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民法典》学习贯彻宣传资料笔记研讨心得体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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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民法典》学习贯彻宣传资料笔记研讨心得体会(范文)

‎2020年《民法典》学习贯彻宣传资料笔记研讨心得体会(范文)‎ 伴行你生活 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标志着我国从民事单行法时代迈入民法典时代。‎ ‎《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xxxx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为了使读者对《民法典》有一个系统、宏观的了解,本报特意从法典的由来、立法思想和主要亮点进行梳理和解读。‎ 我国首部法典———《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个划时代的立法文件,国之大典业已成型。xxxx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民法典通过设定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规则为市场经济之下 的私主体划定了群己权界;为公权力的现代治理提供了私法方案;为中国独特的民法问题提供了私权引导;更为法律共同体的实务操作与理论探讨设定了基本场地。这些都是民法典的时代精神。‎ 民法典既以“民”命名,其正是以公平和正义为基本理念,规范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衣食住行,婚丧嫁娶,无一不落入以人身权和财产权为基本架构的民法典之中,堪称最关乎广大百姓切身利益之法。对每个人来说,必然会因出生、家庭、购物、出行、婚嫁以及继承等事宜与民法典形成勾连。‎ 民法典作为一部法律,代表着党和国家对“良法善治”的不懈追求,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改革目标得以实现的里程碑。‎ ‎《民法典》的“前世今生”‎ 法典,经过整理的比较完备、系统的某一类法律的总称。从法律到法典,一字之差,却大有不同。法典较单行法规更加系统和完备,法律适用规则进一步统一。‎ 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编纂法典是具有重大意义的立法工程,也是一个国家或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重要标志。‎ 中国历来注重立法筑典。公元前5世纪战国时期,魏相李悝编纂的《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唐朝时期,唐长孙无忌等奉敕编纂的《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最古老、最 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历史掀开新的一页,开始了现代中国民事立法史的新篇章。‎ 看热词读《民法典》‎ ‎【总则编】‎ 热词:“法人”“民事”‎ 总则编,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规定了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共10章204条。其中,“法人、民事、代理、监护”等词多次出现,阐明了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及行为框架、监护人与监护职责等等。而总则编也关注到了民生的末梢微节,比如用条款对“未成年遭性侵18岁后仍可诉”“胎儿有继承、接受赠与的权利”“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见义勇为免责”等做具体规定。‎ ‎【物权编】‎ 热词:“居住权”“抵押、登记”‎ 与“钱包”挂钩的身边事,民法典都有关注。物权编是以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为蓝本,结合出台后的实践情况,进行了增删改动。审议通过的民法典中,物权编共20章258条。“抵押、登记、‎ 财产”等词在物权编中出现100次以上,“不动产、土地、共有”等字眼出现频次也较高。‎ 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民法典作出原则性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合同编】‎ 热词:“合同”条款“霸座”“高利贷”‎ 民法典中,合同编条款高达526条,在全文占比四成多,是7编中内容最多的部分。对“霸座”“抢夺方向盘”“高利贷”“业主权利”等一系列民生热点问题都有回应。‎ 在该编中,“合同”出现500余次,涉及合同的订立、效力、保全、变更、转让、权利义务终止等,并对典型合同进一步用条款规定,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 此外,合同编中还出现了颇具前瞻性的内容,在数字经济和电子商务发展背景下,完善电子合同订立规则,增加了预约合同的具体规定,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等合同订立制度。‎ ‎【人格权编】‎ 热词:“肖像”“信息”“性骚扰”‎ 人格权编共6章51条,规定了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肖像”“信息”等词出现频次较高。‎ 据了解,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此次民法典编纂的一次创新,人格权独立成编凸显了民法作为“人法”的本质,有助于改变传统民法“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 人格权编中,对“职场、校园性骚扰”“网络侵权行为”“遗体捐献”等话题均作出回应。值得注意的是,现代社会的发展出现了人格权的商品化利用,人格权编还全面回应了人格权保护在科技与信息时代面临的各种挑战。比如明确“AI换脸、伪造声音侵犯肖像权声音权”“明确要求基因编辑等新技术不得违背伦理道德”等。‎ ‎【婚姻家庭编】‎ 热词:“收养”“离婚”“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共5章79条。包括修改患有疾病禁止结婚的相关内容,放宽收养限制,增加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等。综观全编,“子女”“收养”“父母”“关系”“离婚”是出现最多的字眼。‎ 自审议民法典以来,和婚姻家庭有关的“离婚冷静期”成为全民 话题,设立离婚冷静期经过了相关方面长时期慎重的考虑,近年来闪婚闪离现象多见,当代人结婚离婚较为草率,设立冷静期,是更希望推动婚姻当事人从婚姻权利义务考虑,能够留出时间思考婚姻中存在的问题。‎ ‎【继承编】‎ 热词:“尊重被继承人意志”“继承人”“遗赠”‎ 去世后如何处理社交账号?叔叔去世后,侄子能否继承房产?民法典继承编中给出答案。‎ 继承编共4章45条,是7编中内容相对较少的部分,“继承”是民法典继承编出现次数最多的词,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以及遗产的处理等章节。‎ 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民法典继承编在现行继承法基础上修改完善了继承制度。主要进步例如:扩大了法定继承人范围,侄子侄女外甥和外甥女可代位继承;扩大遗产范围,包括社交账号、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网络财产;对丧失继承权补充规定了宽宥制度,填补立法空白;增加打印、录像等新遗嘱形式;规定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收归国有的具体用途;废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增加规定遗产管理人制度及相关规则等等。