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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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 精品 ) 合同编号: 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 说明:本合同为 word 格式,下载后可直接使用 ) 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 精品 ) 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 ( 出卖人 ) :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乙方( 买受人 ) : 法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注册登记日期) : 住所 ( 地址 ) :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身份证□ 居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 地址 )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 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给乙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车辆代码: , 生 产 国 别 或 生 产 地 : , 生 产 厂 ( 总 经 销 商 ) 名 称: ,排气量: 。 车身颜色及内饰: 合同车辆主要配置:发动机号 车架号 生产 号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人民币 元,大写 数量: 台。 车辆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定金:人民币 元,支付日期: 支付方式 第三条 付款方式 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 精品 )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 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直接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合同价款,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 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2.2 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乙方于 年 月 日前通 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 贷款不能及时支付的, 买方须用 直接付款方式付清全部价款。 2.3 乙方如需甲方提供贷款事项的相关服务,由甲乙双方另行签 订《贷款购车事项委托协议》 (附件三) 。 3、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 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 的汽车产品公告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 并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 门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条件。 3、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检查和清 洁,并按生产厂(总经销商)的技术要求完成交车前检查( PDI/PDS) 并排除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或 (由甲乙 双方协商约定后填写) 。 2、提车方式: 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委托运输方代 提车(甲乙双方指定的运输方是 )□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 (1)100 公里□ (2) 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 销售发票。 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 精品 ) (2)( 国产车 ) 车辆合格证 /( 进口车 ) 海关进口证明、 商品检验单及 车辆一致性证书。 (3) 三包凭证(私人家用汽车) 、维修保养手册、维修网点信息。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 置、随车物件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查验,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 书面提出 , 经甲方确认后负责处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 书》 ( 见附件一 ) ,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委托运输方代提车的,甲方 与运输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交付之时起,该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 至乙方。 9、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业务,双方应 另签订相应委托协议 ( 见附件二 ) 。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总经销商)承诺的内 容维修、保养。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限, 为 年或者行驶里 程 万公里, 以先到者为准;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的保修期和 三包有效期(如适用)自甲方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3)其他约定: 。 2、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特约维修站(地址:联系电话: )提供 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 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 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 维护、 保养、 修理车辆, 或经本合同的约定特约维修站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保 养或修理的,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 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 及其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 由 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如乙方或第三方人为损坏车辆, 甲方不承担任何 责任。 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 精品 ) 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 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生 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及操作流程执行 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 照生产厂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 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延期付款超过 1 个月 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乙方不按时验收接车,且经甲方通知后超过 1 个月仍未验收 接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 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3、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 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 1 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 依法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赔偿损失、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5、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 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迟 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提供相关证明。 6、经甲乙双方约定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存在设计、 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7、乙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或符 合当地相关的规定所要求的资格, 并且已了解乙方入户所在地对入户 车辆的一些限制性法规, 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 乙方应承担赔偿 责任。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 1、甲方对乙方信息具有保密义务。