乡村工作持续有效的开展,同时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工作。 (七)不断探索第三方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模式,积极推进南流江、西门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极力向上级争取南流江、西门江水体达标整治方案项目资金,确保整治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八)继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的后续整改和完善档案材料工作。 (九)依法调查处理各种环境信访和环境投诉、环境纠纷问题,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维护合法环境权益。 (十)继续加强排污收费征收工作,力争2018年排污收费达200万元以上。 (十一)继续加强环境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十二)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环保监管业务用房项目动工建设;按照自治区和市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加强人员培训,提升环境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六、对县委、县政府工作建议 (一)建议加大对xx县环保监管业务用房建设的资金支持。 (二)建议县委、县政府协调各相关部门对县城范围内未实现雨污分流的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进度,以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三)建议尽快落实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资金,引进PPP模式,完善运营机制,以确保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四)各乡镇成立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仍存在办公设备和运行经费不足,与当前基层日益繁重的环保业务不相对应,建议:1.县委、县政府每年拨付一定的环保工作经费到各乡镇;2.建议聘请一批环保工作人员充实到各乡镇一线,每镇2-3人,协助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做好环保监测、执法、纠纷处理等工作。 xx县环境保护局 XX年12月8日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