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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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水上交通救援应急预案1
水上交通救援应急预案1 为做好我乡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险情)预防和应急救援,增强对突发事故的综合指挥、处理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抢险施救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损失,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水上交通事故(险情)发生后,按照“以人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则,在乡领导小组指挥下,迅速启动水上交通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体系,成立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制定并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方案,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灾害发展,消除险情,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指挥系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稳定办公室,由担任办公室主任,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 三、水上交通事故及险情应急救援职责分工 1、乡水上领导小组组织技术专家进行事故(险情)分析,拟定处置对策,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并对抢险救援工作进行指导;负责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2、事故单位或事故(险情)发生地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事故的抢险和伤员的救助;负责人员的疏散和现场秩序的维护;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 3、积极进行抢险救助,减轻事故(险情)可能造成的损害;及时上报事故(险情);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4、保护事故现场,积极组织人员抢险救助;拟定事故(险情)的初步处置方案。 四、防汛应急机制 1、各村(社区)要督促有船村社结合辖区内的渡口实际,勘划好安全警戒水位和停航水位,同时督促船泊管理员加强汛期船泊航行安全的现场监督,达到安全警戒水位时,船泊应减载航行;达到停航水位时,任何船泊都不能冒险航行。 2、建立健全汛期水情通报制度,及时发布水情水位预报,让广大船泊经营者及时掌握水情水位变化。 3、要加强汛期船泊停泊值班制度。 4、每年汛期安全检查中要把渡口、码头系泊设施的检查作为检查的一个重要内容,确保船泊安全度汛。 五、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 1、发生重特大事故(险情)后,遇险船舶应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实施自救,并迅速向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村(社区)委员会报告,同时向现场附近的船舶发出救险信号。 2、发生重特大事故(险情)后,事故单位或事故(险情)发生地村(社区)委员会负责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补报。 具体时限要求为:事故单位或事故(险情)发生地村(社区)委员会在事故(险情)方式后30分钟内,向乡人民政府报告;乡人民政府在事故(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事故(险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险情)方式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各参加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根据事故(险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4)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5)根据事故(险情)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5、现场抢险救援应分组同时进行。 (1)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抢救人员、消除污染、抢救物资、畅通信息等工作。 (2)技术指导组:负责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抢险救援中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3)治安管理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 (4)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伤者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妥善处理善后,消除各种不安定和不安全的因素。 (7)事故调查技术勘验组:对有关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测绘、拍照、摄像,对航道和船舶进行技术鉴定、收集物证等。 六、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事故后,应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迅速控制和掌握第一手资料,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地对有关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对重要当事人和物证应及时交公安机关看管。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汇报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根据事故的等级、性质和责任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要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及违法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工作要求 1、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救生设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要根据本预案,认真制定本辖区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并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经营单位和个人都要建立健全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加强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并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条件和环境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内容。每年至少组织2次预案的演习,确保突发事故时能在最快时间内抵达事故(险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4、各部门都要结合自身特点,加强预案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重特大事故(险情)的意识,督促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积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