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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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民政局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报告
民政局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报告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民政局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坚持以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民政脱贫攻坚工作。现将民政局脱贫攻坚阶段性工作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十大工程”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扶贫线与低保线有效衔接。2018年起,我县低保标准城乡统筹,2020年低保标准由2019年的每人每年6996元(每人每月583元)提高到每人每年7500元(每人每月625元),截至目前,全县农村低保保障对象23461户48824人,农村低保覆盖率为4.51%,全县低保对象累计保障452272人次,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6亿元,农村低保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按月发放。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4605人,同时将1688人农村困难群众纳入农村低保 保障范围。二是临时救助工作情况。严格按照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严格把关,按照文件要求,量入为出,截至目前,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4.089万元,救助602人次,其中救助因疫情造成生活困难共74户,救助资金5.98万元。另为乡镇追加拨付2020年度第一批临时救助备用金48.8396万元。有效缓解了因病因灾致贫家庭的临时困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补充作用。三是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798人,其中分散供养4592人,集中供养1206人。失能失智五保对象855人,其中分散供养失能失智五保对象352人,集中供养失能失智五保对象503人。通过财政“一卡通”账户累计发放了五保供养经费2675.719万元。四是残疾人两项补助工作情况。截至目前,为16072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资金,其中一、二级残疾人11066人,三、四级5006人,累计发放生活补贴资金968.94万元;为16031名重度残疾人累计发放护理补贴资金869.14万元,有效改善了全县残疾人家庭的生活质量。五是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继续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截至目前,全县共救助孤儿806人,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766.31万元。 (二)“双基”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1.市里下达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不少于45张;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35%。我县通过改建医院养老床位、增加敬老院中的护理型床位、加大农村幸福院建设等措施,来完成养老床位(护理型床位)建设。经过县里统一集中采购养老护理型床位3015张,配备农村养老机构,现已全部安装配件到位。已完成养老床位建设,建有养老床位8125张,其中护理型床位3015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已达45.1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37.1%。 2.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50%。我县现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925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人数573人,集中供养率为61.9%,已完成任务。 3.市局下达我县指标为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为乡镇级养老中心4个、村(社区)级养老服务站16个。我们通过依托农村敬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建设来完成三级养老中心建设。目前三级养老中心设施维修已结束,配套设施正采购。 4.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100%。今年我县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3个,截至目前娄庄镇已完成招标工作,正在施工。虞姬乡和黄湾镇选址已确立。 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已达100%。截至目前,我县共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残疾人11066人,三、四级5006人,合计16072人;共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6031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已达100%。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救助对象受文化程度限制,对救助政策的宣传、理解、记忆较为困难,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有待提高。 二是低保信访问题突出,乡镇政府是低保的审核审批主体,村级只是协助,现在大多数乡镇还是把低保的申请、审核责任放到村级,不符合低保政策规定。 三是低保长期末端公示制度没有完全落实,有的村级低保公示黑板已被破坏,低保的长期公示只是流于形式,没有做到真正公示。 三、推进举措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将继续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要求,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规范低保申请、核对、调查、审核、公示、审批等操作程序,加大定期核查和动态管理力度,精准认定低保对象。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大对低保政策法规的宣传,为低保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通过多种方式,全方位地对低保政策进行宣传。 三是巩固城乡低保长期末端公示制度,优化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继续推行和完善低保的无纸化办公,创新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着力打造“阳光低保”。 四是继续建立和完善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 五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低保工作作为一项保稳定、改善民生、促发展的政治任务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实行“一票否决”,及时督办、检查、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管,民政牵头、财政、审计监督,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谁主管、谁经办、谁负责的严格问责制,并把低保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六是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养老护理体系,加强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和安全隐患治理。积极应对农村养老服务需求,加快 推进县、乡、村三级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着力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七是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及时清理不再符合条件的社救对象,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社会救助相关法规和政策,让广大农村群众全面准确地了解、熟悉有关社救政策。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