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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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二)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 文明单位创建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和改进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基层单位干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建设美好生活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明委〔2020〕3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以加强政治引领、提高员工素质、树立行业新风、履行社会责任为基本要求,以弘扬职业道德、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职业规范为工作重点,以服务中心工作、促进业务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塑造良好形象为创建导向,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打造一批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过硬、社会形象良好,在各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为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基层单位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创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作为中心环节,自觉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创建,推动文明单位创建与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行业事业发展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坚持突出思想道德内涵。着眼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思想道德建设贯穿创建工作始终,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为民靠民利民惠民思想体现在创建工作各个方面,动员干部职工人人参与,全心全意服务群众,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重在建设。强化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和不足,把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注重日常经常平常,注重落细落小落实,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务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精准施策,抓住重点难点,不断推动内容载体、方法手段、体制机制改进创新,提高创建活动质量,扩大创建覆盖面,增强创建工作活力。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政治引领和正确方向。 1.深入学习贯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书记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 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注重学懂弄通做实,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增进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切实用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教育,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制度,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先进人物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用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的创新理论,推动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广泛运用学习强国学xxx台、行业媒体、宣传橱窗等阵地,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宣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2.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充分利用我国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 ‎ 重大纪念活动、传统节庆和现代节日、重要仪式礼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自然人文景观和重大工程等,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强化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一步深化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把实现个人理想融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增进认知认同、树立鲜明导向、强化示范带动,引导干部群众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明德修身、立德树人的根本遵循。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单位规章制度、融入职工日常生活,使之成为干部群众日用而不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广泛倡导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家庭里做个好成员,引导干部群众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广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加强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开展道德模范和时代楷模学习宣传、最美人物宣传、崇德尚礼实践等活动,树立正确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为文明单位创建提供道德滋养。(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 ‎4.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文明单位创建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在创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各级各类单位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彰显国家机关政治属性,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政治导向,发挥群团组织政治作用,引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取得良好政治效果。大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先行,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推动文明单位创建与基层党建工作实现融合发展,形成以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的良好局面。 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依托行业党组织、商圈县场党组织、楼宇党组织等,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作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实现党建和创建的覆盖领域双拓展、工作质量双提升。(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二)进一步深化拓展文明单位创建内容。 5.深化职业道德建设。把提高职工职业道德素养放在创建工作重要位置,推动践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把职业道德要求贯穿单位各项工作始终,着力教育培养干部群众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弘扬高尚的职业精神,掌握精湛的职业技能,遵守严格的职业纪律,养成规范的职业行为。 ‎ 坚持职业道德教育和工作实践相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履行职业道德要求,塑造良好职业形象。推动各行业制定体现自身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职业守则,健全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把职业道德要求融入行业管理和服务之中,引导干部群众涵养职业操守、践行职业道德。(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6.激励职工干事创业。坚持把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与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激发职工创新创造活力结合起来,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向奋斗者致敬巾帼心向党奋进新时代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向劳动模范、自强模范、最美奋斗者、大国工匠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改革开放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优秀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倡导幸福源自奋斗、成功在于奉献、平凡造就伟大的价值理念。积极搭建职工发展平台、深入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立足本职作贡献、建功立业新时代、共同创造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 ‎7.注重涵育单位文化。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培养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团队精神,增强单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竞争力。结合企业发展战略,继承发扬优良传统,培育提炼各具特色、符合实际、充满生机的企业精神,建立企业标识体系。 加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班组、学习型员工建设,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和职业教育。完善企业文化体系,开展质量文化、诚信文化、安全文化、品牌文化等专项文化提升工作,丰富企业文化内涵。广泛开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提升法治素养、增强法治观念,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消除封建迷信、伪科学、极端思想土壤,坚决抵制违法违规宗教活动。加强单位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培育职工文化骨干队伍,广泛开展文艺演出、职工运动会等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县科协、县委统战部;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8.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引导干部群众践行诚信准则,恪守每一条规范、严把每一道工序、做好每一件产品,做到诚信服务、诚信执法、诚信生产、诚信经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传统美德,普及与县场经济和现代治理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以诚信文化丰富单位文明内涵。 ‎ 推动各单位积极参与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严肃查处失信行为,支持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培育树立诚信典型,开展创建诚信单位、诚信行业、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活动,适时开展信用宣传进企业、信用宣传进校园、信用宣传进社区等主题活动。(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9.提供文明优质服务。围绕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突出文明、优质、高效服务,切实加强窗口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窗口单位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引导行业职工增强文明服务意识,促进优质规范服务。 积极开展政务窗口单位文明创建,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推动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大力深化县政、公用、交通、电力、卫生、银行、电信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性行业窗口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标准,深化一站式服务,完善应急服务机制,推行错时延时服务等制度,尽力方便群众。 ‎ 选树优质服务典型,争创最美政务大厅、文明窗口、服务名牌、服务明星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改善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条件,拓展服务功能,建设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的无障碍设施。(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交运局、县卫健委、县总工会、金融监管局;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10.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任务,大力发挥单位自身优势,服务社会、造福人民。发挥行业扶贫优势,综合运用资金扶贫、项目扶贫、就业扶贫、文化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公益扶贫等多种方式,助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 大力支持、积极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组织参与多种形式的文明实践活动,为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建设文明乡风、促进乡村振兴作出贡献。