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5年某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十四五”某县司法局党建工作规划合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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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5年某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十四五”某县司法局党建工作规划合编

‎2021——2025年某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十四五”某县司法局党建工作规划合编 ‎20201某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3410字范文 为贯彻落实全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组织做好我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总书记总书记对XX工作的重要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把握时代特征,强化战略思维,统一规划体系,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为全面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XX、共绘新时代XX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提供可靠的规划保障和科学的政策指引。‎ ‎(二)编制原则。‎ ‎1.坚持全面谋划与突出重点相协调。既要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各领域各方面,推动全省整体发展,又要适应所处发展阶段的特殊需求,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整合资源,集中攻关。‎ ‎2.坚持战略性与操作性相统一。既要加强对未来五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谋划,增强规划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又要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约束力,做到可操作、能落实、易评估。‎ ‎3.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既要发挥好政府部门编制规划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开门搞规划,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围绕建立全省“十四五”规划体系,协调组织和统筹推进省市县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一)编制省发展规划(规划纲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入手,明确“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战略任务、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省发展规划是全省各级各类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二)编制专项规划。围绕细化和落实省发展规划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且需要政府发挥作用的市场失灵领域编制一批省级“十四五”专项规划。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综合协调)‎ ‎(三)编制区域规划。‎ 以省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跨行政区且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连片区域以及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特定区域为对象,以贯彻实施重大区域战略、协调解决跨行政区重大问题为重点,编制若干区域规划。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和相关设区市政府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四)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以全省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细化落实省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并以此为载体统筹协调各类空间管控手段。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编制目录清单,报省政府审定后实施。(省自然资源厅牵头,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五)编制市县规划。市县政府按照全省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编制本地“十四五”规划。市县规划依据省发展规划制定,既要加强与省发展规划和省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又要结合市县实际,突出当地特色。(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省发展改革委协调指导)‎ 三、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参照国家总体安排,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分为前期研究、形成纲要框架、起草和征求意见、论证报批四个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5月-2020年2月)。‎ ‎1.动员部署。召开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5月底前完成)‎ ‎2.开展课题研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集中攻关。全局性、综合性课题采取定向委托方式,交由有关研究机构承担;应用性、对策性课题采用公开遴选方式,选择有关研究机构开展课题研究。省有关部门可结合基本思路研究和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另行组织开展课题研究。(2019年5月启动,8月提交中期成果,11月上旬前结题)‎ ‎3.提出重大事项。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研究提出纳入全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点内容,报省发展改革委汇总。(2019年7月底前省发展改革委将重点内容的初步考虑报国家发展改革委;10月底前将重点内容最终稿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4.起草规划基本思路。省政府各部门从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出发,研究提出行业(领域)“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2019年11月底前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汇总并与国家衔接后,研究提出我省“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2020年2月底前完成)‎ ‎(二)形成纲要框架阶段(2020年3月-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前)。‎ ‎1.开展规划调研。各设区市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责,可采用与课题承担单位联合调研的方式,就“十四五”规划重大目标、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等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后报省发展改革委汇总。(2020年4月底前完成)‎ ‎2.开展建言献策和大数据分析。通过网络问卷调查或在新闻媒体开设活动专栏等方式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利用大数据资源及手段,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重大问题开展监测分析和专题研究,为科学研判形势、制定重大政策提供支持。(2020年4月至9月)‎ ‎3.研究论证重大工程项目。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研究提出一批新时代重大标志性工程和重点民生项目。(2020年4月至9月)‎ ‎4.起草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在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2020年4月至10月)‎ ‎5.召开省“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专家对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意见建议,讨论“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提纲。(2020年7月底前完成)‎ ‎(三)起草和征求意见阶段(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出台后-2020年12月)。‎ ‎1.起草纲要草案。根据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对纲要框架进行完善充实,形成规划纲要草案。(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2.征求社会各阶层、各界别人士意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企业家和群众团体意见建议。(2020年12月中旬前完成)‎ ‎3.修改完善。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并与国家规划纲要草案衔接后,对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完善。(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四)论证报批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全省“两会”召开前)。‎ ‎1.召开省“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论证。(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报请省委、省政府研究审议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2021年全省“两会”召开前)‎ ‎3.按照省委、省政府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衔接,提请省人大审议规划纲要草案。(2021年全省“两会”召开前)‎ 省“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原则上与规划纲要同步部署、同步研究、同步编制,2021年6月底前全部出台。市县规划纲要编制要基本与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同步,2021年上半年报同级人大审议后发布,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推进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同时,具体承担省发展规划和省级区域规划编制工作。