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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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乡镇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乡镇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乡镇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乡镇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对于防止、纠正干部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不仅会毁掉一批干部,更会影响一地政权稳定,耽误一域经济发展,败坏一方社会风气。一年来,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根本目标,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规范全镇领导干部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一、在制度上,加大创新力度,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为了使我镇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年来,我们在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先后出台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一是在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方面,充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出台了干部任前公示制、竞争上岗制、公开选拔制和公开推荐制。二是在完善干部日常管理机制方面,实现人权与事权的有效结合,出台了《大兴镇干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把中层以下干部的考察任命权下放;对在工作、生活上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警示,出台了谈话诫勉制度和干部向组织回复有关问题制度;加强对干部实绩的考核,出台了干部动态考核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三是在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精简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干部作风,在全镇村级组织建设中实行了“三改四制”,即改革村干部管理体制,改善村干部素质结构,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实行村干部公开选拔制,村组干部交叉兼职制,村务、财务公开制,村干部任期承诺制。四是在加强组织人事自身约束方面,出台了考察失误追究制度,严格考察纪律,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规范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行为。在加快制度创新的基础上,我们要求全镇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贯彻,切实做好组织人事的规范、公正、科学。二、在内容上,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效果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面广量大,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此基层上,以点带面,实现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为此,我们在工作中主要突出以下三个重点:一是突出对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识别和选拔干部,我们把离任审计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常抓不放,实行领导干部定期审计和重点审计制度,建立审计台帐。镇党委定期、不定期召开纪检、组织、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通报审计情况,研究落实审计建议,并对各单位落实审计意见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从而保证审计意见得到及时落实。自实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以来,我镇已对十余名离任领导干部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对广大干部的监督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二是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群众监督机制上。监督渠道不宽,言路不畅,是影响人民群众正常行使监督权的重要障碍。实践证明,依靠群众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围绕有信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部工作、生活、经济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特别是对拟提拔公示干部的举报,由纪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迅速查处报结,为镇党委提供用人决策依据,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反映人,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去年我镇共收到群众来信44件,来访28人次,按期完成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信访7件,办结率100%,上报调查报告20余份,提出处理意见30余条。三、在手段上,实施配套改革,全方位拓宽监督管理范围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放在整个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需要方方面面的相关制度及实实在在的措施加以配套,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为此,我们在不断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建立健全了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职能机关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行为,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一条政治“保障线”。一是推行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约束。全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各行政村,都设立政务、事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财务收支、重要事项决策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镇直各行政单位和执法机关在办公区显眼位置,张贴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服务承诺以及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并通过镇广播向社会公开。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村(居)委会领导干部的电话、手机号码、职务分工全部公开,畅通信息渠道,为群众反映情况、开展监督提供便利,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实施谈话诫勉,强化警示教育。建立谈话诫勉制度,是对既存在一定问题,但又不足以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的领导干部进行的超前提示和预警,从而达到教育、警示的目的。为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增强领导干部工作责任感和压力感,我们把在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动态考核及群众来信来访等方面反映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者在工作中、生活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及时给予谈话诫勉,同时对被诫勉对象进行六个月的跟踪管理,并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较好的干部,及时解除诫勉,不影响其提拔使用,对表现较差的干部,将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自去年以来,我镇共对6名同志实施了谈话诫勉。三是加大惩诫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选拔任用干部失察追究制度,明确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等各个环节所应负的责任。去年一年,我镇有3名责任人和承办人因违规任免干部在全镇大会上受到点名批评,并上台检讨,撤销了有关单位9名干部的任免决定。建立工作失误追究制,规定干部在作出错误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等8个方面的情形必须给予责任追究。去年,全镇有1名干部因计生工作失职被给予党政纪处分。建立末位惩处制度,规定在目标考评、现场观摩、行风评比等重大阶段性工作的评比中排名处于末位的单位,由镇党委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惩处。连续两次工作排名处于末位的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警告,其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查看更多