甲方保证乙方相关信息仅用 于本次车辆交易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及向乙方提供后续服务用途, 除 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 精品 ) 国家规定情形或特殊情况, 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乙方信 息。 2、乙方是否同意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接受甲方推送的商 业信息:是□ 仅短信、邮件□ 否□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 可请求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 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 选定下面 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 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对车辆质量有异议的,确定由 检测机构进行鉴 定。 鉴定结果符合该产品手册的技术质量的, 鉴定费由对质量检测鉴 定结果承担不利后果的一方承担。 第十条 双方的联系方式及资料 1、甲方联系资料 :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工作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资料: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日间)(夜间) 传真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3、以上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 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 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补充条款、 补充协议及 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 文字有矛盾时, 以手写文字为准。 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 以大写数字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份,甲、乙 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 精品 ) 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4、标的车辆为交通事故车辆、泡水车等特殊车辆时,甲方应尽 到告知义务并以书面形式详述标的车辆情况, 车辆单价及总价中已包 含了车辆损伤及修理等所有因素的影响。 附件一、商品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乘用车入户上牌委托协议 附件三、贷款购车事项委托协议 甲方 ( 盖章 ) 乙方( 签章 ) 签字 : 签字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 精品 ) 附件一: 商品车辆交接书 一、 基本信息 买卖合同编号: 买方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标的车辆名称: 规格型号: 车身 / 内饰: 车辆识别代号( VIN. ): 发动机号码: 付款方式: □全款购车 □贷款购车 二、卖方已明示并交付随车文件、随车工具及备件等物品,买方已查看、验收并确认无误;双方约定,除三包 凭证以外的文件、备件、工具均遗失不补。 车 辆 文 件 及 随 车 工 具 1、 随车文件(中文) (1)使用说明书 (2)维修保养手册 (3)保养凭证 (4)进口车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国产车产品合 格证 ( 5)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为进口车出具) (6)机动车销售发票(发票联、 注册登记联、报税联) (7)三包凭证(已载明车辆信息、生产者信息、销售信息、修理者信息、三包条款、 包修期、三包有效期、主要总成和系统的主要零部分范围、损耗件种类范围及质量担保期限、退换车使用补偿 系数及计算公式、需要根据 VIN 等定制的特殊零部件种类范围,等) 其他事项: 2、 随车工具及备件 (1)钥匙( 条) (2)脚垫( 套) (3)备胎及轮毂( 个) (4)灭火器( 个) (5)点烟器( 条) (6)千斤顶( 条) (7)拖车钩( 条) (8)轮胎扳手( 个) (9)轮胎防盗螺栓( 条) (10)警示牌( 个) 其他事项: 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 精品 ) 卖方签名确认: 年 月 日 卖方(盖章) : 年 月 日 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 精品 ) 附件二: 乘用车入户上牌委托协议 委托人: (个人购车)买方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单位购车)买方单位 经办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委托人现就其所购以下汽车按《民法通则》第 63 条的规定委托受托人按机 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信息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事宜,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 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1、 委托上牌的车辆:汽车品牌: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号 ;车 辆识别代号( VIN. ): 。 2、 委托上牌的城市为 市。 3、 委托事项包括:缴 交 车 辆 购 置 税 、 刑 侦 验 车 、 向 车 管 所 提 交 上 牌资料、办理选号资料、办理入户其他资料;该等事项,可以转委托。 4、 上牌服务费用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元) , 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支付。 5、 委托人应及时向受托人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机动车注册登记资格 材料、小客车指标文件(如果需要) 、入户材料及其他资料,及时缴纳车辆购置 税,及时缴纳车管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6、 如发生交通事故、意外事件、侵权等原因致车辆损失的,按交通、保 险、侵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与该车辆的买卖合同无关;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 人的事由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同意按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7、 委托人清楚并遵守车管所关于车牌号的相关规则,受托人不必对车辆 牌号结果负责;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造成受托人损失的, 委托人同意按法 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8、 本协议自委托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受托人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后生 效,一式两份,委托人及受托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委托人 / 代表人(签名) : 受托人 / 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盖章) : 受托人(单位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 ( 精品 ) 附件三: 贷款购车事项委托协议 委托人:买方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委托人现就其所购以下汽车按《民法通则》第 63 条的规定委托受托人协助 委托人办理贷款购车相关手续事宜,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签订本协议。 1、 贷 款 所 购 车 辆 : 汽 车 品 牌 : , 车 辆 识 别 代 号 (VIN. ): 。 2、 委托事项:根据委托人资质,凭受托人的经验向委托人推荐贷款金融 机构及其产品; 协助委托人收集和填写贷款所需的资料; 向贷款金融机构提交或 邮寄委托人的贷款申请资料; 将委托人个人信息及贷款申请资料录入贷款金融机 构的 IT 系统;贷款申请获批后,协助委托人联络贷款金融机构签约;委托受托 人办理所购车辆抵押登记手续, 并在将所购车辆抵押登记完成后, 将抵押登记资 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代委托人向贷款金融机构转交。该等事项,可以转委托。 3、 服务费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元) ,应于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向受托人支付。 4、 委托人应及时向受托人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证明、凭证、 其他必要的资料, 并独自承担相应责任; 应及时完成贷款金融机构的家访、 面签 及其他事项。 5、 委托人贷款申请成功与否及贷款发放时间由贷款金融机构决定,委托 人依法选择退、换车产生的贷款或还款的相关事项由委托人自行处理并承担费 用,与受托人无关。 6、 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同意按法律规 定承担赔偿责任。 7、 本协议自委托人签字、受托人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一式两份, 委托人及受托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委托人 / 代表人(签名) : 受托人 / 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单位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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