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19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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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2019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计划

财政局2019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xx县财政局在市财政局和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大力指导下,我局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稳步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社会服务意识,助推依法理财工作再上台阶。现将我局2019年财政法制建设主要工作成效汇报如下:‎ 一、2019年财政法治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积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职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其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法治建设同财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部署、同推进。二是明确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和普法工作计划。年初按照2019年财政工作总体部署和任务要求,制发了《xx县财政局2019年财政法治工作计划》《xx县财政局2019年“七五”普法工作计划》,年底认真对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总结,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三是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发了《xx县财政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股室普法责任。‎ ‎(二)规范财政执法,依法依规行政。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充分发挥政务公示栏和电子屏幕的作用,全面、合法、准确、及时的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公示。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 ‎ (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符合法定要求。三是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定了《xx县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审查对象、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工作方式和时间节点。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自查,有力地推进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贯彻落实。四是积极推进“双公示”工作落实。结合我局“权责清单”,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要求,全面梳理,编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在政府门户网和市财政局门户网,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全面、完整地向社会公开。‎ ‎(三)大力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对《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二是加强财政干部法治教育培训。邀请专家进行了法律知识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了我局干部的法治素养。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局楼道内电子大屏幕进行宪法知识、监察法知识、十九大知识、《预算法》、《会计法》展板的展示宣传,不断扩大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覆盖范围,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识度和认同度,切实保障依法行政观念深入人心。认真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参加公职人员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通过组织各种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为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2020年财政法治工作计划 ‎2020年,继续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加快推进财政法治标准化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法治财政建设步伐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以开展“最强党支部”为契机,研究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的新思路新对策。‎ ‎(二)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法治财政建设 要建立健全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法治财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全局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全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同时,要结合各级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通过微信、QQ等各种网络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为加强法治财政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制度支撑。各股室应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报备 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做好文件制定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纠错功能,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依法予以撤销,从源头上防止和避免发生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全面推进财政政务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向社会全面公开本单位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六)深入开展“七五”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1.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开展宪法宣传实践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学习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推进全局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2.落实党组中心组学发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计划,重点抓好《宪法》、《监察法》学习,确保党组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3.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加强以案释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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