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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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生态环境局 2020 年工作总结和 2021 年 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生态环境厅 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省政 府,市委市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的决策部署,全力组织推进国考 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固废及土壤污染防治、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等硬性任务,成立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加强生态环境领 域的监督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污染 防治攻坚形势依然严峻。2019 年全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AQI 达标率 91.0%,综合质量指数 3.23,全省排名第八。县级以上饮 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 % 。5 个省和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 质优良率为 80%(Ⅲ类水质及以上),5 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水 质达标率为 60 %。土壤环境安全风险低。 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尤其是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 工作。 水污染防治工作,尤其是省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是我市今 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重点。今年上半年,我市河流断面水质出 现了下降趋势。我市对此高度重视,焦兰生书记、温湛滨市长先 后多次现场调研各考核断面监测情况以及水污染防治工作,4 月 至 9 月,温湛滨市长先后三次主持召开全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考核 断面整治工作会议,10 月 14 日又针对生态环境部通报大泉、寿 长入海河流国考断面水质 7 月份有恶化趋势召开水环境目标任 务完成情况汇报会,专门研究部署水污染防治工作,12 月 3 日 再次主持召开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暨污染防 治攻坚和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调度会。我局根据会议的布 置,列出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考核攻坚各地各部门任务表,据此, 为扭转我市省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形势,我市各地各部门在水 污染防治攻坚中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制订实施基层水污染防治考核实施方案。根据我市水污 染防治工作会议要求,我局组织制订了《xx 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考核实施方案》。方案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对全市 766 个村级以上河长制管辖河段设置考核断面开展水质监测评估,以 监测结果的考核倒逼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全力攻坚国考、省 考断面水质达标。同时,我局利用无人机对全市五大河流两岸各 一公里范围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农业污染源进行了航拍排 查,对航拍发现的疑似污染源,列出清单,要求相关辖区政府部 门及时排查核实,并开展相关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 二是加快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采用 PPP 模式建设、总投资 额 8.2 亿元的城东、城北、城西、麻演和老城区五个片区截污及 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整体预计于 2020 年 6 月底 完工。城南、城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开工,力争今年底完成。 中洲、三江岛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均已开工,计划明年上半年建 成。全市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共 38 个,其中 5 个纳入县 城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剩余 33 个需独立建设的镇级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已投运(含试运行)共 10 个,通水调试 的共 13 个,完成主体工程但未能通水调试的 4 个,正在开展设 备安装的 1 个,在建 1 个,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4 个。我市城市建 成区共有黑臭水体 13 个,其中 3 个(发王山东侧池塘、金山植 物公园池塘、漠 xx 水运河)经整治已达到“初见成效”要求, 涉及重点国考江城断面水质达标的黑臭水体有 8 条,已完成主体 整治工程的 1 个(漠 xx 水运河),已完成截污并正在实施其他整 治工程 3 个(马南河、高排渠、新阳河),正在开展截污等整治 工程 4 个(禾村仔水渠、板桥西排渠、三江涌、麻演排渠),整 体预计于 2020 年 6 月底完工。 三是对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全面整治。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行动,对涉河畜禽养 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了检查、督促、指导,防止 其死灰复燃。阳东区组织开展海水养殖尾水处理示范工程(雅韶 镇养殖示范场新鸿发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及大沟镇三丫片区高精 养殖尾水处理 2 个示范点)建设。 四是对工业污染源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市生态环境部门结合 “散乱污”工业企业的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别是对水源地沿岸 涉水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 批,升级改造一批”的原则,实行整治一个销号一个。自开展该 项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市共查处“散乱污”企业 383 家,已关 停 158 家,搬迁 45 家,升级改造 50 家。同时,阳春市对漠 xx 上游的 67 家涉水企业进行逐一现场核查,建立一企一档,对发 现存在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 达标排放。江城区政府推进龙涛、麻演、龙湾三个工业集聚区的 综合整治,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目前已完成园区配套污 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设计方案。 五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中央环保督查排查出来的县 级以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仍存在的 6 处不同类型建筑物或建 设项目,已完成阳西县织篢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岗平村、阳西县 田心村、阳西县黄茅村、阳西县新屋村和阳春市春城九头坡粮食 军供应急储备仓库建设项目。剩余一处,尤鱼头桥项目,计划将 吸水点迁移至上游来解决,工作正在抓紧推进。县级饮用水源地 违规建筑清拆方面,阳东区北惯桥饮用水水源地、阳春鱼皇石大 桥(阳春市五桥)穿越九头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问题 均已完成阶段整改任务。 通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初 步成效,下半年地表水水质有所好转,其中国考漠 xx 江城断面 水质已达到全年目标任务要求。 (二)着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 2019 年全年,我市空气环境质量 AQI 达标率为 91.0%,比去 年(达标率 90.7%)上升 0.3%,综合指数 3.23,全省排名第 8。 主要工作有,出台并推动落实《xx 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xx 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攻坚规划》等文件。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开展全市挥发性有机物调查方 案项目。加强氮氧化物的污染治理,推进高污染燃料锅炉及生物 质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柴油车、黄标车、老旧车联合执法行 动,加快推进 xx 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项目建设。印发实 施《关于划定 xx 市第一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 域的通告》,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督促加强工地、道 路扬尘的持续整治。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抓紧编制全市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进一步发挥大气联席会议的作用, 加强污染天气应对,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督查,督促落实污 染防治措施。加强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全市大气环境质 量网格化管理项目前期工作。 (三)突出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净土防御战。 一是加强全市固废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固废注册登记及申报 工作。2019 年全年,我市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企业 428 家在平 台上完成申报,申报 2018 年一般固废产生量为 571 万吨;有 620 家危险废物企业在平台上完成申报登记,申报 2018 年危废产生 量约 3 万吨。二是督促、推进我市固废处理设施建设,大地环保 建材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正在调试,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项目已投 入试运行,广东领尊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 5 万吨废矿物 油项目、海螺水泥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危废项目正在推进当 中。三是推进涉案危废处理工作。2015 年以来发生于我市的 19 宗固体废物案件所涉及的固废危废,现场清运工作已基本完成, 涉案固废危废及非法堆放的固废危废共约 18 万吨,已清运至阳 春海螺水泥、华润水泥、金同水泥厂、阳春市金瑞环保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马水镇长田岭金同工贸公司仓库应急贮存,并利用水 泥窑协同处理。四是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全市核实纳入企业用地调查范围的地块为 193 个,推进我市疑似 污染地块清单及污染地块名录建立工作。五是正在推进阳春市硫 铁矿尾矿库、石菉铜矿尾矿库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四)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 废专项督察、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 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督察组交办我市 79 投诉案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督察组交办 79 宗投诉案件,省督察组交办 77 宗案件,已全部办结。 涉及我市需整改任务 56 项,已完成 10 项,在未完成的 46 项整改任务中,38 项达到序时进度,8 项未达序时进度;对应 203 项具体措施已完成 43 项,在未完成的 160 项具体措施中, 152 项达到序时进度,8 项未达序时进度,未达序时进度的主要 涉及黑臭水体治理、黑臭水体周边纳污管网建设、城镇生活污水 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等问题。 (五)全力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机构改革及行政管理工作。 1.全力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机构改革工作。 一是在 5 月挂牌成立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县(市、区)分局, 组织实施《xx 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协调市编委办等单位做好原海洋渔业、农业、国土等部门相关的 职能、人员划转至我局的相关工作。 二是印发实施《xx 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 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机构垂改、生态 环境监测、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重新整合全市执法 力量,将执法中心落到县(市、区)基层,提请市政府筹划成立 城区监测站。 三是印发实施各县(市区)分局“三定方案”,正在按方案 推进县(市、区)分局职能、人员划转相关工作。 四是推进镇(街道)生态环境机构建设。根据省、市的生态 环境机构垂改方案,起草《xx 市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机构设 置方案》,提请市政府研究成立镇(街)一级生态环境机构。12 月 3 日召开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已原则同 意成立镇(街)一级生态环境机构事宜,现已报市委编办研究。 五是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起草《xx 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 业单位改革调整事项》,筹划推进我局及各县区分局所属事业单 位改革工作。 2.做好环境执法及行政处罚工作。 进一步加强了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认真审查环境违法案件, 依法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或个人作出行政处罚。2019 年, 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出动 6070 人次,检查企业 2625 家(次), 限期整改企业 328 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 126 宗。全市共作出行 政处罚 154 宗次,罚款金额 1395.9044 万元,其中市级作出行政 处罚 97 宗次,罚款金额 1035.6784 万元,收缴罚款 221.46 万元。 3.做好各项环境管理工作。 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入户普查阶 段工作,普查工业、农业、集中式污染源、移动污染源共 9908 个,已完成普查数据审核工作。此外,还开展了全市污染源企业 环境分类排查、监管工作,做好了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 战考核工作,对我市各县(市、区)进行了 2018 年度的环保责 任考核,以及协助省厅完成了对我市的 2018 年度环保责任考核 (我市在省厅考核中获得“良好”等次)。 此外,还做好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减排、清洁生产审 核、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加强了环境监 测和环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 加强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加强武装理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 省、市的要求,全面部署开展我局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 题教育。组织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讨论会等,深入学习十九届 四中全会精神。