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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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
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1 为加快推进全市脱贫攻坚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各项减贫任务按期实现,结合国务院脱贫攻坚考核针对省、所反映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务院脱贫攻坚考核发现问题综合检查工作要求,现结合全市民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调研脱贫攻坚工作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脱贫攻坚考核发现问题为重点,坚持照单全收、举一反三,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反反复复地去抓”,坚持紧盯目标、聚焦问题、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强对重点项目、难点工作、薄弱环节的检查。通过检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成效。 二、检查范围和方式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本行政区内全部行政村(社区)的社会救助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成效等进行监督,对所辖各行政村(社区)的全部农村低保在保对象、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开展综合检查全覆盖;市民政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内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两级社会救助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成效进行监管,对所辖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全市行政村(社区)随机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总数的15%。 三、检查内容 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落实情况,重点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情况;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及时纳入临时救助情况;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情况;是否存在过度保障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2019年4月底前) 由市民政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民政领域综合检查工作,部署工作任务,说明检查内容,明确检查标准。 (二)实地检查(2019年5月1日-31日) 具体工作开展时间为一个月,市民政局随机抽取部分乡镇(街道)的行政村(社区),开展实地检查。各乡镇(街道)在此期间要完成对本行政区所有行政村的检查工作,并及时汇报。 (三)整改落实“回头看”(2019年6月10日-6月25日) 市民政局对各乡镇(街道)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后,再次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 市民政局依据《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将不定期开展全面检查或随机抽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救助监管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救助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各类问题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加强管理,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实施。 (二)广泛宣传救助政策。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公开栏、电子屏、网站平台等渠道,通过会议宣讲、集中咨询、现场解读、发放传单、摆放展板等方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法规,使群众了解救助申请条件、申请审批程序以及救助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等常识内容,使社会各界都能了解社会救助工作,支持参与社会救助工作。 (三)加强部门密切协作。各级民政部门应积极会同组织、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社会救助日常监管工作,建立救助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解决重大问题,共同落实社会救助监督检查责任。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分政府责任和部门责任,领导责任和工作人员责任,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主观渎职还是客观失误。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程序,会同相关部门直接督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