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建立志愿服务队伍,广泛开展保护环境、社区服务、公共文明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慈善捐助、支教助学、志愿助残、义务献血、义演义诊、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在帮助他人、服务群众、回报社会的过程中提升道德境界。(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扶贫开发局、县总工会;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 ‎11.培育生态价值观念。强化生态文明教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倡导勤俭节约、绿色环保,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广泛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推动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培养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结合实际开展净化、绿化、美化和亮化工程,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努力建设整洁优美环境。推动工业企业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体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12.解决职工实际问题。推动基层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多做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多做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激发动力的工作,创造严谨团结、融洽和谐的工作环境。 针对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问题,深入细致加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坚持既解决思想问题又解决实际问题,关心干部群众日常生活,加强对困难职工的思想引领、关爱帮扶、法律援助等,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帮助解决后顾之忧。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干部群众健康素质。(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 ‎13.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完善行业规章、服务标准、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促进单位管理规范化。充分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落实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三)大力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改进创新。 14.结合行业特色开展创建工作。紧紧围绕提升职工素质、促进业务发展,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党政机关要围绕转变作风、廉洁勤政、执政为民,广泛开展文明机关创建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的宗旨意识、人民立场、使命担当,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行政执法部门要围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服务,全面促进执法规范化,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生产经营单位要围绕诚信经菅、守法经营、科学管理,加强职工诚信教育,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以产品质量、社会信誉赢得长远发展。窗口服务单位要围绕打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加强从业人员文明礼仪培训,规范岗位服务流程,完善投诉处置机制,不断提高文明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 ‎15.不断丰富创建活动载体渠道。着眼激发创建活力、增强工作实效,进一步创新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形式载体。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班组、文明车间、文明科室、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活动,激活创建细胞、夯实基层基础。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参与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文明餐桌、文明上网等行动,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践行文明规范,弘扬时代新风。 组织干部群众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网上道德实践活动,积极运用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传播文明理念,弘扬新风正气。(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16.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创建。顺应经济结构、社会组织、就业方式、分配形式的深刻变动,推动文明单位创建覆盖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把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性质特点,制定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原则性和针对性相统一的创建标准,优化考评程序,明确工作导向,引导他们更加积极主动参与文明单位创建。依托园区、楼宇、商圈、县场或较大企业,建立特色鲜明、功能聚集的区域性党群服务中心,设计开展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党建活动载体、文明实践项目,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搭建平台。 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宣传培训,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创建工作水平。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融入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政策制定和落实全过程,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参与创建的内生动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文明办;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 ‎ 17.深化拓展互联网企业创建工作。适应互联网发展新趋势,大力推进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将文明单位创建要求融入网站运营、企业管理。加强互联网企业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建设,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依法依规经营。 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实施网络文明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主题活动,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加强网络公益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公益、网络慈善活动。网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推动网络行业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18.开展联创共建增强辐射效应。加强单位与所在地方的联创共建,建立健全协调融入机制,将单位文明创建与地方有关工作相衔接,引导文明单位积极参与所在地方的文明城县创建、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重大赛会服务等重点任务。鼓励业务工作、员工规范、服务对象相类似的文明单位之间结对共建,相互帮助、共同提升。大力推进军民共建活动,突出思想共建和精神共育,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行之有效的共建活动,增进军政军民关系。(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体育局、县武装部;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 ‎ (四)健全完善文明单位创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9.构建合力推进文明单位创建的工作格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党委要切实承担起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作,认真研究部署。 各级文明委要制定完善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和管理办法,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文明办要与文明委成员单位密切合作,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条块各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切实担负起协调、督促、检查的责任。基层单位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性,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发展整体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20.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作用。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指导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加强对行业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服务评价,以文明单位创建带动行业创建工作。 ‎ 建立完善行业文明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编制创建工作规划,制定具有行业特色的创建工作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促进全系统争创文明单位、打造文明行业。行业协会要在文明创建中积极主动作为、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升功能,将创建要求融入从业规范、岗位职责,建立科学规范的行业制度和文明公约,提升行业文明程度,促进行业自身发展。大力培育发展新兴行业协会,搭建联系服务平台,更好地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引导新兴行业单位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21.健全完善文明单位创建激励引导政策。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原则,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建立健全多元激励引导机制。在审批、税收、信贷、招投标、资质评定、评先评优等事项中,同等条件下对文明单位给予优先、优惠、加分等政策支持。鼓励各级各类单位对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表现突出的干部群众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文明单位干部职工的奖励,以精神激励为主,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各地区各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文明单位激励奖励办法。注重培育文明单位创建示范典型,加大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 ‎22.改进文明单位考评和动态管理。将文明单位创建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和绩效考核、行业考评等重要考核项目,建立年度述职考核、第三方评估、重点工作督查、社会责任报告等考评制度,切实增强考核考评结果使用效力。积极探索互联网+创建方式,分层级建立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加强对文明单位的实时指导、管理和评价。 进一步修改完善《**县文明创建荣誉动态管理实施细则》,对不符合标准、群众满意度不高、失去先进示范作用以及发生严重问题或创建工作严重滑坡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加强创建工作规划管理,健全完善申报、测评、考核、复查等制度,形成创建梯队,实现有下有上、动态竞争。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引入第三方测评、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组织行风评议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文明单位的日常监督。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要保持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坚决杜绝脱离实际、劳民伤财、弄虚作假、突击迎检等形式主义。(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 ‎ 23.强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支撑保障。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地区各部门要用好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支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各级文明单位要建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制,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完善人财物投入保障机制,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持续推进、提升水平。(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参加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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