省有关部门是省级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细化落实省发展规划对重点领域和空间治理发展战略、重点任务、重大举措等要求,切实强化专项规划的支撑作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省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紧密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市县政府是本地“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抓紧启动编制工作,加强与省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二)组建工作专班。‎ 以省发展改革委为主,适当从设区市、省有关部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具体承担规划纲要编制任务。此外,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十四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规划编制提供咨询、论证等智力支持。‎ ‎(三)落实人员经费。‎ 各地、各部门要相应制定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专班,组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规划编制队伍。各级“十四五”规划(含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课题研究等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十四五”某县司法局党建工作规划2990字文稿2020年 ‎“十四五”是十九大明确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第二阶段建设起始之年,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各项建设的关键之年。根据市、县“十四五”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十四五”期间,我局党建工作整体思路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系列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抓实基础,改进作风,持续抓好“基层党建提升年”“支部建设规范年”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为建设“赣北明珠”的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一、 着眼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省市县组织工作会议、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紧密衔接起来,进一步领会把握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抓好机关党员和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 ‎(二)持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严格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认真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始终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推动领导干部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 个意识”,坚定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持续抓好党内教育培训。要通过依托红色革命传统文化教育平台和创新党员教育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培训、现场体验、异地教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对局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新党员的培训,开展党员对党绝对忠诚和强化党员身份意识的培训,引导党员干部做真学真信真懂真用的表率,确保党员教育培训全覆盖。‎ 二、着眼建设一直过硬干部队伍,加强干部建设 ‎ ‎(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标准。严格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按照“为工作选干部、凭业绩用干部”选拔原则,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重用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干部,强化选人用人的正导向、能者有位的正激励、公平公正的正能量。加强和改进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培养选拔干部必须提高政治标准,实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干部,统筹做好全局机关干部的日常调整配备工作。‎ ‎(五)加强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培养选拔。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要求,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力度,积极向县组织部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加强与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了解年轻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发现存在的问题积极解决,大力培育造就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仰、较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六)提升干部的专业化能力水平。着眼新时期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党性教育、道德教育和专业化能力提升的需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学理论、强信息,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以 ‎ 干部需求为导向设置培训内容,增强司法服务经济建设相关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培训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 ‎(七)严格干部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抓党建的主体责任要求,强化监督责任,和纪检部门做好衔接,按照全员、全维的要求,建立干部监督台账,及时掌握干部情况,确保人人都在监管中。加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严把干部考核关。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考核工作始终,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功夫下在平时,考核重在平时,看干部的长期表现,做到既知人之短、知人之长,也知人长中之短、知人短中之长。针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散懒”现象,进一步严格绩效考核制度,通过量化考核指标、硬化考核标准、强化考核措施,加大奖惩力度,进一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三、着眼标准化规范化,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 ‎ ‎(九)全面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科学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切实夯实基层工作,落实好“常规工作上台阶、重点工作求突破、考核工作争先进、特色工作出亮点”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具体举措,开展全覆盖专题业务培训,力争年内机关党支部达到“五化”标准,注重党建实效化,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十)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积极推动组织生活正常化。推动主题党日常态化制度化,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业务工作 会议和需集体行动的工作,确保全局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有时间、有精力正常参加组织生活。‎ ‎(十一)做好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完善党籍管理,特别是律协党总支的党籍管理工作,我们将与律协党总支进行对接,通过走访、调查等形式,理清党员律师档案资料,理顺律协党总支的党员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及时了解党员需求,做好服务党员工作。从关爱党员干部入手,建立本局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明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在重要的节假日从党费、行政经费中安排资金开展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走访慰问,“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十二)大力实施阳光党务。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穿到党务公开全过程、各方面,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基层党建经费、队伍、责任保障,将组织运转经费按照2%的比例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拨付监督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确保资金拨付、管理、使用规范高效。‎ 四、着眼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 ‎(十三)坚定不移走党指引的群团发展道路。把群团工作纳入党建工作体系,坚持以党建带工会、妇联、团委合建的工作思路,将群团组织有机集合、整合资源,把保持和增强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求自觉贯彻到各项工出作中去,确保群团工作形成合力。‎ ‎(十四)助推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发展。要进一步聚焦主业,加强党建倾作用。一是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加强驻村帮扶工作,调优补强驻村帮扶工作队,对派出的第一书记,实行季度培训、季度点评、不合格“召回”制度,切实提升帮扶实效。提高帮扶质量,将不能按要求开展走访、提供服务的帮扶责任人进行替换,鼓励普通党员参与结对帮扶。二是助推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创新方式,强化扫黑除恶工作宣传,鼓励广大党员群众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三是助推司法服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党员律师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这一品牌党建活动。计划每年选出一到两个律协党支部,到社区开展个性鲜明、主题突出、群众急需的党建活动,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和公共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打造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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