同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 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印发实施《党 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学习研究办法》《党委(党组)意识形 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切实抓 好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 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市有关纪检工作会 议精神,加强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和严格执 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针对性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严格 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 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坚持对干部职工严 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着力培养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 高素质干部。同时积极组织干部参加中央、省、市各部门组织安 排的各项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培养干部的生 态环境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打造一支干净忠诚、尽职尽责的生 态环保铁军。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各地各部门在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 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当前我市的生态环境保 护工作依然面临着较大挑战。 (一)部分河流水质断面未能达标,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 峻。其中地表水大泉断面水质为Ⅳ类,未能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要 求,入海河流大泉、寿长国考断面水质均为Ⅳ类,未能达到Ⅱ类 水质要求。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缺口大,全市 33 个需独立建设的 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仅投运 5 个,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严重 滞后。城市建成区 13 条黑臭水体,仅 3 条达到“初见成效”要 求。旧城区五个片区截污及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整体预计要于 2020 年 6 月底才能完工。 (二)环境空气质量比去年有所好转,但仍未能达标。我市 全年空气环境质量 AQI 达标率 91%,比去年上升 0.3%,但未能 完成全年 92%的目标要求,主要是进入秋冬季节后,受臭氧污染 及不良天气条件影响,空气环境质量明显下降。 (三)固废危废管理能力有待加强。全市固废危废处理能力 不足,固废危废处理设施建设进度较慢,江城固废处理环境园项 目未达到时序进度,石菉铜矿和硫铁矿尾矿库治理滞后,重金属 减排与目标任务存在差距。 (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部分未达时序要求。中央环保 督察及省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已全部办结,但部分整改任务未达时 序要求。 (五)基层监管能力仍有待加强。我市生态环境部门编制、 人员不足,力量薄弱,机构改革后,发展改革、水务、国土资源、 农业、海洋部门相应行政职责划转到生态环境部门,但是除了市 级海洋部门划转 3 人外,其他部门均未相应划转人员,生态环境 保护系统人员编制更加捉襟见肘。镇(街)等基层还未正式成立 生态环境保护机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制度仍未落实到位。 三、2020 年工作计划 (一)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水污染防治工 作,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实施方案,推进水污染防治 工作,实现国考、省考水质断面达标;督促推进城区污水处理厂 的提标扩容、城镇污水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督促加快五个片区的纳污管网改造建设工作。加强涉水工业污染 治理,严控工业污染。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督促做好畜 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做好加油站地下油库更新 改造工作。督促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确保在 2020 年底前完 成省的任务安排。 (二)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深化钢铁等重污染行 业和工业锅炉污染治理,加快推进涉 VOCs 行业“一企一策”综 合整治;强化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监管;加强机动 车污染治理,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逐步加强对机动车尤其是 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加大“散乱 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加强扬尘监管,完善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加快推进全密封泥头车更新工作,提升全市域道路和工地防尘压 尘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完善重污染天气应 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减排措施和清单,实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 错峰生产。 (三)做好固废管理及土壤防治工作。加强全市固废、危废 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督导企业在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上注册申 报,督促加快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重点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土壤污 染状况调查,摸清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底数;强化重金属污染治理, 督促开展阳春市硫铁矿尾矿库、石菉铜矿尾矿库综合整治工作。 (四)切实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照 反馈问题,按照时间节点、工作要求,抓紧推进落实。强化监管 检查,对正在推进和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强化跟踪督导检查,确保 按时保质落实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 (五)以推进机构改革为抓手,着力构建齐抓共管新格局。 切实落实生态环境监管市、县、镇、村四级网格化制度,组建镇、 村生态环境监管机构和队伍。以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为契机, 配置督察、综合协调力量,为生态环境部门落实“统一监督管理” 职责提供保障。 (六)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和队伍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环保 铁军。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持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开展“不 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以主题 教育精神为指引,解决一批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短板和问题。 全力抓好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 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环保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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