‎ ‎【侵权责任编】‎ 热词:“责任、侵权”“禁止高空抛物”‎ 侵权责任编共10章95条,对侵权行为作出详细规制。该编中,“责任”“侵权”“损害”等成为热词,出现超过100次。‎ 对于全民热议的“头顶上的安全”问题,民法典回应关切,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拒绝高空抛物从一种倡议正式成为法律层面的一项禁止性规定。‎ 侵权责任编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的侵权责任法升级版,更加符合公平正义的理念,强化对权利和合法权益的救济,更强调过错对责任构成、责任承担和责任免除及减轻的意义,以实现对人们正当行为自由的保护。‎ ‎1954年和1962年 进行了两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分别制定了两个民法草案,但都夭折。‎ ‎1979年11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了民法起草小组,开始了第三次民法起草工作。民事立法采取了分别制定民事单行法,如《经济合同法》《继承法》《专利法》《商标法》等。‎ ‎1986年 制定了具有民事基本法性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014年10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编纂“民法典”。‎ ‎2017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总则的设立可增强民法典的形式合理性和体系完整性。‎ ‎2020年5月28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中国的民事权利保障迎来了一个全新时代,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可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美好生活。‎ 法条解读 见义勇为免责 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 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民法典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 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解读: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归谁?物权法的规定并不明确,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民法典明确,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这将发挥定分止争的作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禁止高利放贷 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 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解读:近年来,“校园贷”“套路贷”等频发,高利贷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民法典禁止高利放贷,表明了国家鼓励人们投资实体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因高利放贷导致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保护个人信息 规定: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解读: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如何保护?面对人肉搜索、垃圾短信、电信诈骗等挑战,民法典确认和保障与个人信息有关的人格权益,并规定个人信息利用的基本规则,让个人信息使用有法可依,将有效遏制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的乱象。‎ 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解读: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债务该怎么认定?是共债共签还是单方举债共同偿还?民法典吸收了现行司法解释的有效做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或者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否则不予认定。‎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解读: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让不少人心惊胆战,如何守护“头顶上的安全”?民法典作出这一规定,意味着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不能明确责任人,那该楼业主都有可能要被追偿责任。这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时为补偿人进一步追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普法进行时 我市“接地气”普及《民法典》‎ 为深入学习领会贯彻xxxx在XX政治局“切实实施民法典”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日前,我市司法机关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6月11日,市两级检察机关同步开展“坚决贯彻xx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民法典全面深入实施”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在街头巷尾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民法典和检察职能。‎ ‎6月15日,全市法院启动主题为“调频民法典·司法润民心”的《民法典》宣传教育专项活动。选派对应专业法官组成宣讲团,深入社区、乡村等进行集中宣传和“一对一”咨询解答,届时,各级法院还将把民法典宣教向相关政策、地方法规拓展。‎ 众说《民法典》‎ 民法典不仅是一部法律条文的汇编,更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对于公民来说是息息相关。对于基层法庭而言,尤其是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给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设置了一定的冷静思考时间,期间辅之我们及时作调解工作,必定会挽救诸多因一时冲动导致婚姻破裂的家庭,进而促进社会和谐。———x 新通过的民法典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恢宏巨作,集新中国民事立法 之大成,继承和发展了中华优秀传统,为中华法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作为法院人要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民法典,充分落实了法治精神,让人民群众在法院的司法活动中感触到法典的温度。———x。‎ 民法典诸如居住权的增加、电子合同规则的完善、人格权的增设、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创建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每个细节的背后都体现着法律对私人权利的保障,这是一部贴近生活、关注普通人的民法典。———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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