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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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18上半年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18上半年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一、我院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情况 2018年以来,市院党组在市委、省院领导下,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检察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目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以建设过硬支部为目标,夯基础、强支撑、聚能量、促工作,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党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显著提升,促进了市院机关党建工作持续深入发展。 二、我院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 我院党组制定了市检察院《开展学习十九大新高潮“十个一”活动实施方案》,机关党委为每名党员干警购买了辅导书籍和专用学习笔记本,要求党支部组织领学原文,并结合十九大报告、检察工作和个人思想开展心得体会交流讨论。市院全体干警积极主动利用业余时间,精读十九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加深对报告和党章深刻内涵的理解领会,并用以指导工作实践,同时积极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就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行宣讲和专题辅导,从理论层面帮助全体干警加深对十九大精神的准确理解和把握。 (二)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XX同志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带领党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相关制度,强化责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和“五专一改”等硬性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内容明确、责任具体的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责、确责、考责,强化监督检查,形成责任落实的闭环效应。健全党建目标检查考核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实行廉政风险防范预警制度,力促党风廉政建设变硬变实。建立健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执纪、问责、追究”规定》、《执行纪律作风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务督察工作规定》等制度,促进监督责任由虚变实,党风检风得到持续改进和加强。 (三)推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情况。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对“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部署后,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专门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安排各项工作,并成立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XXX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办公室,由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督导、组织工作。市检察院机关党委按照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学习教育要求制订了实施方案。组织各内设科室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知识测试和知识竞赛,全院173名干警全员参与,学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组织了主题演讲比赛,开展全市两级院理论调研,共收集理论调研文章7篇,择优挑选2篇优秀文章向省院推荐,得到了省检察院的高度评价。 (四)关于发展党员及党费收缴情况。坚持党员标准,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将思想纯、品行好、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2名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经过组织培养和考察符合党员标准的1名同志发展为预备党员;1名积极履行党员义务的预备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我院按照支部为单位,及时重新核定每名党员月缴纳数额,确保核算准确,经公示后上缴至市直机关工委,并认真填写《党员手册》,严格按比例做好党费收缴测算工作,并对党费收支、结存情况向院党组作专题报告。 (五)贯彻落实市委《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任务指导书》等相关文件情况。 党组、机关党委及基层党支部责任层层落实、层层压实,做到活动有照片、有记录,痕迹,落实党建工作项目清单责任制。市检察院党组坚持将科学的制度体系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保障,按照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更加规范的制度促进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结合市委《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任务指导书》等相关文件情况,市院党组组织专班修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民主生活的若干规定》、《党组会议事规则》、《机关党委工作制度》、《党支部工作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若干规定》等,实现了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机关党委根据市委《关于务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建强党的基层组织,抓实党建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5次,听取汇报,解决问题,部署工作,确保市院党建工作高起点实施、高标准运行、高效率推进。 三、我院党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结合省院巡视组和市委党建工作督导组对我院党建工作督导检查提出的主要意见,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根据查阅资料情况来看,大部分支部开展了“三会一课”,但坚持得不够好,记录不规范。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活动制度落实的不够好,部分组织生活会程序不到位,开展组织活动有时存在为业务工作让路的现象。 二是组织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特别是会前交心谈心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咬耳扯袖做到了,红脸出汗不经常;党组成员与普通党员和一般干警联系沟通不够,交心谈心还不够深入,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不够及时。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院迅速召开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督办。对巡视反馈的主要问题的整改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将整改任务细化到项、责任到部门,倒排时间,严肃纪律,严格保证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各党支部将整改落实工作贯穿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支部活动中,并组织召开专题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分别围绕巡视反馈的问题自我剖析、相互批评、督促整改。整改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各党支部认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及时向院党组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四、我院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存在的问题:一是党员活动形式还比较单一,在如何开展丰富多彩的加强党员教育的主题设计上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在更加规范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提升效果上还需不断努力深化;三是在如何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方面还需做更多的教育引导工作。2018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积极性,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检察工作健康平稳发展。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